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2023年度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任务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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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订2023年度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任务书的通知

2023-06-19 20:4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关于签订2023年度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任务书的通知 日期:2023-06-15 17:17 来源:创新基地管理与基础研究处 【字体: 大中小】 分享:

各有关单位:     2023年度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已确定,现就签订《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任务书》(以下简称“计划任务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依托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通过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http://111.41.51.120:8180/)在线填写计划任务书,及时审核提交,填报时间为6月16日9:00时至6月30日24:00时。   二、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省拨经费100万元,杰出青年项目省拨经费50万元,重点项目省拨经费50万元,优秀青年项目省拨经费10万元,联合引导项目省拨经费5万元、项目单位匹配5万元,联合引导项目(牡丹江)省拨经费5万元、牡丹江市拨款2万元、项目单位自筹3万元。   三、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部实行经费使用“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等内容。依托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和财务制度,制定或完善经费使用“包干制”管理规定和操作规范或操作流程等,及时报省科技厅备案。   四、计划任务书经省科技厅审核并加盖电子印章后,打印四份(双面打印),由项目组成员签字(“二、项目组主要研究人员”页)、项目负责人签字(“依托单位意见”处)、合作单位盖章、依托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依托单位于7月30日前,将本单位所有项目计划任务书(须签字、盖章完备)各一份报送省科技厅创新基地管理与基础研究处备案。   技术服务电话:0451-58688095   业务咨询电话:0451-82632603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6月13日

责任编辑:高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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