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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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数

2024-07-10 02:1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实数 实数与函数 张瑞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数学科学学院 rui [at] ustc [dot] edu [dot] cn 实数

微积分是研究实数域上函数的微分与积分等性质的学科。

它的主要研究手段是极限。

微积分中的一切概念,如极限、连续、微分以及积分等都是建立在实数的基础这上的。

有理数

定义 1. 可以表示为两个整数相除的数,称为有理数。

\[r=\dfrac{q}{p}, p,q\in Z \] 利用分数的运算规则,我们很容易可以知道,有理数经过四则运算($+,-,\times,/$)后,仍然为有理数。这种对四则运算封闭的数集可以称为数域。有时候称有理数集为有理数域。 有理数可以表达成有限小数,或者无限循环小数。 \[\begin{aligned} \frac1{10}= 0.1, \quad \frac1{3} = 0.\dot3 \end{aligned} \]

后面,当使用$\displaystyle x=\frac{q}p\in\mathbb{Q}$时,表明(约定)

$p$, $q$均为整数,且$p>0$。

即$\displaystyle -1.5=\frac{-3}2$, $\displaystyle 1.5=\frac{3}2$,

$p$, $q$互素,或者说$p$,$q$既约,或者说$p$,$q$没有除$1$以外的公因子。

对于整数$z\in\mathbb{Z}$,表达成$\displaystyle z=\frac{z}1$。

即$\displaystyle 0=\frac{0}1$, $\displaystyle 3=\frac{3}1$, $\displaystyle -4=\frac{-4}1$

有理数是稠密的

定理 1. 两个有理数之间,有至少一个有理数

证明. $a$,$b$为有理数,不防设$ac$

证: $c=\dfrac{p}{q}$,则可以取 $n=p$

定理 3. 任意两个非零有理数$a$,$b$,都存在整数$n$,使得$na>b$

证:对$c=\dfrac{b}{a}$为有理数,取$n>c$,则有$na>b$

问题. 有理数够用了吗?

例 1. $\sqrt2$不是有理数。

解. 若$\sqrt2$是有理数,则设$\sqrt2=\dfrac{p}{q}$,其中$p$,$q$互素,则

\[2=\dfrac{p^2}{q^2} \] \[2 q^2=p^2 \]

可以看出,$p$为偶数,即$p=2k$,代入上式,化简后,可得

\[q^2=2 k^2 \]

所以$q$也是偶数。与$p$,$q$互素矛盾

将有理数集进行扩充的一种方法

有理数: 有限小数,或无限循环小数 无理数: 无限不循环小数(形象,但不好证明)

实数: 有理数和无理数统称为实数。

“$\sqrt2$不是有理数,所以是无理数”的说法还不够严密:

(1) 没有说明$\sqrt2$一定是实数。

(2) 没有办法证明它是无限不循环小数。

要想证明$\sqrt2$是实数,那么就需要知道构造出来的实数集有什么样的特性。

已知的将有理数集进行扩充的方法:

(1) 戴德金分割 (Dedeking cut)

(2) “有理基本序列”法-Contor and Heine

(3) “有界单调序列”法-Weierstrass

这些不同的扩充方法对应着实数集的不同的“公理”特性。

实数的这些“公理”特性称为实数的完备性。这条性质使得实数集与有理数集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实数的完备性公理有5个,它们可以互相论证。 因此,可以以其中任何一个为出发点的“公理”

公理化方法研究数学。每一个命题必须是在它之前已建立的一些命题的逻辑结论, 而所有这样的推理链的共同出发点, 是一些基本定义和认为是不证自明的基本原理–公设或公理。

Hilbert在1899年第一次明确提出公理系统的原则:

相容性: 公理出发不能推出矛盾 独立性: 公理不能是其它公理的逻辑推论 完备性: 所有的定理都可以由公理推出

Euclid在公元前300年已经使用了公理化方法。他写的《几何原本》是数学史上的第一座理论丰碑。

实数的完备性是实数的一个重要性质:

它保证实数可以毫无缝隙地铺满整个数轴。 是整个微积分概念的基础,它使得微积分的极限运算得以在实数域上实施。

实数的完备性有很多等价形式,我们选择以“确界原理”作为出发点。

从现在开始,假定已经从有理数集$\mathbb{Q}$扩充到了实数集$\mathbb{R}$。

不做特别说明的话,数$a$指的是实数$a$,数集$A$指的是实数集$A$

确界原理

定义 2. (上界) 实数集中的非空集合$A$和实数$M$,若满足

\[x\leq M, \quad \forall x\in A \]

则称$M$为$A$的一个上界

例 2. 例

(1) $A=\{x\in\mathbb{Q} | x\leq 0\}$,有上界$0$, $1.2$, $\cdots$

(2) $A=\{x\in\mathbb{R} | x> 0\}$,没有上界

定义 3. (下界) 非空集合$A$和数$m$,若满足

\[x\geq m,\quad \forall x\in A \]

则称$m$为$A$的下界

定义 4. 既有上界,又有下界的集合称为有界集。也就是说,存在数$M$满足

\[|x|\leq M, \quad \forall x\in A \]

定义 5. (上确界) 非空实数集合$A$和实数$M$,若满足

$M$为$A$的上界 $\forall \varepsilon>0$,存在$x_0\in A$,有 $ x_0>M-\varepsilon $

则称$M$为$A$的上确界,记为

\[M=\sup\{A\} \] 上确界是所有上界中的最小值。 上确界可以不在集合中。 若集合中有最大值,则这个最大值就是上确界。 \[A=\{ x 0$,存在$x\in A$,有 $x0$,

$\exists x'\in X$, 满足 $ x'>m+\epsilon$,

$\exists y'\in Y$, 满足 $ y'>n+\epsilon$,

所以,存在$\color{blue}c'=x'+y'\in X+Y$, 有

\[\color{blue} c'>m+n+2 \epsilon \]

也就是说,$m+n$为下确界。

确界原理

公理: (确界原理) 非空有上(下)界的数集,一定有上(下)确界

这个确界原理是Dekekin分割方法构造实数集时,自然满足的公理 有理数集上不满足确界原理。如 \[A=\{x\in\mathbb{Q} | x^20, a,b\in \mathbb{R}$,存在$n\in \mathbb N$,满足 $na>b$

前面,我们证明了对有理数是成立的

解. 只需说明,存在整数$n$满足$n>\frac{b}a$

证: 取$A=\left\{n|n\leq x, n\in Z\right\}$,则$A$非空,且有界为$x$。所以$A$有上确界,记为$\alpha=\sup(A)$。

下证:$\alpha$为整数。

(反证):若$\alpha$不为整数,取$a\in A$,则$B=[a,\alpha)\cap A$非空,且$B$只含有有限个整数点。

记$b$为$B$的最大值,则$b$为$B$的上确界。

又,由$A$的上确界为$\alpha$,$[a,\alpha)$的上确界为$\alpha$,所以$B$的上确界为$\alpha$。

而$b$为整数,所以有$b0$,则

\[x=\dfrac{b}{a}1$,则$a 1\}$ $A$中有最大值,$A'$中没有最小值

$A=\{x\in Q:x^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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