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河北7市新增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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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河北7市新增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提示

2022-10-08 19:3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张家口

根据河北省卫健委公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截至2月10日24时,张家口市累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21例,其中已治愈病例2例。现将第18-21例确诊病例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第十八例女,64岁,现住张家口市宣化区,系第七例患者(第二例患者邻居)亲属,与第十九、二十例患者系一家人。无外地行程轨迹。其一家曾于1月25日、26日与第七例患者一家聚餐。2月9日自驾到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就诊,2月10日确诊。目前,患者密切接触者均已隔离观察。

第十九例男,67岁,现住张家口市宣化区。系第十八例患者亲属,无外地行程轨迹。2月9日自驾到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就诊,2月10日确诊。目前,患者密切接触者均已隔离观察。

第二十例女,40岁,现住张家口市宣化区。系第十八例患者亲属,无外地行程轨迹。2月9日自驾到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就诊,2月10日确诊。目前,患者密切接触者均已隔离观察。

第二十一例女,61岁,现住张家口市康保县。在家期间曾与回康保探亲的亲戚(侄女、外甥女等)接触。2月8日由救护车送至县医院就诊,2月10日转至发热门诊后确诊。该患者无外出活动史。其侄女1月20日乘坐保定开往张家口的Z336次火车到达张家口站,14时20分左右乘大巴车赴康保县。其外甥女于1月19日下午14时30分乘坐大巴车从唐山到张家口哥哥家居住,1月20日—23日在张家口期间出现发热症状,1月23日17时从张家口与哥哥一家自驾到达康保县,2月9日—10日出现轻微咳嗽、发热症状。目前,患者密切接触者均已隔离观察,具体感染来源还在调查中。

沧州

根据河北省卫健委公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截至2月10日24时,沧州市累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32例,其行程轨迹已摸清。现将2月9日0时至2月10日24时新增4例确诊病例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1、病例29,女,28岁,南皮县人。与病例22有过接触。1月29日到南皮保民中医医院就诊, 2月6日在南皮县人民医院隔离治疗。2月10日确诊。

2、病例30,男,48岁,任丘市人。与病例20有过接触。2月3日在任丘市招待处接受集中隔离观察,2月5日在华北油田总医院隔离治疗。2月10日确诊。

3、病例31,男,42岁,河间市人。与武汉返沧人员有过接触。2月5日在河间市人民医院感染科隔离治疗。2月10日确诊。

4、病例32,女,45岁,河间市人,与病例31有过接触。2月7日在河间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当日在河间华苑医院隔离治疗。2月10日确诊。

温馨提示: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根据传染病防治有关规定,现提醒同乘和密切接触人员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请同乘和密切接触人员第一时间主动与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联系,配合做好医学观察;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2.上述人员需立即隔离观察14天(自同乘或密切接触之日算起),请佩戴口罩,避免与他人接触;同乘及密切接触人员家人也需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3.上述人员外出就医须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

沧州市疫情动态(截至2月10日24时)

沧州市截至2月10日24时确诊病例关系图

秦皇岛

根据河北省卫健委公布的新冠肺炎疫情报告,2月10日0—24时,秦皇岛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例,现将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新增患者1,女,77岁,秦皇岛抚宁区人。患者无外出旅行史。1月24日、25日分别在三子和次子家聚餐,25日聚餐人员中有唐山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无临床症状,核酸检测阴性)。1月28日,患者自感不适,1月29日出现流涕、咳嗽等症状,自服感冒胶囊、阿莫西林未见好转。2月8日出现腹泻。2月9日上午到抚宁区中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下午转至市第三医院。2月10日确诊。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正在隔离医学观察。

新增患者2,男,80岁,秦皇岛抚宁区人,与新增患者1为夫妻关系。患者无外出旅行史。1月24日、25日分别在三子家和次子家聚餐,25日聚餐人员中有唐山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无临床症状,核酸检测阴性)。1月31日,患者出现类似感冒症状,在家自行治疗。2月8日出现腹泻。2月9日上午到抚宁区中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下午转至市第三医院。2月10日确诊。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正在隔离医学观察。

温馨提示: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现提醒相关人员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请密切接触人员第一时间主动与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联系,配合做好医学观察;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2.上述人员需立即隔离观察14天(自密切接触之日算起),请佩戴口罩,避免与他人接触;密切接触者家人也需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3.上述人员外出就医须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秦皇岛市发热直报公开电话:3604016,发热咨询公开电话:12320。

廊坊

根据河北省卫健委公布的河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2月10日0—24时,河北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增确诊病例21例,其中,保定市4例、沧州市4例、张家口市4例、唐山市3例、石家庄市2例、廊坊市2例、秦皇岛市2例。

第25例:女,64岁,现住文安县,2月3日患者自行骑电动车去霸州市煎茶铺镇看望父母,与侄子(确诊病例第20例)接触时长约4-5小时。2月7日晚,作为确诊病例第20例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观察。2月10日检测阳性,被专家组诊断为确诊病例,现在廊坊市第三人民医院进一步隔离治疗。

第26例:女,34岁,霸州人。与确诊病例第20例(患者丈夫,2月7日确诊)一起生活。与确诊病例第22例(患者婆婆,2月8日确诊)生活密切接触。2月6日,作为确诊病例第20例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观察。2月10日检测阳性,专家组诊断为确诊病例,现在廊坊市第三人民医院进一步隔离治疗。

特别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根据传染病防治有关规定,为配合排查,做好防控工作:请相关人员第一时间与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联系,做好医学观察;若有发热、干咳、乏力症状,及时到就近的定点发热门诊就诊,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居家封闭隔离观察14天,避免与他人接触,不要外出。

保定

易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易县1例确诊病例的行程轨迹的通告。

接保定市疫情通报,我县1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曾在以下时间和区域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1月19日5:00左右,自驾车从武汉出发,9:50左右,在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商丘石油分公司加油站加油;15:10左右,在衡水市饶阳高速东加油站加油。

1月20日10:40左右,自驾车去涞源县城探望朋友;12:00左右,至涞源县涞百购物广场地下超市、三楼购物;13:00左右,在涞源县同和火锅一楼卡座就餐。

1月21日15:00—15:30,与其弟在荣升家电购买电视一台;15:30—15:45,二人驾车到坡仓乡购物广场(两元店)购买沙发罩,停留时间不长,同时购物的还有四五人。

1月22日10:40—14:30左右,在良岗镇赶集,后返回家中。

为了您的健康,根据传染病防治有关规定,现提醒在同一时段同一地点购物(购药)的居民,及有可能接触患者的居民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请第一时间主动与所在地村(居)委会主动联系,自觉做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要及时主动联系医疗机构,免费接诊至易县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2、需立即居家隔离观察14天,请佩戴口罩,避免与他人接触,家人也需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提醒广大群众,针对当前疫情形势,请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如发现有湖北来易和赴湖北返易人员未按要求隔离者,要立即举报。请大家做好自身防护,如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主动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及时接受正规治疗。

举报电话:8867991 8867996

唐山

根据河北省卫健委公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2月10日0时至24时,唐山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3例。为了您的健康,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现提醒同乘和同场地活动人员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请同乘和同场地活动人员第一时间主动与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联系,配合做好医学观察;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就近二级以上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2.同乘和同场地活动人员需立即按规定隔离观察,请佩戴口罩,避免与他人接触;同乘和同场地活动人员家人也需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3.同乘和同场地活动人员外出就医须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

现将新增3例确诊病例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第29例:男,64岁,迁安市人。1月24日上午与家人驾车自迁安市区到老家;26日上午自老家返回迁安市区;27日至29日居家未外出;30日与家人驾车到小石岭村,并曾在村中散步,当晚因不适到首钢矿山医院就诊;31日至2月2日居家未外出;3日曾到本村邻居家串门;4日至8日居家未外出,期间于6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8日早因发热由救护车送至迁安市中医院就诊,当晚转运至迁安市传染病医院住院隔离治疗,10日确诊。

第30例:男,45岁,迁安市人。1月26日至2月5日上班;1月26日至30日曾多次到包括第21例病例在内的本村亲戚家聚餐;2月6日至8日居家隔离;8日被转运至迁安市指定地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9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9日由救护车转运至迁安市传染病医院,10日确诊。

第31例:男(系第13例病例之父),68岁,滦州市人。1月25日曾与第13例病例在家中密切接触;2月2日上午曾佩戴口罩到九百户镇郭各庄村村委会;其他时间居家未外出;4日被转运至滦州市指定地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2月7日被转运至唐山市传染病院,10日确诊。

石家庄

2月10日0-24时,石家庄市新增确诊病例2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7例。新增2例确诊病例的行程轨迹已摸清。对其密切接触者已全部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现将新增2例确诊病例的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第二十六例:女,59岁(第二十五例亲家母),现住石家庄市正定县。该例为第二十五例密切接触者之一,1月25日开始出现身体不适、干咳、腹泻、发热,居家服退烧药未缓解,1月31日症状加重,由其子驾车送至新乐市某村卫生室就诊(新乐市已对密切接触者实施隔离医学观察),当日下午患者曾步行到本村陆某某家咨询病症,2月1日之后居家未外出。2月8日作为第二十五例密切接触者采样检测,核酸呈阳性,由120急救车送至石家庄市第五医院就诊,2月10日确诊。

第二十七例:男,7岁(第十六例儿子),现住石家庄市桥西区。自2月1日起隔离医学观察,2月9日采样检测,核酸呈阳性,2月10日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由120急救车送至石家庄市第五医院就诊,2月10日确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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