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法律职业伦理》 课件 17.第十七章 仲裁员职业伦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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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编法律职业伦理》 课件 17.第十七章 仲裁员职业伦理.ppt

2024-07-16 22:4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新编法律职业伦理》第十七章仲裁员职业伦理第十七章仲裁员职业伦理第一节仲裁员职业伦理概述一、仲裁员职业伦理的概念和特征(一)仲裁员职业伦理的概念仲裁员职业伦理,也称为仲裁员职业道德,是指仲裁员在依法行使仲裁权的过程中,以公正为首要评价标准,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维系的调整仲裁员之间、仲裁员与当事人之间以及仲裁员与社会其他主体之间关系的道德原则和行为规范的总和。一、仲裁员职业伦理的概念和特征(二)仲裁员职业伦理的特征(1)仲裁员职业伦理在仲裁员及仲裁工作这一特定范围内适用。(2)仲裁员职业伦理具有固定性和连续性。(3)仲裁员职业伦理表现方式多种多样,既包括针对仲裁员行为的约束规范,也包括对仲裁员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方面的要求。(4)仲裁员职业伦理具有强烈的纪律性。二、仲裁员职业伦理的渊源加强仲裁员职业伦理建设,是贯彻落实十九大提出的职业伦理建设任务的重要体现之一。第一节仲裁员职业伦理概述第二节仲裁员职业伦理一、仲裁员职业伦理基本准则体系的构建(一)仲裁员职业伦理基本准则之一:公正。仲裁公正是仲裁过程的公正及仲裁结果的公正两方面的有机结合,也就是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的结合。仲裁过程的公正指仲裁程序的公正或正当,仲裁结果的公正也就是裁决公正、实体公正。(二)仲裁员职业伦理基本准则之二:诚信。诚信可以从诚实信用和公信两个方面予以界定。加强仲裁员职业伦理建设,提高仲裁公信力,必须防止虚假仲裁。第二节仲裁员职业伦理一、仲裁员职业伦理基本准则体系的构建(三)仲裁员职业伦理基本准则之三:独立。独立性侧重于仲裁员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即仲裁员与当事人或其代理律师之间不存在影响仲裁员独立裁决的密切关系。(四)仲裁员职业伦理基本准则之四:文明。仲裁员职业伦理的文明准则具有亲和性、良好的沟通性、平等性等特点。第二节仲裁员职业伦理二、仲裁员职业伦理的他律和自律(一)仲裁员职业伦理的他律仲裁员职业伦理的他律包括仲裁机构内部、仲裁协会、当事人等方面的他律。(二)仲裁员职业伦理的自律广义的自律是指仲裁员在没有外部监督的情况下,自己监督自己,自觉遵循相关规定的行为。狭义的自律是仲裁员职业伦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从狭义的角度看,仲裁员职业伦理的自律是仲裁的自愿性和专业性的体现。仲裁员在履行披露义务过程中,体现的就是仲裁员的自律。第三节仲裁员职业责任一、国内主要仲裁委员会对仲裁员职业责任要求概况我国仲裁员制度对于仲裁员道德操守和行为规范的设置不足,过于宽泛。综观我国的《仲裁法》,并没有对仲裁员职业伦理进行详细规范,只在第34条对仲裁员回避作出了规定,且只规定了仲裁不得私自会见仲裁案件当事人这一情形。这种宽泛的规定给实践中规范仲裁员的仲裁行为带来了许多不便。鉴于这种情况,国内各主要仲裁委员会都在《仲裁法》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符合本仲裁委员会要求的仲裁员职业伦理规范。这些关于仲裁员职业伦理的规范既有共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第三节仲裁员职业责任二、国内主要仲裁委员会关于仲裁员职业责任要求的共同点(一)公正。(1)独立。(2)披露和主动回避的义务。(3)廉洁。(二)勤勉高效(1)守时。(2)全面深入查明案情。(3)正确适用法律。(4)认真撰写裁决书。(三)保密几乎所有专家学者都把保密性作为仲裁制度的重要优点之一,仲裁的保密性决定了仲裁员必须对有关仲裁的一些事项保密,不能向外界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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