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案工作中的会谈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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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案工作中的会谈技巧

2023-10-07 18:1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原标题:个案工作中的会谈技巧

Ⅰ、支持性技巧:支持性技巧指的是社会工作者通过身体及口头语言的表达,令案主感到被尊重、被理解、被接纳,从而建立信心的一系列技术。

1、专注(Attending)。专注是指工作者用来表示对案主有兴趣、尊重、重视,把注意力放在案主身上的外显行为表现。

可以通过身体语言表达专注。如眼神接触、身体前倾、点头、面部表情、轻松自然、手势等

2、倾听(Listening)。倾听与专注是一体两面的重要技巧。

倾听的运作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倾听的显示,工作者透过专注让案主知道自己很专心地在听。二是倾听的呈现,工作者通过恰当的回应让案主知道工作者听到了,听懂了。

“不走神、快记忆、速思维、巧回应”是倾听的目标和方向。

在使用倾听这一技巧时,我们要学会做一个听众,认真倾听案主的倾诉。

3、同感(Empathy)。同感是指工作者能够体会案主的感受,也能够敏锐地、正确地了解这些感受所代表的意义,并且能够把这种了解传达给案主。体悟时要从案主的角度出发来考虑案主的问题,体验案主的内心感受。(换位思考★)(注意举例)

Ⅱ、引领性技巧:引领性技巧指的是工作者引导案主具体、深入地探索自己的经验、处境、问题、观念等的技巧。

1、澄清(Clarification)。澄清包含有两个层面的意义,一是针对案主的表达做澄清,以提升案主的自我了解,二是针对工作者的角色、工作者与案主的关系进行情境澄清,以化解期待落差。我们主要说明第一种澄清(即对案主表达内容的澄清)。

工作者在运用澄清技巧时的注意事项:

① 多用开放式的提问,引导案主作更多的表达。

② 邀请案主举例子说明是澄清的较好方法。

④会谈过程中,如果工作者发现案主对自己讲的话呈现出很茫然的表情,那就要及时澄清。

⑤澄清的技巧运用在个案会谈的始终。

n 澄清技巧的要义--发扬打破沙锅问到底的精神!

2、对焦∕聚焦(Focusing)。对焦是指将游离的话题、过大的谈论范围,或同时出现的多个话题收窄,找出重心,并顺其讨论。(集中话题)

可运用开放式的提问来集中话题。也可以运用半开放式的提问来协助案主聚焦。

3、摘要(Summary)。摘要指的是工作者回顾到目前为止的讨论所包含的重点,把会谈内容所探讨的核心议题或到目前为止所完成的工作做一个总整理。

①摘要不可以是长篇大论地重复案主的话,而只是点出谈及的主题和重点就可以了。

②工作者做完摘要之后,还应向案主查证摘要是否准确,容许案主否定、接纳或更正工作者的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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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影响性技巧:影响性技巧指的是社会工作者通过影响案主,使其从新的角度或层面理解问题或采取其他方法解决问题的技巧。

1、提供信息(Information Giving)。所谓的提供信息是工作者把自己所拥有的与案主所面临处境相关的资源、经验、事件、选择性做法等信息或事实呈现出来给案主参考。

2、自我披露 (Self Disclosure)。自我披露是指工作者选择性地向案主披露自己的亲身经验、处事方法和态度等,从而使案主能够借鉴他人的经验作为处理自己问题的参考。(将自己的相关隐私告诉案主,给他提供一些正面的借鉴)

①为了案主的利益或需求而做自我披露,不要为了自己的需求而做自我披露。

③将自我披露的重点放在经验中的体会、学习,避免披露无法突破的困境,否则会让案主误认为工作者也被困住了。(提供正面的经验)

④自我披露必须简短、明了。

3、建议(Suggestion)。建议是指工作者对案主的情况、问题有所了解和评估后,提出客观、中肯、具有建设性和有助于解决问题的意见。

工作者应以商量的口吻、征求意见的态度提出建议

4、忠告(Advice)。忠告是指工作者向案主指出案主行为的危害性或案主必须采取的行动。

5、对质(Confrontation)。对质是指工作者发觉案主的行为、经验、情感等有不一致的情况时直接发问或提出疑义。

(言行不一,前后矛盾时,要指出其矛盾、不一致之处)

①对质的使用一定要有先决条件,即专业关系中已经产生了接纳、尊重、同感、真诚和温暖。(关系够铁)

③对质的重点是案主具体的行为、态度,而非其整体人格(就事论事,对事不对人)

来源:汕尾社会工作协会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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