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催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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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催收公告

2023-03-26 03:1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根据上海继加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0年11月11日出具(2020)苏0509破14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苏州东方九久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九久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出具(2020)苏0509破146号决定书指定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担任东方九久公司管理人。

根据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以及管理人接管到的业务资料,管理人依法向东方九久公司债务人及相关担保人、反担保人寄送了《催收函》。

    现管理人特发布公告,请附件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相关担保人、反担保人在收函3日内立即支付拖欠东方九久担保公司的全部款项至管理人指定收款账户(户名:苏州东方九久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0706678221120100472001;开户行:苏州农村商行银行铜罗支行)。

 

苏州东方九久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4月20日

 

注:1、本公告附件清单列示截至20201年4月20日的欠款本金余额,债务人及相关担保人、反担保人应根据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

   2、若债务人及相关担保人、反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合并、分立、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破产、清算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责任;

    3、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以及其他连带责任人。

 

管理人联系方式: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269号圆融星座商务广场1幢28楼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黄律师19816565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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