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乡村绿化美化设计方案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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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乡村绿化美化设计方案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

2024-04-12 11:5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区园林绿化局: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的要求,现印发《乡村绿化美化设计方案编制指导意见》,请各单位在编制乡村绿化美化设计方案时,按相关要求遵照执行。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20年4月28日

乡村绿化美化设计方案编制指导意见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升全市美丽乡村绿化美化水平和景观效果,依据北京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行动的部署安排,现就乡村绿化美化设计方案编制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乡村绿化美化设计方案编制的重要意义

  乡村绿化美化设计方案编制,是园林绿化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首要环节。

  乡村绿化美化设计方案编制,是规范乡村绿化美化建设的是重要手段。乡村的生态环境、景观风貌是不可逆转的宝贵资源,只有重视乡村绿化美化设计方案的编制,才能在保护资源的前提下,提升乡村绿化美化水平,实现乡村绿化美化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乡村绿化美化设计方案编制,是保护乡村环境、传承乡村文脉、重焕乡村活力的具体措施,通过指导乡村绿化美化建设,让市民在乡村中"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二、编制乡村绿化美化设计方案的基本原则

  (一) 落实规划,遵循规范

  乡村绿化美化要以村庄规划为导向,确定乡村绿化美化的定位布局、景观风貌等关键问题。乡村绿化美化必须遵循《美丽乡村建设指南》、《美丽乡村绿化美化技术规程》、《北京市美丽乡村建设导则(试行)》、《北京市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建设技术导则》等相关条例与规范。设计中涉及的经济技术指标必须按条例和规范的要求严格执行。

  (二)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乡村绿化美化应保护乡村地形地貌、水系水体、林草植被等生态资源,不得大拆大建,保留乡村自然的原真性和完整性,营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空间。

  (三) 分区分类,因地制宜

  依照乡村区位和绿地类型,分区分类,差异化制定乡村绿化美化设计方案。结合村庄特色优势,巧于因借,因地制宜,形成具有浓郁乡土气息的村庄环境。

  (四) 以人为本,突出特色

  乡村绿化美化应综合考虑村民和观光游客的使用需求和审美趋向,营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绿色环境。注重整体风貌协调,鼓励统一中富有变化,避免"千村一面"。

  (五) 高质量发展,高品质提升

  推进乡村绿化美化高质量发展,要围绕低成本低养护、节能减排、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新理念的应用,推广与乡村环境协调的新材料、新品种,引导乡村绿化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的提升。

  三、乡村绿化美化设计方案编制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一)一般要求

  1.方案设计前应进行详尽的现场调研。现场调研应全面了解当地自然资源、社会经济、历史文化、市政设施建设等情况;熟悉主要使用人群,充分了解和征求村民委员会和村民意愿。

  2.对范围内的现状地形、水体、建筑物、构筑物、植物、地上或地下管线和工程设施,进行调查,做出评价,并提出处理意见。

  3.范围内原有古树名木、长势良好的植被应充分保护、保留和利用。原有文物和有纪念性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应予以保护并结合到设计之中。

  4.如果是拆迁腾退地,应对场地内拆迁腾退地的垃圾类型以及堆放的位置、填埋深度等进行调查,并提出消纳垃圾的具体措施。

  5.收集当地与设计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乡村地区地形图,上位规划、专项规划、乡村发展、生态环境、文物保护等政策文件以及乡村史志等。

  6.绿化建设前应对土壤进行检测,不适宜绿化的土质,应进行土壤改良。种植土壤标准参照《园林绿化种植土壤》(DB11/T 864-2012)

  7.立足乡村,结合前期调研与资料,保护乡村原有的空间尺度,继承和发扬传统文化,提出乡村绿化美化整体设计定位和景观风貌,突出不同村域的特色。

  8.突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物多样性的理念,推广"复层、异龄、混交"的种植模式,选择"乡土、抗逆、食源、美观、长寿"的植物品种,构建高质量的植物群落。

  9.植物景观应精致与粗旷并存,绿化美化与生产相结合,展现村落植物景观特色。

  10.遵循经济、实用、美观的原则,铺装、构筑物和小品设施的设计应从地形地貌、古树名木、特色树种、文化符号、特色材料等方面提炼村域特色,挖掘和使用适用于乡村的材料、技术、工艺。

  (二) 分区分类

  设计方案编制前应明确项目所在区域和绿地类型,以此作为后期展开设计的基础。具体区域和绿化类型如下:

  1.区域类型

  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提出的"两线三区"的市域空间分区管控要求,按照集中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生态控制区对村庄绿化建设进行定位。

  集中建设区范围内的村庄应提高绿地建设标准,提升环境质量,推进村庄城市化。限制建设区范围内的村庄应优先恢复腾退土地的绿地功能,实现城乡联动。生态控制区范围内的村庄,应坚持生态保育的原则,建设成为环境优美、配套方便、自然和谐的美丽乡村。

  2.绿化类型

  结合村庄绿地的区位和功能,将绿化空间分为村庄公共绿地绿化、道路绿化、宅旁绿化和林带水旁绿化。

  村庄公共绿地绿化主要是指村庄入口、村庄中的活动广场、中心绿地或小微绿地绿化。

  道路绿化主要是指道路两侧的绿化。根据道路级别,分为主要道路和街巷道路。主要道路是指与国道或县乡公路连接,或连接全村的道路;街巷道路是指村内除主要道路以外的其他道路。

  宅旁绿化主要是指农村庭院房前屋后空地和各个公建周边的绿化。

  林带水旁绿化包括环村的生态防护林和水塘河道沟渠周边绿化。

  (三) 村庄公共绿化

  1.村庄入口:

  村庄入口是村庄对外的展示窗口,应强化入口形象,展示本地特色。注重入口空间序列感和引导性,布置主题突出的导视设计。

  村庄入口的表现形式避免千篇一律,应从构筑物、绿化的造型、材料、色彩、品种等多方面寻找突破口,做到既耳目一新,又原汁原味。

  村庄入口内可根据人流量,为人群集散提供必要的林荫停车场、活动广场等功能性场所,完善村庄信息导视牌、环卫设施等基础景观设施。

  2.村庄的活动广场、中心绿地:

  村庄的活动广场、中心绿地是村庄主要集散场地也是村民休闲、交流的空间,空间布局应便于村民集散,具有防灾避险功能。

  场地应增加室外健身、儿童游戏等活动设施,以及避雨廊架、坐凳座椅、厕所、标识牌等服务设施,考虑全龄化的使用需求。

  铺装材料考虑透水铺装,材质、色彩与周边环境协调。

  场地内可点缀具有地域化、艺术化的景观小品。

  丰富的节点绿化和简洁的基础绿化相结合,避免城市化痕迹明显的绿化形式。

  3.村庄内小微绿地

  小微绿地是乡村中拆除腾退的边角地、废弃地。此类绿地,形态不规整、面积大小不一、地块零散。绿化设计前应对现状总体评价分析,提出应对措施。

  小微绿地应根据建设类型,属于造林工程型,按照《北京市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建设技术导则》的相关要求进行绿化;属于公园建设型,结合绿地所在位置,按照上述两类公共绿地进行绿化美化。

  (四) 道路绿化

  1.主要道路绿化

  主要道路绿化是乡村重要的带状展示界面,种植形式,可采用乔木列植或乔灌木混植的方式,结合沿路的田、水、林景观多样化配置,形成有韵律、有特色的行列式种植。根据主要道路的宽度,可增加中央隔离带和机非隔离带的绿化种植。

  2.街巷道路绿化:

  街巷道路绿化应接近村民生活,形式自由多样。根据道路宽度,选择种植以小乔木为主或是灌木为主。植物品种除常见的园林植物,还可考虑利用农作物,增添乡土气息。

  (五) 宅旁绿化

  宅旁绿化应做到生态、经济、整洁、低维护且有乡村生活气息,见缝插绿,应绿尽绿。

  绿化植物除常见园林植物,可选择兼具地方特色和观赏价值的蔬菜、瓜果、药用植物等。

  有条件的可开展立体绿化,种植攀援植物。

  房前庭院可适当布置具有地域特色景观小品。

  (六) 林带水旁绿化

  1.林带绿化

  环村的生态防护林、风水林、景观林等应结构合理、林相丰富,注重不同树形、色彩的搭配,可以考虑兼顾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食源蜜源植物,林间养护道路可采用碎石面层,做到步行宜游,驱车可观。

  2.水旁绿化,

  在满足防洪泄洪的前提下,根据现状和使用需求,在水塘和沟渠周边增加栈道休闲场地和座椅,选材应防腐防滑;当水深过深或落差较大时,应设置安全栏杆。

  水塘沟渠周边绿化以保护生态环境为主要功能,宜选用护堤护岸、保土固沙、净化水质的植物种类。水塘内可适当划定水生植物种植区,栽植观赏性水生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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