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市场监管局 通知公告 关于规范全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价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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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市场监管局 通知公告 关于规范全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价牌的通知

2024-07-08 02:0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济市监发〔2020〕26号

关于规范全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价牌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经开区软环境保障局市场监管中心,各停车场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机动车停放场所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和《济宁市城区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济宁市人民政府令第69号)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规范使用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价牌管理工作通知下:

一、停车场收费标价牌样式由市市场监管局统一发布。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监制,并负责对明码标价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新发布的停车场收费标价牌样式,自2021年1月1日起启用。按照收费性质分为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执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以蓝底白字为主,执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以绿底白字为主。停车场收费标价牌样式及内容见附件。

三、为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旧停车场收费标价牌在不违反法律、法规,收费主体、收费标准等公示要素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可继续使用,不搞“一刀切”。

四、停车场经营者可根据自身经营的需要,在不改变公示要素、色彩的前提下,自行设计彰显企业特色的收费标价牌。不得以任何方式和手段,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五、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责任,提升服务意识,帮助经营者建立内部价格监督机制,规范明码标价行为,依法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执行政府定价、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和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本通知在实施过程中,如法律法规另有新的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附件:1.济宁市停车场收费标价牌样式(政府定价版)(市场调节价版).doc

          2.停车场收费标价牌相关说明.doc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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