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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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

2023-08-23 09:5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网上办理流程:微信端使用指引:1.第一步:扫描二维码,关注“中山市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2.第二步:进入“中山市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信息查询——业务查询”,根据市民的个人需要,选择“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住房证明查询”等。3.第三步:输入个人姓名、身份证号,完成人脸识别验证。4.第四步:验证成功后,根据市民选择的查询类型,获得查询结果。

PC端使用指引:1.第一步:申请。打开“中山市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办事”平台”(网址:https://www.zsbdcdj.cn/zswwsq/#/home)并登录;选择上方的“我要查”模块,根据个人需要在左方选择查询事项;2.第二步:验证。阅读并确认业务查询须知,通过微信扫描完成人脸识别。3.第三步:完成身份认证后,系统自动查询并生成结果,支持查询结果在线预览、在线打印、PDF格式下载保存。“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住房证明”结果文件上已经加盖了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电子印章。

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必须如实、正确填写《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申请表》的内容; 查询人取号并等待叫号。2、受理。查询人出示《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申请表》上的申报证件(证明材料)原件。3、审阅。工作人员核实证件(证明材料)后查阅档案。4、领取结果。工作人员出具证明,查询人核对资料无误后可领取结果。*《中山市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服务指引》详见流程说明。

1

收件

1、符合申请条件的转入送达环节。2、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可依据《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2019)》出具不予查询告知书。

1、根据《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2019)》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根据《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2019)》逐一核对材料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2019)》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送达

领取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或申请复制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1、窗口领取。2、邮寄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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