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开放平台商家违规积分管理规则》(6月修订)修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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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开放平台商家违规积分管理规则》(6月修订)修订公告

2023-06-26 05:2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2.6不配合提交资料:未按照京东平台有关规定或行政机关调查要求提供有关资质或证据等相关内容的行为。(细则)

2.6.1商家向京东提供虚假资料或信息,如提供伪造、变造的商标、专利证书或其他资质文件,在报备和申诉环节提供虚假材料,误导京东审核人员等。如资料不涉及商标等店铺经营资质且情节轻微的,每次扣12分,并予以3日内店铺降权的处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50分,并予以14日内店铺降权和停用相关品牌或类目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2.6.2不配合提交资料,商家不配合提交符合平台规则的资质材料,情节轻微的,每次扣6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并予以7日内店铺降权的处理,视情节严重程度,京东有权冻结其在京东的一切款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2.6.2.1 未按平台要求时间更新、提交符合平台要求的最新资质的。

2.6.2.2因商家行为引发行政机关调查或法律诉讼的,若商家存在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效,或怠于处置、消极应对、拒不配合提交相关资料等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平台有权视违规情形,对关联店铺采取一项或多项的处罚措施。具体处罚措施详见《京东开放平台关联店铺管理规则》。

2.6不配合提交资料:未按照京东平台有关规定或行政机关调查要求提供有关资质或证据等相关内容的行为。(细则)

2.6.1商家向京东提供虚假资料或信息,如提供伪造、变造的商标、专利证书或其他资质文件,在报备和申诉环节提供虚假材料,误导京东审核人员等。如资料不涉及商标等店铺经营资质且情节轻微的,每次扣12分,并予以3日内店铺降权的处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50分,并予以14日内店铺降权和停用相关品牌或类目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2.6.2不配合提交资料,商家不配合提交符合平台规则的资质材料,情节轻微的,每次扣6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并予以7日内店铺降权的处理,视情节严重程度,京东有权冻结其在京东的一切款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2.6.2.1 未按平台要求时间更新、提交符合平台要求的最新资质的。

2.6.2.2因商家行为引发行政机关调查或法律诉讼的,若商家存在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效,或怠于处置、消极应对、拒不配合提交相关资料等情形。

2.6.2.3商家未按照平台要求在金刚系统内提交符合平台要求的商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的标识标志信息(如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等)。

出现该违规行为的,

第一次违规,予以警告,违规商品下架;第二-四次违规予以警告,违规商品下架,3天内限制创建新品和禁止上架待售商品;第五次及以上违规,违规商品下架,7天内限制创建新品和禁止上架待售商品,店铺降权3日,并按照一般违规扣4分 ;

除上述情形外,平台有权视违规情形,对关联店铺采取一项或多项的处罚措施。具体处罚措施详见《京东开放平台关联店铺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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