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彤等:国际视角下互联网银行的创新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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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彤等:国际视角下互联网银行的创新探索

2024-06-01 17:5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目前我国的互联网银行主要有上海华瑞银行、前海微众银行、浙江网商银行和四川新网银行等。以普惠金融、服务小微为发展定位,互联网银行先后推出全覆盖零售(To C)端及对公(To B)端的金融信贷产品,服务小微企业及个人客户超1亿,盈收和资金管理规模实现稳步增长。

与实体银行相比,互联网银行在To C端业务中更具优势,通过在线触客、大数据风险控制与人工智能,实现低成本、高效以及快捷的服务模式,形成了我国普惠金融的独特创新模式。具体而言,互联网银行具有以下经营特点: 第一,无线下网点并提供7×24小时在线金融服务,客户可以在手机应用程序(APP)、移动电脑(PC)端等设备在线办理业务,互联网银行基于科技平台进行存、贷、汇等业务的办理。 第二,资产端存在差异性竞争,服务对象以中小微企业及个人客户等“长尾客户”为主,贷款呈现单笔金额小、期限短、客户年轻化等特征。 第三,负债端主要采取价格竞争策略,通过高利率吸引存款或者对接同业存款。第四,以科技驱动业务发展,互联网银行在科技人员占比、科技支出占营收比例等科技投入都远超传统银行,科技型企业特征更加凸显。

国际经济贸易的融合,使我国互联网银行与国际互联网银行不断协同发展,充分汲取国际互联网银行的发展经验,在结合自身经营特点的基础上形成了独特的业务模式。在业务模式方面,我国与国际互联网银行都提供全天候在线金融服务,并运用自身股东或合作伙伴的平台流量优势,形成一体化的客户经营模式,推动金融服务触达更广范围的客户群体,降低获客、获客和留客成本;在服务范围方面,都利用数字技术提供简捷的金融服务,例如账户管理、存贷款、支付等;在数据安全与客户隐私保护方面,都采取严格的数据安全措施,保护客户的个人隐私信息及资金安全,防止遭受网络攻击导致数据泄露;在客户服务方面,都积极探索和应用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和大数据四大信息技术来提升用户体验、提供个性化服务,并提高交易的安全性和效率。

国内与国外互联网银行存在差异性: 首先,发展环境不同。小微企业、个人客户等“长尾客户”很难寻求国内传统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一定程度限制了普惠金融的发展,因此互联网银行受政策的定向引导,能有效改善供给不足、“长尾客户”融资难的问题,而国际市场上金融供给相对充足,所以互联网银行在国际市场上发展相对自由。 其次,息差不同。国内互联网息差高于传统银行,而国际互联网息差低于传统银行,该差异主要源于竞争对手以及监管环境等因素。国际互联网银行的竞争对手主要是传统银行,所以为了尽可能吸引客户而普遍采取低息差战略;而国内互联网银行深入基层从事小微金融,面临的欺诈风险和不确定性风险远超大型商业银行,因此息差水平更高。 再次,资产端和负债端的经营策略不同。我国互联网银行集中在小微贷款领域,在资产端方面,针对长尾零售和小微客群,提供“金额小、期限短”的纯信用小额贷款等金融服务,以相对较高的贷款定价作为承担信用风险的回报;在负债端,通过信贷资产流转提高存量资产的流动性,产生效益,并以非利息收入融通资金,促进普惠贷款的发放,拓展业务等。国外互联网银行在资产端往往聚焦于某一细分领域且处于不同行业,采取不同贷款的发放策略;在负债端则以吸收存款为重点工作,通过提高大额存款利息吸引客户储蓄。 最后,风险控制侧重点不同。我国互联网银行背靠科技企业,另类数据资源丰富,大数据风控能力强大,因此在数据、场景以及生态更具备算法模型优势,更注重机器学习、大数据分析等智能科技在授信决策、风险评测等方面的应用。国外互联网银行更注重传统数据,采用互联网技术进行风险控制,降低违约率,保证利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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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银行的发展创新

定位普惠金融的互联网银行依托自身的先进技术和平台流量,逐渐探索出科技化的经营模式和独特优势,笔者将从技术创新和业务模式创新两个方面具体分析我国互联网银行在技术与业务模式上的发展与创新,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实现数字普惠金融战略目标。

2.1 技术创新

互联网银行技术创新进入新阶段,充分结合云原生、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智能技术的持续赋能,保障互联网银行业务系统的安全可靠。

二是分布式数据库技术创新。分布式数据库以其透明、弹性、安全以及对复杂业务逻辑的广泛支持能力,不仅较好地兼容了传统金融业务应用,也更加适合数字化时代的金融创新需求。互联网银行早在成立之初就全面构建分布式数据库体系,充分支持互联网银行业务的高速发展,满足数智化时代下互联网银行的高并发场景需求。例如国内某互联网银行设立之初便对IT基础架构建设进行规划:转变以商业IT产品为核心的集中架构,确定建设互联网模式的分布式架构,在选择核心业务系统的数据库解决方案,选用企业级分布式数据库TDSQL来搭建高性能、低成本、高可用性和可扩展性的银行系统体系结构。目前,TDSQL承载了该银行90%以上的业务系统,作为首家采用国产分布式数据库构建银行交易系统的互联网银行,不仅支持To C端消费信贷和To B端供应链信贷产品的稳定优质运行,还推动了普惠金融的数字化发展,为亿级用户提供服务。

三是区块链技术创新。区块链的技术优势在于去中心化、可编程合约等,克服传统银行审查延迟及人为错误的缺陷,提高金融交易效率的同时更好保护顾客隐私和资金安全。传统的中心化数据储存方式易引发一系列风险弊端,例如集中式数据容易被攻击、数据无法共享等问题,而区块链具备分布式账本技术,先对数据进行加密,再对其分成众多个包含较少数据量的数据集,分别储存在区块链中的多个节点中,只有通过私钥才能访问完整数据,有效避免交易数据被篡改、恶意删除等情况。此外,区块链技术能有效提高数据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可以快速排查资金来源,追踪洗钱、欺诈等非法行为,同时实现点对点的直接交易,无需经过中间人和交易方,大幅减少交易延迟和交易成本。互联网银行采用区块链技术一方面可以实现快捷、低成本的全球汇款,降低传统跨境汇款带来的人工中间费用和时间延迟成本,例如国内某大型互联网银行基于区块链开源技术支持,在粤澳两地上线运行了粤港澳大湾区首个跨境数据验证平台,同时牵头研发了区块链底层技术平台“FISCO BCOS” 有力保障“珠三角征信链”等平台运行;另一方面,为客户提供以社交网络为基础的信用评估和智能合约,增强风险管理和交易储备能力。

四是隐私计算技术创新。隐私计算保障数据在互联互通过程中的“可用不可见”,实现互联网银行业务的创新与提效。金融业作为数据密集型行业,高度重视数据的可信流通,隐私计算在确保数据安全流通的前提下,充分释放金融数据要素潜能,推动数据有序共享。互联网银行借助隐私计算充分发挥其在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场景中的应用潜力。小微金融客户群体在互联网银行服务对象中占比最高,其中小微客户以个体工商户为主,而这类客户获取金融服务时常常面临缺乏相关经营数据等信息的问题。然而,在线授信等小微金融服务对信息渠道、数据维度和质量等方面的要求较高。为了解决小微企业数字金融服务的难点,互联网银行采用多方安全计算和联邦学习等隐私计算技术,扩展信息渠道和数据维度,以提升数据安全和保护客户隐私。隐私计算作为互联网银行小微金融服务的基础科技服务支撑,有效提升小微企业线上授信审批能力,一定程度上舒缓了融资难、融资贵的困境,落实普惠金融纾困的有效途径与渠道。

2.2 业务模式创新

互联网银行虽然与实体银行在主要服务的客户群体、业务场景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别,但其本质仍是银行,持有监管部门发放的银行经营牌照,主营业务仍以资产、负债以及中间业务为主,营业收入主要来自存贷利差、中间业务的手续费和佣金收入等,但相对集中在小额贷款、支付、理财等高频的业务场景。互联网银行定位为“普惠金融”,满足中小微企业、个人客户等“长尾客户”的融资需求,逐渐依托自身经营优势,发展出具有创新性的业务模式。

一是资产业务平台化。我国互联网银行整体呈现资产业务平台化的特点,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等合作伙伴的流量优势,为不同需求的客户提供个性化金融产品及服务,通过数据分析和创新业务模式满足客户需求。互联网银行在客户触达、客户信息收集及分析等方面占据先天优势。例如互联网银行将目标客户定位于互联网自有社交软件的用户群体,放大流量优势带来的获客增长潜力。一部分互联网银行凭借互联网科技平台庞大的流量优势,降低获客成本,扩展客群广度与深度,将个人消费者定位为核心客户,推出“个存小贷”的创新业务模式,为电商商户及个人提供成本低、高效的金融产品及服务。另一部分银行除了依靠股东或者合作伙伴的客户资源外,还会与头部互联网企业展开合作,通过采集分析客户在第三方购物交易平台上的行为和信用数据,精准定位和分类客户,并针对性为其提供纯信用的小微贷款产品。

互联网银行的主营业务之一是贷款业务,其中联合贷款是大多数互联网银行采用的贷款模式,即互联网银行联合其他银行或头部互联网公司等机构,开展贷款业务。在这种模式下,互联网银行负责客户筛选、数据搜集处理、风险控制以及清算对账等支持性工作,通过旗下的贷款产品发放小额贷款,大部分贷款由合作银行发放。因此互联网银行与合作银行的出资比例和利息分成比例存在差异,造成的杠杆会产生巨额收益。互联网银行凭借海量的数据资源、强大的风控能力和平台流量优势,联合贷款模式得以迅速发展,目前,互联网银行的总贷款余额已经超过万亿元。联合贷款不仅能有效发挥互联网银行先进的风控管理和平台资源,还能结合大型银行的资金规模和线下网点营销优势,实现互联网银行与实体银行的优势互补,精准服务“长尾客户”,满足多个消费场景的金融信贷需求,实现数字普惠金融的利民优势。

互联网银行主打实施审批授信的贷款业务的同时,充分结合消费、经营、零售等场景化资金需求, 推出个人金融业务产品。互联网银行也关注小微企业的经营情况,深耕内外生态场景,围绕普惠金融、产融小微以及农村客户三个核心客户群体,依托场景化开展金融服务,以信贷产品的方式发放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贷款。这意味着互联网银行作为新兴银行业态,不断创新发展提升金融产品的多元化,有助于提升资产配置效率,满足金融内生性需求,缓解金融营利性和普惠性之间的矛盾。

二是负债业务多元化。鉴于互联网银行只能在线上开展业务,因此无法开设I类存款账户,制约了互联网银行吸收储蓄的规模。最初,互联网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由自身吸储、同业拆借、资产证券化、联合贷款、增资扩股以及理财产品组成,其中同业拆借在互联网银行的负债业务中占比较高,为了缓解流动性风险并调整资产负债结构,互联网银行积极探索多元化存款金融产品来揽储吸存。

三是中间业务高效化。传统银行在中间业务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而互联网银行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实现中间业务高效化,为其创新发展提供动能。互联网银行依托第三方支付平台,开展线上支付、投资理财等业务,向客户收取费用和佣金,来扩大利润,并将重心集中在中间业务上,互联网银行还可以借助支付软件、社会媒体等平台引流客户。随着客户数量规模的增加,客户对中间业务的多样化要求越来越高,互联网银行能凭借自身数据和技术优势,借助大数据分析对行业、客户以及产品进行细分,针对不同客户对接个性化服务及产品,避免繁缛且多链条的人工审批流程,创新中间业务的产品和服务,提升产品服务能力,推动中间业务的降本、提质和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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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银行的发展建议

互联网银行以独具特色的运营模式,创造新的盈利增长点,充分释放数字红利,但在业务开展中面临一系列风险挑战,如产品及服务同质化、信息披露不完善、流动性风险、数字化管理与经营能力不适应等问题,一定程度制约了互联网银行的发展创新,影响其普惠金融的服务力度。为此笔者提出防范和化解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基于我国互联网银行的具体创新发展模式,结合国际互联网银行在拓展获客渠道、打造云端服务体系以及提供专项信贷产品等发展经验,提出发展建议,助力我国互联网银行业务持续创新,实现数字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

其次,需要注重产品及服务创新。虽然互联网银行与传统银行在监管要求下存在差异性经营,但差异性更多体现在服务的客户群体上。我国现有的互联网银行在各类金融产品和服务上存在严重的同质化,服务体系较为单一,除此之外,还面临着传统商业银行加速数字化转型步伐的威胁,传统银行以“线上+线下”扩展业务范围,拓宽筹资渠道,这一定程度挤压了互联网银行发展创新的空间。为此,互联网银行要注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发展,全面利用在数据资源上的优势,实时掌握市场上客户金融需求,在符合监管范围的前提下开拓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并对已有产品和业务改造、组合,避免同质化竞争。例如某互联网银行利用前沿技术打造数字化理财服务并依据消费场景推出创新型中间业务产品,来打造互联网银行的核心竞争优势。此外,互联网银行要构建有效的客户交流渠道,及时反馈客户意见,提升客户服务体验,增强客户对互联网银行的认可和信任度。

再次,需要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及监管标准。由于互联网银行具备更强的业务创新性,现行的监管规定并未对互联网银行施加足够的约束和规范,除此之外互联网银行根据信用评级水平为客户发放贷款,可能存在贷款产品定价过高的问题,因此监管层要对现有规则进行整体性重构,针对互联网银行的线上运营特点建立分层、分类、分级的监管制度,不断提升互联网银行监管法规的体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与此同时,要规范互联网银行的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强化“关键少数”治理意识,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强化信息披露一致性监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开信息的透明可信,实现金融市场监管目的和手段的平衡,确保互联网银行的安全性与普惠性和谐统一。

综上所述,我国互联网银行应立足本土,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做好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同时,随着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以及生成式预训练大模型(GPT)、全真互联等数字技术的创新发展,我国互联网银行应逐步加快国际化、数字化和智能化银行的建设步伐。

来源|《中国外汇》2023年第14期

版面编辑|张昊

责任编辑|李锦璇、蒋旭

总监制|朱霜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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