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授予“守望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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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授予“守望正义

2023-06-14 05:1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周媛媛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十一检察部副主任

施净岚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办检察官、三级高级检察官

王勇 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第四检察部主任

章春燕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委

吴美满 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四检察部主任

时钧宇 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委、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杨丽霞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第五检察部主任

姚红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

王晖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

木亚沙尔·麦麦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周媛媛同志先进事迹简介

周媛媛,女,汉族,中共党员,现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十一检察部(立案监督与监督调查部)副主任,曾获全国公诉标兵、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北京市先进工作者、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

周媛媛在抗疫斗争中彰显检察官职业担当,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疫情犯罪案件10件16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件7人,纠正违法13份。在司法办案中塑造检察官专业能力,办理的1件抗诉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刑事抗诉案件”,相关意见建议被司法解释吸收。监察体制改革后,办理全市首例监察委移送案件。积极推进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工作,经验做法获中央政法委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推广。在业务竞赛中深化检察官专业积淀,代表北京市千余名公诉人参加全国检察机关第六届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以第三名成绩荣获“全国公诉标兵”。在法治引领下锤炼检察官的专业作风,参加第十期全国检察机关西部巡讲支教团,课程获评“全国检察教育精品课程”。挂职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促进央地合作、检企共建。

施净岚同志先进事迹简介

施净岚,女,汉族,中共党员,党的十九大代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办检察官、三级高级检察官,曾获全国模范检察官、CCTV—2019年度法治人物、上海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6次、三等功2次,受嘉奖7次。

施净岚将“为民之心”融入“初心”,带领办案组办理了“火理财”“赶钱网”等7个全国性网贷平台案件,总结“一听二记三答复”的接访机制并建立台账;将“工匠之心”融入“初心”,带领团队办理复旦大学林某某投毒故意杀人案、新中国成立以来申城最大毒品专案等多起重特大案件和疑难复杂案件,追赃挽损6亿余元;将“闯将之心”融入“初心”,主动请缨投身司法改革最前沿,在实践中研究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探索扁平化管理模式,承担疑难复杂案件占总数35%以上;将“服务之心”融入“初心”,以自贸区、科创中心法治保障的特有模式积极延伸检察职能,建立有效的纠纷动向和风险预警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将“奉献之心”融入“初心”,对被害者的“伤痕”伸出援助之手,积极筹措开展帮困活动。防疫期间,她实地调研,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定制”版司法服务,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持续提供检察力量。

王勇同志先进事迹简介

王勇,男,汉族,中共党员,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兼第四检察部主任。曾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国模范检察官、江苏省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

王勇致力于践行新时代社会主义司法理念,以追求公平正义为己任,成为年轻检察业务专家的典范。他始终坚守办案一线,以求极致精神,先后参与指导办理四川刘汉等人涉黑案、“昆山反杀案”、长江口垃圾倾倒案等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司法实践推动“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理念深入人心。他着力为人民群众打造优质司法产品,办理的多起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或十大法律监督案例。他提出刑事检察“追诉犯罪者、保护无辜者、挽救失误者”的理念,编写《证据审查百问》,创新推出不起诉权合理适用、起诉必要性审查机制、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八条等举措,让平等保护的司法理念更好惠及人民。他善于钻研新型疑难法律问题,主编《公诉人出庭的方法与技巧》等著作四本,撰写发表《当前疫情下“假口罩”类案件常见问题解析》等数十篇论文,受到各界好评。

章春燕同志先进事迹简介

章春燕,女,汉族,中共党员,现任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曾获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六五普法模范个人、浙江好人(敬业奉献类)、浙江省最美公务员等称号。

章春燕从检15年,办理各类案件1500余件,涉案人数2000余人,适用法律准确率100%,用专业、真诚和坚韧,谱写了新时代基层检察工作新篇章。她是未检工作的“深耕者”,为破解涉罪未成年人治理难题,她主导“人格甄别前置、分类观护”机制,率先提出“罪错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分类治理”体系,主持的项目获评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创新实践基地,带领的团队被评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她是司法温度的“传递者”,把“规范化、精细化、专业化”灌输到办案每个环节;她用真诚和耐心,彰显司法的力量和温度。在她办理的案件中,被害人对她敞开心扉向她倾诉,被判刑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人员给她写信悔过反省,她如同化雨的春风拯救着案件中每个尚有良知的灵魂。她是疫情防控的“力行者”,积极参与基层抗疫,下沉街道社区,当好政策宣讲员、防疫体检员、难题解决员,助力复工复产。她创新思路,利用智慧检务平台推出智慧“云”帮教、空中“云”课堂、心理“云”救助,在保障高效履职的基础上积极参与涉未综合治理工作,获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吴美满同志先进事迹简介

吴美满,女,汉族,中共党员,现任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四检察部主任,曾获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福建省三八红旗手和巾帼建功标兵、福建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

吴美满扎根基层20余年,精于培养团队、研发课程和到西藏等地授课,研发的两门课程获全国精品课程和国家检察官学院第一批课程研发立项。她聚焦困扰百姓民生和经济发展的堵点痛点,推动出台办理恶意透支型信用卡和商标疑难案件会议纪要。将经济社会影响评估纳入办案过程,追求最佳执法效果。一线主导或参与重大金融风险防控、扫黑除恶、涉外重大敏感案件办理、全国两会期间重大检察舆情处置、上合组织总检察长会议联络等重大任务和突发事件近10项。她自觉拥抱大数据辅助办案审查,成功办理全国首例零口供内幕交易案。打造疫情下“司法+征信”绿色通道累计促成线上银企对接657家(次),融资1.79亿元。8次担任多项创新性工作的理论设计、方案孵化、具体实施和后期跟踪改进等。创新优化可复制性强的“1+6”金融检察工作模式和知识产权快速维权六方协作机制。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40余篇,担纲或参与国家级课题研究13个,领衔省部级课题1个,参与主编出版书籍一本。参与或主导拍摄的两个专题片获最高检“十佳”好评。

时钧宇同志先进事迹简介

时钧宇,女,汉族,中共党员,现任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委、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曾获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山东省优秀共产党员、感动齐鲁政法人物、山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等称号,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

时钧宇从检28年,始终奋战在基层院公诉一线,共办理各类案件1000余件,指导协办案件3000余件,保持了28年无错案、无错诉、无上访、无超期羁押、无违法违纪的纪录。她探索创新办理青少年案件“四必查、四必清”工作法和不起诉跟踪帮教制度;率先向四所涉案学校发出检察建议,帮助建章堵漏;将诉前调查、诉中教育、诉后帮教三位一体的心理干预机制纳入青少年犯罪帮教工作。自1996年起坚持义务送法进校20余年,先后身兼15所学校法治副校长,总结出小课堂教学法、互动式教学法和心理辅导法,写下60余万字的讲稿、课件和案例解析,编写了集法治宣传、道德教化、心理辅导为一体的《青春导航》,发放给辖区学生。她文明办案,耐心、细心接待来访涉案人员,引导合理诉求,所办案件从未引发涉检上访。积极为群众答疑解惑、排忧解难,对被害人刘某某子女的爱心接力帮扶长达十余年,目前两个孩子已经大学毕业。近三年来,接待来访群众400余人,追赃挽损1500余万元。

杨丽霞同志先进事迹简介

杨丽霞,女,汉族,中共党员,现任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委员、第五检察部主任,曾获全国人民满意公务员、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个人等称号,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

杨丽霞以“求极致”精神严把案件质量关,主办和参办案件5000余起,无差错,无信访。办案中,她察微析疑,助力公安机关先后破获重大涉众、涉财等案件,曾被国家有关部门致信委托最高检进行表扬。深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倾情打造“五位一体”观护帮教体系,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和救助未成年被害人800余人,其中有60余人考上大学、100余人重返校园,被孩子们亲切称为“检察官妈妈”。始终保持为民情怀,用心用情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2019年以来,共办理群众来信60余件,办结回复率100%,接待群众来访140余人次,得到群众广泛赞誉。她克服丈夫不幸离世、独自照顾老人孩子等家庭困难,始终保持坚强乐观、积极向上的工作精神,把无声大爱挥洒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用拼搏奋斗的实际行动,坚守为民初心、践行检察使命。

姚红同志先进事迹简介

姚红,女,土家族,无党派,现任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曾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湖南省先进工作者、全国检察机关首届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优秀办案能手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4次。

姚红从检18年来,始终躬耕办案一线。近年来,担任全国、全省巡讲团成员,应邀到各地宣讲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工作50余次、策划媒体采访10余次,组织听庭评议活动40余次,生动讲好“法治公开课”;工作中勇挑重担、精益求精,指导办理洞庭湖下塞湖非法矮围破坏生态环境行政民事公益诉讼案、出嫁女刘某与某村民小组承包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复查监督案、解某某诉某区政府强制拆除行政补偿案等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第一时间起草了湖南省检察院《关于涉及疫情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指导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投身抗疫阻击战。做人民合法权益的守护者、公共利益的代言人,独立办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500余件,主持和指导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近万件,接待当事人来访1000多人次。

王晖同志先进事迹简介

王晖,男,汉族,中共党员,现任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曾获广东省人民满意公务员、优秀驻村干部等称号,2020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选为全国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受嘉奖4次。

王晖从检16年来,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260余件,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他成功抗诉两宗一审宣告无罪的命案,以“求极致”精神“在办案中监督”,历时3年将两名真凶追诉服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其中,钟某某故意伤害抗诉案入选“2018年度全国十大法律监督案例”。总结出“三亲自、两沟通”办案方法,由“在卷审查”变为“在案审查”,成功抗诉案例和经验在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上作介绍。他指导广州、深圳等地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草拟材料62篇24万多字,建立制度体系,取得适用数量多、体量大、类型广、采纳率高、服判息诉率高等良好效果。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他担任广东省检察院青年先锋队副总队长参与疫情防控,做到防控与工作两不误。5年来共撰写材料282篇100多万字,积极参加最高检第十期西部巡讲支教,为全国公安扫黑除恶培训班授课,完成省级以上课题7个,发表论文17篇,13篇获省级以上奖励,编写书籍4本。

木亚沙尔·麦麦提同志先进事迹简介

木亚沙尔·麦麦提,女,维吾尔族,中共党员,现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曾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仗一战”先进个人称号,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1次。

木亚沙尔·麦麦提从检20年,战斗在依法反恐维稳的前沿阵地,在与“三股势力”斗争中,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政治过硬、业绩突出,持法律之利剑,除暴恐之邪恶,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展现了新疆各族检察人员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质。她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无论在哪个岗位,都有一股钻劲、韧劲,全身心投入工作。特别是面对新疆“三期叠加”特殊形势和暴恐势力的嚣张气焰,作为一名少数民族检察干警,她头脑清醒,敢于亮剑,坚决揭露“三股势力”的分裂嘴脸和罪恶行径,坚定站在反分裂斗争第一线。2014年以来,她负责审查办理暴恐等各类犯罪案件,对每一起案件严把事实证据关,既注重与政法各部门办案人员沟通配合,又注重强化监督制约,做到依法精准打击。工作生活中,她严格自律,时刻牢记共产党员的身份,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用忠诚践行党员誓言,用勤奋书写担当,为维护新疆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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