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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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3

2024-07-10 21:3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五级网络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在心理健康教育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提升学生干部的心理助人能力,营造互助友爱的心理育人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优秀学生干部”和“十佳心理委员”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

班级心理委员、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学生组织成员、大学生心理协会成员、蒲公英使者

二、参评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在校担任心理健康教育学生干部至少一年;

3.有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设的系统课程或培训经历(大学生心理协会成员应至少参加过心理讲座);

4.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参加集体活动方面能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

5.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没有挂科情况;

6.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身心健康;

7.在日常工作中能够面向广大学生积极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学生的心理保健意识;

8.在老师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认真负责(班级心理委员在校期间必须每月规范填写并按时上交《心理晴雨表》);

9.坚持定期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有相关活动记录且成效显著,“蒲公英心理素质提升项目”负责人优先考虑。

三、评选程序

(一)学院初评(5月9日-5月30日)

1.个人报名:学生干部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附件1)并上报至所在学院。

2.“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各学院根据参评条件严格审核申报人的参评资格,结合日常工作表现,自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学生组织中自主评选3-5名优秀学生干部,并按照不超过25%的比例评选出本学院优秀班级心理委员(具体人数参照附件2)。

3.“十佳心理委员”推选:各学院择优推选1名班级心理委员参加全校“十佳心理委员”评审。

4.评选名单需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本学院学生的监督。

(二)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评选(5月9日-5月30日)

大学生心理协会和“一级蒲公英使者”优秀学生干部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评选。其中,大学生心理协会评选10名,“一级蒲公英使者”评选10名。

(三)学校评选(5月31日-6月13日)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专家评审组,审核各学院推荐人材料并评选出10名校级“十佳心理委员”。根据评审结果择优评选1-2名“十佳心理委员”参加第七届“全国百佳心理委员”论坛,并代表学校参评“全国百佳心理委员”。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优秀学生干部”报送材料

各学院按照评选比例,报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同时提交电子版。

(二)“十佳心理委员”报送材料

1.各学院报送表现突出的班级心理委员1名,提交《“十佳心理委员”评选推荐表》(附件4)。

2.推荐参评的班级心理委员需提交视频展示资料至邮箱(视频格式为MP4,时长不超过5分钟,视频容量不超过200M)。可登陆微信公众号“心理委员与朋辈辅导工作平台——练兵比武——百佳心委”参考往年百佳心理委员展示资料。

(三)报送方式

1.截止时间:5月30日前

2.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邮箱:[email protected]。纸质版材料交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办公室:校医院415室(科学校区)/图书馆607室(东风校区)

3.联系电话:86608120

    附件1:“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doc

   附件2:各学院优秀班级心理委员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3:“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doc

    附件4:“十佳心理委员”评选推荐表.doc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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