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人类学的理论基础、研究方法及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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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人类学的理论基础、研究方法及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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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育人类学的学科体系与基础理论

范娟娟:翻开您的几部学术专著,在关于您的介绍中可知,长期以来您的学术兴趣主要集中在文化人类学、政治人类学、全球化与地方化等方面。此前,您发表的与体育有关的文章,我只检索到一篇《种族与体育》[1] 。而去年您获批了属于体育学科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体育人类学学科体系与基础理论研究》。是什么原因使您关注体育人类学?

范可:这跟我个人兴趣有关。一直以来我都比较喜欢体育,高中与大学期间都是学校田径队的运动员。到美国留学以后,我始终关注美国的职业体育和体育市场化,发现他们做得很成功,渐渐在这方面就有了一些积累。既然有兴趣,又有点学术积累,有时候就会想能不能尝试着在体育上面做一些东西,于是,我就非常大胆地报了这个课题。不过,这个题目并不是我自己定的,而是从指南上直接拿过来的。选这个题目,还因为这种题目几乎不需要做田野调查。南京大学没有学术休假,我又不太愿意在假期放弃跟家人在一起的时间,跑去做田野。

当然,我还是希望做一些田野。目前我正在考虑去福建泉州陈棣做。我的博士学位论文就是在那里做的,虽然做的是一个跟体育完全没有关系的问题。现在的陈棣,除了“李宁”之外,中国几大体育品牌全部集中在那里。既然它成为了国内一个运动鞋和运动服装的主要生产基地,我想去了解他们是怎么成功的,他们怎么想往这方面发展。为什么安踏、361 °、匹克等名牌会集中在一个方圆几公里的区域内等等。这些都非常值得探讨。

范娟娟:说到这些体育品牌,这是否属于体育产业、体育经济方面的问题?这跟体育人类学有什么关系?

范可:体育人类学当然会涉及体育商业化、市场化的问题。体育人类学并非只研究sports ,跟运动有关系的都可以考虑进来,这也是体育人类学的一个课题。

范娟娟:申报这个课题时候,您肯定看过体育人类学方面的文献,比如胡小明先生写的那些。检索可知,我国的体育人类学研究其实也就 30 多年的历史。在体育人类学学科体系、基础理论方面也已有过类似研究。胡小明先生2010 年主持的国家社科重点课题《体育人类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似乎也是把重点放在体育人类学基础理论体系构建方面。体育学界以前的那些研究,您认为哪些方面有待完善?以前,大多是体育学圈内学者研究体育人类学,而您是地地道道人类学出身的,作为一个人类学研究者,您怎么评价以前的体育人类学研究?

范可:对,我平时会浏览一些。我知道他( 胡小明) ,但我没看过他的文章。在国际学术界,体育人类学实际上并不是很成熟。很多人类学家虽然研究体育,但他们大多不愿意承认有体育人类学这个学科,很多人类学家也觉得他们不应该来做这些事情。在他们看来,这属于现代社会的一些活动,所以在国际学术界真正研究体育人类学的实际上并不多。随着后现代主义人类学的兴起,身体(body) 成为一个主要的关注点后,才推动了更多的人类学家把注意力转到了体育,通过身体的维度来考察体育。所以,体育人类学中有很多事情我们可以做。国外是否有体育人类学这门学科,我不知道,体育人类学基本上都是人类学家在做。当然也有一些人有体育背景,如包苏珊,原来是练七项全能的,曾入选美国国家田径队,准备参加莫斯科奥运会。后来因为美国抵制那届奥运会,失去了机会。她在中国留学期间,还参加过北京市高校的比赛。其他做体育人类学的外国学者基本上都是对体育感兴趣的,日常也积极参加体育运动,但都受过系统的人类学训练。在中国是反过来的,我们是做体育的人对体育人类学感兴趣。我对胡小明先生的相关研究并没有全面阅读,看过他一些文章标题,感觉基本上是国外相关理论的综述。

范娟娟:您的课题题目中另外一个关键词“基础理论”,您打算构建什么样的基础理论?

范可:这个项目结题就是我计划中原来就想写的一本类似于体育人类学导论的教科书,所以说不上构建什么理论体系。不过,我会介绍分析当下国际上在体育人类学方面比较通行的理论。我觉得体育人类学理论,基本上还是从人类学的理论里面发展起来的。我们可以把人类学理论中的一些模式称为 generative model ,就是生产性模式——可以在这些理论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出一些更为具体的理论。为此,我们还得阅读一些社会理论家的讨论,比如,法国的Pierre Bourdieu( 皮埃尔·布迪厄) ,还有英国的Norbert Elias( 诺伯特·埃利亚斯) ,这两个人在这方面做得比较多。他们比较宏观地,全方位地就体育运动进行思考,考虑范围涉及了体育运动跟阶级、品味、民族主义、社会文明的关系。当然,还有一些人类学家对体育有非常具体的研究,这个也很值得我们来进行梳理。所以,结题时可能会有两个部分涉及整个( 体育人类学) 理论的构成。其中一个就纯粹是人类学家在民族志方面对体育的研究。

二、体育人类学的研究对象及研究方法

范娟娟:刚才您提到了阶级、种族主义等问题,还有前面提到体育经济、体育产业等问题,但梳理国内体育人类学的文献,涉及的研究对象似乎没有您说的那么宽广。比如胡小明先生以前是研究体育美学的,上世纪 90 年代初开始转向体育人类学。当时他发现,想对民族传统体育进行体系化整理,却缺乏一种方法论。在他看来,人类学恰恰是一个很好的方法论。但是现在听您那样讲,其实体育人类学的研究范围远远超出民族传统体育。那么,用人类学探讨体育问题的话,它的可能性或它的范围到底如何界定?

范可:这个范围我觉得我们可以自己决定,事实上没有必要有什么限制。我刚给《广州体育学院学报》写了篇文章就是回答这些问题[2] 。体育人类学是一个涉足面很广的学问,包括体育在流行文化中的地位,传统体育、民族体育等如何为国家所用,这些都是体育人类学关心的问题。还有体育在民族主义运动中的角色,体育如何与族群性产生关联。我们都可以讨论。体育人类学可以思考的范围实际上很宽,如性别(Gender) 问题等,在体育人类学里也很重要。

范娟娟:体育学里边有体育社会学、体育伦理学等,那么,体育人类学与体育社会学、体育伦理学等的区别在哪里?

范可:体育伦理学我不是太清楚,除非涉及现在体育比赛里很多所谓的运动家精神。什么叫运动家精神?西方经常在讲的,比如以前中国运动员“让球”,就是完全是没有运动家风度的一种行为。像这种我觉得属于体育伦理学考虑的范围。

但体育社会学跟体育人类学不一样。回到社会学本身,社会学跟人类学一个最大的不同在于,社会学主要研究我们自己的社会里的问题,也就是现代社会里的一些社会问题。这是社会学的一个任务,社会学也是这样产生的。大概在19 世纪四五十年代,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出现经济危机,诱发了很多社会弊病,比如工人大量失业,社会混乱。于是,当时就有一些有识之士认为我们的社会病了。那到底什么地方生病应该怎么来诊断,社会学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下出现的。所以为什么我们把圣西门等空想社会主义者当作社会学的鼻祖,因为他们就是想要对西方社会进行改良。可以说,社会学基本上是受改良主义影响出现的一门学科。而人类学则跟殖民主义的兴起有关。地理大发现以后,在随之而来的大量殖民地贸易背景下,很多西方人接触到了艾瑞克·沃夫(Eric Wolf) 讲的那种没有历史的民族,也就是没有文字的民族。这些民族的社会、文化跟西方很不一样,这就引起了一些西方学者的注意。这是人类学产生一个最根本的原因。

当时,他们为什么要探讨这个问题?因为启蒙运动以后,理性、科学、进步成为了整个时代的口号。加上达尔文进化论的出现,渐渐地就有一些西方学者觉得应该来考察一下人类是怎么样发展到现代文明的。最开始,这实际上是一种本体论意义上的考察,考察类似于“我们从哪里来到哪里去”这一重大问题,考察我们的文化、文明怎么发展过来的。像以前殖民地国家的人民,今天所谓第三世界人民,他们的文化就被认为是人类进化过程当中的一种survival( 遗存) ,因此,人类学像是一种解疑,解疑遗留下来的某种痕迹。人类学家相信这些人也是往欧洲的文明的方向走,无非他们的发展慢了一点。那个时候人类学家没有后来的那种种族主义观念,他们认为人类心智是一样的,如果没有这一前提的话,那怎么能够设想人类的进化会是按单线的?人类学就此发展起来。这也表明了人类学跟社会学在侧重点上的不同,虽然都研究社会也涉及文化,但是人类学是研究他者的社会文化。发展到了今天,很多人类学家也研究本社会,但在方法上面跟社会学不一样。社会学可以建立在大量的访谈和抽样调查基础上,利用统计数据得出一些因果关系上的解释。人类学则强调,到一个社区去进行参与观察,获取我们的经验事实资料。归纳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区别,一是对象有异,二是方法有别。

范娟娟:方法有别,是不是指人类学侧重像田野调查这类研究者参与其中的方法?

范可:对,社会学现在有时候也用参与观察,他们是受人类学影响,而人类学里借用社会学的方法比较少。因为社会学的研究的范围可以很大,一个主题可以全中国范围去做。例如婚姻家庭问题,就可以进行全国范围抽样调查,调查每个地方的类型。但人类学比较具体,它需要我们到某一个村落去调查。

范娟娟:刚才您说的研究方法,让我想到我这两天看的人类学文献中出现莫斯、布迪厄等人名。以前我对人类学关注很少,一直以为他们是社会学领域的学者,但在人类学发展史的文献中,他们则被看作了那个时代的人类学的标志性人物。那么,他们到底是属于社会学领域还是属于人类学领域?

范可:人类学跟社会学有很多社会理论是共享的,布迪厄虽然是社会学家,但是他最开始在阿尔及利亚从事的是人类学田野研究,研究那里的婚姻和亲属问题,那是人类学的经典课题。所以通常认为布迪厄既是社会学家也是人类学家。马塞尔·莫斯其实也是这样,但莫斯本人实际上从来没有做过任何田野工作,完全是利用别人田野工作所得来的材料。可能也因为这一点,莫斯后来创办了一个田野学校,这个田野学校就是今天的法国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的前身。中国以前的几个老的民族学家曾在那里就读,如凌纯声、杨堃、徐益棠等基本上都是在莫斯创办的这所学校里训练出来的。

范娟娟:提到田野调查,通常认为田野调查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几个月、半年甚至几年。那么去几天,去一段时间,算不算田野调查?

范可:这个是一个好问题,我的导师讲过,实际上调查跟田野工作不一样。我们不喜欢说“田野调查”,要么说“田野研究”,要么说“田野工作”或“实地工作”。用一个可能不会让别人觉得有种时间印象在里面的词汇,“考察”也可以。“田野调查”通常指时间比较短的,而且可以是团队性的。而田野工作最好单打独斗,原则上至少要一年,因为过去做田野工作的人类学家认为我们对所要研究的对象是一无所知的。人类学家不是为殖民主义服务的,只是在殖民扩张过程中,为他们提供了机会。第一批人类学家不做田野工作的,他们依据殖民主义者,包括传教士、探险家、船长、水手到那些地方写下来的大量的日记和观感等材料来做研究。所以19 世纪维多利亚时代的人类学家有一个绰号,叫安乐椅上的人类学家。他们主要依据档案馆跟图书馆的文献来收集资料,这不算田野工作。

真正的田野工作始于上个世纪20 年代。当然,在真正田野工作之前有过类似的研究活动,我们可以把它叫做田野调查,比如说托雷斯海峡探险队,还有约瑟普探险队。这是由美国人类学家博厄斯主持的。在美国自然博物馆的资助下,研究过白令海峡一带北美西北原住民的情况。他们得出一个很重要的结论就是印第安人是经白令海峡,在结冰期进入美洲大陆的,这是他们一个最重要的成果。当然,现在的两块陆地在那个时候是连在一起的。这些研究活动与后来的田野工作所要求的一些具体程序和具体做法不太一样。他们可能是纯粹的,非常客观地去那边调查、拍摄照片与影片等,然后做一些各种各样的测量,调查一些问题,借此来获得一般性的信息。

严格意义上来讲,田野工作是博厄斯等成为美国大学教授以后,他带的很多学生,在美国各地对印第安人所做的。还有就是拉德克里夫- 布朗和马林诺斯基,他们在1922 年出版了各自的民族志代表作。拉德克里夫- 布朗在印度南部的一个叫安达曼岛的小岛开展田野工作,完成了《安德曼岛民》一书。马林诺斯基是南太平洋的航海家,于1922 年完成了民族志成果《太平洋上的航海者》。为什么现在把马林诺斯基当作是田野工作的鼻祖?那是因为在他的民族志里,有较大的篇幅讨论了田野工作方法,他的讨论很具体,而且详实。

范娟娟:说到田野工作或田野调查,我很关心怎么去做?怎样做才能有效地达到研究意图?有没有这方面的诀窍?

范可:田野调查,我觉得没有什么诀窍,我最害怕的就是学生问这方面问题。很多人把田野工作设想为按程序一步一步走,这实际上是不可能的。马林诺斯基也曾经被人问过这个问题而不胜其烦,就说您就带一本很大的本子下去,从中间翻开直接开始,把看到的,了解到的都写下来,回头再整理。还有弗雷德里克·巴特(Fredrik Barth) ,我最近在《民族研究》发表了一篇关于他的论文,里面大量讨论田野工作,他很有名的成就集中在社会人类学方面,其中关于族群性的讨论,很有颠覆性。我在这篇论文里对巴特的田野工作做了一个全面的总结。我跟他的主张一样,认为不要去设想要进入什么程序,因为每个人所在的田野环境,所遇到的情况都不一样。所以,田野工作经常需要即兴发挥。

范娟娟:那样解释的话,英国皇家协会编的那本《田野调查技术手册》对学生有什么意义?

范可:手册是必要的,具有指导性。它会跟您说田野工作当中所应该注意的伦理等问题,还有具体考察怎么设计问卷,怎么参与观察,它都有一些具体的交代。但人类学家最重要的还是参与观察。问卷这种方式实际上只能够获得非常少的信息,在知识生产方面也非常非常少,所以巴特对社会学的这种做法非常不以为然。他说社会学花大量的钱,大量的时间,进行抽样调查,建立模式,最终得到的只是一些因果关系的解释。纯粹定性研究也有问题,采用的是深度访谈的方法,过分依赖报告人,信息往往不够,所以还得辅以大量的背景调查,因此有其局限性。巴特认为人类学正好是贯通两者,通过参与观察,参与到您研究对象的生活中去,跟他们吃在一起,住在一起,一起劳动、攀谈等等。而且,他认为在田野工作中,要达到感同身受那种感觉,观察很重要。以前,中国有个叫干部蹲点劳动的要求,叫做“三同”——同吃同住同劳动,这就是典型的参与观察的做法。干部是短期蹲点,田野观察像是一种长期蹲点,只有参与其中才能真正了解。

巴特说到观察的重要性还有一点,就是田野当中时间掌握的问题。田野调查需要跟人家约定一个时间进行访谈,但当地绝大部分人未必会遵守时间的,尤其在农业社会,时间观念并不是很明确,往往需要花费很多时间去等待对方。这个时候你观察周围行人的行为方式,很可能观察到的一些方面与别人告诉你的实际上并不一样。所以,观察可以起到弥补作用,可以引发你一些思考。这方面我深有体会,例如在丧事处理上的一些调查,你问他为什么要那样做,最常碰到的回答是,“不知道,我们祖祖辈辈都这么做的”。还有一个窍门,就是做田野观察、访谈的时候,最好让对方先开口。巴特说,我们对别人感兴趣,但同样的,他们也对我们感兴趣。所以最好由他们挑起话头,这是进入交谈的一种方式,顺着他们的思路走,他们会问您一些问题,回答他们后,再反过来问他们一些问题,进行一种交流性的访谈。

范娟娟:假如把体育人类学作为一个研究领域,或者说把体育作为人类学一个观察对象,方法学上,使用传统的人类学方法来做更合适,还是体育人类学有一种属于自己的一些特定方式?

范可:我觉得就方法来说,在人类学里面还是比较统一的,在整个社会科学里面也都比较统一。当然,我们也可以借用社会学上的一些手段,如问卷调查,也不必排斥。我想人类学里面一些最基本的,比较常用的概念,在体育人类学里头应该也有。比如,“文化”“结构”之类。这些最常见的概念,体育人类学研究应该也比较强调。毫无疑问,体育人类学涉及很多,传统体育,少数民族体育,这些都需要我们去研究。另外,这些概念即便是在研究现代体育时,也会经常使用。

范娟娟:人类学研究中有一个“自我民族志”的方法,比如台湾一篇叫《我的十年网球史》的文章。作者讲他自己怎么进入网球,怎么爱上网球,训练中与教练员的关系,他的成就感和挫折感,准备比赛的情况,比赛中的各种感受,还有他对他那个时代的国际网球运动员技术水平的评判和分析。以此,他完成了一篇硕士论文,也就是一个质性研究。

范可:这种就是自传,只是美其名曰自我民族志,总觉得是没办法了才做这种研究,我有一个学生也以自己的经历写了硕士论文,虽然他写得还不错。

范娟娟:那么,您是怎么看这种研究?

范可:我觉得还是不要提倡,这种方式太自恋了。以后,他可以为自己做一个记录,但是作为研究我觉得有些莫名其妙。

范娟娟:那如果是具有典范性的著名运动员,做这种研究行不行呢?

范可:如果他是作为个案在其中是可以的,但还是要结合整个背景来讨论。

范娟娟:不写成自传的形式,有分析在里面。站在第三者的角度,把自己作为对象,自我剖析那种,可不可以?

范可:可以以第一人称来写,但要把自己放在他者的一个背景下,把自己作为一个研究对象。比如一个著名短跑运动员,反思近几十年来中国的短跑训练,就可以把自己放在其中作为一个个案。

范娟娟:苏炳添现在北体读博士,做运动训练学方面的研究。进行技术分析,发展史梳理,对于苏炳添的博士论文意义不大。那么他能不能研究自己的技术?比如,以 2015 年至今为时间范围,围绕这5 年间他本人的训练、竞赛技术的改进进行研究,主要包括与他同场竞技的世界顶尖级运动员的技术分析,技术改进过程中的身体感,他的自我叙事,以及他对技术的理解等。概括来说就是做一个体系性的技术分析,可不可以?

范可:当然可以,他做训练学,这样当然可以,如果是人类学就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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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育人类学的可能性与界限

范娟娟:人类学的划分上,包括体质人类学。您的《种族与体育》那篇文章,好像也与体质人类学有关系。当下,我国学校体育领域“健康第一”,增强体质是一种很强势的声音。关注运动密度 ( 个体在一节体育课内运动时间比) ,练习强度( 心律曲线) 是当下体育教学的主流。这样的做法其实并不新鲜,国内外早已有之。

1998 年,胡小明先生在《人类学与体育研究》一文中,也曾对此问题进行过分析。他指出:“长期以来,我们体育专业的学生的知识结构显得零碎缺漏,就因为没学这样的课程,无法对人类体质连续演进过程有一个整体的认识,实际上很难理解‘体质’的完整内涵……如果体质人类学早一些进入中国的体育理论研究,恐怕就不会有‘体质教育’‘身体教育’之类的模糊提法了。”[4] 您认为,从人类学的角度,应如何看待体育教学中以增强体质为主的做法?

范可:我可以尝试性地回答这个问题。在美国高校里头,几乎没有体育课。2017 年夏天我在杜伊斯堡- 埃森大学时发现,德国的高校也是没有,德国中小学的情况我不清楚。美国中小学是有体育课的,但似乎不是很严格。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没有广播体操、团体操之类的内容,因为那是在德国纳粹时期和日本法西斯时代发展起来的,严格而言,体育课也有这方面的影子——制造驯服工具,因此在战后遭到了很多批评。团体操都是这些国家弄出来的。1936 年柏林奥运会,开始有团体操的表演,这是集权国家所喜欢的。

美国的群众体育参与非常广泛,与我们完全不可同日而语。美国大学里和商业性的健身房,任何时间段,人都非常多,每个人根据自己的时间段进行安排,他们的健身设施也非常好。大学里的健身房非常大,参与度也非常高。这种情况下,就没有必要再开设体育课。而且,美国群众体育设施非常好,晚上的灯光球场全部免费对外开放。我曾经住在西雅图的翡翠湖(Green Lake) 附近,周边的网球场、足球场、篮球场,完全免费全天候开放,各方面的设施都非常好。美国人一般来说比我们还要重视健康。他们的高中有体育课,也会让学生有一定的训练,大学里是完全没有的。

体质人类学本身并不研究这些东西,但有体质人类学的知识,那肯定是好的。体质人类学有好几个分支,有一支叫做人体测量,运用得比较广泛,比如航空座椅,汽车座椅,还有我们穿的衬衣。这些领域大多离不开体质人类学家通过体质测量得出的比较统一的,相对任何人来说都比较合适的数据。现在的体质人类学与医疗也有一些联系。还有一支研究人类起源问题的体质人类学,比如现在的分子人类学。所以,不能简单地把体质人类学理解为研究身体素质之类。

范娟娟:体质,指的是身体方面的素质。说到身体,让我想到近年来身体哲学对体育学的影响,前面您也提到过“身体转向”一词。梅洛一庞蒂曾说“我就是我的身体,我拥有身体。”他所说的身体是一元意义上,包括心智在内的身体。在他看来,人 = 身体。身体就是活生生的整个人。好像自涂尔干以来,人类学研究也开始强调整体观。当然,不同的人类学家对“整体”内涵的理解,并不相同。我想知道的是,人类学的研究方式有没有受到现象学身体论的冲击?

范可:身体理论现在已经取得了很多进展,但有些东西很虚,很抽象,没有必要去关注。我觉得身体问题,可以回到马克思关于异化的观念上。马克思的异化观念实际上涉及身体问题,再继续推演的话,可以追溯到笛卡尔的身心二元论。所谓的异化,就是马克思注意到一个现象,工人对他自己的劳动产品,已经完全不感兴趣了。在大机器工业下,已经完全没有了工匠精神。什么叫做工匠精神?以前,农业社会,或前工业社会的匠人,比如说制作一把提琴,一个制琴师从头做到尾。现代工业社会里,继续保持和真正做得好的,还是由某位工匠单独完成的。现代流水线制作出来的琴,价格肯定不如名师单独做出来的高。工匠精神在于,这个东西从原材料开始,都是由他自己一手拿捏出来的,这个东西里面倾入了他的感情,产品就像他的孩子一样。假如您买他的东西,他会再三嘱咐您怎样善待他的产品。对于大机器工业下的工人,不存在这个问题。生产一辆汽车,可能某个工人都不知道它生产的螺丝钉最后会安装在哪一辆汽车上,它也只是装配线上的某个零部件。整个产品与情感已经发生疏离。

如果用“异化”概念分析身体,我们也许可以认为,身体所付出的劳动,等于跟他的精神是脱离开来的。我们倾入的情感,属于心灵上的东西,身体上所付出的劳动,心灵跟它是分开的。谈到体育人类学,这关涉到对身体的关注,对身体的打造,对身体的形塑。尤其是体育步入商业化后,这更为值得关注。以前有一个超重量级女子举重运动员唐功红,她的身体也许并非她想要的那种身体。在国家意志下面培养出来的运动员,并不一定喜欢他自己的身体。前苏联有一个非常有名的跳高运动员布鲁梅尔,就曾指责当年苏联培养大量的女子投掷运动员,培养出的是女巨人,女巨无霸,这完全不符合传统美感,而且也未必是当事人所希望的,这完全跟人类的审美背道而驰。但在举国体制下,自己的身体,会不自由主地受到别人的支配。体育人类学对身体的关注涉及这类问题。

范娟娟:您这样解释,好像还是在说体育伦理题、道德的问题。

范可:这都是包括在一起的,不应分割开来看,体育伦理肯定会涉及。体育里面的一些案例也不一定只涉及伦理,还涉及审美,涉及我们能不能支配自己。很多情况下,我们不能支配自己,例如高校青年老师,现在做的东西,很可能不是他们想要的,要求他们发表多少核心论文,这些都是身不由己的。为什么体育人类学要关注身体问题,“身不由己”就是很好的解释。当然,身体还包括其他方面的含义,例如,强健的身体为什么会作为某种象征。

范娟娟:上面的问题涉及如何界定体育人类学的研究对象,您能否对此进行更详细的解释?

范可:在今年《广州体育学院学报》第1 期发表的我的文章《体育人类学—何以可能何以可为》解释了这个问题。我总结出十个方面,分别是(1) 体育与身体;(2) 体育与全球化(3) 体育与商品化;(4) 体育与流行文化;(5) 体育与道德伦理;(6) 职业体育与专业体育;(7) 体育与治理;(8) 体育与民族主义与族群性;(9) 竞技体育与人类生物多样性;(10) 体育与社会工程。具体解释参考那篇文章吧。

范娟娟:我国体育人类学研究虽然已有 30 多年的历史,但如倪依克、王均所言,“直到目前体育人类学在体育学科体系中仍未找到明确的定位”[5] 。您认为体育人类学应如何定位?也就是说,这个体育人类学到底是属于体育学科下面的一个二级学科,还是人类学下边的一个分支?

范可:我觉得有时候没必要理会那个所谓的一级学科、二级学科,那样的划分有时候是毫无道理的。在我看来,体育人类学目 前还称不上是二级学科、分支学科,而且它也没有必要那样,我觉得它就是人类学里面的一个领域,也可以说体育学里面的一个领域。这个领域正好介于人类学跟体育学之间,所以我们可以把它当作是一个交叉学科的一个领域(field) ,而不应该是一个独立学科(a separate discipline) 。

范娟娟: 那今后是否应该按您说的去发展更合理?

范可:也不一定说按照我说的,当然,努力地把它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学科,也未尝不可,但是我觉得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学科,至少要掌握三大要件。一个是在大学里一定要有这方面的教职,教职不是说体育学的研究体育人类学,而是要有专门的体育人类学教授,甚至最终发展出一个系、所。再一个要有全国性专业学会。还有一个要有专门的学术刊物,比如说《体育人类学学刊》。在目前的情况下,我们都是体育学学会,或人类学学会的会员,在这些学会的年会上组织体育人类学的分论坛,这不是很好吗?没必要弄成一个分支学科给自己找麻烦。

【 延伸阅读】 20323范可:体育人类学 ——何以可能,何以可为?

参考文献

范可.种族与体育巨[J].读书,2006(9):107-114.

范可.体育人类学——何以可能,何以可为?[J].广州体育学院学报,2020(1):1-8

胡小明.运用体育人类学开展民族体育的研究[J].浙江体育科学,1992(3):48-49.

胡小明.人类学与体育研究[J]]体育学刊,1998(4):42-44.

倪依克,王钧.体育人类学在体育学科体系中的定位[J].广州体育学院学报,2019,39(1):1-5.

谭华.体育与人类学[J].成都体院学报,1986(2):1-5

叶国治,胡小明.体育人类学与民族体育的发展[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1991(1):17-19.

主编:范可

编辑:杨秋月 小鹏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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