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国庆期间值班值守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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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国庆期间值班值守工作的通知

2023-12-16 01:1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吉高集团:

  为贯彻落实全省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节日值班值守和消防安全工作,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工作。各地、各单位要清醒认识节日安全稳定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吸取长春“7.24”重大火灾事故经验教训,增强忧患意识,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力以赴做好火灾防范工作。节前,要组织一次对属地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形势的分析研判,查找问题和隐患,研究制定防范措施,确保防范工作落实。

  二要加大检查力度,落实管控措施,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工作方案》要求,强化消防风险管控,开展对辖区内消防安全的隐患排查。要对消防生命通道、高层建筑、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现场等重点部位和高速服务区、客运站、办公楼、食堂、宿舍等重点场所,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力消除隐患。要督促消防责任主体完善消防预案,开展培训演练,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初期火灾防控灭火能力,严防小火酿成大灾。

  三要强化值班值守,提高科学应急处置能力。各地、各单位要扎实做好国庆节假期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请假报告和外出报备制度,按照规定安排好值班值守工作。带班领导带班期间不承担外出调研、检查等工作。要安排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熟悉值班业务的同志参加节日值班。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严禁人、机分离。发生脱岗漏岗事件,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要同步加强值班业务培训,强化值班信息报送,特别是遇有突发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妥善有效处置,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节日期间施行每日“零报告”制度,每日下午16时前向厅值班室汇报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并于10月15日前将“十一”期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检查情况报至厅安委会办公室。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安委会办公室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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