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学生: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西交党〔2019〕47号)和《西南交通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2〕7号)相关要求,学院拟面向全校选聘兼职辅导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条件 (一)符合《西南交通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2〕7号)(见附件2)所规定的基本条件,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二)在读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的,应当具有担任学生干部经历,并征得导师同意;专任教师、管理人员担任兼职辅导员的,应当具有学生工作相关经历并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调查研究以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四)学有余力,能够处理好攻读学位与兼职工作的关系;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兼职辅导员岗位工作任务;能够完整履职一个任期(1学年)。 (五)须办理成都市大学生医保和大病补充医保。 二、选任名额 兼职辅导员3名 三、工作职责、待遇与管理 (一)酬金按照《西南交通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担任兼职辅导员期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的,学校为其减免当年全部学费。 (三)担任兼职辅导员期满,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的,学校为其出具担任兼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 (四)兼职辅导员工作考核按照《西南交通大学辅导员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五)对不能有效履职的兼职辅导员,学院可以随时予以解聘。 (六)兼职辅导员遇特殊情况确需中途退出时,应在计划离岗时间的前三个月向所在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报告,并提交书面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岗。 四、选任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报名 凡有意向从事兼职辅导员且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请下载填写《西南交通大学兼职辅导员申请表》(见附件1)。于2023年6月12日16:00前将电子版的申请表和个人简历(附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以“兼职辅导员+学号+姓名”命名。 (二)选聘组织及安排 学院成立兼职辅导员选任工作小组负责选任工作。选任工作小组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简历初选、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择优录取并公示拟任人选,最终拟任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统一提交学生工作部(处)审批并备案。 欢迎全校学生积极报名,并在担任兼职辅导员的过程中与所指导的学生共同学习、共同提高。 联系人:李老师(028-6636 8235) 西南交通大学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3年6月9日
附件:
1.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兼职辅导员申请表
2.附件2:西南交通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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