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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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1 09:3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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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三湘群星奖”原生态侗歌《得也了》

 

 

  

 

大歌唱响故宫后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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哆嘎哆吔剧照开场

 

  侗族大歌是最具有特色的中国民间音乐艺术,也是国际民间音乐艺苑中不可多得的一颗璀璨明珠。1986年10月,法国巴黎金秋艺术节执行主席约瑟芬·玛尔格维茨听了侗族大歌演唱之后激动地说:“在亚洲的东方一个仅百余万人口的少数民族,能够创造和保存这样古老而纯正的如此闪光的民间合唱艺术,这在世界上实为少见。”此后,侗族大歌曾几度在中国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联欢晚会、北京音乐厅等重大国内外演出活动中频频亮相,并受到国内外亿万观众的赞赏。

  侗族大歌在侗语中称为“嘎老”(gal laox),它是一种多声部、无指挥、无伴奏、自然和声的民间合唱音乐。其内容主要是歌唱自然、劳动、爱情及人间友谊。如《蝉歌》、《知了歌》、《三月歌》、《叹惜青春歌》、《父母恩情歌》等。侗族大歌中的复调式多声部合唱为中外民间音乐所罕见,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价值和欣赏价值,是中外民族民间音乐宝贵中的珍品。

  侗族大歌的演唱方式和组织形式也很特殊。在历史上,侗族大歌流行在各村寨都有不同年龄段的男女歌队,如儿童队、少年队、青年队、中年队、老年队等。这些队都按鼓楼、氏族或村寨自由组合,男女分开,少则四五人,多则十余人。儿童队的主要任务是接受启蒙教育;少年队开始对演唱进行全面训练;青年队是大歌演唱的主要力量,承担与外寨或本寨具有婚姻关系的歌队进行比赛,并以此表达爱情、传授友谊、陶冶情操。中年队和老年队则承担参加培养新人、传承文化的重要使命。由此可见,侗族大歌不仅仅是一种音乐艺术,而是侗族社会结构、婚恋关系、文化传承和精神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社会史、婚姻史、思想史、教育史等各方面的研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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