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塘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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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塘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4-07-13 23:3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村(居)、镇属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新塘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镇人普办反映。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1日

  (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82768658)

新塘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结合新塘镇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以确保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和普查数据质量。

  一、普查目的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全面查清我镇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组织领导

  成立新塘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潘  国

  常务副组长:马  跃

  副  组  长:何成敏、黄冠强、黄志刚、刘绍光、吴革生、黄志潜、傅泽雄、吴一江、黄雁云、林  菡、黄炳雄、刘谋锋、朱颖杰、吴仲均、朱燕玲

  成员单位:新塘警务中心、新塘教学指导中心、各市场监管所、各派出所、各挂点部门、各村(居)

  领导小组下设新塘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负责研究决定人口普查工作重要事项,指导、督促、检查各村(居)、镇属部门、有关单位的人口普查工作。以村(居)为单位,下设多个普查工作组,分村(居)开展普查工作。

  三、普查对象、内容

  (一)普查对象: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二)普查内容: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四、普查内容和方法

  在全辖区“地毯式”清查的基础上,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全面采用手持电子终端设备(以下简称:PAD)、智能手机和电子地图,对全部普查对象进行普查登记,全面实现普查数据的采集、报送、处理等手段的自动化、电子化,提高普查的信息化水平。

  五、普查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4月-9月)

  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成立镇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设立人口普查办公室;制定普查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核对上级人口行政资料信息;抽调普查工作人员,安排普查员培训事项;开展普查宣传告知工作等。

  (二)实地摸底调查阶段(2020年7月-10月)

  普查工作人员手持PAD、智能手机和电子地图,根据普查区电子地图,逐户进行摸底调查,采集建筑物信息,完成普查区划分、建筑物标绘、普查小区划分;数据审核人员开展数据审核,发现数据差异或遗漏等情况,组织查漏补缺。

  (三)普查登记阶段(2020年10月-11月)

  按照摸底调查阶段时点录入摸底调查住户信息;按照普查时点11月1日0时开始正式普查,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抽取10%住户进行长表登记。

  (四)数据审核验收及质量抽查阶段(2020年12月至普查结束)

  1.后台大数据审核、比对复查,镇人普办工作人员按照上级普查部门要求对数据进行审核修改。

  2.上级普查部门将抽取一定比例的普查区,对单位填报率、普查表主要指标的填报情况等进行质量抽查。

  六、普查工作组分工

  为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我镇将根据各村(居)内普查小区任务数进行人员配备,由各挂村(居)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各村(居)等抽调工作人员,以村(居)为单位,组成多个普查工作组,分村(居)开展普查工作。人员配备情况如下:

  (一)普查工作组组长:各挂村(居)部门副职担任,负责统筹所挂村(居)的普查工作。

  (二)资料员:各挂村(居)部门安排一名熟悉电脑操作的工作人员担任,负责对接普查员、整理普查员纸质资料、录入普查进度、向镇人普办递交普查进度。

  (三)普查工作组成员:镇相关职能部门、各村(居)安排熟悉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操作的工作人员担任,负责完成辖区的普查工作。

  (四)普查工作指导员:镇人普办安排熟悉业务的人员担任,对各普查工作组成员作业务培训、操作指导,并对各普查工作组的普查资料进行审核,普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

  (五)其他人员:各村(居)根据工作情况安排熟悉地形路况的工作人员担任带路人员,负责配合普查工作。

  作七、职能部门职责分工

  (一)党政办:负责镇人普办的组建及人员选调工作,研究制定普查方案,组织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实施工作。具体职责是:

  1.选调人员,组成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普查工作的统筹安排、监督检查、协调服务等日常工作。

  2.制定普查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负责及时传达国家、省、市、区人普办有关人口普查的文件、方案,并将我镇普查中遇到的难点、难题及时向区人普办反映。

  3.与上级普查部门联系,组织实施对镇普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指导。

  4.划分普查区电子地图,购置、安排分配普查数据处理的全部软硬件制作和发放人口普查工作人员证件,拟定和审核人普宣传口号、宣传资料,指导和协助相关部门、村(居)做好宣传资料的张贴和发放。

  5.做好人口普查底册整理工作。

  6.做好普查工作人员的指导工作,委派专人到各村(居)普查工作小组指导工作,协助、解答各村(居)处理普查工作中的问题,追踪普查进度。

  7.做好摸底调查和普查两阶段的数据审核工作,对普查员实地获取的调查数据进行审核,严格把关,对达不到普查要求的数据,退回普查员重新核查。

  8.做好全镇人口普查数据的汇总、上报,建立人口普查数据库。

  9.组织我镇普查机构及人员做好抽查迎检准备。

  10.做好人口普查相关后勤保障工作。

  (二)组织办:在各镇属部门组织抽调熟练操作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的工作人员组成专职普查工作小组,对重点村(居)进行力量支援;组织发动镇属部门、各驻镇单位工作人员配合做好人口普查信息登记工作;会同镇监察组对普查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三)党政办(宣传组):会同镇人普办做好普查宣传发动工作,指导各村(居)做好相关普查宣传工作。

  (四)财政所:做好普查经费预算的审核、落实和使用监督工作,保障人口普查工作的资金需要。

  (五)监察组:协调处理工作人员在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行为;负责对各单位推进人口普查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对普查工作推进不及时、不到位、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相关单位、普查负责人和相关个人进行问责。

  (六)科教文办、教学指导中心:指导、协调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做好人口普查的宣传发动工作。

  (七)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安排熟悉平板电脑、智能手机操作的工作人员作为普查员参加本村(居)普查,协助完成全镇的人口普查工作。

  (八)各村(居):根据工作要求抽调熟悉平板电脑、智能手机操作的人员担任普查员,在摸底调查阶段以及普查阶段专职进行实地普查工作。

  八、普查纪律

  1.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不得干涉人口普查机构和人口普查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不得自行修改人口普查资料,不得强令或者授意人口普查机构、人口普查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人员篡改人口普查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普查数据。

  2.镇人普办、各村(居)和人口普查人员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工作,不得篡改人口普查资料、编造虚假数据,不得擅自发布人口普查数据,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人口普查取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位和个人身份的资料,或者将其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

  3.普查对象应当按照人普办和人口普查人员的要求,及时提供与人口普查有关的资料,如实、按时填报人口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人口普查数据。

  4.普查人员要按时按质完成普查任务,在规定时间内各普查员实地收取的资料通过普查工作指导人员的审核,并完成数据资料的上报,确保普查数据质量。

  5.对违反统计法规和普查纪律的任何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镇人普办把情况上报区人普办,由区以上统计机构依法进行约谈、通报、曝光或给予行政处分。

  九、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新塘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镇人口普查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实行挂村(居)部门负责制;各责任部门把人口普查工作列入部门的中心工作议事日程,工作到位、责任到位,抓好进度,狠抓落实,做好本次人口普查工作。

  (二)强化沟通,共同推进。镇人口普查办、各挂村(居)部门和各村(居),必须加强沟通,建立完善的沟通机制,畅通沟通渠道,协同配合,提高工作效率,自上而下共同推进。

  (三)加强督查,建立机制。建立督查问责机制。镇监察组要不定期组织督查。因人口普查工作存在时限性,时间紧,任务重,对在督查中,发现干部工作落实不力,工作推进不及时,履行责任不到位和工作进度滞后的,将对相关单位、普查负责人和相关个人依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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