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创新完善信访听证评议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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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创新完善信访听证评议工作机制

2023-06-19 21:3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这么多专家学者、律师为我的事情进行听证,说的很清楚,听后敞亮了,我支持听证结果。”2017年,在参加完一次听证会后,颍上县谢桥镇农民江国伍激动地说。这次听证会解决了当地反映多年的土地被违规征用问题,让信访群众个个心服口服。

  用公开透明的方式解决群众诉求,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2017年,安徽省政府出台新的听证办法,强力推进听证制度,又仿照听证制度出台了群众评议制度,最终形成了“听证+评议”的安徽模式,使群众诉求有路走,有人管,最终实现了群众诉求群众议,人民信访人民评的目的,有效地化解基层矛盾,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能力,走出了一条具有安徽特色的信访制度改革新路子。

  双管齐下 “听证+评议”模式走出安徽新路

  江国伍是谢桥镇农民,多年来一直作为群众代表上访,反映本村土地被违规征用问题。2017年,谢桥镇举行了一次信访事项听证会,邀请了多名专家律师作为听证员。听证会上,听证员们有理有据的讲解,细微入里的分析,让当地村民心服口服。会后,经多方协调,群众反映的事项得到了解决,积攒多年的矛盾终于化解。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在过去一段时间里,信访工作存在着‘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等问题,不少行政机关不愿意举行听证,或者是‘关门听证’,相关过程不公开,不透明,很难让群众信服。”安徽省信访局复查复核办一级调研员周健介绍说。

  为了解决这一难题,2017年8月省政府出台新的听证办法,强力推进听证制度,并指导市县引入乡贤、五老等,仿照听证制度又建立了群众评议制度,形成“听证+评议”的安徽模式。

  属于信访三级程序受理范围的事项,运用听证程序,为行政机关办理信访事项提供具有一定强制力的意见。对于依法不应进入信访三级程序的积案,运用评议程序,形成具有软约束的建议,为多元化解纠纷提供新的路径。“概括说就是‘政府搭台、群众唱戏、法治保障,最大限度尊重民意,实现群众诉求群众议、人民信访人民评。’”周健说。

  据介绍,目前安徽全省听证评议信访事项1.8万件,有效化解了一大批疑难复杂信访事项,实现了全省信访总量的持续下降,在国家信访局工作考核中连续多年名列前茅,相关经验做法荣获第二届全国法治信访进步奖,走出了具有安徽特色的新路子。

  “阳光理念” 听证制度将权力“关进笼子”

  亳州市谯城区有一所幼儿园的西侧一直存在污水排放的问题,散发的异味对幼儿园造成了一定影响,当地居民赵女士为此进行了信访。2020年11月,辖区街道就此召开了一场听证会。

  在听证会现场,当事双方进行多轮举证、质证和辩论,查明了信访事项相关事实情况:谯城区重点局建设的集水设施将周边产生的废水通过原沟渠,抽取到污水处理厂,因集水设施在幼儿园旁边,造成幼儿园有一定异味。

  经听证员集体讨论一致认为,辖区社区应该进一步和重点工程局沟通,改进覆盖措施消除异味。辖区社区和区重点工程局也各自做出承诺,妥善解决污水排放问题。赵女士对听证意见表示十分满意,这件信访事项也得到了有效化解。

  2020年11月28日,亳州市谯城区汤陵街道就赵女士反映污水排放问题的信访事项在汤陵街道办事处三楼会议室召开听证会。

  从“被动抓”到“主动抓”,从“关门听证”到“阳光听证”,为切实增强各地各部门做好听证评议主动性和工作的实效性,安徽省从制度运行层面对听证制度进行了细化优化。

  “我们借鉴了行政审批负面清单管理的做法,明确了行政机关在受理信访事项后,应当告知信访人听证权,除少数特殊情形,均应接受信访人的听证申请。”周健介绍说。同时,对未告知信访人听证权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听证申请的,明确复查复核机关可以责令其重新办理并组织听证,逐步树立“以听证为原则、不听证为例外”的阳光理念,倒逼行政机关严格依规开展听证工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强化对信访人听证权的保护。

  听证会设有7―9名听证员,引入第三方力量进行评议。这些听证员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律师等社会各方面人士组成。听证机关可邀请新闻媒体参加旁听,公民也可以报名参加旁听。听证机关人员担任听证员的人数不得多于2人,既保障听证机关有人员参与,防止偏离法律政策方向,又确保中立人士占据压倒性多数,提升听证的公信力。同时,安徽省还明确从申请听证到同意听证到举行听证再到最终形成听证报告,最长不得超过27个工作日;明确听证报告应作为行政机关作出信访处理意见的重要依据,如未采纳听证结论,必须作出书面说明,以此强化了听证法律效力。

  群众评判 助推乡村基层矛盾有效化解

  宋博文是蚌埠市怀远县唐集镇的一名信访干部,2017年在当地山前村,有一对叔侄俩为了一块土地所有权而产生了纠纷。“按照正常法律程序,这对叔侄可以协商,或者提起行政仲裁,如果不成功,再向法院起诉,但是我们考虑到农民打官司不易,而且容易激化矛盾,于是选择了信访评议的方式,请来群众代表和村干部进行评议。”宋博文说。

  2018年,这场评议会在村头举行,经过群众评议,大家的情感更加偏向叔叔这一方,侄子也感觉到自己做的不妥,双方各自做出让步,达成了协议,将一起矛盾化解于无形。

  仿照听证制度,安徽省又建立了群众评议制度,开发评议员抽取软件,评前由信访人在系统中自主挑选15至30位评议员,仿照大陪审团组建大评议团;评中坚持现场投票、公布结果,对满意率低于三分之二的,由信访部门行使“三项建议权”,引导责任单位重新办理;评后,跟踪做好心理疏导、困难救助,帮助信访人打开心结。

  根据宋博文的基层工作经验,乡村里产生的纠纷,大多与土地纠纷有关,事情虽然不大,但是如果处理不好,很容易激化矛盾。在有了群众评议制度之后,大家参与积极性更高,一些复杂的矛盾纠纷更加容易化解,不少多年来未能解决的土地纠纷也“迎刃而解”。

  2020年5月13日,亳州市谯城区赵桥乡综治中心和溜集村委会共同来到赵庄自然村就该自然村集体土地租金问题召开信访听证会。

  千事万事,实干才能办成事;千难万难,大家参与就不难。《听证办法》出台以后,安徽及时印发贯彻意见,先后八次召开全省性会议再部署再推动,多次派员赴基层一线指导。各地各部门及时细化工作举措,组建了9000余人的听证员、评议员队伍,并定期通过集中培训、案例讲解等方式强化业务能力建设,推动工作高效务实开展。

  在采访中周健认为,实践证明,“信访听证+评议”这项机制充分保障了信访人的表达权和申诉权,提高了信访处理的公开度和透明度;搭建了公民与行政机关平等对话的平台,使得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得到充分尊重,有利于倒逼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同时,由于程序严谨、气氛庄重,根据听证结论作出的处理意见,或者经过群众评议提出的调处建议,信访人接受度较高,也产生了一定的道德约束力,从而降低社会运行成本,实现了法治、德治、自治的有机融合。(记者 苏艺)

【编辑:刘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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