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到底是什么“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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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到底是什么“经济”

2024-03-28 05:1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其三,民营经济是非国有经济。显然这是把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对应后的一个词。对这一提法也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外资经济不应属于民营经济,把民营经济解释为国有经济以外的经济成分的统称,这个统称包括集体经济、合作经济、民间持股的股份经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另一种观点是把非国有的都归纳为民营经济,并认为外资也属于民营经济范畴。

其四,民营经济仅是一种与资产经营有关的经济形式。这一观点的关键是回避所有制。“民营”与“国营”,其重点放在“营”上,这就使得“民营”的外延得到了伸展,国有民营和民有民营都在这一概念下,显然集体企业、外资企业,以及实行承包租赁的国有民营企业都纳入其中。在中国有“厉股份”之称的厉以宁认为,“民营经济是一个包括各种不同所有制企业在内的概念”。

可以说,目前在使用“民营经济”概念上,普遍把“民营经济”视为一种经济性质。或者说,民营经济没有作为经济属性,而只是放在经济方式上来对待和解释。

很显然,关于“民营经济”这一概念的争论,其焦点就是,一个是从所有制形式来谈,一个是从经营方式来说,虽然两者有联系,但终究不是一回事。

你要从所有制上说,有人就能搬出很多“典籍”,告诉你不要谈所有制问题,中国共产党十五大已明确提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

还有人说,概括中国所有制改革丰富实践的话语构建权不应归外国人,外国人不曾用过的术语,难道中国就不能使用吗?

还有人提出,民营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承认民营经济就是否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有一个问题不能回避,那就是在当今中国社会的现实中,个体私营经济是一个提法,民营经济又是一个提法,官方的统称说法为非公有制经济。尤其是在数字的统计上,三种“经济”的互用,反倒使人们搞不清了。

民营经济是从个体、私营经济转变发展而来的一个概念。关于“私”,在中国是一个很敏感的话题。共和国成立之后,用了相当长的时间和精力展开“灭私”运动,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把工作的重点转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压不住的“私”才开始抬头,但同时,从上到下,人们仍忌讳这个“私”字,因此,民营经济可以避“私”。但与市场经济相对应的多元所有制结构,让很多人更愿意用“笼统”的概念,这就使得“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更具有广泛性和覆盖性。

在中国,民营企业最大的“娘家”是全国工商联。全国工商联的任务是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这是中国共产党中央统战部给工商联下的定义,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又提出工商联是政府的桥梁、纽带和助手。不过现实当中,工商联也只是和有一定规模的民营企业保持一定的联系,如完全按“非公有制经济”的要求来办,很多外资企业是不买工商联的账的,因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外延大了。客观地说,做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工作,工商联没有实现,目前只是围绕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来说民营经济的事。工商联所指的民营经济,其实就是“私营经济”或者说是“私有经济”。

就民营经济的研究,我国现有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第一任会长是李定。李定曾做过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副主席。该研究会就是李定亲自倡导和筹备的。1992年,李定从全国工商联的岗位退下来,1993年5月任该会会长。李定年轻时做过《大公报》的记者,从20世纪50年代初,到2000年5月病逝,他绝大部分时间是在中国共产党统战系统工作。1982年5月任中国共产党统战部副部长后,他积极倡导把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作为统一战线对象,并强调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要积极发挥工商联的商会作用。

之后,接替李定的是原全国工商联副主席保育钧,保育钧在来全国工商联任职之前,一直在中国共产党党报《人民日报》工作,曾做过《人民日报》的副总编辑,1996年调入全国工商联的保育钧如鱼得水,他大力提倡发展个私经济,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奔走呼号。他直接负责了1998年和2002年两次“一号提案”的起草工作,其核心议题就是主张通过修宪来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实际上就是要保护民营企业家的根本利益。2001年9月,第六届世界华商大会在中国南京召开,保育钧作为大会工作委员会的主任兼新闻发言人,得到多方的赞扬。2002年从工商联副主席的位置退下来之后,保育钧任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会长。在此期间,他曾经和何伟、茅于轼等6位教授两次联名给全国人大常委会上书,呼吁保护陕北油田开发中民营企业家的利益。河北民营企业家孙大午出事后,他指出孙大午的问题不是个人问题,是体制问题,以此来声援。他为民营企业家和民营经济更是“仗义执言”。他说:“民营经济是推动社会改革的重要力量,但他们在社会上还处于‘被忽略的大多数’地位,如果自己再不发声,那他们的声音就实在过于弱小。”他爱说,而且还常有惊人之语,所以有“保大炮”之称。打破垄断、打破体制性障碍,是他高扬的市场取向。

无论是李定,还是保育钧,都把民(私)营经济研究会的重点放在个私经济上,也就是民营经济上。从“民(私)营经济研究会”的这一名称上,我们不难发现,李定等人当时的聪明和智慧——在“民”的后面加上一个括号的“私”。很显然,“民”指的就是“私”,同时又躲开了当时人们对“私”的敏感和忌讳。

到2008年,“民营经济”的研究机构很多,中国社会科学院设有“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中心”;北京大学设有“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该院是在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倡导下成立的,2005年以来,该学院每年都就民营经济中备受大家关心的话题搞一些论坛,很多民营企业家都会参加,我也参加过几次,并采访过厉以宁,还曾陪同当时全国工商联第一副主席胡德平去厉以宁在北大的办公室看望过他。在中国的很多省份都有民营经济的研究机构,如浙江省民营经济研究中心、民营经济研究院,上海市民营经济研究会等,这些机构研究的主要对象就是个私经济或私有经济,而不是全面放射到非公有制经济的所有经济形态。

那么民营经济到底是一种什么经济呢?

从理论界的研究来看,对“民营经济”这一概念的认识主要有两种观点:

一是从所有制上来解释,即民营经济是属于非国有经济范畴。这就包括除国有经济外的其他一切经济成分。如城乡集体经济、个体经济以及其他经济。这里所说的其他经济主要包括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和港澳台投资经济等。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是指非国有直属机构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以自由资本、租赁资本、借贷资本为主从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享有相对独立的收益权和投资权的经济活动的总和。很显然,这一观点和现实中我们所认识的“民营经济”以及工商联所针对的“民营经济”的对象有一定的矛盾。

另一个观点不是从所有制,而是从经营的主体而言。这一观点是民国时期就有的“民营”概念。民营经济就是以民为主体的经济,是利用民间的资金、民间的办法、民间的力量,由民间人士办的经济。概括来说,就是非国有经济,但比非国有的面还要宽,这就是国有经济中实行民营化的一部分,如把国有企业承包租赁或委托给民间人士来经营等。民营经济包括个体、私营经济、乡镇企业、民营科技企业、股份合作制和“三资”企业中的外资经济、股份制企业中不属于国家控股的企业、国有民营、公有私营等。在这一观点里有一个问题值得商榷,那就是把国有民营的部分也纳入到非国有,这将导致由于经营方式的变化最终演变成所有制的变化,在这一变化的“盛宴”里,有把国有资产转移到个人名下的“意图”。

两种观点的共同之处,都是把民营经济范围“扩大化”了。

我为什么不厌其烦并不十分讨好地说这些,道理很简单,其一,现实中民营经济这一中国特有的经济名词是混淆和模糊的,使得很多问题都是“一锅搅马勺”;其二,我要做的是改革开放30年的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史,这个问题不先说清楚,很多问题就不能公正、客观。我有必要把现实的本来面目还原给历史,因为“事物的本来面貌”才是价值所在。

今天关于民营经济的提法,其关键是回避了所有制问题,但在我看来,下一个30年,所有制的问题必将有重大的突破,它不应成为民营经济发展的障碍,而民营经济将更加明确,更有所指,那就是个体私营经济。

历史就是历史,更何况我做的是当代史。正如克罗齐(BenedettoCroce)所说:“史家对以往史实的兴趣,永远和他对当前生活的兴趣连成一体。”(张志勇)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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