指南·标准·共识 │中国儿童消化道异物管理指南(患者与公众版,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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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标准·共识 │中国儿童消化道异物管理指南(患者与公众版,2022)

2024-07-16 09:1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1.2 制订方法 本指南的设计和规划参照《世界卫生组织指南制订手册》《中国制订/修订临床诊疗指南的指导原则(2022版)》等临床实践指南的制订方法学[23-27],并参考《G-I-N Public Toolkit:Patient and Public Involvement in Guidelines》《如何制订患者指南》以及患者与公众指南报告规范(Reporting Items for Practice Guidelines in Healthcare-Public or Patient Versions of Guidelines,RIGHT-PVG)进行指南制订和全文撰写[28-30]。

1.3 范围与目的 本指南涵盖儿童消化道异物的预防、诊断、治疗和管理,主要针对内镜下取出异物及保守处理异物,不涉及外科手术取出异物。目标人群为18周岁以下的消化道异物患儿。使用人群为广大儿童家长及看护者(包括消化道异物患儿家长及看护者),以及各级政府医疗政策的制定者、教育工作者和新闻媒体工作者等。

1.4 注册与计划书 本指南已在国际实践指南注册与透明化平台(Practice guideline REgistration for transPAREncy,PREPARE,http://www.guidelines-registry.cn)进行了中英文双语注册,注册编号为IPGRP-2021CN102。同时,本指南已撰写了计划书,并发表在《中国实用儿科杂志》[31]。

1.5 制订工作组 本指南的制订工作组由消化科医生、儿科医生、麻醉科医生、指南方法学家、公共卫生专家、医学编辑、律师、新闻媒体工作者、校医、教师和患儿家长等组成,下设首席专家、专家委员会、秘书组、证据评价组、患者与公众组、共识组和外审组,各组的职能详见本指南的计划书[31]。

1.6 利益冲突和资金资助 本指南制订了利益冲突管理办法,并按照相应要求成立了利益冲突管理委员会。制订工作组所有成员均签署了利益冲突声明,利益冲突管理委员会对其进行了评估,确认所有成员均不存在利益冲突。

本指南受福棠儿童医学发展研究中心(FTSCR-2021-04)和甘肃省教育厅优秀研究生“创新之星”项目(2021CXZX-157)的资金支持,资助用于指南制订的全部过程(包括指南的传播与实施),推荐意见的形成未受到资助方的影响。

1.7 临床问题调研与遴选 本指南的临床问题调研与遴选过程如下:(1)对儿童或成人消化道异物指南进行回顾、对15个省/自治区的25名一线临床医生进行咨询、对17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98名患儿家长以及4个省/直辖市的21名公众进行调研,将收集到的临床问题进行去重、合并,初步拟定28个临床问题。(2)采用在线问卷的形式,对1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13名患儿家长代表和17名公众进行临床问题重要性调研,确定患儿家长代表和公众代表对每个临床问题的关注程度。(3)组织秘书组成员及部分专家对临床问题重要性调研结果进行讨论,初步确定了本指南拟解决的12个临床问题。(4)专家委员会审核并确定了本指南拟解决的12个临床问题。

1.8 证据检索、筛选与确定 以主题词结合自由词的形式,检索中文数据库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中国知网和中国生物医学文献服务系统,英文数据库MEDLINE(Via PubMed)、Web of Science、Embase和Cochrane Library。检索时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29日。此外,补充检索常见指南发布平台或数据库、综合型循证医学数据库、百度学术和Google学术等,具体发布平台或数据库名称以及纳入研究类型详见指南计划书[31]。

完成检索后,证据评价组的成员两人一组,按照题目、摘要和全文的顺序逐级独立筛选文献,并进行交叉核对,遇到分歧通过讨论或咨询第三方解决,以确定儿童消化道异物的相关文献。各临床问题按照人群、干预、对照、结局(Population、Intervention、Comparison、Outcome,PICO)原则进行解构,对照纳入的文献,初步确定每个临床问题的证据。

1.9 证据质量评价 选用临床指南研究与评价量表(Appraisal of Guidelines for Research and Evaluation II,AGREE II)对指南方法学质量进行评价[32],选用系统评价偏倚风险评价工具(A Measurement Tool to Assess Systematic Reviews 2,AMSTAR2)对系统评价的方法学质量进行评价[33-34],选用Cochrane偏倚风险评价工具(risk of bias,ROB)对随机对照试验的方法学质量进行评价[35],选用非随机干预研究评价工具(Risk of Bias in Non-randomized Studies-of Interventions,ROBINS-I)对非随机对照试验的方法学质量进行评价[36],选用纽卡斯尔-渥太华量表(Newcastle-Ottawa scale,NOS)对队列研究和病例对照研究的方法学质量进行评价[37],选用加拿大卫生经济研究所量表(Institute of Health Economics,IHE)对病例系列和病例报告的方法学质量进行评价[38]。证据质量评价由证据评价组成员完成。

1.10 证据质量分级和推荐强度分级 对于患者与公众指南,目前尚无统一或广泛使用的证据质量分级和推荐强度分级方法。考虑到本指南的使用者为患者与公众,应尽可能使内容(包括证据质量分级和推荐强度分级)通俗易懂,经指南方法学专家讨论后,决定仅呈现推荐强度分级。推荐强度用☺表示, ☺越多,代表推荐强度越高[31]。见表1。

1.11 推荐意见的形成 证据评价组对每个临床问题的证据进行整理,专家委员会、秘书组、证据评价组在考虑证据、患者价值观和偏好、可及性和利弊平衡等基础上,形成初步的推荐意见和推荐依据。2022年5月1日进行了第一轮德尔菲调研,27条推荐意见中的26条达成共识(共识度大于80%),且收集到25条修改建议。此外,同时调研患儿家长和公众代表对每条推荐意见的可理解性,并对每条推荐意见和推荐依据提出建议,结果第一轮达成共识推荐意见的可理解性均在80%以上,且收集到17条建议。专家委员会、秘书组和证据评价组对共识组专家、患儿家长和公众代表提出的建议充分讨论、修改相应的推荐意见和推荐依据后,于2022年5月5日对第一轮未达成共识的1条推荐意见及3条修改措辞后的推荐意见进行了第二轮德尔菲调研,最终全部推荐意见达成共识(共识度大于80%),详见表2。

1.12 撰写与外审 证据评价组和秘书组参照RIGHT-PVG撰写指南初稿[29],并将初稿交由外审组4位专家进行审阅。针对外审组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讨论、修改和完善,最终形成指南终稿,并交由专家委员会批准。

1.13 传播、实施与评价 患者与公众指南作为一种健康教育工具,其传播、实施、推广及评价工作尤为重要,本指南将按照计划书中相关内容进行。

1.14 更新 本指南将根据证据情况适时进行更新,以保证指南的适用性。更新过程也将参考相应的方法学和流程进行。

2  推荐意见及推荐依据

2.1 临床问题一 如何判断儿童是否误吞异物?

推荐意见:(1)若儿童自述误吞异物,或家长目击儿童有异物吞入,且异物尚未排出,不论是否出现症状,均可认为儿童误吞异物。 ☺ ☺(2) 若无明确异物误吞史,但儿童出现不明原因的刺激性咳嗽、异物感、咽喉部疼痛等呼吸系统症状或吞咽困难、恶心、呕吐、流涎、腹痛等胃肠道症状时,应警惕儿童存在误吞异物的可能。 ☺ ☺ ☺

异物误吞史对判断儿童是否误吞异物至关重要[39]。对于年龄稍大的儿童,判断是否误吞异物时可询问其异物吞服相关情况,若儿童自述误吞异物,且异物尚未排出,可初步认为儿童误吞异物。若是家长或看护者看到儿童吞入异物,且异物尚未排出,无论是否出现症状,均可初步认为儿童误吞异物。

由于部分儿童不能够明确表达病史,且无异物吞入目击史,因此临床症状成为明确判断儿童是否吞服异物的依据之一。国内外指南中指出儿童误吞异物后会出现包括拒食、易激惹、流涎、呕吐、吞咽困难、吞咽痛、咳嗽、喘鸣和窒息等症状[13,19]。多项研究表明[4,17,40-45],儿童误吞异物后的症状包括烦躁、哭闹、拒食、恶心、呕吐、流涎、吞咽困难、异物感、咳嗽、喘鸣、呼吸困难、唾液溢出、吞咽痛、颈胸部疼痛以及腹痛等。因而,儿童出现上述症状时,应警惕儿童存在误吞异物的可能。

此外,临床症状可能提示异物的位置[11]。咳嗽、声嘶和呼吸困难等症状通常为呼吸道异物,即气管、支气管异物的主要症状[46];拒食、流涎、吞咽困难、刺激性咳嗽、异物感、咽喉部疼痛、恶心、呕吐、胸痛、哮喘或窒息等通常为食管异物的表现,临床上无症状食管异物患儿比较少见;腹痛、恶心、呕吐为胃肠道异物最主要的临床表现,严重者可有呕血、黑便、高热、感染性休克表现[39,47]。进入肠道的异物一般可自行排出,不会引起任何症状[11]。需要注意的是,若明确儿童发生呼吸道异物,且出现呼吸困难、窒息时,对于1岁以下的儿童可采用拍背法,对于1岁以上的儿童可采用上腹部拍挤法(海姆立克式法)进行急救[46],若未明确异物处于气管或者支气管,切记请勿使用海姆立克式法。

2.2 临床问题二 儿童误吞异物后是否需要去医院就诊?

推荐意见:(1)儿童误吞异物后需要去医院就诊。 ☺ ☺(2)明确或怀疑儿童误吞异物后,推荐尽快去医院就诊;若儿童误吞的是高危异物(如纽扣电池、尖锐物品、多枚磁性异物或单枚磁性异物合并金属),推荐立即去医院就诊。 ☺ ☺ ☺

当明确或怀疑儿童误吞异物后,不论是否出现临床症状,均建议去医院就诊,由医生充分评估病情,以免延误最佳治疗时机或引起并发症的发生。

消化道异物的停滞时间,与患儿发生消化道穿孔等严重并发症存在显著关联。多项研究表明,随着嵌顿时间的增加,患儿并发症的发生率增加[5,22,47-52]。现有研究表明超过6h就诊患儿穿孔发生的风险是6h内就诊的7.420倍[47],嵌顿时间≥8h的并发症发生风险是<8h的9.507倍[49];异物误吞后24h之后内镜取出失败的比例明显高于24h内取出失败的比例[52]。因而明确或怀疑儿童误吞异物后,推荐尽快去医院就诊。

此外,家长需根据儿童误吞的异物类型选择最佳的就诊时机。因为异物本身的类型与并发症的发生及其严重程度关系密切,常见的高危异物有纽扣电池、尖锐物品、多枚磁性异物或单枚磁性异物合并金属等。一项临床研究结果显示[18],纽扣电池嵌顿于食管仅2.0~2.5h就造成了食管严重烧伤、食管狭窄、持续性喘鸣等并发症。多项临床研究结果显示非钝性异物是发生异物相关并发症的危险因素[5,7]。多项临床研究结果显示,儿童误吞多枚磁性异物或单枚磁性异物合并金属后,并发症(穿孔)的发生率较高[21,53]。因此家长明确或怀疑儿童误吞高危异物后,推荐立即去医院就诊,以有效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2.3 临床问题三 儿童去医院之前需要准备什么?

推荐意见:(1)明确或怀疑儿童误吞了异物,推荐给儿童禁饮食。 ☺ ☺ ☺(2)对于明确误吞了纽扣电池的儿童,建议早期(1~2h内)少量多次喂食蜂蜜,但不应因喂食蜂蜜而延迟就诊。 ☺ ☺ ☺(3)家长需要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就诊卡以及转诊单(如有)和前期检查单(如有);若有误吞的相同或者同类物品,建议一同携带。 ☺ ☺ ☺

对于儿童消化道异物,内镜治疗是最主要的治疗手段,但内镜术前需要充分禁食6~8h[1,13,54],因此怀疑或明确儿童误吞了异物时家长不可盲目自行处理,需要先让儿童禁食禁水,为内镜检查做好准备。同时不建议家长给患儿采用饭团、韭菜、馒头等食物强行吞咽的方法[45,55],因为很有可能导致异物嵌顿加深或划伤食管,增加并发症发生率和手术难度。

对于明确误吞了纽扣电池的儿童,多部指南建议可早期给儿童服用少量蜂蜜[1-2,56]。2019年的一项试验结果显示[57],在摄入纽扣电池和内镜取出之间的时间段,尽早多次摄入蜂蜜有可能降低食管损伤严重程度并改善患儿预后。同年的另一项临床研究结果显示[58],纽扣电池在误吞后的12h内很少发生穿孔。由此可知误吞纽扣电池后的1~2h内给儿童服用少量蜂蜜很少会因穿孔而造成蜂蜜外渗,因而本指南认为对于明确误吞纽扣电池的儿童,建议家长在误吞后的1~2h内给儿童服用少量蜂蜜,但不应因喂食蜂蜜而延迟就诊。蜂蜜的建议用量为每10 min 10 mL,总量不超过60 mL[2,56]。需要注意的是,若在内镜操作过程中,喂食的蜂蜜影响到视野,则可以经内镜活检通道吸出。此外,如果儿童小于1岁,鉴于其消化系统还未完全发育成熟,请勿给儿童服用蜂蜜,以免引起肉毒杆菌中毒[56,59];同时,若患儿对蜂蜜过敏,也不宜采用此方式,以免引起过敏反应[56]。本指南制订工作组成员开展的动物实验结果显示,蜂蜜与食用油混合物比单纯蜂蜜用于预防纽扣电池造成的食管黏膜损伤效果更好[60],但仍有待进一步研究,因而尚不作推荐。

此外,家长带领患儿就诊时需准备家长和儿童的身份证或户口证件、医保证件(社/医保卡)、患儿就诊卡,如为异地就诊患儿需携带转诊单。如果在其他医院已就诊,则需带齐所有的影像学检查资料、记录和医院的病历明细,以便医生对病情做出快速准确的判断。如有误吞异物的相同或者同类物品,可一同携带以帮助医生判断病情。

2.4 临床问题四 就诊时需要告诉医生什么?

推荐意见:建议就诊时告诉临床医生患儿是否有异物误吞史、异物类型、异物大小、异物数量、异物形状、误吞时间、最后进食时间、患儿吞食异物后有何表现以及既往病史。 ☺ ☺ ☺

异物误吞史是患儿就诊的主要原因,也是临床医生诊断消化道异物的重要依据之一[47,61-62]。不同类型的异物所致症状严重程度和并发症发生率不同,临床医生需根据异物的类型、大小、形状等选择具体的处理方式[1-2,63],异物的数量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手术的难度及手术时间,建议患儿家长及患儿如实告诉临床医生,以便顺利取出异物。国外制订的儿童消化道异物指南还建议医生收集异物误吞时间、最后进食时间及胃肠道的既往病史[12,64]。异物滞留时间越长,其发生并发症的概率越大[64],临床医生可以通过异物误吞时间判断异物滞留时间,从而采取合适处理手段来降低并发症的发生率。对于需要进行内镜手术的患儿,临床医生需要根据最后一次进食时间等因素判断胃排空时间,从而决定麻醉及手术的时间[65]。一篇临床研究结果显示,存在既往病史(包括相关的上消化道疾病、消化道畸形、消化道手术后吻合口狭窄、消化道手术后消化道形态改变;非消化道疾病,包括神经肌肉运动病变、脑性瘫痪、精神运动发育落后和精神心理疾病)的患儿上消化道异物并发症发生率更高[51]。鉴于有既往病史的患儿占一定比例[5,7],且其并发症发生率更高,因而建议就诊时将既往病史告知临床医生。此外,另有少部分不明确异物吞食史的患儿,常需根据临床表现推测是否存在消化道异物可能[13],因而建议就诊时告诉临床医生患儿出现的症状或表现,便于临床医生诊断。

2.5 临床问题五 就诊时可能需要做哪些检查?

推荐意见:(1)就诊过程中需要做X线平片检查、CT检查或超声检查等影像学检查,以及血常规、凝血功能、感染相关疾病检查等实验室检查。 ☺ ☺(2)就诊过程中还可能会做心电图、肝肾功能等其他必要的病情评估检查。 ☺ ☺

消化道异物患儿在就诊过程中需要进行影像学检查和实验室检查,此外还可能进行一些其他且必要的病情评估检查。影像学检查结果可以帮助确定异物特征[1,13],实验室检查、其他且必要的病情评估检查可以帮助明确患儿病情[47]。

患儿在就诊过程中需要的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凝血功能和感染相关疾病检查等[1,73],这些检查结果可帮助医生选择最合适的治疗方式[47],以及为后续手术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74]。若患儿出现消化道出血,血常规可提示血红蛋白较低,若患儿出现消化道穿孔或局部脓肿和感染,血常规可提示感染征象;血氧饱和度可以提示患儿是否可以耐受麻醉;凝血功能检查可以提示患儿凝血功能是否正常,保证后续治疗过程的安全性,针对有高出血风险的儿童,凝血功能检查可以帮助预测胃肠镜手术中的出血风险[75];感染相关疾病检查可以提示患儿是否存在血液传播疾病,以便加强医疗安全,预防交叉感染[76]。

患儿在就诊过程中还可能会做一些其他必要的检查以评估病情,例如心电图、肝肾功能等[1]。心电图可以记录患儿的心率和心律,提示潜在的病理状态,帮助评估患儿在治疗过程中可能的临床风险;肝肾功能可以反映机体的重要脏器功能,评估麻醉及手术治疗的风险,指导选择合适的治疗方式[47]。不同患儿的情况不同,在实际的就医过程中,需要医生根据患儿的具体情况选择不同的检查,以明确病情。

2.6 临床问题六 消化道异物有哪些治疗方式?

推荐意见:消化道异物的治疗方式包括随诊观察、内镜手术和外科手术。 ☺ ☺

随诊观察适用于误吞单一小型的钝性异物(如小型纽扣电池和硬币等),且发现异物可在胃肠内移动,但无明显临床症状的儿童[1]。研究显示,大多数异物能自发排出,且进入胃后会在4~6d内排出[77]。一般来说,直径小于2.5cm的异物能通过幽门,长度小于6.0cm的异物能通过十二指肠[19]。因此,对于误吞直径小于2.5cm、长度小于6.0cm异物的患儿,如果其没有明显的临床症状,且影像学检查可观察到异物移动[78],推荐进行随诊观察,但在这一过程中,需密切关注患儿是否出现肠穿孔或肠梗阻的迹象,同时家长需持续观察粪便中是否排出异物。

内镜手术适用于取出消化道内无法自行排出,且未伴随严重并发症的异物,但需根据异物类型、大小及滞留位置和时间等选择最佳取出时机[1],一般分为急诊内镜和择期内镜[1,13]。急诊内镜原则上为2h内,最晚6h内行内镜手术,主要针对于高危异物[1,13],适用于:(1)位于食管内的各类异物出现临床症状、伴随梗阻表现或滞留超过24h;(2)位于胃或十二指肠中的钝性异物出现胃肠道梗阻和损伤表现;(3)位于食管、胃或十二指肠内的尖锐异物、纽扣电池及多个磁性异物或磁性异物合并金属(注:纽扣电池位于胃内且无症状时建议行择期内镜)。择期内镜手术原则上为24h内行内镜手术,主要针对于普通异物[1,13],适用于:(1)位于食管内异物,但未出现临床表现或未伴随梗阻;(2)位于胃或十二指肠内的异物,出现临床症状,但未达到急诊内镜指征;(3)胃内直径≥2.5cm或长度≥6.0cm的异物、1~2周内未排出的单枚磁性异物或其他异物。现有研究表明,异物越早取出,发生并发症的风险也会越低[79-81],当达到急诊内镜指征时,推荐行急诊内镜,若未达到,则推荐行择期内镜[1,82]。

外科手术创伤大、感染风险高,故对于不存在内镜绝对禁忌证的异物患儿应首选内镜治疗[1,83]。当内镜手术取出失败、并发症预防失败或患儿出现完全梗阻、严重穿孔、形成瘘管以及由此引发其他严重并发症时,推荐尽快进行外科手术[1]。此外,外科手术还适用于:(1)已通过十二指肠的钝性异物,出现临床症状或在影像学上超过7d无进展,内镜无法取出;(2)已通过十二指肠的尖锐异物,出现临床症状或在影像学上超过3d无进展,内镜无法取出;(3)无法自然排出或出现肠梗阻的毒品包[1,84]。

2.7 临床问题七 若医生建议居家观察,需要注意什么?

推荐意见:(1)推荐不要服用促进胃肠动力的药物和可能影响粪便颜色的药物。 ☺ ☺ ☺(2)推荐保持正常饮食结构,避免摄入可能影响粪便颜色的食物。 ☺ ☺(3)推荐看护者严密监测患儿症状及体征,如腹痛、呕吐、发热、便血等,有不适症状建议及时就医。 ☺ ☺ ☺(4)推荐密切监测患儿的粪便或呕吐物,以判断异物是否排出。 ☺ ☺ ☺(5)推荐患儿遵医嘱定期进行影像学检查或复诊。 ☺ ☺ ☺

对于医生建议居家观察的患儿,推荐不要服用影响胃肠动力的药物(如红霉素、多潘立酮、莫沙必利等)以及泻药,以免造成胃肠蠕动紊乱,继而影响异物自然排出[85]。同时也推荐不服用影响粪便颜色的药物(如铁剂及铋剂等),避免影响医生判断病情。此外,家长或监护人应保持患儿的正常饮食结构[85],不要刻意改变患儿的饮食习惯,同时避免患儿摄入可能影响粪便颜色的食物(红心火龙果、鸭血等),以免影响发现便血或黏膜损伤所造成的出血。

除药物和饮食方面外,居家观察时需密切监测异物是否排出[1,13,56],家长或者儿童看护者应仔细检查粪便或呕吐物中是否存在异物,避免遗漏异物排出,从而接受重复且不必要的X线检查而获得额外的射线暴露。同时,还应严密监测患儿症状[1,13],如果患儿出现任何梗阻或穿孔的症状,包括腹痛、呕吐、发热、便血等,应立即就医。此外,在居家观察期间,推荐患儿遵医嘱定期去医院进行影像学检查以判断异物是否发生移动[1],或定期去医院复诊以再次评估患儿病情,及时调整或选择最佳的治疗方式。

2.8 临床问题八 内镜下异物取出术的安全性和成功率如何?

推荐意见:内镜下异物取出术安全且成功率高。 ☺ ☺

安全性方面,国外指南及相关文献表明内镜下异物取出术并发症的发生率仅为0~5%[12,86]。我国一些临床研究也表明,对儿童消化道异物行内镜下异物取出术时,其并发症发生率也较低,但仍存在发生呕吐、恶心、呛咳、躁动等不良反应[62],以及消化道感染、黏膜损伤、黏膜溃疡、黏膜出血、穿孔等并发症的可能[42,87-89]。1篇临床研究报告对76例消化道异物患儿行内镜下异物取出术,结果4例患儿出现轻微并发症,1例出现吸入性肺炎[90]。另1篇临床研究对220例患儿行内镜下异物取出术,有21例出现并发症,但行全身麻醉的162例患儿中,仅6例出现并发症[91]。

成功率方面,国外指南及相关文献报告内镜下异物取出术成功率大于95%[88,92],国内尚无内镜下异物取出术成功率的相关总结,但一些大样本量的临床研究也反映出了其有着较高的成功率,如1篇临床研究对1334例消化道异物患儿进行分析发现,内镜下异物取出术的成功率为96.6%[5];1篇临床研究对980例消化道异物患儿分析发现,内镜下异物取出术的成功率为97.3%[7]。1篇临床研究对来自18家医院的595例消化道异物患者分析发现,内镜下异物取出术的成功率为94.3%[79]。

综上,内镜下异物取出术作为临床实践指南中推荐的一种治疗方式[2,13,19],安全且成功率高[93-95]。

2.9 临床问题九 若异物无法经内镜取出,下一步如何治疗?

推荐意见:当内镜手术无法取出异物时,建议根据具体情况,考虑进行随诊观察或外科手术。 ☺ ☺ ☺

异物无法经内镜取出时,一般分为异物移行到下消化道和患儿出现严重并发症两种情况。对于异物移行到下消化道的情况,若患儿无临床表现,则可随诊观察;若长时间无影像学进展,并发症的发生概率将增加[96],故需定期进行影像学检查,以判断异物是否发生移动,尖锐异物3d内未排出或钝性异物7d内未排出,则考虑行外科手术[1-2,19,77,93]。对于患儿出现严重并发症的情况,建议进行外科手术治疗[1]。

2.10 临床问题十 异物经内镜取出后还需要哪些治疗?

推荐意见:(1)患儿行内镜异物取出术后,若未出现并发症,则大部分患儿无需特殊处理,少部分患儿只需给予流食、抑酸、黏膜保护剂治疗,消化道异物顺利取出后24h即可出院,无需随访。 ☺ ☺ ☺(2) 若患儿行内镜异物取出术后出现并发症则对症治疗,并根据医生制订的随访方案定期进行随访。 ☺ ☺ ☺

使用内镜取出异物后,需根据患儿具体情况判断是否给予后续的治疗。若患儿取出异物后异物嵌顿位置无出血,食管或者胃黏膜未出现明显损伤,可以在麻醉清醒后进食一些清淡、易消化的流食或者半流食[97],一般来说大部分患儿无需特殊处理,少部分患儿只需给予流食、抑酸、黏膜保护剂治疗[66,87,95]。对于此类无并发症的患儿,一般异物顺利取出后24h即可出院,无需随访[65]。

消化道异物仍可能导致一定的并发症[13],但是大部分患儿经及时治疗很少会出现严重并发症[47]。若术后发现患儿出现黏膜损伤(包括水肿、糜烂、渗血、溃疡)、食管穿孔等并发症,则需对症治疗[6,47,51]。出现黏膜损伤的患儿,予以抑酸、黏膜保护、抗感染以及营养支持治疗,必要时嘱咐患儿禁食[8,66,98-99]。出现穿孔的患儿应绝对禁饮食[73,100],小瘘口可予以金属夹夹闭或联合尼龙绳圈套治疗,较大食管瘘口需置入覆膜支架治疗或外科手术治疗[1]。若患儿术后有并发症发生,需根据医嘱定期进行随访或复诊[65,95,101]。但需注意的是,如果患儿本身患有消化道基础疾病,异物取出后可能仍需要进行相应的治疗。

2.11 临床问题十一 内镜下异物取出术需要麻醉吗?怎么麻醉?

推荐意见:(1)推荐在行儿童消化道异物内镜手术时进行麻醉,且推荐全身麻醉。 ☺ ☺(2)预期手术时间较长或<1岁患儿,推荐气管插管全身麻醉。 ☺ ☺ ☺

对儿童行内镜下异物取出术时,考虑其配合度较低和对内镜的耐受性较差,为安全快速地取出异物和避免强行插镜造成的医源性损伤[45],推荐对患儿进行麻醉。多篇临床研究表明静脉复合全身麻醉下胃镜与普通胃镜相比,其取出成功率更高,时间更短,不良反应发生率(呕吐、恶心等)更低[62,102-103]。国内外多部指南也对全身麻醉作出推荐[1-2,13]。同时,全身麻醉下进行内镜下异物取出术,可减少或避免儿童产生心理和生理上的创伤,利于儿童健康成长[42,104]。综上,推荐在行儿童消化道异物内镜手术时进行麻醉,且推荐全身麻醉。需要注意的是,现有文献表明对于配合度较高,误吞非高危异物且无并发症的儿童,在表面麻醉或无麻醉的状态下也有成功取出异物的案例[73,105]。

国内外多部指南或专家共识推荐在气管插管全身麻醉下取出异物[1-2,13,19,77,89]。幼龄儿童气管软骨和喉软骨部较软,受压后易变形[42],食管下端贲门括约肌发育不成熟,可能发生胃食管反流而阻塞气管,为全面保护气管软骨、喉软骨以及气道,宜进行气管插管全身麻醉。同时,气管插管全身麻醉可保证呼吸道通畅,避免取出过程中胃内容物反流进入气管或取出时异物脱落进入气管[2,45],因而,对于预计手术时间较长或<1岁患儿在内镜下异物取出时推荐进行气管插管全身麻醉。

此外,麻醉是否安全倍受公众和患儿家属关注。现有指南和临床研究表明,儿童短时间接受全身麻醉对智商和认知功能没有影响[106-108],超过3h的全身麻醉或多次麻醉可能会对儿童的发育产生影响(此种情况需充分考虑利弊)[109],而内镜下异物取出术用时较短,且大多不存在反复麻醉的情况,一般可认为不会对儿童产生影响。然而,需要注意的是麻醉可能导致反流误吸、上呼吸道梗阻、呼吸抑制和循环系统并发症等[89],但现有文献表明并发症发生的概率很低[90-91]。

2.12 临床问题十二 如何预防儿童误吞异物?

推荐意见:(1)推荐家长、看护者和教师等教导儿童不要将物品放入口中。 ☺ ☺ ☺(2)推荐家长和看护者妥善放置诸如硬币、纽扣电池、钥匙等小物件(包括玩具和非玩具),避免儿童在无看护情况下接触存在误吞可能性的各种玩具,避免给儿童穿戴存在误吞可能性的饰物。 ☺ ☺ ☺(3) 推荐家长和看护者在给儿童制作食物的过程中,避免将鱼刺、碎骨片和果核等混入食物,在儿童进食过程中,避免食用大块食物,同时教导其充分咀嚼后再下咽。 ☺ ☺ ☺(4)建议电池、尖锐物品和磁性物品等高危异物的生产商以及玩具生产商在商品包装上提供警示标识。 ☺ ☺ ☺(5) 对于有精神障碍和智力障碍等儿童应注意看管和看护,同时对精神障碍儿童建议早期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 ☺ ☺

消化道异物在大多数情况下可以预防[45]。儿童作为误吞异物的当事人,对其进行健康教育至关重要。部分儿童会将笔帽、橡皮、小玩具等物品随意放入口中,家长、看护者和教师等应对其进行教导,一方面可以避免异物误吞,另一方面也可帮助儿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45,87,90,110]。

对于家长或者儿童看护者,需要妥善放置各种小物件(包括玩具和非玩具),诸如将硬币、纽扣电池等放到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以避免其玩耍此类小物件[55,101]。现有临床研究表明,儿童误吞的异物中玩具占有一定的比例,为避免儿童误吞玩具,应避免儿童在无看护情况下接触存在误吞可能性的各种玩具,比如“巴克球”类磁性玩具、高亲水性树脂球等[16,110],在给儿童选择玩具时尽量选择体积较大、不可拆解成小块及无锐角、无磁性的玩具。同时,在着装方面也需注意,不要给儿童穿戴容易抓下来的饰物(如发卡和吊坠等),在穿衣前检查纽扣是否松动,不在儿童的衣服上使用别针等,以避免儿童误吞此类物品。

鱼刺、碎骨、果核、食物团块等也是常见的异物类型[5,45,49],为避免误吞此类异物,在给儿童准备食物时,就需要倍加小心,以避免鱼刺、碎骨和果核等混入食物[110];在儿童进食过程中,避免让儿童食用大块食物,并教导其要充分咀嚼后再下咽[110],不对其进行逗乐、责骂等[90]。同时,需根据儿童年龄选择可以合适的食物,如不给牙齿尚未长全的儿童或者咀嚼功能尚未健全的儿童食用花生和瓜子等硬质食物及其他带核食物[111],以免发生误吞。

电池、尖锐物品和磁性物品等高危异物相比于硬币、纽扣等一般异物,对儿童消化道造成的损伤可能更大[4],因此对于此类物品应格外注意,除家长、看护者将其妥善放置和对儿童进行健康教育以外,建议此类物品的生产商在商品包装上添加警示标志[110],以起到预防作用。同时,也建议玩具生产商在商品包装和玩具上添加警示标志,以起到警示作用。

此外,在误吞异物的儿童中,部分儿童患有注意缺陷多动障碍、脑性瘫痪、精神运动发育落后、精神心理疾病、智力障碍和异食癖等[5,7],这些患儿更易发生异物误吞[7,112],且存在反复摄入的可能[113],同时其并发症发生的风险高于无基础疾病的患儿[51]。因而建议对于这些特殊人群应注意看管和看护,同时对精神障碍儿童给予早期心理疏导和干预,以有效预防儿童误吞异物[110]。

3 讨论

本指南作为国内第一部关注儿童消化道异物的患者和公众指南,为儿童家长、看护者和公众提供了儿童误吞消化道异物全流程处理中清晰明确的推荐意见,也特别指出了儿童误吞消化道异物的预防措施。儿童家长、看护者以及公众可通过指南给出的推荐意见,做出及时、有效的处理,有助于降低异物相关并发症的发生,减轻家庭和社会的负担。但需要说明的是,指南关注的是大多数常见情况,特殊情况可能并不适用,在实际应用中需结合具体情况灵活应用。

患者与公众指南目前处于起步和发展阶段,制订方法尚不完善[114-115]。本指南作为国内为数不多的患者与公众指南,可为其他患者与公众指南制订者提供参考,然而尽管本指南前期做了详尽的规划[31],但在实际制订过程中对计划书中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如德尔菲调研过程中,多条推荐意见共识度达到100%,所有推荐意见共识度均超过90%,按照计划书中的标准,所有推荐意见的推荐强度均为 ☺ ☺ ☺,为更好地区分不同推荐意见的推荐强度,故对共识度与推荐强度的对应关系进行了调整。此外,本指南在制订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譬如在制订过程中基层一线医生参与不足、填写推荐意见可理解性调研问卷的患者代表人数少于公众代表等。在更新指南时,也将针对性进行优化。

术语解释:(1)感染相关疾病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型抗体和梅毒螺旋体抗体。(2)随诊观察:让患儿居家观察是否出现身体不适,或原有不适是否出现新的变化,随时联系诊治医生或去医院就诊。(3)内镜下异物取出术:通过消化内镜技术将消化道内的异物取出的治疗方法。

声明:本指南是基于当前的证据以及专家意见形成,仅为消化道异物患儿家长、看护者以及公众提供指导,不作为任何医疗纠纷及诉讼的法律依据!

附件:利益冲突声明表、临床问题收集和遴选调研结果以及推荐意见德尔菲调研结果等相关附件可联系通讯作者获取。

利益冲突:无

《中国儿童消化道异物管理指南(患者与公众版,2022)》制订工作组名单

(姓名排序不分先后)

首席专家:方莹(西安交通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消化内科,临床专家);陈耀龙(兰州大学循证医学中心,方法学专家);刘兴荣(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方法学专家)

专家委员会:李兆申(海军军医大学长海医院消化内科);令狐恩强(解放军总医院第一医学中心消化内科医学部);张澍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消化内科);金震东(海军军医大学长海医院消化内科),周平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内镜中心);郭学刚(空军军医大学西京消化病医院消化内科);和水祥(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消化内科);任晓侠(西安交通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消化内科);李小芹(河南省儿童医院消化内科);吴捷(国家儿童医学中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消化科);李在玲(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儿科);刘海峰(上海市儿童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消化内镜中心);王宝西(空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儿科);舒赛男(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儿童感染消化科);游洁玉(湖南省儿童医院消化营养科);孙思予(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消化内科);毛萌(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何平(广东鹏浩律师事务所);崔玉涛(北京崔玉涛诊所有限公司;北京崔玉涛诊所),张少白(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张周斌(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秘书组:王风范(西安交通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消化内科);刘欢宇(西安交通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消化内科);梅天璐(国家儿童医学中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消化内科);皮壮(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小儿消化科);王跃生(河南省儿童医院消化内科);王雷(海军军医大学长海医院消化内科);张波(解放军总医院第一医学中心消化内科医学部);徐晓玥(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内镜中心);贾文元(空军军医大学西京消化病医院消化内科)

证据评价组:刘辉(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宋旭萍(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赵俊贤(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王玲(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张娟娟(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王子君(兰州大学基础医学院);赵思雅(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王平(兰州大学基础医学院);苏仁凤(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刘欣然(兰州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患者与公众组:患者代表祝广静(四川成都);郭迦南(山西运城);叶剑峰(宁夏固原);杨瑞娜(河北邯郸);王凯强(陕西西安);侯新峰(陕西铜川);杨雄弟(陕西西安);折耀军(陕西榆林);何文婷(吉林长春);王凌子(陕西西安)。公众代表蔡新(西安铁一中分校);王卓(西北大学幼儿园);赖惠(品格富力幼儿园),杨跃(西安高新第一小学);武华萍(西安高新一中沣东中学);刘璠(北京中关村第三小学);牛仙玲(西北工业大学医院);秦鹏哲(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李华(西安交通大学附属儿童医院疾病预防控制科);李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共识组(按姓氏汉语拼音顺序排序):曹永科(南京医科大学);陈洁(海军军医大学长海医院消化内科);陈競芳(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复旦儿科厦门医院厦门市儿童医院消化科);陈冉(北京华通国康公益基金会);陈志军(西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代红玉(中国青年网);邓朝晖(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消化科);范三丽(山西省儿童医院消化科);李妍[动念(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马可为(世界图书出版西安有限公司);梅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武汉儿童医院消化内科);缪怡(西安交通大学附属儿童医院麻醉与围术期医学科);秦四梅(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儿科);邱琳(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唐清(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儿科);滕旭(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小儿消化科);汪志凌(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小儿消化科);王春晖(空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儿科);王雯(解放军第900医院消化内科);王朝霞(深圳市儿童医院消化科);王丽波(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小儿消化科);吴洋意(《中国实用儿科杂志》编辑部);伍海锐(国家癌症中心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内镜科);夏红(邢台市人民医院儿科);肖菊(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谢晓丽(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儿童消化科);徐晓红(甘肃省妇幼保健院消化感染科);姚晓莹(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叶红(福建省儿童医院福建省妇幼保健院消化科);张含花(西安交通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消化内科);赵煜(天津市儿童医院消化科)

外审组:冀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消化内科);金玉(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消化科);徐樨巍(清华大学附属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儿科);吴开春(空军军医大学西京消化病医院消化内科)

参考文献 (略)

(2022-05-11收稿)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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