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清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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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清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清单!

2024-07-09 09:3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随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纵深推进,为全面提升乡村振兴系统干部的业务能力、执政水平,本期推送“责任清单”——赣州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清单的通知》(赣市巩〔2022〕1号)文件,请对照抓好落实。 为构建更加明晰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体系,细化县乡村三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责任主体的主要职责,更好推动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成效巩固,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分管领导、行业分管领导、行业部门,乡镇书记(镇长)、分管领导,以及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第一书记(工作队长)、驻村工作队员等职责清单,请抓好贯彻落实。 县(市、区)委书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主要职责清单 01 履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县级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每年向市委、市政府和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 02 加强党委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的全面领导,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和完善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责任体系,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的工作体系,上下联动、统一协调的政策体系,保障资金、强化人力的保障体系,因地制宜、因村因户因人施策的帮扶体系,广泛参与、合力攻坚的社会帮扶体系,多渠道全方位的监督体系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体系。 03 熟悉本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现状、帮扶政策及工作思路,压实县领导、县直行业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督促分管行业部门的县级领导抓实行业帮扶;组建由县级分管领导牵头的“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产业就业、资金项目、重点村建设、乡村治理、精神文明”等专项工作组。 04 督促制定指导乡(镇)、村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工作意见,压实乡镇党政正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并组织监督实施、督查考核,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到人,确保巩固成效显、成色足。 05 落实产业帮扶机制,大力推进帮扶效益高、联农带农广、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产业,提升产业帮扶成效。 06 每季度至少调度1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任期内遍访县域内所有行政村,重点关注最偏远行政村和村民小组。每年遍访所有省、市重点帮扶村,加大对重点帮扶村的指导和支持力度。熟悉掌握挂点帮扶村的情况,每2个月到挂点帮扶村调度1次工作,现场办公解决实际问题。 07 统筹推进重点帮扶村与非重点帮扶村均衡发展,“十四五”期间争取实现户户通硬化路,村村有产业。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确保每个村集体经济持续稳定增收、经营性收入稳定在10万元以上,力争年内80%的村经营性收入过20万元,15%的村经营性收入过50万元。 08 负责优化配置各类资源,坚持社会动员、凝聚各方力量,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两方面力量作用;深入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大力倡导尊老爱幼、勤劳致富的文明新风尚,坚持以群众为主体、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充分调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09 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带头抵制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急躁厌战情绪以及消极腐败现象发生。 10 落实“党建+”理念,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和稳定乡(镇)、村基层干部队伍,提拔重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战线优秀干部,严肃问责失职失责行为。 县(市、区)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主要职责清单 01 履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县级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每年向市委、市政府和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 02 熟悉本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现状、帮扶政策及工作思路,压实行业帮扶政府分管领导、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组织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规划和年度计划。 03 督促制定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方案,落实具体措施,吸引社会资金广泛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04 配备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相适应的县级帮扶工作队伍,保障巩固成果投入及驻村帮扶相关工作经费。 05 督促建立稳定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压实乡镇党政正职责任,指导乡(镇)、村组织实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组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督查考核。 06 每季度至少调度1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任期内遍访县域内所有行政村,聚焦重点帮扶村和困难人群,每年到省、市重点帮扶村调研1次以上,重点解决资金项目等问题。熟悉掌握挂点帮扶村的情况,每2个月到挂点帮扶村调度1次工作,现场办公解决实际问题。 07 对资金项目资产管理监督负首要责任。落实本级财政衔接资金投入逐年增长机制,确保过渡期内资金投入总体稳定;督促指导建立县级项目库,制定年度项目实施方案,确定重点帮扶村建设、产业就业项目投向;统筹中央、省、市、县各类资金项目安排、审核、拨付、审计等,提高资金绩效;健全落实资金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护。 08 负责调度住房、医疗、教育、饮水安全、兜底保障、产业、就业、小额信贷、资金项目、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等工作,解决难点堵点问题。 09 负责优化配置各类资源要素,组织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指导乡(镇)、村加强政策宣传与落实,充分调动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把帮扶政策落实到村到组到户到人。 10

严格管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急躁厌战情绪以及消极腐败现象发生。 县(市、区)分管领导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主要职责清单

01 履行本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直接责任人”责任,当好主要领导参谋助手,协助主要领导具体组织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熟悉本地现状、政策及工作思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02 牵头推进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工作,负责具体指导和牵头落实省、市、县重点帮扶村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抓好省、市重点帮扶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督促抓好监测对象动态监测和帮扶,落实分类帮扶措施。 03 牵头本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督查、督办,组织建立“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台账及整改工作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04 每月围绕住房、医疗、教育、饮水安全、小额信贷、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等重点问题,至少调度1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解决难点堵点问题。每年到省、市重点帮扶村召开1次现场办公会,熟悉掌握挂点帮扶村的情况,每2个月到挂点帮扶村调度1次工作,现场办公解决实际问题。 05 协调优化各类行业帮扶政策,指导乡(镇)、村加大政策宣传和实施力度,加强政策落实跟踪问效。 06 加强对驻村帮扶、结对帮扶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日常管理,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每半年至少组织召开1次驻村第一书记或工作队长会议,了解工作进展,交流工作经验,协调解决问题。每月至少调度1次驻村工作队在岗及工作情况。 07 负责建立县级项目库,抓好资金投入、整合、安排、监管和项目审核、批复,制定年度项目实施方案,健全落实资金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做到事前项目安排精准、事中质量监管到位、事后竣工验收合格。抓好扶贫项目资产管护,确保有人管、不流失、有收益。 县(市、区)分管行业帮扶县领导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主要职责清单 01 履行行业帮扶“直接责任人”责任,负责抓好分管范围内行业帮扶的统筹谋划、协调调度、督查指导等工作,形成系统合力。熟悉分管领域行业帮扶政策措施和工作特色,以及本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部署、工作进展、工作成效等情况。 02 压实行业部门任务和主要负责人责任,建立县、乡、村、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机制,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优先安排、资金优先保障、工作优先落实。 03 每月至少调度1次行业帮扶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导行业部门针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遇到的节点难点问题,做好答疑释惑工作。 04 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实际,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完善优化行业帮扶政策措施。定期听取行业帮扶工作汇报,建立常态暗访、定期通报、综合研判等工作机制,督促指导行业帮扶政策措施的实施和落地,并强化跟踪问效。 05 支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06 督促行业部门发挥职能、人才、专业优势,加强对乡(镇)、村乡村振兴项目的规划、实施、质量监管等方面的工作指导和把关。 行业部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主要职责清单 01 履行行业帮扶“直接责任人”责任,行业部门主要领导要履行所监管领域行业帮扶“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开展本部门问题“清零”行动,推动行业帮扶政策措施的实施和落地。 02 每月至少调度1次行业帮扶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主动向行业分管县领导沟通汇报行业帮扶中遇到的节点难点问题,争取县级层面的支持,推动解决问题。 03

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实际,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完善优化行业帮扶政策措施,做好答疑释惑工作。具体落实常态暗访、定期通报、综合研判等工作机制,加强行业帮扶政策落实跟踪问效,督查指导乡镇、村抓好政策措施的实施和落地。 04 建立县、乡、村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机制,配齐配强专干力量,做到巩固脱贫成果项目优先安排、资金优先保障、工作优先落实。 05 发挥行业部门职能、人才、专业优势,加强对乡(镇)、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的规划、实施、质量监管等方面的工作指导和把关。 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主要职责清单 01 履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镇直接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每年向县(市、区)委、政府报告工作,全力推进成果巩固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强化资金筹措,科学安排力量,确保乡村干部人人有责、人人担责、人人尽责。 02 严格落实奖励和问责机制,压实乡镇分管领导、包村领导、驻村干部工作责任,压实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直接责任,突出抓好项目到村、资金到户、措施到人的工作。 03 熟练掌握乡情镇情村情、帮扶政策和工作现状,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本乡镇巩固成果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找准发展路子,推动工作落实。 04 每月至少调度1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每月开展1次动态排查,重点关注重病户、残疾户、医疗自付支出超过1万元户、整户低保户和新增低保户,乡村建立研判分析台账,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监测帮扶;不符合条件的完善佐证,确保不落一户一人,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在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产业、就业帮扶工作,确保脱贫人口收入稳定增长。 05 通过入户走访、召开座谈会、电话等形式,每年至少遍访1次全乡(镇)脱贫户、监测对象和所有村民小组,听取意见诉求;定期组织乡村干部、驻村干部、结对帮扶干部进村入户开展“帮扶工作日”活动,全面排查“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建立全乡(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存在突出问题台账,每个月至少调度1次,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06 配优配强乡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及工作机构,确保乡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室)实现人员、场所、设备、经费保障“四固定”。 07 落实本乡镇产业发展规划,培育和壮大新型经营主体,指导各村因地制宜、科学运作产业合作社,提高群众发展产业的组织化程度,创新产业利益联结办法,确保每个行政村有产业基地1个以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确保所有村经营性收入稳定在10万元以上。 08 每月与挂点帮扶单位沟通衔接不少于1次,按要求带头做好结对帮扶工作,抓好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管理,提升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实效。 09 常态化到村现场调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聚焦重点帮扶村,遍访本乡(镇)每个村民小组。 10 负责建立本地项目库,精准安排各级各类资金,制定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强化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及时验收并拨付资金,跟踪绩效、防范风险。落实资金项目信息公开制度,确保乡村两级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100%公开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防止资金闲置滞留、挤占挪用。督促落实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责任,规范资产管护运营,定期开展动态监测管理。 11 加强组织领导,年内组织乡村干部至少轮训1遍,提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吸引和培育一批乡土人才,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良好环境。 12 加强志智双扶,倡导自力更生、勤劳致富,通过选树典型、舆论监督、道德教育等方式,激发群众发展的内生动力。 乡镇分管领导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主要职责清单 01 履行本乡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直接责任人”责任,协助乡镇主要领导制定和组织实施本乡镇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计划及实施方案,每周至少调度1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 02 熟练掌握乡情镇情村情、帮扶政策和工作现状,负责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及时掌握本乡镇脱贫户、监测对象存在问题整改进展、重点帮扶村项目落实等情况。 03 加强对乡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室)的运行监管,组织乡、村两级帮扶干部做好各项政策宣传,确保政策知晓率达100%,帮扶工作满意度达95%以上。 04 全面落实市、县督查和挂牌督办要求,建立自下而上的问题收集机制并形成问题整改台账,将督查结果反馈乡村,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05 及时与县级行业帮扶部门沟通联系,收集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享受行业帮扶政策信息,分村发送到村“两委”及驻村工作队,督促及时告知政策享受情况。 06 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域矛盾排查化解,加强舆论引导和宣传报道,挖掘本乡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亮点,总结宣传典型经验,营造浓厚氛围。 07 指导内业档案资料规范化,系统收集各种资料、图文影像等基础性数据、材料,及时将相关信息上传下达。 08 具体落实本地项目库建设,制定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落实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及时验收并拨付资金,跟踪绩效、防范风险。落实资金项目信息公开制度,确保乡村两级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全部公开公示。落实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责任,规范资产管护运营,定期开展动态监测管理。抓好产业规划,加强产业项目调度,谋划产业销路、利益联结、技术服务等事项。 09 落实培训计划,突出抓好乡村两级帮扶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学习培训,培育一支懂帮扶、会帮扶、作风硬的基层乡村振兴干部队伍。 10 督促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工作报告、纪律约束等制度,用制度推动工作落实,并帮助驻村工作队解决实际困难,提高帮扶实效。

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主要职责清单 01 对本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承担主体责任,把主要精力用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牵头做好本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所有工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02 熟悉本村村情、农户状况及帮扶政策,牵头制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项目安排、帮扶措施,找准发展路子,推动工作落实。 03 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牵头每月至少开展1次防返贫动态监测集中排查研判会,按要求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 04 对全村所有农户逐户走访排查动态监测,重点关注未纳入动态监测的低保户、危房户、重病户、残疾人户、独居老人户、无劳力户、医疗自付支出超过1万元户等群体,以及返贫家庭和因大病大灾致贫家庭,及时分析研判,建立问题台账,与乡镇驻村领导干部、驻村工作队共同研究解决措施,实行动态管理。 05 督促乡村振兴专干、驻村工作队员核准基础信息,规范管理各项工作资料台账,确保资料台账、系统信息和实际情况三个一致。 06 广泛征求村民意见,规范流程、精准申报本地项目,加强项目质量监管和审核验收,收集整理项目档案。及时公告公示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及财政、审计、监察等专业部门监督。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加强公益性岗位履职管理,确保公益性资产有人管、管到位,经营性资产有收益、出成效。 07 逐户向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宣传帮扶政策,确保政策知晓率达100%,因户施策制定帮扶计划、帮扶措施,确保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对成效巩固工作满意度达到95%以上。 08 牵头组织开展乡风文明行动,发挥本村党员干部、“五老”人员、党小组长、村民小组长、妇女小组长和相关理事会作用,积极开展“赣南新妇女运动”“五好”家庭评比活动,宣传乡风文明好人好事,开展尊老爱幼、勤劳致富等主题教育,引导移风易俗。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引导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搞好家庭卫生。 09 牵头组织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域的群众信访、纠纷化解、答疑解惑等工作,逐户排查疑似问题户,做到合理诉求解决到位、无理诉求解释到位,确保稳定。 10 结合地域、资源优势,因地制宜抓好“一村一品”产业帮扶基地1个以上,建好合作社,带动农户增收和壮大村集体经济,确保本村年集体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上。 11 每月与挂点帮扶单位沟通对接不少于1次,主动争取支持配合,动员本村在外乡贤、致富能人参与发展产业基地、创办帮扶车间、设立爱心基金、组建合作社、兴办农家乐和电商网店、开展救助活动等,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 12 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廉洁奉公,带领全村党员干部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执行工作制度、廉洁制度,防止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中失职渎职、推诿扯皮,坚决杜绝截留克扣、挤占挪用资金等现象发生。自觉抵制优亲厚友、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 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主要职责清单 01 履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驻村帮扶责任人”责任,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协助村党组织书记,抓好村“两委”班子建设;与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成员一道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产业发展、就业帮扶、项目建设等工作,协调并指导推动本村乡村振兴规划和具体帮扶措施落实到位。 02 每月走访监测对象不少于1次,每季度走访全村脱贫户不少于1次,熟知村情、民情、户情,协助村“两委”摸清所有监测对象易返贫致贫风险并协助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牵头负责抓好村级乡村振兴工作室规范化建设。 03 宣讲帮扶政策,厘清全村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户情政策享受清单,确保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政策知晓率达到100%,确保政策“应享尽享”。 04 逐户走访、排查全村农户“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问题,及时分析研判,建立问题台账,与包村领导、驻村干部、村“两委”共同研究解决措施。 05 经常研究单位定点帮扶和干部结对帮扶工作,全程参与和监督项目建设和扶贫资产管护,紧盯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推动工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06 严格落实干部驻村期间不承担原单位工作要求,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到挂点帮扶村,按规定保证每月驻村帮扶时间,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知识培训,确保全身心专职驻村帮扶。 07 督促做好乡风文明建设、人居环境整治、智志双扶、“赣南新妇女运动”“五好”家庭评比等工作,引导农户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搞好家庭环境卫生。 08 发挥单位和自身优势,招商引资、争资争项,积极引进开发项目,帮助建立和创新产业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和带动更多的农户入股分红、务工就业,稳定增收。 09 协助本村申报项目,参与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验收评估,配合上级财政、审计部门开展资金核查,监督村“两委”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推进基层民主议事决策。积极宣传村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实施情况,提高群众知晓度、认可度、参与度。 10 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组织化程度,开展农户技能培训,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服务。 11 大力宣传法律法规,积极引导村民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维护合法权益,积极宣传党的农村政策特别是强农惠农政策,并监督落实。 12 结合本村实际提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建议并推动落实,协助所在村建设产业基地1个以上,村年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增强村级自我发展、自我服务、自我保障的能力。

   驻村工作队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主要职责清单 01 履行单位驻村帮扶责任,摸清村情、民情、户情,对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列出可享受的帮扶政策。 02 逐户核实识别精准度,做到“一准两清”:基本信息精准,困难原因清楚,帮扶路径清楚。逐项核准资料台账,确保资料账卡信息、国家系统信息与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实际情况三个一致。 03 逐户对照收入达标、巩固成果稳定的要求,列出必须落实的政策清单,及时与乡镇驻村干部、包村领导和结对帮扶干部沟通衔接,落实限时办结措施。 04 主动参与到村到户资金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验收评估。积极宣传村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实施情况,提高群众知晓度、认可度、参与度。 05 经常性逐户沟通交流,宣传帮扶政策,做好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思想工作,引导其勤劳致富,摒弃“等靠要”思想。督促引导农户做到“五净一规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院落、房间干净、整洁。 06 规范填写帮扶记录,及时更新本村所有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国家、省级信息管理系统信息。 07 核实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收入、及时更新收入台账。帮助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收集整理产业、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政策享受凭证资料,确保政策应享尽享。帮助指导抓好产业、就业到户到人。 08 每季度排查本村低保户、残疾户、大病户、危房户、无劳力户、独居老人户、外来户、散居户等特殊困难户问题,防止“应纳未纳”“风险消除不稳定”等现象发生。每月走访监测对象不少于1次,每季度走访全村脱贫户不少于1次。 09 及时形成反映本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的报告或建议,当好村“两委”及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的参谋助手,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献策献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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