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国肠易激综合征专家共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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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国肠易激综合征专家共识意见

2024-05-22 10:3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近些年,国内外研究者对IBS的临床实践和研究不断深入,提出了新的认识与概念。2016年罗马Ⅳ标准颁布后,我国学者进行了许多研究,也提出了符合我国国情的观点,因此,在2015年中国IBS专家共识意见的基础上,本专家组组织国内专家对IBS共识意见进行了更新。本专家共识意见的修订采用国际通用的Delphi程序,首先成立共识意见工作小组,在检索Medline、Embase、Cochrane图书馆和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相关文献的基础上,起草共识意见条目,先后进行4轮线上讨论和1轮线下讨论,最后邀请全国相关领域专家进行线下讨论与投票,达成包括定义与流行病学、病因与发病机制、诊断和治疗共29条共识意见。

共识意见推荐级别分为6个等级:(A+)非常同意;(A)同意但有少许保留意见;(A-)同意但有较多保留意见;(D-)不同意但有较多保留意见;(D)不同意但有少许保留意见;(D+)完全不同意。投票程序规定,同意推荐(A+、A、A-)比例≥80%的条目方可通过,3 d/月,且症状在排便后改善,发作时伴有排便频率、粪便性状或外观改变。罗马Ⅳ标准对IBS的诊断标准中,删除了"腹部不适",将发作频率调整为>1 d/周,以诊断更多需要治疗的患者;强调了腹痛与排便的相关性,即表现为排便前、排便过程中或排便刚结束时发生腹痛。西方国家的研究资料表明,删除"腹部不适"对IBS的诊断影响不大[82,83,84]。我国的临床研究资料表明,在符合罗马Ⅲ诊断标准的IBS患者中,>1/4的患者仅有腹部不适[4,85]。腹胀是我国IBS患者的常见症状[84,86],与排便相关的腹胀应考虑IBS。结合我国临床实际情况,本工作组建议中国的IBS诊断标准如下:反复发作腹痛、腹胀、腹部不适,具备以下任意2项或2项以上(①与排便相关;②伴有排便频率改变;③伴有粪便性状或外观改变),诊断前症状出现至少6个月,近3个月符合以上诊断标准。

症状诊断标准对IBS的诊断符合率为75%~86%[87,88]。诊断标准中采用6个月的病程可提高对IBS的诊断率,使更多的患者得到早期诊断;同时足以排除器质性疾病。我国的研究显示,在符合罗马Ⅲ诊断标准的IBS患者中,行结肠镜和腹部超声检查的器质性疾病检出率为3.3%[89]。IBS患者接受内镜检查,以及胆囊切除和子宫切除等手术的比例明显高于非IBS患者[36,90];国外对诊断为IBS的患者进行随访,发现IBS患者5年后结直肠癌的患病风险与普通人群相当[91]。因此,对于符合诊断标准的IBS患者,在全面询问其是否存在警报征象、排除器质性疾病的基础上,尽早作出IBS诊断,避免不必要的检查和手术;对有警报征象的患者,应有针对性地选择辅助检查以排除器质性疾病[37,92]。

共识意见13:警报征象包括年龄>40岁、便血、粪便隐血试验阳性、夜间排便、贫血、腹部包块、腹水、发热、非刻意体重减轻、结直肠癌和IBD家族史。

推荐级别:A+,46%;A, 54%

证据等级:中等质量

与排便相关的腹痛、腹胀和腹部不适并非IBS的特异性症状[88]。国外的研究资料表明,拟诊为非IBS-C、不伴有警报征象的患者,经结肠镜检出器质性疾病(如腺瘤)的检出率并不高于接受常规结肠镜筛查的患者[93];IBS伴有警报征象(近1年内体重下降4.5 kg,近3个月有便血、贫血,有结直肠癌家族史)的患者,经结肠镜检出器质性疾病的检出率为27.7%,明显高于无警报征象患者(15.4%),其中IBD是最常检出的器质性疾病[94]。戈之铮等[95]在结肠镜检查时发现,在恶性肿瘤、结直肠良性器质性疾病和无异常发现的患者中有报警症状者分别占81.9%、48.5%和14.8%;年龄>40岁、便血、黑便和贫血有助于鉴别器质性疾病与功能性疾病。综合国内外研究资料和我国结直肠癌筛查、诊治现状[87,96,97],本共识意见提出,IBS的警报征象包括年龄>40岁、便血、粪便隐血试验阳性、夜间排便、贫血、腹部包块、腹水、发热、非刻意体重减轻、结直肠癌和IBD家族史。

共识意见14:IBS亚型诊断应基于患者排便异常时的主要粪便性状,分为IBS-D、IBS-C、IBS-M和IBS-U 4种亚型。

推荐级别:A+,60%;A, 40%

证据等级:中等质量

IBS患者在症状发作时排便频率和粪便性状的改变有所不同,亚型分类是IBS诊断的组成部分。根据患者排便异常时的主要粪便性状(参照Bristol粪便性状量表)[37],可分为IBS-D、IBS-C、IBS-M和IBS-U 4种亚型。其中IBS-D指异常排便(按天数计算)中>1/4为Bristol粪便性状量表中的6或7型,且1/4为Bristol粪便性状量表中的1或3型,且1/4为Bristol粪便性状量表中的1或3型,且>1/4的排便为6或7型;IBS-U指患者的排便习惯无法准确归入IBS-D、IBS-C、IBS-M中的任何一型。IBS-D是我国最常见的IBS亚型[9,98]。不同IBS亚型需进行鉴别的疾病谱有所差异,IBS-D主要注意与IBD、肠道感染、肿瘤、乳糜泻、显微镜下结肠炎等疾病进行鉴别[37,94]。亚型分类可指导治疗的选择[99]。

共识意见15:IBS与其他功能性肠病、功能性排便障碍存在转换、重叠,应基于主要症状群作出鉴别诊断。

推荐级别:A+,38%;A, 54%;A-,4%;D-,4%

证据等级:中等质量

IBS与其他功能性肠病(如功能性腹泻、功能性腹胀或腹部膨胀、功能性便秘、非特异性功能性肠病)和功能性排便障碍的重叠现象十分普遍[100,101];随着时间推移和对治疗的反应,患者的主要症状(群)可能发生变化,即由IBS转换成另一种功能性肠病[102,103]。罗马Ⅳ标准委员会提出,这些疾病是一类连续的症状谱,具有相似的病理生理机制[37]。在临床实践中,对符合IBS诊断标准且重叠其他功能性肠病或功能性排便障碍的患者,可根据患者的主要症状群作出相应的诊断和鉴别诊断。在临床研究中,应严格按照诊断标准筛选受试者。

共识意见16:IBS常与功能性消化不良、GERD等重叠,诊断IBS时应全面了解消化道症状。

推荐级别:A+,64%;A, 36%

证据等级:高质量

无论是普通人群中有IBS症状者,还是就诊的IBS患者,合并消化不良、胃食管反流症状均很常见[104,105]。在采用罗马Ⅲ标准诊断的IBS患者中,26%~48%的患者同时符合功能性消化不良的诊断[105,106];平均37%的IBS患者重叠GERD[104,107];59%的IBS患者重叠功能性烧心[107]。有症状重叠的IBS患者的肠道症状更严重[104,108]。在中国等亚洲国家,IBS患者常表现为上腹部、脐周症状,与进餐有关,极易与功能性消化不良混淆,而上腹部、脐周症状与排便有明显的相关性,且伴有排便习惯和粪便性状的改变,更支持IBS的诊断[38,109];诊断IBS并不排除对其他功能性胃肠病的诊断[2,37]。因此,诊断IBS时应全面了解患者的消化道症状,明确重叠疾病的诊断。

共识意见17:IBS的严重程度与肠道症状、肠道外症状、精神心理状态和生活质量有关,应从多方面进行评估。

推荐级别:A+,56%;A, 44%

证据等级:中等质量

IBS患者常合并胃肠道外症状、精神心理异常,且生活质量明显下降[110,111,112]。肠道症状、肠道外症状和合并的精神心理障碍均对IBS患者的生活质量造成影响,生活质量下降成为患者就诊的主要原因之一[36,112]。IBS严重程度取决于患者的肠道症状、肠道外症状、疾病对生活质量的影响(伤残程度)、患者与疾病相关的感受和应对方式[37,113]。在诊断IBS时,特别是对严重的病例从多方面进行临床评估,对患者的治疗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罗马标准专家委员会推荐的多维度临床资料剖析包括以下5个方面:①按罗马标准作出的疾病诊断;②对治疗有指导意义的分型;③疾病对患者的影响;④精神状态和社会活动;⑤生理功能异常或标志物[114]。该方法可作为IBS临床诊断的参考。

四、治疗

共识意见18:IBS的治疗目标是改善症状、提高生活质量,需采取个体化综合治疗策略。

推荐级别:A+,82%;A, 18%

证据等级:中等质量

IBS的主要治疗目标是消除或缓解症状,改善生活质量,恢复社会功能[37,38,115];治疗手段应包括饮食、生活方式调整、药物治疗、精神心理、认知和行为学干预在内的个性化方案[116]。目前,临床上普遍采用问卷形式对IBS的疗效进行评估,问卷内容可包括症状严重程度、内脏敏感性指数、治疗可信度,以及患者的生活质量、精神心理状态等。IBS的病因和发病机制复杂,常合并精神心理因素等,是处置措施个体化的内在原因[37]。

共识意见19:在IBS诊疗实践中,应首先建立良好的医患沟通和信任关系。

推荐级别:A+,80%;A, 20%

证据等级:中等质量

医患之间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关系是准确把握IBS症状产生病因和病理生理的关键环节,是正确选择治疗策略、取得满意疗效的前提[37,116]。一项对185名全科医师进行的IBS诊治实践现状研究显示,88%的全科医师能注意到患者的心理因素,但仅52%的全科医师与患者进行系统交流和评估[117]。就诊常常是IBS患者抒发挫败感的第一途径,然而,近50%的IBS患者在向医师倾诉时遭遇消极态度。良好的医患沟通和信任关系对于提高IBS的近期和长期疗效有益。因此,消化科医师在IBS诊疗中应注意以下几点:①以信任、专业、同情、平易近人的态度,尽可能采用患者易于接受的语言和逻辑思维进行沟通;②真正了解和把握患者关切的问题,消除患者的恐病疑虑,尽量用客观的证据使患者确信IBS是不会危及生命的疾病;③准确、全面把握和区分各种致病因素对症状的不同影响,细致解释产生症状的原因;④努力使患者充分理解并自愿接受处置策略;⑤帮助患者建立合理的生活方式,明确行为改善的目标,增强对治疗措施的依从性[37,38]。

共识意见20:避免诱发或加重症状的因素,调整相关的生活方式对改善IBS症状有益。

推荐级别:A+,58%;A, 38%;A-,4%

证据等级:中等质量

调整饮食和生活方式是IBS疾病管理流程的起点。一项纳入62例IBS患者的研究结果显示,低FODMAP饮食能够使60%(18/30)的IBS患者和28%(9/32)的对照组患者的腹部症状减轻30%以上;IBS患者的餐后氢气呼吸量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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