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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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2024-07-17 06:3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在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时,可提取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出实际支出总额;

2.按月及一次性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前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偿还商业购房贷款本息、经批准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老旧住宅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的,在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时,可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出实际支出总额;

3.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年度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或民房的,年度提取金额由市公积金中心根据全市房屋租赁市场实际研究确定,租赁自住住房,在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时,可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4.离休、退休、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账户封存6个月及以上未继续缴存的,应当提取缴存人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该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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