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应收类账款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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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应收类账款一笔

2023-04-18 19:4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破)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应收类账款一笔

发布时间: 2023年4月8日 15:37

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案件中采取网络司法拍卖方式处置破产财产的通知》、《淄博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试行)》、《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财产变价方案》等相关法律、文件的规定进行拍卖,现将拍卖相关的内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称:蓝帆公司)1户预付款项,评估金额合计为75,812.27元。(详见《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应收类账款拍卖明细表》)

二、拍卖时间

此次拍卖竞价时间:2023年4月17日10时至2023年4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根据法律规定,管理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并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有更改,以最后一次更改为准。

管理人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重新公告。

三、拍卖价格

本次拍卖的起拍价:391.58元,保证金:78.32元,增价幅度:7.00元(或其整数倍)。

四、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自动流拍。

五、咨询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18日10时止(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除外)管理人接受咨询。

六、拍卖标的涉及的已知瑕疵说明

1、管理人无法提供除会计凭证及生效司法文书以外的支持性文件,对外债权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无法追回、产生损失等,真实性存在瑕疵;

2、管理人打包、展示、封存的债权文件中记载的债权户数、金额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不准确,可能与原权利人财务记载的信息不一致的情形;

3、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执行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存在无法收回,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4、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5、债权文件对于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债权凭证原件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或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相关情形。

6、债权文件可能与债权文件清单记载不一致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7、就债权提起诉讼可能存在反诉要求赔偿违约金等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风险;

8、涉诉债权项目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9、债权项目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

10、债权项目在拍卖过程中可能存在抵销等情形;

11、债权项目中涉及诉讼的,若有回款,优先支付诉讼费用;

12、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上述存在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

特别说明:

本次拍卖标的物中的债务人:

1、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9年12月31日裁定受理淄博市临淄有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0年11月6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告淄博市临淄有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破产。

管理人对拍卖标的追收已经采用邮寄、电话通知、申报债权等方式进行了多轮债权催收工作。

2、淄博市临淄有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对管理人申报的债权,出具了债权审核意见书,债权认定结果为不予确认。

请谨慎参拍!

七、延时出价功能

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自动延迟。

八、特别提醒

1、蓝帆公司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审计、评估报告作为参考,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本公告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职责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除公开拍卖以外,管理人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私自销售标的资产。

任何宣称将以某种价格购得标的资产的承诺,管理人一概不予承认。

3、管理人无法交接记账凭证原件,无法提供支持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交易及履行文件、付款凭证、催款函等),对外债权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无法追回、真实性合法性存在瑕疵等,若竞拍人需要启动诉讼程序,管理人可以协助竞拍人向重整后的企业进行调取凭证原件,但无法确保顺利性。请介意者慎拍。

九、软件服务费的缴纳

标的物竞拍成功后,拍卖系统会生成一笔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之日起三日内全额缴纳,并向管理人提交服务费缴纳凭证,以保证保证金与拍卖余款一并转入管理人账户,完成拍卖款的支付。

十、拍卖保证金

1、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应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并一次性缴纳保证金。

2、拍卖竞价前京东系统将冻结竞买人京东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成交款的缴纳

1、竞买成功人应在拍卖结束后七日内将拍卖余款汇款至管理人指定账户(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支行,账号:8011 1440 1421 0121 07),并备注汇款为“应收类账款拍卖余款”。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按限定时间支付软件服务费,导致买受人缴付保证金未在拍卖余款支付期限内汇入管理人指定账户的,将按照买受人尚未支付全部拍卖款处理,管理人有权不予办理拍卖标的的交付手续。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拍卖款,或买受人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放弃拍卖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

4、买受人悔拍或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管理人均有权决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

5、在拍卖标的交付前,拍卖标的债务人支付至管理人账户的回款,均归蓝帆公司的全体债权人所有,管理人不向买受人交付上述回款。

十二、过户登记及税费等费用承担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不涉及过户登记。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拍品交付或者邮寄手续,可能产生的交付或者邮寄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拍卖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代为承担。拍卖标的物如有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三、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1、优先购买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拍卖的起拍价、保证金、增价幅度及标的物权属等有异议的,应当在2023年4月14日16时前向管理人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无异议。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3年4月14日16时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其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截至上拍之日,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十四、拍卖标的物的交付

1、自买受人缴足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三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淄博市临淄区万豪大厦C座901室,请提前电话预约),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如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与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造成相关经济损失的,由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

管理人将持有的蓝帆公司现存的有关拍卖标的物的记账凭证及其后附的原始单据(以现状为准)的复印件移交于买受人即视为履行完全部交付义务。(再次提醒:管理人仅能够交接记账凭证及其后附的原始单据的复印件!管理人无法交接记账凭证原件,介意者慎拍。若竞拍人需要启动诉讼程序,管理人可以协助竞拍人向重整后的企业进行调取凭证原件,但无法确保顺利性,请介意者慎拍。)管理人完成交付后,将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统一发布债权转让公告。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管理人仅负责向买受人提供债权转让通知书,相关通知或文书送达由买受人自行负责。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买受人应当在拍卖前了解实际交付时间,参加竞拍即视为接受上述约定,买受人不得以未能立即实际接收拍卖标的物为由主张拍卖无效、降低拍卖成交款或主张其他权利等。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确认知悉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的瑕疵和风险,竞买人自愿承担受让该等标的债权后可能承受的一切风险以及由该等风险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无法实现的预期利益。

3、拍卖成交后,人民法院不出具任何法律文件。竞买人全额支付购买价款后,买受人签署《拍卖确认书》、《债权转让协议》等文件。

4、买受人缴纳软件服务费后,如需索取发票的,买受人可在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拍卖成交后,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及管理人对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转让交易无法开具任何票据(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和收据)。

十五、风险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自行调查或亲自实地看样,未调查或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管理人对竞买人调查情况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应当根据考察结果和自身判断决定是否参加竞买,并不得以不了解有关情况或相关实际情况与调查情况不符为由而主张拍卖无效。

2、标的物的交付时间以签订拍卖成交确认文件时间为准,自拍卖标的物交付之日起,拍卖人视为已履行完毕义务。拍卖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等全部自然风险和法律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六、其他事项

1、因拍卖标的价值较高,本次拍卖的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将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拍卖尾款可能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可上网查询。

2、竞买人可登录以下网站,详细阅读网拍的竞拍流程指引:

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

3、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拍买公告、拍买须知。请竞买人谨慎参拍,竞买成功后须按照拍卖须知规定时间付清拍卖价款。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4、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13181938909(路经理)

联系地址:淄博市临淄区万豪大厦C座901室,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办公室。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5、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于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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