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集中供暖收费模式及技术路线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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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集中供暖收费模式及技术路线的探讨

2024-07-17 09:4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对我国集中供暖收费模式及技术路线的探讨    摘要 集中供暖按热计量收费的理论、技术不成熟;对“陕西、河南以及山东南部地区,分户计量是可行的”的判断遭质疑;其他地区分户计量不可行的论断应该被认同;“中国供热计量未来发展技术路线”是“按栋计量,按户分摊” 的论断值得商榷。--作者:张雨适  关键词  技术路线  分户计量  按栋计量  两部制热价 前言 《中国供热计量未来发展技术路线的思考》(以下简称《思考》),是清华大学建筑节能研究中心博士罗奥2019年4月19日在一个 “供热计量高峰论坛”上的讲演,以课件的形式刊发于中国城镇供热协会公众号2019年 5月9日。 2000年原建设部提出“实行供热计量收费”概念,实际上我国供暖一直都是计量收费,只不过是按面积而不是按用热量计量收费。 2003年又将这一概念具体化,清晰地表述为“逐步取消按面积计收热费,积极推行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办法”,即所谓“一户一表”技术路线,也称作既定方案。完全有理由认为,后来所有的政策、法规、文件、文章等基本上都是为了支撑这一主张和实现这一目标。而在“ 当时甚至不允许出现任何反对的声音”―位来自住建部的人士回忆说(见《中国能源报》 5月20日《这项改革推行20年,投入超百亿,专家却提议“停一停”?!》)。 关于供暖按热计量收费的讨论和实践,我们已经至少用了二十年的时间,仅安装热计量装置国家就直接投入至少100多亿元,但效果并不像当初想象的一样,专家认为“‘一户一表’的技术路线存在问题”、“几乎无效”等。 二十年、100亿元是什么概念:一个钢铁空壳变成辽宁舰,早已形成战斗力,成为国之重器,同样两个关键词的供暖按热计量收费,安装100亿元的“智能装置”已经报废,按面积计量收费并没有取消,“积极推行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也没有实现,计量装置成为摆设。人民日报在2013年就披露出“供暖计量收费遇尴尬:30亿智能装置无奈沉睡”,至今还处于“尴尬”中,甚至报废了还在系统上运行,不知如何处理才好。 如今,《思考》又提出“中国供热计量未来发展技术路线”不是“一户一表,分户计量”而是“按栋计量,按户分摊”是否可行值得商榷 二十年的时间,至少100亿的损失,遭遇尴尬等事实,教训应该是深刻的。对于供暖收费未来要怎么做的思考还是实事求是、慎重为好,不能急功近利。 本文将就《思考》提出的我国供暖“未来”收费模式及相关的技术路线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一《思考》在“ 当前存在的问题 分户计量特殊情况 ”中提出“对于陕西、河南以及山东南部地区,分户计量是可行的”的论断应进一步探讨、论证。

第一采暖在任何地区都属于建筑能耗,供热原理、计量原理相同。采暖期长短、平均温度高低不是供暖分户计量的依据,制约集中供暖分户计量的应该是户间传热以及围护结构散热的不确定性,无论是国内外、南北方、采暖期长短、平均温度高低都存在相同的问题,是采暖热计量难以破解的瓶颈。 采暖期平均温度高,采暖期短“分户计量是可行的”的判断依据不充分不可靠; 笔者以为,“这些地区采暖季室外平均温度在0℃以上,0℃以下的天数不到一个月”,属于南北交界,如果真是这种情况,关键应该是探讨是采用北方集中供暖的方式还是采用南方的采暖方式更合适更经济。 第二作者试图说明我国北方冬季采暖的其他地区集中供暖分户计量是不可行的,应该得到认同。 但是,作者却又肯定了为实现“分户计量”而制定的两部制热价及其原理,相互矛盾。因为《中国供热价格形成与调整的研究》(简称《研究》)中提出制定两部制热价的目的就是要实现“一户一表,分户计量”。 同时,作者给出“中国供热计量未来发展技术路线的思考”的论断是“按栋计量,按户分摊”是否严谨可靠,是否真的就是我国集中供暖计量未来的发展路线,值得商榷。要吸取当年轻率地制定出“一户一表,分户计量”技术路线的教训,摆脱惯性思维的影响。

二(一)《思考》认为两部制热价只是30%--50%的技术性问题,不敢苟同,没有触及本质。

1 两部制热价不是单纯的热价问题,也不仅仅是缺乏论证没有共识的按面积收费占30%还是占50%,以及同样缺乏论证没有共识的“多退少补还是多退少不补”等技术性问题,没有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可靠的计量为依据,这两个问题也无解。   两部制热价是为“一户一表、分户计量”技术路线量身定制的,两者是密不可分的“共同体”,是强制推行“一户一表,分户计量”的依据,推行两部制热价的本质、目的就是推行“一户一表,分户计量”。所以在没有经过充分论证和验证的情况下,就贸然抛出100个亿用大跃进的速度“强制”给用户安装“智能装置”,造成了“供暖计量收费遇尴尬”的局面,两部制热价就是导致“遇尴尬”的直接原因。  问题是这么多年过去了,没有多少用户知道自己家安装了什么计量装置,更不知道是干什么用的,没有企业用来收费,也没有企业按两部制热价收费,因为几乎都无法操作。即使试点企业是否真正按两部制热价收费不得而知,但现在如果还说是按两部制热价收费就是假话,因为这些计量装置都已经超过了正常使用年限报废了。 所以,在研究“中国供热计量未来发展技术路线”之前,应该首先要从理论和实践上真正解决对“尴尬”现实的认识问题,实事求是地总结教训,才能看到供热企业改革、供暖收费改革的未来。 2《思考》谈到了两部制热价的原理,《研究》对原理的表述是“两部制热价是基于热量的计量热价和基于面积或容量的基本热价”是表象化的解读。其原理的核心内涵应该是:利用由原建设部主导提出的要取消的面积收费(用基本热价、固定费用进行了包装), 去调整所谓“公平合理”的基于热量的所谓“计量收费”的公平性 ,用不公平的调整公平的公平性,逻辑混乱。 (二)长期的实践以及推行两部制热价所出现的问题已经充分证明,供暖收费改革的关键不是制定热价,而是实现热价的手段即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可靠的计量和是否能通过计量解决公平性问题。 耗费大量的人力、财力、精力研究、制定和推行的“两部制热价”,是“供暖计量收费遇尴尬”,造成供暖市场“多退少补还是多退少不补”、停供收费还是不收费等混乱局面的直接原因,造成重大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损失难以估量。  住建部在索引号:000013338/2011-00588 -2011年9月28日的文件中明确提出“假计量收费的概念”,《节能法》明确提出“按用热量计量收费”的概念,概念的内涵应该都是清晰的。对照定义不难看出,两部制热价是假按用热量收费,是假计量收费。 不难证明,两部制热价是打着贯彻执行《节能法》的旗号,实际是用混淆“两部制热价”和“按用热量收费”两个概念的手法,曲解节能法,扭曲价格理论,挑战计量法,实践中造成《节能法》与《计量法》相抵触。 两部制热价是造成供暖理论、计量理论混乱,造成供暖市场混乱,造成百亿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直接原因,对热改的干扰不容小觑。 两部制热价是否是按用热量收费、是否是真计量收费及推行的合法性是认识供暖收费改革问题本质的关键,也是今后供热企业改革、供暖收费改革能否走上正轨的关键,必须要充分研讨论证,高度重视。 (三)笔者在2016(中国 北京)供热高峰论坛上提出:对于“一户一表”的技术路线和两部制热价的理论与实践要进行专题研讨、全面评估,消除其在理论上实践上造成的不良影响,排除干扰,让供暖收费改革回归健康发展轨道。同时还提出不能让已经报废的计量装置还在系统上运行,除了可以作为一段引以为戒的历史见证外,只能是毫无意义的耗能,应尽早拆除。 江亿院士在《推动供热企业运行机制的全面改革》演讲中对于供暖收费的结算方法阐述的很清楚:热源厂与供热企业按热量结算,供热企业与终端用户继续按面积结算,应该被认可,体现了一个科技工作者应该有的实事求是的品质和素养。与两部制热价毫无关系。 但是,《思考》在“合理的定价机制”中“根据两部制热价原理”,得出“供热计量未来的技术路线”的表述是:热源与热网---计量收费---可变成本。热网与用户---面积收费---固定成本。与江亿院士的表述有本质区别,且被扭曲了。这里提到的计量收费应该是指按热计量收费,按用热量收费对应的不只是可变成本,按面积收费对应的也不只是固定成本, 在这里和两部制热价的所谓“原理”混淆在一起是误导,有严重瑕疵。按面积计量收费对应固定成本,(按热)计量收费对应可变成本的科学性遭质疑,市场上计量收费随处可见,不可能只是对应可变成本,这么多年供暖都是按面积计量收费,显然也不是只收取固定成本,是对成本理论的曲解。 一面否定分户计量,一面主张继续推行两部制热价,并根据理论与实践都存在问题的两部制热价原理制定了我国供热计量未来的技术路线和收费办法,思路混乱、逻辑混乱。   四  《思考》在“供热计量未来技术路线”中,又依据欧洲两个国家的做法就证明、断定我国的“未来的技术路线”就是“按栋计量,按户分摊”(表达的不清晰无法操作,根据《思考》介绍芬兰的做法应该是“按栋计量,按面积分摊”),依据不充分不可靠,是否符合我国国情需要进一步论证。 第一这两个欧洲国家没有我国一个城市的人口多地方大,它们的做法显然没有被全欧州采用,即使在这两个国家是否全国“一刀切”需考证。在这种情况下就断定:这两个国家的做法就是地域广大人口众多的我国北方冬季采暖地区“供热计量未来技术路线”,依据不充分不可靠。 事实上,影响采暖热计量的不确定因素不仅仅是户间传热,围护结构的散热量也是不确定的,因此楼与楼之间同样存在相同的热量得不到相同的温度(舒适度)的问题,所以即使是按栋计量,按面积分摊也不能适用于所有的用户。连一个企业甚至一个小区都可能做不到,把“按栋计量,按户分摊”作为:“中国供热计量未来发展技术路线”,不用等到“未来”,现在就可以知道是不可能的。 综上所述,《思考》将《中国供热计量未来发展技术路线》“总结”为“供热计量收费:除了陕西和河南、山东南部采用间歇供暖模式的地区(没有“除了”,这些地区也不能分户计量―笔者注),其他北方地区都不应该采用分户计量(应该认同――笔者注),而是‘按栋计量,按户分摊’”。论断的表述不清晰,依据不充分不可靠,论证不足,具有误导性。 所以,断定《中国供热计量未来发展技术路线》就是“按栋计量,按户分摊”的论断不能被完全认同,不可能全国一刀切。 笔者以为:北方冬季采暖地区“都不应该采用分户计量”的话还是很有意义的,如果在2003年就讲出来并且被认同,意义更重大,供暖收费改革肯定不会出现“尴尬”局面,也不会出现“一户一表”技术路线的既定方案,也不会出现两部制热价,也不会出现100亿元的计量装置成为摆设最终全部报废的“尴尬”问题。亡羊补牢总比不补好,比至今仍在坚持分户计量的主张要好。 第二 “欧洲经验”是否就是按用热量收费值得商榷。按热计量收费欧洲并没有一个统一的通用的做法、技术。即使假设欧洲这两个国家的做法、技术在他们国家内是成熟的,欧洲都没有通用,是否适合建筑状况相当复杂的我国国情更要被质疑。西施的表情对于西施而言是成熟的,到了东施的脸上就是问题的道理并不深奥。 我国安装了百亿的计量装置成为摆设,没有实现“按用热量收费”的案例现已全部报废,损失巨大,与主张学习至今也没有一个清晰严谨内涵的“欧洲经验”有没有关系值得深入研究。 五 按热计量收费问题的本质是理论、技术不成熟。 笔者以为,供暖收费改革技术路线之争是表象,技术不成熟是主因,理论不成熟才是本质。 “计量本身能节能”且“供热计量的节能减排作用巨大”是误区,混淆“两部制热价”和“按用热量收费”两个内涵不同概念等宣传是误导,但是,二十年来却一直都是供暖收费改革的指导思想和重要举措。 计量系统(器具)的原理和用途是根据设计的程序、技术获得被测量的量值;与计量相关的技术包括调节校正、人员培训、法规等都是为了保证获得的量值更准确可靠接近真值;供热系统的原理和用途是生产热和把热输送到用户,供热系统的调节技术是为了实现系统的水力平衡,以保证每个用户都能获得舒适的热环境,是供热系统自身固有的功能,不是要有计量系统的存在才存在和发挥作用。所以,计量系统与供热系统是两个独立运行原理功能不同的系统。不能混为一谈。把计量系统与供热系统连接,只能按照计量系统设计的程序、技术获得被测量的量值数据,没有节能功能,对于供热系统也没有调控功能。 计量要用于交易,单位则必须统一,量值必须准确可靠,是计量的定义和规则决定的,在秦始皇时期就定下来的规矩,热计量也不能例外。否则,不仅是国内恐怕全世界的贸易活动都要乱套。按热计量收费所以混乱,原因主要在于此。 供热系统的热计量一般设在热源或换热站。成本不高,量值准确可靠,作用大。是企业经济技术活动分析不可或缺的参考数据,与在用户端作为收费的热计量,成本、准确性可靠性和用途都不同,不能混为一谈。 理论与实践都足以证明,计量本身不能节能,更不能减排,热计量也不能例外,应该是常识。所以,热计量也不可能“节能减排作用巨大”。 中科院信息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教授博导吕述望说过:“科学家如果不把概念搞清楚就不叫科学家”,应该得到认同,这句话也应该适用于所有科技工作者。 所以,供暖收费改革的问题远没有辽宁舰复杂,只要大家都以“计量学”和“计量法”为依据,把“计量”和“用热量”两个基本概念搞明白,还有前面提到的那些似是而非的问题搞清楚,而不是盲人摸象,见仁见智,各取所需,随意解读,一定可以形成共识。 事实上根据计量学对于“计量”的定义,根据我国《计量法》,根据我国《节能法》“按用热量计量收费”的规定,根据“计量”、“用热量”概念定义的内涵和人们的常识性的理解和认识,毋庸置疑,两部制热价代表的不是“按用热量计量收费”,是假的按用热量收费,与市场上所有的假计量收费的本质是一样的――就是量值不准确不可靠。 热计量表得到的量值是供热系统的供热量不是用户的实际用热量;还存在采暖热计量难以解决的一样的热量得不到一样的温度(舒适度)的公平性问题。 计量应用于贸易领域的重要作用就是通过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可靠的计量解决公平性问题,不能保证公平性的计量是没有意义的。原本是用以保证公平的准确可靠的计量,却要再通过人为设定的规则来进行模糊的修正调整是悖论,思路混乱,逻辑混乱,理论混乱

六对集中供暖计量收费模式与技术路线的再思考

所有计量(包括采暖热计量)收费主要的作用和意义是通过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可靠的计量达到收费公平合理、过程简化方便的目的,是实现采暖用热商品化必要的的前提条件。 收费模式应以可实现采暖用热节能、舒适、公平和简便适用为目标。 (一)可预见的今后集中供暖计量收费模式 1按面积或容积计量收费,适用于所有集中供暖的企业和用户。 理念、规则和技术都有创新空间。如把专家普遍认可的采暖“热舒适”概念通过规则落实到每个用户变成现实等,是切实解决采暖公平和节能问题的关键。 主要是通过提高围护结构与管网等供热设施的保温蓄热性能,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的的经营管理水平,由粗放式转变为现代企业的精细化管理等,实现采暖节能、舒适、公平的目标。

业内专家认为上述各项举措对于集中供暖的节能潜力可达95%左右的份额,是由采暖属于建筑能耗的特殊性质决定的。采暖用热用户所谓行为节能潜力仅约为5%左右份额,作用有限。而且还要充分考虑采暖由用户自主调节的可行性和合法性,与水、电等用户行为节能的潜力有较大的想象空间和毋庸置疑的可行性、合法性有本质区别。声称按热计量收费、用户自主调节可节能15%--30%是不可能的,或统计方法有问题不科学,或有故意造假的嫌疑。

所以,供热企业的改革重点应该是建筑、管网等设施的节能及企业管理。用户行为节能的作用不能高估和夸大。 采暖用热由用户自主调节是假议题。采暖用热与用水、用电的使用原理、节能原理是有区别的,只有在全系统水力平衡的状态下,企业通过对流量、上水温度的调控,才能产生节能效应。所以采暖用热不应该是与用水、用电一样由用户自主调节,而是包括用户端都应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调节为主。要培养用户温度低了冷了找企业,温度高了热了也同样要找企业解决的意识和行为习惯,因为与冷了同样不舒适的温度过高并不是用户所需要的。所以,只要转变供暖、采暖的观念就可基本上解决开窗散热的问题,既经济又有效。把一个简单的问题复杂化,花了那么多的钱,却搞出来一大推问题,是不是为了利益不得而知,但事实上确实得到了各自所需要的利益,中国供热信息网 http://www.china-heating.com/中国供热信息网 http://www.china-heating.com/中国供热信息网 http://www.china-heating.com/中国供热信息网 http://www.china-heating.com/上一页中国供热信息网 http://www.china-heating.com/1中国供热信息网 http://www.china-heating.com/2中国供热信息网 http://www.china-heating.com/下一页中国供热信息网 http://www.china-heating.com/中国供热信息网 http://www.china-heat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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