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城区2016年起居民天然气实行阶梯价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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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城区2016年起居民天然气实行阶梯价格制度

2024-07-15 23:3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本网讯(记者镇强)2016年1月1日起,我市城区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将实行阶梯价格制度,第一档价格2.18元/立方米,较现价降低0.62元/立方米。24日,阶梯气价制度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

  据了解,2011年5月1日起至今,我市城区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为2.80元/立方米。今年年初,国家发改委要求,建立居民用天然气阶梯制度,非居民用存量气和增量气、工商用气价格并轨。为此,市物价局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了抽样调查,开展成本监审后,审价委员会同意结合我市城区天然气购销实际,从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角度考虑,建立居民用天然气阶梯制度。

  12月初,我市召开天然气价格听证会,对制定销售价格、建立居民用天然气阶梯制度、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等两种方案进行了听证。经过论证,通过以下方案: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为2.18元/立方米;阶梯气量第一档为360立方米/年。城区安装采暖用户年用气量(含炊事、洗浴用气),安装了天然气采暖设备的用户,在居民用户基础上增加160立方米/年。第二档为360至600立方米/年,销售价格2.40元/立方米。第三档为600立方米以上/年,销售价格为3.05元/年。24日,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该方案,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据介绍,天然气是一种不可再生的清洁能源,该项制度是在保障绝大多数居民生活用气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引导居民合理用气、节约用气。根据有关部门估算,该项制度实行以后,居民用天然气每年可节省开支超过1000万元。

  记者了解到,即将实行的阶梯气价制度不仅兼顾公平,也十分注重民生。由于制定标准是以每户家庭4人为基础计算,对确因家庭人口众多(5人及以上)且天然气没有用于取暖及商业用途的,可持户口本、暂住证等到城市燃气公司营业网点申报,经燃气公司核实确认后,每增加一人增加第一档用量60立方米/年,超出部分执行第二档气价。此外,使用天然气的城市低保居民用户,每月每户可免5立方气费;单独居住的老年人安装天然气,持有关证明,安装费给予30%的优惠照顾。

  据悉,我省各地先后建立了天然气阶梯价格制度,第一档普遍设为360立方米/年,但我市气价低于黄石、荆州、十堰、孝感、荆门、天门、潜江、仙桃等周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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