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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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024-07-09 22:5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常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1-01-29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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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司法局、省综合执法指导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根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以规范执法、打造专业执法队伍为目标,着力于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机制、提升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为推进我县综合行政执法健康有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

为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我局专门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由政策法规科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并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局各科室、中队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畴,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管理。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局领导班子召开专项会议部署,明确了分工职责和具体工作目标,要求各科室、中队切实抓好依法行政工作,并推行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局领导在各项会议和基层执法检查工作中也时常强调要适应新形势,学会依法行政,善于依法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二、完善制度建设,提高执法质量

首先,按照202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部署,出台了《2020年常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业务考评办法》,对局属各中队进行执法业务考核。该办法采用百分制,主要考评各中队执法队员办案数量、办案质量等。用以跟踪检验全局执法质量现状,提升执法队员工作效率,进一步推进我局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全局执法队员执法办案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其次,执法人员严格按照依法行政要求办理行政执法案件,一是参照《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我局自由裁量行为,提高案件办理质量,确保在案件办理中作出公正、合理的行政处罚;二是实施三项制度,包括《执法过程全纪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三是执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正确履行职责,及时发现、制止、纠正单位的执法过错,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四是落实《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制度》,规范重大案件讨论的流程,充分发扬民主,正确决策,提高案件质量。

三、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意识

一是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执法。执法过程中,始终要求做到主体、依据、内容三合法,案件审核侧重于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要求依法告知行政相对人享有的陈述、申辩、申请回避、申请听证、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权利。2020年来,全局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463件(其中一般程序273件,简易程序190件),案件办理数量在衢州市各县市区排名第一,案件类型涉及市容环境类、城乡规划类、城市绿化类、市政公用类、犬类管理类、建设类等多领域,各类执法案件比上一年度均呈大幅上升趋势,我局执法人员努力克服执法领域广、执法案件多、执法人员少的困难,积极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咨询、学习,基本做到了违法事实清楚、执法程序正当、法律法规适用准确、自由裁量权行使合理,实现了量与质的双提升;二是实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制度,局主要领导、相关分管领导、中队负责人及相关承办人员根据案情需要进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全年共组织25次;三是执行“三项制度”及《执法档案管理制度》,坚持执法全过程留痕,法制审核做到“一案一审核”,并对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公开,同时做好文书归档及视听资料、电子证据的归档工作。

四、强化执法监督,推进文明执法

一是推进省综合执法平台网上办案系统工作,要求逐步转变办案理念,实行全过程网上办案,就办案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以便完善,并将网上办案系统工作纳入对各中队的考核。二是完善行政执法案件评审制度。对全局行政执法办案情况联合各中队法制员开展评查1次,并及时制作行政处罚案卷评查通报,责令整改,要求各中队结合工作实际,就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自查自纠,制定相应的措施,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执法人员严格执法,杜绝违法或不当的执法行为发生。在市局组织的案卷评比活动中,有6个案卷被评为优秀案卷。三是实现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于2015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也是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手段。我局根据省、市、县法制工作要求,认真做好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工作,2020年行政处罚案件均在省综合行政执法办案系统中办理,处罚结果由系统推送,实现网上公开。

五、探索执法改革,推动执法创新

一是改革方案不断优化。从前期探索“战区制”再到综合执法模式的优化升级,将战区划分调整为区块协同,将委托联合优化为赋权联动,打造四个“1+X”执法组团。二是运行机制不断明晰。召集16个部门专题研究并全面梳理“综合一体”类行政处罚事项、易(宜)赋权给乡镇的执法事项,厘清各部门职责,压实责任,做优做实“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专业执法+联合执法”三联体系。三是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推进。2020年7月份,为全力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建立球川综合行政执法队,创立球川试点。2020年12月份,对球川综合行政执法队进行提升改造,全方位导入综合执法VIS视觉形象识别系统,规范功能区的划分、建设标准化执法场、打造球川特色执法品牌。对接除球川外的辉埠、青石、芳村三个区块执法队场地选址和建设及队伍组建。四是基层治理“一件事处置”不断优化。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扬尘治理”和“建筑垃圾处置”牵头处置部门,牵头召集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分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等单位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具体流程并绘制工作流程图,出台“扬尘整治”和“建筑垃圾处置”办事指南。五是筹备全市综合执法改革周例会。“县乡一体、条抓块统”试点工作第十一次周例会放于常山举行,为确保此次会议能展现常山特色,综合行政执法局、球川镇对球川综合行政执法队进行提升改造,并协同球川综合行政执法队出台《球川综合执法一本通》、《球川综合行政执法一支队伍管执法规范化建设相关制度》,并积极筹备周例会现场观摩环节,进行案例演示。

六、重视学习培训,提升执法能力

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强化法律意识,是有效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环节。一是全年共组织“以案释法”微课堂3次,组织法院庭审旁听活动1次,学法用法考试1次,并组织开展了执法资格证考试、人行道违停、“非接触性执法”等业务培训;二是扎实推进“周二下中队”工作,以“周二下中队”为契机对各中队办案情况进行交流指导,收集办理案件中遇到的问题,并进行统一解答。深入一线,切实做好对区域中队的支持和指导。三是注重学法用法培训,组织领导干部进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识,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综合法培训考试1次,全体合格。截至12月,单位共计在编人员78名,其中《浙江省行政执法证》持有人数为61名,科级干部执法证持有率达到100%,一线执法人员除新进人员之外执法证平均持有率达到100%。

七、做好职能划转,确保履职到位

一是主动对接。综合执法局主动对接县交警大队,就机动车人行道违停的情形及法律依据、处置程序、采集固定违停证据的行业标准、查处违停拍照取证时应注意的细节等问题进行学习,帮助我局执法队员依法和规范查处违停开展针对性的指导工作。10月底,县综合执法局正式开始对“人行道机动车违法停车”执法事项实施行政处罚,截至目前,我局共处罚“人行道违停”1062起。积极主动对接各业务主管部门,对专业领域处罚事项进行学习,确保顺利交接。二是加强学习。300项新职能划转后,全局办理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44件,结案18件;接收林业和水利局移送采砂行政处罚案件4件。我局行政执法工作正面临新形势、新挑战、新机遇,行政处罚案件种类日趋繁多、数量不断增加,对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10月以来我局多次组织执法队员开展划转事项集中学习,学懂弄透政策文件,增强业务能力,积极钻研。三是密切配合。作为执法部门,与监管部门互通有无、信息共享、密切协作。比如在油烟、噪音治理方面与环保部门建立了联动机制。

八、全力摸排整治,推进扫黑除恶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扫黑除恶成员单位,牵头开展渣土行业乱象整治。一是全年组织召开十一次推进会,落实“渣土办”实体化运行工作,研究出台《常山县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改装标准》、《关于常山县建筑垃圾运输管理专项整治的通告》、《常山县建筑垃圾运输服务企业管理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方案,下发《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二是常山4家建筑垃圾运输服务企业已全部落地并正式投入运营,每月组织召开“渣土”领域工作例会,落实《常山县城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信用等级考核办法》。三是加大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的力度,截至目前,渣土办共出动巡查482人次,处理建筑垃圾运输类投诉12件,核准建筑垃圾准运申请44次,参加交通大会战50余次,查处渣土领域案件移65起,移交交警16起,共罚款106200元。四是“扫黑除恶治乱”线索排查。深化“线索清仓”行动,落实回访制度,并将线索核查落实到局日常中心工作中,要求我局加强本单位线索摸排,局所属各中队每周排查汇总上报扫黑除恶治乱工作8+X摸排表。

九、配合司法工作,接受司法监督

2020年度接受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各一起,并及时予以回复;收到行政复议三起,均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完成答复。

2020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事项划转后,一些部门的职责专业性更强,对执法队伍的专业素质要求更高。所以我局法制机构力量和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体系和执法程序有待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涉及的各项行政管理、执法规范化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常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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