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五常“智”在整个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独特意义与价值作用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倾城雪全集下载 儒家五常“智”在整个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独特意义与价值作用

儒家五常“智”在整个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独特意义与价值作用

2024-03-22 05:3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0 分享至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引言

五常中的“智”不是我们通常理解的聪明、智慧和知识,而是“良知良能”。为什么这么说?这需要对“智”在哲学上的意蕴进行更深入的探讨。

智就是几希,是良心,是明德,是至善

重视对人性之源的探讨是儒家哲学一个很大的特点。《中庸》开篇就说:“天命之谓性”。认为人性之源是外在的天地自然。所以,儒家理论的用功处即集中表现在如何使这一天(自然)赋予人的光明之德行呈现出来。这就是《大学》为什么开篇就说“大学之道,在明明德”的原因之所在。儒家在探讨人性之源的问题上,使用了不少不同的概念来表征同一个存在。具体地说,儒家是将天(自然)赋予的人之为人的属性名之为:几希,良心,道心,明德,至善,天命之性和智等。

所以,“智”与几希、良心、道心、明德、至善、天命之性等概念一样是表征人之为人的根性的一个范畴,即充当着人的根本属性的“角色”。它们是指人天生的一种无善无恶的自然状态,是超越时空的性德。所以说这一性德的“智”又才被称为“良知良能”,其合称为“良心”;亦才被称为“明德”“至善”。唯其如此,它们亦才有资格充当了判断一切时空内所产生的是非、善恶、美丑、好坏、对错的“裁判者”。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才有了孟子的那句话:“是非之心,智之端也。”

在明确了“智”的性质及其功能的基础之上,我们就可能清楚地来对它进行定性了。“智”是其他四常的基础性和本根性的存在。换句话说,只有有了“智”(“良心”),才能具体呈现为其他诸德。良心具体表现形式就是仁义礼信也。仁义礼智信都是“先天”的存在。当然在孟子那里只说了前四个。他说:“仁义礼智之心,非由外铄我也。”但这里起统摄作用的应是“智”。

尽管在儒家那里,有谓“仁”是全体,谓“信”是实,但这并不能改变“智”的最后根源的性质。当然你可以说,没有仁爱的义不是真义,没有仁爱的礼不是真礼,没有仁爱的信不是真信。同样你也可以说,不诚信的仁不是真爱,不诚信的义不是真义,不诚信的礼不是真敬,但所有这些,只是表明“仁之全体”与“信者,实也”的意义,但如果说哪一个能起到最终判断“真假”的,即“是非”的作用的话,那当推“智”矣。所以朱熹既说:“智则仁之分别也”,又说:“智则是个分别是非底道理。”所以我在这里特别提醒和强调的是,不能仅仅将“智”视为是对“仁”与“非仁”的分别和判断,而且要将“智”视为是对其他几德的分别和判断。

具体说来,是对“义”与“非义”、“礼”与“非礼”、“信”与“非信”的总分别和判断。由此可以得出结论:“智”是总根源,是总方向。它保证着“仁义礼信”四德能按“正确方向”呈现和彰显。通俗地说,有了“智”,其他诸德就不会偏离方向矣。关于这一点,我们还可以从古代和现代学者对五常的定位中得到有力的证明。汉儒有以五方来合配五常的理论。具体说来,他们是以“东、南、西、北”四方来分别合配“仁、义、礼、信”四德,以“智”居中央。

由此可见,他们是在强调,“智”是中心,“智”是使仁义礼信四德成为人之道德的基础和能力。现代著名学者熊十力也曾明确指出:

“智与知识有分,此一主张在中国古学中确是中心问题所在之处,每一宗派的哲学,其各方面的思想与理论都要通过这个中心问题而出发,仍须还到这个中心来。”

从上述两则材料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智”在五常中,甚而在整个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独特意义。

综上所述,“智”在“五常”中的地位和性质是极其特殊的,它既扮演了人性总根源的角色,又承担了总裁判的角色。由它判定的仁、义、礼、信,才能够被称着真仁、真义、真礼、真信。

反之,经它判定后可以分清那些虚假的仁、义、礼、信,即假仁假义,虚礼虚信,而这些又可统称为“伪善”。也就是说,我们常说的某人伪善,实际上是指此人在仁、义、礼、信等德行上都是虚假的。而之所以能够发现它是伪善,正是“智”在发挥着直接作用呢!

智与善不具备特定的道德属性

从这里实际上我们可以发现这样一种情况,在儒家思想体系中,智与善这两个概念都不能单独成为道德的德目。也就是说,它们本身并不具备特定的道德属性。它们的功能和作用乃是在具显道德和判断是否道德上。具体地说,什么叫智的行为,那就是符合仁、义、礼、信诸德的行为。同理,什么叫善的行为,那就是符合仁、义、礼、信诸德的行为。反之,不智不善的行为,那就是不符合仁、义、礼、信诸德的行为。总之,符合“智”“至善”所规定和判定的“是善美”,那才能被确定为“是善美”;符合“智”“至善”所规定和判定的“非恶丑”,那才能被确定为“非恶丑”。具体地说,只有当你做到了仁之爱人、义之利人、礼之敬人、信之诚人的时候,那就称为“是善美”;而你如果恨人、害人、慢人、骗人的话,那就称为“非恶丑”。

虽然“智”不能单独成为一种道德行为,但是它却承担了其他四德实行的基础性重任。所以孟子才给“智”作出如下的定性和定位。孟子说:

“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智之实,智斯二者弗去是也”(《离娄下》)。

意思是说,智的本质正是在于能保证仁义二德的不离不去,也就是真正实行仁义二德者也。非但如此,在儒家看来,智的本质乃是在于能保证所有道德的不离不去,也就是真正实行所有道德者也。如果要对五常中的“智”给出一个本质属性的话,那么,我认为最恰当的就是“善”,更确切地说就是“至善”。

结语

最后值得强调的是,在我们超越了对“智”作聪明、智慧和知识的理解以后,我们当然地应该在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尤其是儒家文化中,更加注重对这些能保证优秀文化真正落实的人性之根的呈明上。

我们不仅要具体弘扬诸如仁爱、正义、礼敬、诚信、忠孝、廉耻等中华传统美德,而且更要喊出和提倡“明明德”“止于至善”“立乎大者”“求其放心”等口号及其精神。须知,“人心向善”乃是中华传统文化中的信仰所在呢!这也正是我们“说智”最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之所在啊!

(作者 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 徐小跃)

特别声明:此文是徐小跃授权刊发,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转载,违者必究。

欢迎感兴趣的朋友转发、点赞,加关注@文以传道 谢谢!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阅读下一篇/ 返回网易首页 下载网易新闻客户端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