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康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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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康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7-11 15:0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发文机关    太康县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太政〔2020〕11号    发布日期  2020-4-29

 

太康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太康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城区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太康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4月29日

 

太康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太康县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步伐,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生活质量,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决定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16〕235号)和《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50563-2010)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把创造优良人居环境作为主题目标,改善生态环境,践行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的发展理念,围绕“植树治水、生态优先”的总要求,以创建国家园林县城为载体,坚持“政府组织、群众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依据城市环境机理与功能,充分利用“兰河、涡河”的自然资源优势,强化以城市园林绿化为重点的生态环境建设,提高城市基础设施水平,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优化人居环境,努力把太康建成绿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林水一体、景观优美、具有地域特色的国家园林县城。

二、总体目标

2020年3月申报国家级园林县城,年底力争城市综合管理、绿地建设、建设管控、生态环境、市政设施、节能减排、六个方面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园林县城标准,2021年10月底前通过考核验收,实现国家园林县城创建目标。

三、创建任务

(一)科学规划生态布局

完善的绿地系统规划是创建园林县城的基础,是城市绿地合理增长的保障。要结合《太康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修编工作,按照《国家园林城市系列列标准》,充分利用自然景观和历史文化资源,注重植物地带性风貌特色,高标准修订《太康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广泛征求市民意见,经批准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同时组织编制《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城市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城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规划》《城市绿道建设规划》《城区街道游园布点规划》等相关规划,划定城市绿线,制定其管理办法。

(二)加快城市绿地建设

1、多管齐下,增加城市绿量。坚持新区建设、老城区改造相结合,保护城市现有绿地,优化城市绿地布局,按照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通过规划建绿、拆违增绿、破硬复绿、见缝插绿,建设各类城市绿地,保护城市园林绿地面积逐年增长,到2021年使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要求。

2、注重特色,提升绿化品位。充分利用“一河穿城”自然优势,坚持“求精、求美、求特、求雅”,打造涡河两岸璀璨亮丽的绿色长廊。认真执行《公园设计规范》,树立海绵绿地理念,突出植物造景为主、乔灌草相结合。在绿化建设过程中,要把建筑小品、城市雕塑作为重要内容,与太康历史文化相融合,赋予绿地建设人性化内容,丰富城市绿化的意味和品位。在巩固现有绿化成果基础上,对公园、广场、街头绿地、道路实施绿化提升改造,打造亮点。加快实施中心城区水系治理及景观塑造工程;加快实施内环、外环沿线绿色景观带建设工程;规划并开工建设东如意生态公园、如意湖公园等公园,到2020年底实现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80%以上,建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00m2/人以上。

3、开展社会绿化,提升居住区和单位绿地质量。继续开展园林式居住区、单位创建活动,到2021年,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达标率达到50%以上。在城市旧城改造过程中,进一步完善城市社区的绿地建设,促进居住区的绿化建设和养护,改造后的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25%。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0%。对于建筑密度较大的旧城区,通过屋顶绿化和立体绿化等做法,提高绿化覆盖率和城市绿量。积极开展绿地认养活动,广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4、积极推广节约型绿地建设。有针对性地对各类绿地现状开展节约型绿地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工作。建设一批生态型、复合型城市公园绿地,在绿地基础结构上有效降低绿地对水肥和人工的需要,从根本上降低绿地对城市资源的占用,提升绿地生态效益和聚碳效能,并提升园林绿化中本地木本植物的应用,使本地木本植物指数≥0.70。

5、积极推广立体绿化。制定长远的立体绿化规划和发展战略,发布鼓励立体绿化建设的政策,逐步使立体绿化成为城区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升城市的绿量和整体景观效果。

(三)加强城市景观的保护和管理

1、保护历史文化资源。遵从“重在保护、合理开发”的方针,挖掘太康历史文化底蕴。落实保护的具体措施,结合实际规划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文化设施,使之成为城市新的亮点。

2、实施城市景观工程。以争创“街容示范路”为抓手,开展街容街貌的综合整治,到2021年,建成4条以上“街容示范路”。继续实施城区亮化工程,制订具体的建设和管理办法,推进临街建筑的亮化改造,促使新建项目亮化工程同步实施,不断增强城市夜间景观效果,城市道路照明装置率98%以上。制订实施市区户外广告管理规定,结合城市街景改造和环境整治,对城区的户外广告、店面招牌、地名路牌、公交候车亭等实施规范管理,使之成为城市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充分利用太康自然优势,在“水”上做文章,兰河、涡河两岸营造绿树成萌、空气清新、四季有花、风光优美的生态长廊。坚持“生态优先、分片拓展、绿脉相连、结构整合”的原则,搞好城市大环境绿化,缓解城市热岛效应。加大对中心城区水系的综合整治,运用疏浚清淤、污水截留、河坡铺草、驳岸植树、景观设施打造等手段,使河水变清、河岸变绿、环境变美。在抓好环境建设的同时,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加大大气污染和水污染的治理力度,到2021年,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92天,地表水IV类及以上水体比率≥60%。

(五)配套城市基础设施

要把城市市政基础设施作为创建的重要内容,加快配套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增强城市的总体功能和承载能力。突出抓好污水管网改造与建设,到2021年形成与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相适应的污水集纳体系,管网面积普及率符合标准,污水处理率≥90%,城市污水处理污泥处理达标率≥75%。按照“鼓励焚烧、支持制肥、允许填埋”的原则,规划建设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到2021年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研究落实解决城市供水矛盾的综合措施,实现城市供水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步增长,到2021年供水普及率≥95%,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达到≥99%。加大对城市道路管理、维护及巡查力度,严格查处擅自挖掘、损坏城市道路现象,确保道路完好率≥95%以上。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0年1月至12月)。做好组织工作,组建县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创建目标和具体要求,调动全社会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文明、健康、和谐的创建氛围。

(二)申报创建实施阶段(2020年4月至2020年9月)。对照《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和创建目标任务,对各项工作实行倒计时,确保创建工作稳步推进。各创建单位按照创建方案确定的任务和分工,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任务落实,并做好资料收集、整理、汇编、存档工作,9月31日前完成申报工作。

(三)自查巩固阶段(2020年6月至2021年7月)。县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前期创建工作全面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查漏补缺,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

(四)迎接验收阶段(2021年9月底前)。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其他申报材料报送工作;10月迎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的专家组,对照《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中的考核指标、考核要求进行实地考查验收。

五、主要措施

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要实现预期目标,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统一思想,狠抓落实。要充分认识到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对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体有重要意义。要切实增强责任感,树立全新的发展观,把行动、措施落实到创建工作中去。县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有关单位要成立机构,落实专人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上下配合、多方联动、分工负责”,实施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加强检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深入宣传,广泛动员。创建国家园林县城需要全县人民的参与和支持。各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的重要意义和有关城市绿化法规政策,使创建工作成为各级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共同关心、共同参加与的活动。同时,要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要把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作为年终考核、文明单位评比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督查。设立举报电话,开展明查暗访,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深入贯彻执行《城市绿线管理办法》《河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周口市城市绿化条例》,划定城市绿线、严格落实城市绿线管理制度,认真把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绿化审核关。建立健全建设项目绿化工程方案的审查、实施管理和竣工验收制度,加强城市绿化的全程跟踪监察,促使建设项目绿化指标的全面落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绿化用地,对任意侵占绿地、非法砍伐、破坏绿化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四)理顺体制,强化管理。按照“管养分离、管干分离、作业放开”的要求,加大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的市场化改革力度,改变当前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建设、施工、监督、养护混为一体的状况,把园林绿化企业推向市场,在竞争中增强实力,提高绿化施工水平。实行城市公园绿化地和道路绿化养护改革,通过公开招标形式将养护水平。按照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的要求,充实加强园林绿化管理机构和技术管理人员,使园林绿化管理队伍能适应当前城市绿化建设管理和创建工作的要求。

(五)广辟渠道,加大投放。要建立以政府投资为主,各方筹资为辅的多渠道、多层次的投资体系。突破园林建设由政府包办的模式,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实行“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政策,坚持国家、集体和个人投资举办园林绿化事业,并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对有收益的园林建设项目,努力开辟和利用融资渠道,通过合资、合作、推行股份制等市场运作的开工多方筹资建设。通过宣传和引导,鼓励动员工商企业、苗木生产大户发展城市苗木基地的建设,特别要结合城市生态林带建设和农业生产结构加快建设大型苗木基地。

(六)依托科技,提高水平。充分发挥科研机构创新优势,积极开展城市园林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研究应用和园林造园造景方面的科学研究,提高选种育苗、栽培管护的物质含量。要大力维护城市绿化的科学成果,加强城市绿化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搞好技术境况和技术指导,促进科学成果的推广和应用,促进城市绿化水平的不断提高。

六、组织领导

县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县城管局牵头组创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的日常工作,指导并督促各有关单位订好计划、抓好落实。各有关单位要根据统一部署,研究制订创建工作计划,分解细化创建任务,协调各方力量,为实现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目标作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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