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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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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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常见问题解答

日期: 2013-07-11 【 字体: 大中小 】   一、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办理事宜问题解答  1、问:什么是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答: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证明文件,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不得涂改、出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问:哪些岗位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证书?  答:凡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的人员,以及从事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才能从事会计工作:(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2)出纳;(3)稽核;(4)资本、基金核算;(5)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6)职工薪酬、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7)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8)总账;(9)财务会计报告编制;(10)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11)其他会计工作。  3、问:通过什么途径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答:必须要通过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后,才可以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4、问:如何才能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答:按照财政部73号令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要“一次性通过”,即从2013年7月1日开始,申请人应一次性报考三科,并且三科考试一次全部通过为合格,才能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单科合格成绩作废,不滚动计算。    5、问: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应在多长时间内办理并领取证书?  答: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应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并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在2013年7月1日前已考试通过但尚未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在2013年12月31日前及时办理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6、问:符合原26号令第十条免试条件的,应在多长时间内办理并领取证书?  答:在2013年7月1日前,符合原26号令第十条免试(即:“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6类专业,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免试《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规定,并已取得《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科成绩合格的人员,应当在2013年12月31日前及时办理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7、问: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将如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答: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的考生,需在重庆会计之家网上填写《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持纸质申请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单位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审核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办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8、问:考试合格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需要哪些材料?  答: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重庆市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2、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3、成绩合格证;  4、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5、填写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问:填写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时,“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如何确定?  答:如果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间早于全日制学历毕业时间的,按全日制学历毕业时间登记;如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间晚于全日制学历毕业时间的,以毕业后实际从事会计工作时间或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间登记。以上均须申请人提供单位出具本人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证明。  10、问:申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服务承诺时限为几天?  答: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手续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  11、能否通过代理人申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答:申请人可以通过委托代理人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12、在什么部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答: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行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的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负责办理。待岗的会计人员,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由户口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负责办理;无常住户口的,由居住所在地(以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暂住证为准)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负责办理。  1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需多长时间办理换证?  答: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6年定期换证制度。持证人员应当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期前6个月内,在重庆会计之家网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登记表》,并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持有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所属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办理换证手续。  14、问: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遗失后如何补办?  答:2013年7月1日后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的,(1)由持证本人在重庆市内公开报刊上刊登“声明遗失作废”;(2)需在重庆会计之家网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遗失(毁损)补办申请表》;(3)携带申请表、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登报申请会计证遣失报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刊登位置部分,A4格式)、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向所属地财政局申请补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4)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核实无误后,方可补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5、问: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毁损后如何补办?  答: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如有毁损,(1)由持证人员在重庆会计之家网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遗失(毁损)补办申请表》;(2)持纸质申请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毁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补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3)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核实无误后,方可补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6、问: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何时更换?  答:我市于2013年10月开始启用和分期分批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新证换发对象为2013年10月1日前已领取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001年版本),且个人信息采集审核通过的会计从业人员。  二、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信息变更问题解答  17、问:会计从业资格证变更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会计从业资格证变更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重庆市会计人员信息变更登记表》;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变更信息相关证明材料;4、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8、问:会计从业证信息变更可以在哪里办理?  答:请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所属地的财政局审核上述资料并办理  19、问:会计从业证信息变更需要多少个工作日?  答:需要5个工作日。  三、关于重庆市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事宜问题解答  20、问:会计从业人员怎样办理跨省调出手续?  答:填写《会计从业人员调转登记表》,并携带以下资料: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调入单位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携上述资料到调出地财政局审核,5个工作日后凭有效身份证到调出地财政局领取调出资料,然后到调入地财政局办理调入手续(需在90个工作日以内)  21、问:会计从业人员怎样办理跨省调入手续?  答:会计从业人员跨省调入需要携以下资料:1、调出地开具的《会计从业人员调转登记表》;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4、调入单位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到调入地财政局审核,5个工作日后凭有效身份证到调入地财政局领取调入资料。  22、问:会计从业人员办理跨省调出手续后,需要在多少日内办理调入手续?  答:办理跨省调出手续后,需在90个工作日内办理调入手续。  23、问:重庆市会计从业人员怎样办理市内调转手续?  答:本市会计从业人员在市内调转需要携以下资料:1、《会计从业人员调转登记表》;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4、调入单位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到调入地财政局审核,5个工作日后凭有效身份证到调入地财政局领取调入资料。  24、问: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是否需要完成继续教育?  答:当年10月1日后调出须完成当年继续教育,未完成的可上网完成继续教育;当年10月1日前调出可到到调入单位完成继续教育。  四、关于免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问题解答  25、问:哪些条件下可以免试获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且需要提供哪些材料进行办理?  答:1、在2013年7月1日前已被聘任为高级会计师,且年满50周岁、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人事管理部门,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原人事部)备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部门(或单位)制发的高级会计师证书或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的文件,以及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聘任高级会计师职务的文件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文件复印件。  2、在2013年7月1日前已从事会计工作满20年,且年满50周岁、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提供累计20年有本人签字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会计档案,或提供省级财政部门认可的其他证明材料。  3、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经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审核通过。可通过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的注册会计师查询功能予以核实。  26、问:符合以上免试条件的如何进行申报办理?  答: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需如实填写《免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请在重庆会计之家网站上下载),并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现所在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按属地原则,经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初审后,报重庆市财政局审核。经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并返回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办理,由申请人填写《重庆市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办理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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