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监测及价格认定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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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监测及价格认定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4-07-16 22:2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依据市编办公示的权力清单内容,我中心具体承担的工作都是具有行政职能的工作,分别为行政处罚2项、行政确认1项、其它行政权力1项、行政裁决1项。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1)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价格认定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251号)文件中第五条及第六条规定,价格认定工作由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设立的价格认定机构负责。

(2)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江西省价格监测规定》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价格监测机构,配备相应的价格监测工作人员,价格监测机构具体承担价格监测工作。

(3)由于相关的价格认定工作和价格监测工作具有很强的事务性和专业性特点,事务性工作繁杂,这也需要保留一支熟悉精通相关业务工作的专业队伍来保障实施价格认定和价格监测工作。

(4)我市价格认定机构和价格监测机构还承担着对国家.省级价格认定和价格监测机构工作承接的问题,同时还承担了对我市行政区域内县区价格认定机构和价格监测机构的业务管理和工作指导责任。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19年财政预算下拨资金210万元,该项资金全部用于价格监测及价格认定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1)价格监测工作总体需完成国家.省布置下达的295天各项价格监测工作任务,真实反映了我市价格监测品种的价格水平,按照国家价格监测中心18个报告制度以及省价格鉴定监测管理局5个报告制度的要求报送各种数据表格,为各级政府制定价格政策提供了科学合理的依据,充分发挥价格监测分析预测预警职能。

(2)价格认定工作总体需完成我市公安机关以及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各类刑事案件520起的价格认定,客观.公正.独立的出具了按照国家发改委下发的《价格认定文书格式规范》的要求涉案物品价格认定结论书,为准确定罪量刑提供了重要证据,充分发挥我中心的工作职能。

2.阶段性目标:

(1)重统筹.谋全局,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2)重协调.强服务,确保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3)重制度.严管理,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课题,也是建设高校廉洁政府的关键措施。通过评价,强化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资源配置效率。

2.绩效评价对象

绩效评估对象为南昌市价格认证中心。

3.绩效评价范围

绩效评估范围为涉及价格监测及价格认定专项经费支出的工作。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价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规范。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绩效评价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部门(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根据以上原则,绩效评价应遵循如下要求:

(1)在数据采集时,采取客观数据,主管部门审查.社会中介组织复查,与问卷调查(电话回访)相结合的形式,以保证各项指标的真实性。

(2)保证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公正性,提高评价报告的公信力。

(3)绩效评价报告应当简明扼要,除了对绩效评价的过程、结果描述外,还应总结经验,指出问题,并就共性问题提出可操作性改进建议。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财政部《预算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等文件精神及项目的具体特点,设置科学合理可行的评价体系。包括项目投入指标;产出指标(产出数量指标.产出质量指标、产出时效指标、产出成本指标);效果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

3.评价方法:

本项目主要采用因素分析法。采取数据对比,标准和抽样调查相结合,同时辅以访谈、研讨、审计等方法。

2.评价标准:

严格执行财政2020年10号文件要求对财政下拨的价格监测及价格认定专项经费进行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成立绩效评价领导小组,通过调研及数据分析全面掌握项目绩效情况,根据绩效评价的基本原理.原则和项目特点,结合绩效目标,由绩效评价领导小组按确定的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评价方法及相关的工作程序和步骤,通过专家组的评审,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本项目主要采用查阅相关文件、政策、抽查部分银行凭单、会计凭证等资料,并通过访谈、社会调查掌握具体情况,对采集的数据做详细的分析和统计。

自4月6日项目布置会以来,项目组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完成了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明确了评价的目的.方法.评价的原则、指标体系、评价标准.问卷调查方案及访谈方案等,并于4月17日通过了项目评价小组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了工作方案。项目组严格按照工作方案,通过调研、相关文件的解读、数据采集、电话回访、数据分析和报告撰写等环节,顺利完成了绩效评价报告工作。具体实施过程如下:

1.数据填报和采集

2019年4月20日至2019年5月10日对项目立项的会议纪要、财政预算批复、项目实施招标程序、项目支付程序、项目验收程序,通过查阅资料、账本等途径对基础数据进行了采集整理。

2.数据分析及撰写报告

2019年5月11日至2019年5月31日,项目评价小组依据基础数据对交易中心场地运行维护项目制定的评分依据进行了评分,并进行汇总编制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全面客观了解我中心2019年度价格监测及价格认定专项经费资金的使用情况,各项工作按照计划有序实施,完成数量和质量均得到有效控制;实施过程监管到位,水平总体提高;通过项目支出计划的组织实施,产生较显著的社会效益;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监管有力有效,全年项目支出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通过对项目绩效指标的综合考核评分,2019年度我中心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评价级别为“优”。经过委经过委项目绩效评价小组复核,最终得分为92分。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表

(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价格监测及价格认定专项经费

主管部门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实施单位

南昌市价格认证中心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

预算数

全年

预算数

全年

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10

210

210

100

95%

7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210

210

21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价格监测及价格认定工作

完成价格监测及价格认定工作

绩 效 指 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20分)

295天每天上报国家价格监测中心监测任务

100%

100%

5分

5

295天每天上报省价格鉴定监测管理局监测任务

100%

100%

5分

5

完成价格认定520起

100%

100%

10分

10

质量指标

(15分)

每天完成国家价格监测中心上报任务

100%

100%

4分

4

每天完成省价格鉴定监测管理局上报任务

100%

100%

4分

4

价格认定结论无差错

100%

100%

7分

7

时效指标

(5分)

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国家价格监测中心工作任务

100%

100%

1.5分

1.5

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省价格鉴定监测管理局工作任务

100%

100%

1.5分

1.5

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价格认定

100%

100%

2分

2

成本指标

(10分)

资金使用节约率

100%

50%

10分

5

因单位性质为自收自支,以及国家政策规定,该经费远远不足承担单位整体运转。

效益指标

(30分)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通过相关媒体向社会发布有关材料数据及时准确

100%

100%

10分

10

解决各种价格纠纷

100%

100%

10分

10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持价格监测数据的权威性

100%

100%

5分

5

保持客观独立性

100%

100%

5分

5

满意度

指标

(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

全市居民满意度

100%

100%

5分

5

行政机构认证对象满意率  

100%

100%

5分

5

总分

100

95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价格监测及价格认定专项经费的合理投入是价格监测及价格认定的有力保障,价格监测是通过对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日常价格数据的采集分析预测,为各级政府制定相关价格政策提供依据。

2.价格认定专项经费的合理投入是涉案物品价格认定工作的有力保障,涉案物品价格认定是为司法、纪检监察、行政工作提供公共服务,为办理各类案件提供重要依据。

(二)项目过程情况:

1.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已提供的制定或文件合规合法。

2.项目质量的可控性。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调研报告切实可行。

3.资金使用的规范性。资金使用拨付审批程序规范,凭证有效、完整,资金使用规范。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指标得分情况逐个分析

产出数量:全年295天每天分别上报国家价格监测中心.省价格鉴定监测管理局监测任务;完成价格认定520起。(完成全年295天上报的监测工作得10分,每少上报1天扣0.01分,扣完为止;完成价格认定案件520起得10分,每少完成1起案件扣0.02分,扣完为止。)

2.产出质量指标得分情况逐个分析

产出质量:按照国家价格监测中心18个报告制度以及省价格鉴定监测管理局5个报告制度的要求报送各种数据表格;按照国家发改委下发的《价格认定文书格式规范》的要求出具涉案物品价格认定结论书。(按要求完成监测任务得8分,每少按要求完成监测任务1天扣0.01分,扣完为止;按要求出具价格认定结论书520起得7分,每少按要求出具价格认定结论书1起案件扣0.02分,扣完为止。)

3.产出时效指标得分情况逐个分析

产出时效:按监测报告制度完成时限;按《价格认定文书格式规范》的要求完成时限。(按要求时限完成监测任务得3分,每少按要求时限完成监测任务1次扣0.005分,扣完为止;按要求时限出具价格认定结论书520起得2分,每少按要求时限出具价格认定结论书1起案件扣0.005分,扣完为止。)

4.产出成本指标得分情况逐个分析

产出成本:按照全年财政预算使用210万元。(全年支出不超过210万元得10分,每超出20万元,资金使用节约率降10%,扣1分,扣完为止。)

5.社会效益指标得分情况逐个分析

社会效益:通过相关媒体向社会发布有关材料数据及时准确;解决各种价格纠纷。(符合得20分,出现一次差错扣1分,扣完为止)

6.可持续影响指标得分情况逐个分析

可持续影响:保持价格监测数据的权威性;保持客观独立性。(符合得20分,出现一次差错扣1分,扣完为止)

7.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得分情况逐个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全市居民满意度、行政机构认证对象满意率。(全市居民满意度96%-100%得5分、90%-95%得4分.85%-90%得3分、85%以下得2分;行政机构认证对象满意度96%-100%得5分、90%-95%得4分.85%-90%得3分、85%以下得2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

1.我中心建立健全市场巡查制度和监测数据填报备案制度,做好分析预测预警工作,为政府的宏观调控决策和价格监管服务提供高效的信息支持。2019年接收数据35万余条,数据上报各级政府及发布1285期累计4.8万余条,上报率达100%,没出现漏报.错报现象。其中报送国家、省日报、旬报、月报、季报及国家劳动力市场价格监测共886期;报送南昌市委、市政府《南昌价格监测》城市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55期;监测专项调研报告、市场动态分析、预测预警等材料67篇,圆满的完成了对全市监测商品价格采集发布和监测预警工作。

2.价格认定是为司法、纪检监察、行政工作提供公共服务,为办理各类案件提供重要依据。2019年完成了刑事案件涉案财物价格认定520件,涉案标的832余万元。同时,市价格认证中心完成财政罚没物品价格认定案件1起,涉案标的38余万元。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做好全市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预警工作

紧紧围绕国家、省下达的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和价格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不断拓宽价格监测领域及价格监测方法和手段,扎实推进数据来源多样化,做好分析预测预警工作,为政府的宏观调控决策和价格监管服务提供高效的信息支持。

2、建立健全市场巡查制度和监测数据填报备案制度,加大监测点的建设和维护工作的力度,从制度建设上保障监测数据的高质量性

今年5月份以来,因受全国“非洲猪疫”和猪周期的叠加影响,我市生猪市场价格出现大幅上涨的情况,生猪市场收购价格和猪肉零售价格均创历史高位,面对这种情况,我中心监测工作着重加大了市场巡查力度和监测点数据每日台帐工作的报备制度,实行无节假日值班制度,出色的完成了国家和省、市下达的各项监测报告制度,为政府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

3、高标准.严要求的开展好了涉案物品价格认定工作

严格按照《价格认定规定》的要求,坚持做到严格执行刑事案件涉案财物价格认定结论的三级审核制度,严格执行重大.疑难案件的集体审议制度,牢牢依靠国家.省里的重要法规.文件指导具体工作,狠抓业务提升不放松,落实好案卷评审制度,不断提升价格认定工作水平。

六、有关建议

为更好的做好价格监测分析预警工作及价格认定工作,提升公共服务,建议合理增加我中心的项目资金年度预算额度。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南昌市价格认证中心是经南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洪编发[1997]42号文件批准成立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005年南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洪编发(2005)15号文将原市物价局下属南昌市价格认证中心、南昌市肉品批发市场物价管理所两个机构合并为南昌市价格认证中心(南昌市肉品批发市场物价管理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员,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科级、领导职数1正2副、机构人员编制数为25名(实际在编人员31人)。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赣财综(2015)34文件精神,中心已经取消全部收费,该项工作经费远远不足承担单位整体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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