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山东新增20例!青岛暂无新增!青岛7名患者活动轨迹公布,有人去过4次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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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山东新增20例!青岛暂无新增!青岛7名患者活动轨迹公布,有人去过4次超市!

2022-07-20 21:1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原标题:最新!山东新增20例!青岛暂无新增!青岛7名患者活动轨迹公布,有人去过4次超市!

最新消息!

青岛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新增确诊病例0例

累计确诊病例53例

2020年2月10日12-24时,山东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增确诊病例20例,累计确诊病例486例(含重症病例18例,危重症病例9例,治愈出院71例,死亡病例1例);新增疑似病例13例,现有疑似病例66例。截至目前,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3119人,已解除医学观察9410人,诊断为疑似或确诊241例,尚有3468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详见下表(单位:例):

备注:根据要求,按病例确诊时医院所在县区统计。

青岛累计确诊53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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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例确诊病例详情

病例53:患者史某某,31岁男性,常住黄岛区长江西路157号凤凰国际小区。系我市确诊病例47王某的丈夫,1月23日-2月4日,与其岳父(河南省确诊病例)在河南濮阳同住。2月5日上午8时左右,与其妻子、儿子一家三口从河南濮阳自驾车返回黄岛区。2月7日出现发热等症状,由120急救车将其连同其妻子、儿子送至黄岛区某医院发热门诊就诊。2月8号区疾控中心核酸检测为阴性,2月9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医院专家组评估,2月10日上午确诊。现已对1名密切接触者开展医学观察,目前无发热等异常情况。其他密切接触者正在进一步追踪和调查中。

截至2月10日12时,我市累计确诊53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其中重症3例,危重症0例,治愈出院10例,死亡1例;男性患者24人,女性患者29人。患者均在定点医院接受隔离治疗。累计已排除疑似病例159例,现有疑似病例25例,正在隔离检测治疗。累计已解除医学观察368人,仍纳入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177人,未发现异常。

目前按病例确诊医院所在区市分布:市南区5例(已治愈出院1例,死亡1例)、市北区10例(已治愈出院1例)、李沧区5例(已治愈出院1例)、崂山区4例(已治愈出院1例)、城阳区2例(已治愈出院1例)、黄岛区12例(已治愈出院3例)、即墨区8例(已治愈出院1例)、胶州市1例、平度市3例(已治愈出院1例)、莱西市3例。

崂山、莱西、西海岸公布

7名确诊患者活动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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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区公布的病例信息

病例1:

为青岛市第2例。患者陈某某,41岁男性,现住青岛市李沧区伟东幸福城二期,1月13日赴武汉出差,1月14日返青,1月16日出现发热症状,1月17、20日两次去家附近的时代城社区诊所看病,期间还去工作单位开会、上班,1月21日到崂山区某医院就诊。1月23日,经省、市两级疾控中心检测、专家组评估,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崂山管理密切接触者25人,目前已全部解除医学观察。2月4日患者已经治愈出院。

病例2:

为青岛市第3例。患者汪某某,66岁男性,湖北鄂州人,患者1月13日乘坐广西南宁到青岛的火车,14日上午6时左右到青,女儿开车接站直接回到市北区马兰花园家中,当晚感觉不适,1月15-18日期间来往于社区诊所和家之间,未去过其它场所。1月19日到崂山某医院就诊,1月21日医院将其收治住院。1月23日,经省、市两级疾控中心检测、专家组评估,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崂山管理密切接触者2人,全部解除医学观察。

病例3:

为青岛市第45例。患者王某某,59岁男性,现住青岛市市北区无棣二路,系我市确诊病例33丈夫的弟弟,因与病例33有密切接触纳入隔离医学观察。其2月1日在家附近一公里的辽宁路家家悦超市买过肉。2月4日出现流鼻涕,2月7日出现发热,从市北区的集中隔离场所由120转运到崂山某医院就诊,经市疾控中心检测和专家组评估,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其密切接触者9人,均已隔离医学观察。

病例4:

为青岛市第52例。患者刘某某,21岁女性,常住莱西市翡翠城西区,现租住李沧区虎山路街道虎山花园D区。系我市确诊病例49刘某某的女儿,曾与病例49刘某某有密切接触。患者2月2日下午15—17时, 在莱西市彼岸咖啡见朋友,自述当时咖啡店顾客很多,店员和顾客均未带口罩。2月4日上午10时左右包车从莱西市到达李沧区虎山花园家中,2月4、5、6日去过小区对面的天猫超市4次,接触过小区保安(为患者登记信息)。2月8日21时左右, 与同屋租客面对面打了个招呼,当时带口罩防护。2月5日首发症状为轻微干咳,2月8日晚得知其母亲患病后,自行拨打120转运至崂山区某医院就诊。2月9日经市疾控中心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2月9日下午确诊。目前排查到其密切接触者3人,均已隔离医学观察。

截至2月9日24时,崂山区累计确诊4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其中1例患者出院,3例患者在定点医院接受隔离治疗。相关疫点均已严格按规范进行了消毒。

青岛市崂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2月10日

莱西市公布的确诊病例信息

2020年2月9日0-12时,莱西市新增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截止2月9日12时,青岛市卫健委官方网站公布莱西市新冠肺炎患者2例,均在定点医院接受隔离治疗。

莱西市第1例患者(青岛市第6例患者):

46岁男性,在武汉工作,武汉家庭住址:武汉市洪山区东湖花园, 1月19日离开武汉到莱芜停留1天,21日返回莱西,到莱西市日庄镇泊子村父母家中;1月22日自驾车到南京路中石油加油站加油,走204国道,到城阳中心医院附近就餐,后到市南区中山路百盛超市茶叶店送东西;15:50在莱州高速路口附近天天向上药店用支付宝买口罩,16:00左右在莱州市庚辰球墨铸铁厂办公室,与李某、袁某某见面约1小时,后开车回到日庄。1月23日自驾车到莱西市人民医院就诊,9:50左右在莱西市人民医院南门对面民康大药房买过达喜(铝碳酸镁片)、两包口罩;10:56在仁和金光大药房(石岛路二村市场附近)买过金瓜子颗粒、咽炎片等,后返回日庄;1月24日出现发热,下午到莱西市日庄中心卫生院就诊,14:45由救护车接到莱西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被隔离收治。经青岛市疾控中心核酸检测为阳性,1月25日专家组评估确诊。目前患者在定点医院接受治疗,病情稳定,该确诊病例的接触者已于2月8日17:00全部解除医学观察。

莱西市第2例患者(青岛市第49例患者):

55岁女性, 常住莱西市翡翠城西区,1月21日、1月25日分别与2名可疑病例有密切接触,1月31日上午8:00-10:00与丈夫驾车到科惠种业店、上海路沙岭市场附近,其他时间未外出;2月1日至2月2日,在翡翠城家中未外出;2月3日上午10:00翡翠城附近的壹佰大药房和一见联国医大药房买药(佩戴口罩),下午与丈夫驾车去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下午6:00在壹佰大药房和一见联国医大药房买药后回到翡翠城家中(佩戴口罩);2月3日出现发热等症状,2月3日晚11点丈夫到市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其在家,未外出;2月4日,居家未外出; 2月5日至6日居家,其间外出一次到小区东门北取鸡蛋(佩戴口罩);2月7日到莱西市某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进行隔离治疗。2月8日经青岛市疾控中心核酸检测为阳性,经医院专家组评估,2月9日上午确诊。现已对该确诊病例的1名密切接触者开展医学观察,目前无发热等异常情况。其他密切接触者正在进一步追踪和调查中。

相关疫点均已严格按规范进行了消杀处理。

莱西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9日

西海岸公布的确诊病例信息

2月9日,我区确诊一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22岁女性,患者系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现正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患者于2月6日下午14:59分乘坐隧道1路从嘉陵江东路站上车至汶上路单县路站下车;2月7日下午13:43分由西镇站乘车至嘉陵江东路站下车。经相关部门排查,患者当日乘坐交通工具信息如下:

2月6日,驾驶员驾驶DD1367号车,14:31分从山科大发往大窑沟。14:36分前海湾路西上男乘客1名,14:43分青大附属院西海岸院区东门上男乘客1名、女乘客1名,下男乘客1名。14:54理工大学站上女乘客1名,14:59分嘉陵江东路站上女乘客1名(患者),15:24分汶上路单县路站下女乘客1名(患者),15:28分兰山路火车站下男乘客1名、女乘客1名,15:38分大窑沟下女乘客1名。

2月7日,驾驶员驾驶T1082号车,13:28分由大窑沟发往山科大。13:28分大窑沟上男乘客1名,13:33分市立医院站上男乘客2名,13:37分青大附院江苏路上男乘客2名,13:41分兰山路火车站上男乘客5名,13:43分西镇站上女乘客1名(患者),13:56分武船重工下男乘客1名,14:10分嘉陵江东路下男乘客1名、女乘客1名(患者),14:13分青云山路北站下男乘客1名,14:20分保税港区东门下男乘客2名,14:24分青岛滨海学院下男乘客1名,14:27分青大附属院西海岸院区东门下男乘客2名,14:31分港头李下男乘客2名,14:38分到达终点站山科大。

青岛西海岸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疾病防控和医疗救治组

2020年2月9日

此外,

青岛3例重型确诊病例详情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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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江某,女,57岁,山东省临沂市人,1月13日前往云南旅游,随团接触过2名武汉籍发热患者,1月21日从荆门途经武汉来青岛探亲,现住黄岛区,1月25日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1月26日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采取多种治疗措施,但病情发展较快,1月29日确定为重型病例,给予抗炎、抗真菌、抗病毒、激素、对症支持等治疗,目前病情略有好转,正在积极治疗。

患者王某某,女,42岁,湖北省荆州市人,1月21日由武汉到达青岛,1月26日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1月29日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采取多种治疗措施,但病情发展较快,2月5日确定为重型病例,给予抗病毒、抗炎、激素、对症支持等治疗,目前病情好转,正在积极治疗。

患者张某某,女,60岁,山东省青岛市人,1月27日到市北区某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病人有呼吸衰竭,不吸氧时SPO2小于93%,2月4日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同时确定为重型病例。有心肌炎病史,给予抗病毒、激素抗炎等治疗,目前病情平稳,无发热,轻度干咳,正在积极治疗。

截至2020年2月10日0-24时

全国累计确诊42638例

疑似21675例

死亡1016例

治愈3996例

2月10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 新增确诊病例2478例(湖北2097例),新增重症病例849例(湖北839例),新增死亡病例108例(湖北103例,北京、天津、黑龙江、安徽、河南各1例),新增疑似病例3536例(湖北1814例)。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716例(湖北427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26724人。

截至2月10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 现有确诊病例37626例(其中重症病例7333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3996例(浙江核减1例), 累计死亡病例1016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42638例(浙江核减12例,江西核增1例), 现有疑似病例21675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428438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187728人。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70例:香港特别行政区42例(死亡1例),澳门特别行政区10例(治愈出院1例),台湾地区18例(治愈出院1例)

好消息!

武汉、湖北、全国治愈比例均明显上升

武汉市 人数排查百分比达99%

今天拟将完成

所有疑似患者检测清零

国家卫健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副司长米锋10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说,武汉、湖北、全国治愈比例均明显上升。 其中全国治愈比例8.2%,1月27日为1.3%;湖北治愈比例6.1%,1月27日为1.7%;武汉治愈比例6.2%,1月27日为2.6%;说明全国各地的医疗救治效果初步显现。同时,随着对口医疗支援力量的加强,采取多种措施增加床位供给,湖北及武汉救治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2月10日晚,湖北省举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

湖北省委副书记、武汉市委书记马国强在发布会上表示,关于集中救治, 我们进行了全市排查,截至2月9日,武汉全市共排查1059万人,人数排查百分比达99%。截至8日,有确诊重症患者1499人没有得到入院治疗。经过这两天的努力,到昨天中午,1499名重症确诊患者已经全部入院。

马国强表示,对于疑似患者,我们虽然尽了最大的努力来加快检测的效率,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完全做到疑似患者检测清零, 我们的目标是到明天完成所有疑似患者检测的清零。

就在昨天

莱西市首例确诊的新冠肺炎患者治愈出院

青岛累计出院人数11例!

2月10日,经莱西市人民医院精心治疗,莱西市首例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临床治疗取得满意效果,治愈出院。

莱西市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出院

据了解,该患者在武汉工作,1月21日返回莱西,1月24日出现发热,到莱西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后隔离治疗,1月25日经专家组评估确诊。经过专家组和隔离病房医护团队全力救治和精心护理,该患者病情持续改善,呼吸道症状明显好转,连续3天体温正常,两次呼吸道病原学核酸检测均为阴性,经医院专家组评估,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

拐点什么时候到?

数据最能直观反映

这场疫情的真实情况,

看看这4条线,

你有没有安心一点?

防疫生产“两手抓”,

复工首日,

青岛规上企业复工率 86.4%!

5条线路在建,青岛地铁有序推进在建项目复工!

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

让鼠年的复工日弥漫着复杂紧张的气息:

无论是为了尽快恢复经济社会秩序,

还是基于打好这场疫情阻击战的需求,

复工复产都尤为迫切。

2月10日下午召开的青岛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8次工作例会明确提到 “当前疫情防控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并强调“要坚持把防输入防扩散作为当前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和项目建设,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平稳有序开展,始终做到防疫情不松懈、抓发展不动摇。”

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缓解岛城旅行社经营压力,市文化和旅游局出台《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通知》,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80%,以帮助旅行社渡过经营难关。

@青岛企业

复工复产政策完全手册来了,

快收好!

(向上滑动查看内容)

青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完全手册

以青岛市惠企18条政策为发端,面对疫情冲击,青岛快速行动,一系列新政策、新方案不断细化,形成了“18+N”的政策体系,帮扶企业复工复产,保生产稳经营。

当前我市企业已全面开启复工,记者特别整理了目前已发布的相关政策及部门联系方式,从用工、税收、房租、金融等类别进行分类,“一册在手”方便企业及时获取信息,后续如有政策更新将通过多种渠道继续发布。

【用工篇】

一、实施援企稳岗政策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有望恢复的企业,返还标准提高到上年度6个月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政策执行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二、缓缴社会保险费

对受疫情影响,连续3个月以上无力支付职工最低工资或3个月以上无法正常生产经营仅为职工发放生活费的企业,其可按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规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期间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三、支持鼓励各类灵活用工信息平台发挥作用

畅通用工信息供需对接机制,缓解企业用工难。用人单位登录青岛就业网(http://jy.qingdao.gov.cn)或青岛市企业服务平台(http://www.qdmqfw.com)发布企业招聘信息。求职人员登录青岛就业网(http://jy.qingdao.gov.cn)、“青岛微就业”公众号、“青岛人社”手机APP或青岛市企业服务平台(http://www.qdmqfw.com),进行岗位查询。求职人员登录青岛就业网(http://jy.qingdao.gov.cn),根据查询出的岗位信息给企业发送个人简历。

四、纾解餐饮企业困难

开辟商贸企业用工平台,搭建分餐平台纾解餐饮企业困难,帮助企业开辟“菜篮子”绿色通道。

【税收篇】

一、延期缴纳税款

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中小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二、减免中小企业税费

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三、优化退税服务

【房租篇】

引导降低小微企业房租成本

疫情期间,国有、集体及享受过财政支持政策的小微企业创业载体要带头减免承租的小微企业房租,鼓励其他民营小微企业创业载体为租户减免租金。在媒体和青岛市企业服务平台(www.qdmqfw.com)上发布各区市房租减免载体清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积极贯彻为小微企业实施房租减免政策的各类载体,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认定为市级、省级、国家级孵化器、基地,优先予以政策扶持。

【金融篇】

一、确保中小微企业贷款量增价降

确保2020年普惠小微贷款增速不低于平均增速。推动2020年普惠小微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再降0.5个百分点。各银行机构在满足疫情防控领域各类企业信贷需求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信贷资源,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提高中小微企业首贷率、信用贷款占比、无还本续贷占比,增加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中长期贷款投放。

二、缓解企业资金流动性困难

各银行机构对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经营、遇到暂时困难、不能及时还款的中小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允许其适当延期还款,做好续贷服务。

三、降低企业首贷门槛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困难的中小企业,积极开展首贷培植推进工作。各银行机构要增强服务意识,根据企业需求,优化办理流程,为其恢复生产经营提供有力的信贷支持。

四、加大中小企业融资增信力度

充分发挥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制造业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融资担保补助等政策效应,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贷款投放。支持中小企业用足用好转贷引导资金、外贸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投保出口信用险等政策,降低融资成本、缓解资金压力。

(一)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

鼓励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本市小微企业贷款,按上年度对小微企业贷款净增量的1%核算贷款风险补偿金总额度,并在小微企业贷款实现正增长的风险补偿对象中进行分配。

(二)制造业企业贷款风险补偿

鼓励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本市工业企业特别是制造业企业的贷款,具体为按照不超过金融机构上年度本市大中型制造业企业贷款净增量的2%核算贷款风险补偿金总额度,并在大中型制造业贷款额实现正增长的各金融机构进行分配。

(三)融资担保补助

对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开展的单笔担保金额1000万元(含)以下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按照不超过年担保额的1.5%给予补助,重点向小额、低费率融资担保业务倾斜。对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开展的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业务,按照不超过年再担保额的0.5%给予补助。对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集合票据、集合信托和私募债提供担保的机构,按担保额的1%(不超过100万元)给予补助。对发行上述票据、债券提供免费反担保的国有控股担保机构,每年按反担保额的1%(单户企业不超过100万元)注入国有资本金。

(四)用足用好中小微企业转贷引导基金

青岛市中小微企业转贷引导基金主要用于帮助我市发展前景好、有信贷需求的企业提供低费率、快节奏银行贷款“过桥”资金支持。单笔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企业使用费率不高于0.05%/日。

(五)外贸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

用好外贸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促进我市银行金融机构更好地服务外经贸企业。对为我市外经贸企业提供政策性优惠利率人民币贷款的驻青有关银行金融机构,在贷款余额较上年增长的前提下,按照不高于当年新放款额1%的标准给予财政扶持。

(六)投保出口信用险

对外贸企业在保险机构投保非小微企业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产品的保费支出,给予不高于实际保费支出60%的扶持。其中,扶持年度出口额在1亿美元以内的企业,每个企业最高扶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扶持年度出口额超过1亿美元(含1亿美元)的企业,每个企业最高扶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对外贸企业在保险机构投保小微企业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产品实际发生的保费支出,在保险机构承保费率优惠(费率不高于0.03%)基础上,给予保费100%的支持(投保时直接免收保费)。

五、鼓励地方金融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差异化的金融优惠服务

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国有融资担保机构可减收或免收融资担保费和再担保费。鼓励融资租赁公司根据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适当增加租赁额度,缓收或减免租金,帮助企业降低成本。

六、防疫物资生产专项应急贷款和中小企业转贷款

设立总规模10亿元专项应急贷款,用于防疫相关重点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的生产、运输和销售等。额度可根据实际需求随时增加,最终以银行审批额度为准。

对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中小企业,设立总规模20亿元的中小企业转贷款,用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额度可根据实际需求随时增加,最终以银行审批额度为准。

七、金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春风行动”

推出金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热线电话,开通快捷通道,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根据企业需求,全面做好对接服务;开展金融“送政策上门、送服务到家”专项宣传工作,帮助企业懂政策、知流程、好办事;广泛宣传运用金融网络综合服务平台,促进金企信息衔接畅通,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开通网络视频平台,对企业有效运用金融政策措施进行在线答疑、帮助;开展万名企业家资本市场网络培训;动员各区、市开展金融支持复工重产专项对接工作;针对前期推出的加强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若干政策措施进行全面解读、实施;促进供应链金融、区块链保理业务发展等。

目前,全市金融机构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硬核干货”政策措施和业务对接电话正在陆续发布。

【贸易篇】

一、建立贸易纠纷专项法律援助机制

二、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办理

市贸促会依据中国贸促会授权,在一定范围内出具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因受疫情影响而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可向市贸促会申请办理相关事实性证明。

三、促进外贸平稳发展

全力保障防控物资快速通关,促进农产品食品生活消费品和生产原材料进口,多手段多途径简化进出口业务办理,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对进出口企业影响,加快推动山东外贸高质量发展。

【复工复产篇】

一、建立企业应对疫情复工复产帮扶机制

通过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微信、热线等方式,及时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重大事项,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专题研究。编制《青岛市民营和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指导手册(试行版)》,上线“青岛市企业应对疫情复工复产帮扶咨询服务平台”。

二、为工业企业提供全链条保障

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做好连续生产型企业生产保障,对于有经营困难的企业“一企一策”、有的放矢地制定工作方案和相关针对性措施,帮助企业做好市场开拓。

青岛市工业企业可登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http://gxj.qingdao.gov.cn),点击“工业企业复工诉求受理窗口”,在线提交诉求。

【政策执行篇】

一、加快支持企业发展资金兑现进度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困难的中小企业,各预算主管部门要建立资金审核绿色通道,优化流程,对有明确政策标准、落实到具体企业项目、列入2020年度预算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抓紧组织企业申报,加快资金审核进度。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资金,尽快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履职时,对中小企业轻微违法违规行为,要实行预先提醒、主动指导、及时纠正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三、建立清理和防止拖欠账款长效机制

持续推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各级政府、国有企业要依法履约,避免形成新的拖欠。

四、建立行业专项政策支持机制

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加强调查研究,坚持“一业一策”精准扶持。积极引导企业创新经营模式,化危为机,众志成城,共克时艰。

要上班的小伙伴还有很多疑问,

疫情期间,

单位不发口罩可以不上班吗?

上班感染算工伤吗?

单位经营困难,可以适度降薪吗?

……

答案来了 ↓↓ ↓

人社部等7日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

对因依法被隔离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要指导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

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职工,按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工资。

对在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指导企业应先安排补休,对不能安排补休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一、单位必须提供口罩吗?不提供,员工可以拒绝上班吗?

权威解释

答:《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 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但对一般企业而言,口罩并不是单位必须要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有些地方规定,办公室也可以不戴口罩。如广东省疾控中心的口罩使用指南可以供大家参考:通风良好的办公室不需要佩戴口罩。正常工作时,如果没有口罩,可以佩戴遮掩口鼻的物品,勤洗勤换。

所以 员工不能以单位不提供口罩为由,拒绝上班。但在特殊时期为员工提供口罩,充分体现了企业对员工的关怀,建议有条件的企业可以为员工准备些口罩。

二、上下班途中,感染了新冠病毒,算工伤吗?

权威解释

答:《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写明: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非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是否可以享受这项政策?工伤认定需根据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进行综合认定。因为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感染场所较多,出门买菜也可能导致感染,很难认定感染一定是发生在单位,建议大伙做好防护措施。

原则上,工伤的判定标准应该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属于工伤。对于在上下班途中遭受的伤害是否属于工伤,原则上仅仅在满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即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 对于在上下班途中感染疫情不应该做类比推理,即上下班途中感染新型肺炎是不属于工伤。

三、疫情期间,单位安排职工在家工作,可以适度降薪吗?

权威解释

答:首先要明确一个概念,在家办公,也是办公,劳动者也提供了劳动。原则上来讲,企业安排员工在家办公,应该正常支付员工工资,假设员工是固定工资,比如月薪10000元,在家办公不得降薪。但是,有些单位薪资构成中含有绩效工资,在家办公,效率降低,一些出外勤的工作等等无法完成,单位根据绩效考核核算绩效工资(适度降低)合理合法。因为疫情影响,企业可能会面临一些困境,向员工说明情况,员工自愿协商一致降薪,法律层面是允许的。但这种协商需员工签字确认,强制通知决定员工集体降薪,不合法。

近日,人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明确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同时,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地规定的办法执行。

四、员工因疫情严重无法返工或者单位出于安全考虑决定推迟复工时间,单位该如何安排?

权威解释

答:根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上班后如何做好防护?

这6条一定要知道!

祝大家开工大吉!

出门一定要戴口罩,

牢记上面的防护措施。

齐心协力,

我们一定会很快战胜“疫魔”的!

内容来源: 青岛市崂山区卫生健康局、山东省卫健委、

莱西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青岛新闻网、人社部网站、人民日报、

中央政法委长安剑等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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