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价[2016] 154号 附件1:《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 营改增后调整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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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 营改增后调整内容
一、建设工程费用组成 (一)一般计税方法 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规定的计价依据调整要求,营改增后,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建设工程费用组成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中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2、企业管理费组成内容中增加第(19)条 附加税: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3、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用应在计取现场保管费后,在税前扣除。 4、税金定义及包含内容调整为:税金是指根据建筑服务销售价格,按规定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简易计税方法 1、营改增后,采用简易计税方式的建设工程费用组成中,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的组成,均与《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 额》(2014年)原规定一致,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2、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用应在计取现场保管费后,在税前扣除。 3、税金定义及包含内容调整为:税金包含增值税应纳税额、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二、取费标准调整 (一)一般计税方法 1、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 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 表4-1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企业管理费率(%) 利润率 (%) 一类工程 二类工程 三类工程 一 建筑工程 人工费+除税施工机具使用费 32 29 26 12 二 单独预制构件制作 15 13 11 6 三 打预制桩、单独构件吊装 11 9 7 5 四 制作兼打桩 17 15 12 7 五 大型土石方工程 7 4
单独装饰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 表4-2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企业管理费率(%) 利润率(%) 一 单独装饰工程 人工费+除税施工机具使用费 43 15
安装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 表4-3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企业管理费率(%) 利润率(%) 一 安装工程 人工费 一类工程 二类工程 三类工程 48 44 40 14
市政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 表4-4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企业管理费费率(%) 利润率 (%) 一类 工程 二类 工程 三类 工程 一 通用项目、道路、排水工程 人工费+除税施工机具使用费 26 23 20 10 二 桥梁、水工构筑物 人工费+除税施工机具使用费 35 32 29 10 三 给水、燃气与集中供热 人工费 45 41 37 13 四 路灯及交通设施工程 人工费 43 13 五 大型土石方工程 人工费+除税施工机具使用费 7 4
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 表4-5 序 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企业管理费率(%) 利润率 (%) 一类工程 二类工程 三类工程 一 仿古建筑工程 人工费+除税施工机具使用费 48 43 38 12 二 园林绿化工程 人工费 29 24 19 14 三 大型土石方工程 人工费+除税施工机具使用费 7 4
房屋修缮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 表4-6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企业管理 费率(%) 利润率 (%) 一 修缮工程 建筑工程部分 人工费+除税施工机具使用费 26 12 二 安装工程部分 人工费 44 14 三 单独拆除工程 人工费+除税施工机具使用费 11 5 四 单独加固工程 36 12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 表4-7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企业管理费率(%) 利润率 (%) 一 高架及地面工程 人工费+除税施工机具使用费 34 10 二 隧道工程(明挖法) 及地下车站工程 38 11 三 隧道工程(矿山法) 29 10 四 隧道工程(盾构法) 22 9 五 轨道工程 61 13 六 安装工程 人工费 44 14 七 大型土石方工程一 人工费+除税施工机具使用费 9 5 大型土石方工程二 人工费+除税施工机具使用费 15 6
2、措施项目费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取费标准 措施项目费取费标准表 表4-8 项目
计算基础 各专业工程费率(%) 建筑 工程 单独 装饰 安装 工程 市政 工程 修缮土建 仿古 (园林) 城市轨道交通 (修缮安装) 土建轨道 安装 临时 设施 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 1~2.3 0.3~1.3 0.6~1.6 1.1~2.2 1.1~2.1 (0.6~1.6) 1.6~2.7 (0.3~0.8) 0.5~1.6 赶工措施 0.5~2.1 0.5~2.2 0.5~2.1 0.5~2.2 0.5~2.1 0.5~2.1 0.4~1.3 按质论价 1~3.1 1.1~3.2 1.1~3.2 0.9~2.7 1.1~2.1 1.1~2.7 0.5~1.3 注:本表中除临时设施、赶工措施、按质论价费率有调整外,其他费率不变。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取费标准表 表4-9 序号 工程名称 计费基础 基本费率 (%) 省级标化增加费(%) 一 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 分部分项工程费 +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 3.1 0.7 单独构件吊装 1.6 — 打预制桩/制作兼打桩 1.5/1.8 0.3/0.4 二 单独装饰工程 1.7 0.4 三 安装工程 1.5 0.3 四 市政工程 通用项目、道路、排水工程 1.5 0.4 桥涵、隧道、水工构筑物 2.2 0.5 给水、燃气与集中供热 1.2 0.3 路灯及交通设施工程 1.2 0.3 五 仿古建筑工程 2.7 0.5 六 园林绿化工程 1.0 — 七 修缮工程 1.5 — 八 城市轨道 交通工程 土建工程 1.9 0.4 轨道工程 1.3 0.2 安装工程 1.4 0.3 九 大型土石方工程 1.5 —
3、其他项目取费标准 暂列金额、暂估价、总承包服务费中均不包括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4、规费取费标准
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取费标准表 表4-10 序号 工程类别 计算基础 社会保险费率(%) 公积金 费率(%) 一 建筑 工程 建筑工程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
3.2 0.53 单独预制构件制作、单独构件吊装、打预制桩、制作兼打桩 1.3 0.24 人工挖孔桩 3 0.53 二 单独装饰工程 2.4 0.42 三 安装工程 2.4 0.42 四 市政 工程 通用项目、道路、排水工程 2.0 0.34 桥涵、隧道、水工构筑物 2.7 0.47 给水、燃气与集中供热、路灯及交通设施工程 2.1 0.37 五 仿古建筑与园林绿化工程 3.3 0.55 六 修缮工程 3.8 0.67 七 单独加固工程 3.4 0.61 八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土建工程 2.7 0.47 隧道工程(盾构法) 2.0 0.33 轨道工程 2.4 0.38 安装工程 2.4 0.42 九 大型土石方工程 1.3 0.24 5、税金计算标准及有关规定 税金以除税工程造价为计取基础,费率为11%。 (二)简易计税方法 税金包括增值税应缴纳税额、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1、增值税应纳税额=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税前工程造价×适用税率,税率:3%; 2、城市建设维护税=增值税应纳税额×适用税率,税率:市区7%、县镇5%、乡村1% ; 3、教育费附加=增值税应纳税额×适用税率,税率:3%; 4、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应纳税额×适用税率,税率2%。 以上四项合计,以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额的税前工程造价为计费基础,税金费率为:市区3.36%、县镇3.30%、乡村3.18%。如各市另有规定的,按各市规定计取。 三、计算程序 (一)一般计税方法 (一)工程量清单法计算程序(包工包料) 表5-1 序号 费用名称 计算公式 一 分部分项工程费 清单工程量×除税综合单价 其 中 1.人工费 人工消耗量×人工单价 2.材料费 材料消耗量×除税材料单价 3.施工机具使用费 机械消耗量×除税机械单价 4.管理费 (1+3)×费率或(1)×费率 5.利 润 (1+3)×费率或(1)×费率 二 措施项目费
其中 单价措施项目费 清单工程量×除税综合单价 总价措施项目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费率 或以项计费 三 其它项目费
四 规 费
其中 1.工程排污费 (一+二+三-除税工程设备费) ×费率 2.社会保险费 3.住房公积金 五 税 金 [一+二+三+四-(除税甲供材料费+除税甲供设备费)/1.01]×费率 六 工程造价 一+二+三+四-(除税甲供材料费+除税甲供设备费)/1.01+五 (二)简易计税方法 包工不包料工程(清包工工程),可按简易计税法计税。原计费程序不变。 (三)工程量清单法计算程序(包工包料) 表5-3 序号 费用名称 计算公式 一 分部分项工程费 清单工程量×综合单价 其 中 1.人工费 人工消耗量×人工单价 2.材料费 材料消耗量×材料单价 3.施工机具使用费 机械消耗量×机械单价 4.管理费 (1+3)×费率或(1)×费率 5.利 润 (1+3)×费率或(1)×费率 二 措施项目费
其中 单价措施项目费 清单工程量×综合单价 总价措施项目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工程设备费)×费率 或以项计费 三 其它项目费
四 规 费
其中 1.工程排污费 (一+二+三-工程设备费) ×费率 2.社会保险费 3.住房公积金 五 税 金 [一+二+三+四-(甲供材料费+甲供设备费)/1.01]×费率 六 工程造价 一+二+三+四-(甲供材料费+甲供设备费)/1.01+五 返回上一篇:苏住建价[2016] 3号 苏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篇:苏建函价【2022】62号人工工资指导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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