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统计局关于布置2019年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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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统计局关于布置2019年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2024-07-10 17:5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索 引 号:

分 类: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统计局

发布日期:2019-12-26 10:23

名 称:深圳市统计局关于布置2019年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文 号:深统规〔2019〕2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统计局关于布置2019年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统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9-12-26 【字体:大中小 】

各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统计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驻深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反映我市经济发展状况,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统计年报及定期报表工作,根据国家统计局和广东省统计局2019年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深圳市2019年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现将深圳市统计局2019年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主要修订内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执行相关行业、专业统计报表制度,准确填报各项指标。各级统计机构要严格贯彻执行各项专业统计报表制度,切实维护统计制度的严肃性,不得擅自变更调查内容,加强对统计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统计调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确保调查对象严格按照统计报表制度规定填报数据,确保统计调查人员严格按照统计报表制度开展统计调查工作,坚决防范惩治统计数据造假,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本通知自2019年12月18日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月31日。

  深圳市统计局

  2019年12月18日

  深圳市统计局2019年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主要修订内容

  一、总体说明

  (一)本文未提及修订内容的各项报表制度继续执行,所列文号改为“国统字〔2019〕101号”。

  (二)各制度报表时间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适当调整。

  (三)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第1号修改单、《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2018)》《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等,并据此汇总发布相关数据。

  (四)沿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以下简称四经普)方案中对财务指标的数据采集要求,即“统计调查对象的财务指标,应当依据真实、合法的会计核算资料和纳税申报资料填报。如有确凿证据证明会计核算资料与纳税申报资料明显不符合实际的,应当据实填报。”

  二、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以下所列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修订内容不另行在专业统计调查制度修订中说明。

  (一)总说明。

  根据调查单位审核确认的相关规定,对“(二)统计范围及调查单位确定”“(七)相关要求”中部分内容作规范性修订。调整优化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范围(试行),将年营业收入和年末从业人员双标准调整为年营业收入单标准;将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个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的调查单位确定标准,从现行的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社会工作行业大类调查单位确定标准,从现行的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降到500万元。

  (二)调查单位基本情况(101-1表、201-1表)。

  1.增加“是否为‘视同法人单位’”和“服务业单位拥有的主要品牌(商标)名称”。

  2.“202开业(成立)时间”拆分为“202-1成立时间(所有单位填报)”“202-2开业时间(仅限企业填报)”。

  3.取消“C02是否已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4.取消“批发和零售业年末零售营业面积”“住宿和餐饮业年末餐饮营业面积”。

  5.沿用四经普做法,设置“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情况”(101-2表)(见附表1)。

  (三)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102-1表、202-1表)。

  1.“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102-1表),取消“其中:非全日制”“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其他工资”,补充资料“(2)单位直接管理的劳务外包人员”;不再保留四经普中增加的“(3)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中的学历和技能人员相关指标。

  2.“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202-1表),“从业人员期末人数”项下增加“其中:女性”;取消“在岗职工”“其他从业人员”对应的“期末人数”“平均人数”“工资总额”和补充资料中的“单位直接管理的劳务外包人员”。

  (四)财务状况。

  1.工业“财务状况”(B103-1表),增加“研发费用”;取消“其中:货币资金”“非流动资产合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其中:运输工具”“其中:电子设备”“固定资产净值”“油气资产”“其中:软件使用权”“商誉”“非流动负债合计”“其中:主营业务成本”“其中: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利润”“工业销售产值(当年价格)”“其中:出口交货值”16个指标;“利息支出”改为“利息费用”(见附表2)。

  2.“工业企业成本费用”(B103-2表),增加“研发费用”“其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其中:福利费”“其中:社保费”“其中:住房公积金”“其中:劳务派遣人员薪酬”“其中:其他职工薪酬”“其他属于劳动者报酬的部分”“上交政府的各项非税费用”“水电费”“其中:上缴的各项税费”“差旅费”12个指标;取消“其中:货币资金”“非流动资产合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其中:运输工具”等105个指标;“利息支出”改为“利息费用”(见附表3)。

  3.建筑业“财务状况”(C103表),增加“研发费用”;取消“其中:货币资金”“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其中:运输工具”“其中:电子设备”“固定资产净值”“其中:软件使用权”“商誉”“其中:国家资本”“其中:集体资本”“其中:法人资本”“其中:港澳台资本”“其中:外商资本”“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记)”;调整统计范围,删除报送单位中的“国务院有关部门或企业”。

  4.批发和零售业及住宿和餐饮业“财务状况”(E103表、S103表),增加“研发费用”“固定资产净额”;取消“其中:货币资金”“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其中:运输工具”“其中:电子设备”“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其中:软件使用权”“商誉”“非流动资产合计”“非流动负债合计”“其中:国家资本”“其中:集体资本”“其中:法人资本”“其中:港澳台资本”“其中:外商资本”“其中:主营业务成本”“其中: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记)”“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记)”“其他收益”;“利息支出”改为“利息费用”。

  5.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财务状况”(X103表),增加“研发费用”;取消“其中:货币资金”“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其中:运输工具”“其中:电子设备”“固定资产净值”“其中:软件使用权”“商誉”“其中:应付账款”“非流动负债合计”“其中:国家资本”“其中:集体资本”“其中:法人资本”“其中:港澳台资本”“其中:外商资本”“其中: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记)”。

  6.服务业“财务状况”(F103表),增加“净服务收入”“研发费用”;取消“其中:货币资金”“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其中:运输工具”“其中:电子设备”“其中:软件使用权”“商誉”“流动负债合计”“其中:应付账款”“其中:国家资本”“其中:集体资本”“其中:法人资本”“其中:港澳台资本”“其中:外商资本”“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其中:主营业务成本”“行政事业性收费”“材料和燃料费”“经营租赁费”“运输费”“研发、试验检验费”“水电费”“邮政通信费”。

  7.工业“财务状况”(B203表),增加“固定资产原价”;取消“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其中:主营业务成本”“其中: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中:利息费用”“其中:利息收入”“所得税费用”;“其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改为“其中:应收账款”。

  8.建筑业“财务状况”(C203表),增加“本年折旧”“投资收益(损失以“-”号记)”“应付职工薪酬(本年累计发生额)”;取消“年初存货”“流动资产合计”“其中:应收工程款”“存货”“资产总计”“负债合计”“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其中:主营业务成本”“其中: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利润”“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其他收益”“利润总额”。

  9.批发和零售业及住宿和餐饮业“财务状况”(E203表、S203表),增加“固定资产原价”;取消“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其中:主营业务成本”“其中: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记)”“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记)”“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记)”“投资收益(损失以“-”号记)”“其他收益”;“其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改为“其中:应收账款”。

  10.服务业“财务状况”(F203表),增加“净服务收入”;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

  (五)生产经营情况。

  1.“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B204-1表),调整产品目录。

  2.取消“主要工业产品销售与库存”(B204-2表)。

  3.取消“劳务分包建筑业法人单位生产经营情况”(C104-3表)。

  4.“批发和零售业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E104-1表),表名改为“批发和零售业经营情况”;增加“批发和零售业年末零售营业面积”。

  5.“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和库存”(E204-1表),增加“商品购进额”;修改商品分类名称,“其他类”改为“其他未列明商品类”。

  6.“重要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E204-2表),调整调查目录,删除“杂粮”,新增“小麦”“玉米”“大豆”“薯类”;增加“商品销售量本年1-本季”和“商品销售量上年同期1-本季”的其中项“其中:销售给个人”和“其中:销售给社会集团”。

  7.“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S104-1表),增加“住宿和餐饮业年末餐饮营业面积”。

  (六)能源。

  1.“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205-1表),调整调查目录,“发生炉煤气”改为“其他煤气”,并扩展其含义,“煤层气”改为“氢气”;取消“非工业生产消费”;“1-本月消费量合计”改为“1-本月购进金额”。

  2.“工业企业用水情况”(205-4表),“污水处理企业污水处理量”改为“污水处理量”。

  (七)投资。

  “50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206-1表),增加“建筑安装工程填报依据”有关属性指标;取消“其中:本月完成投资”“房屋施工面积”及“其中:住宅”“房屋竣工面积”及“其中:住宅”“房屋竣工价值”及“其中:住宅”。

  (八)研发活动。

  1.“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107-1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统计范围由大中型企业法人调整为规模以上企业法人;省级验收截止时间提前至3月31日24时。

  2.“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六、其他相关情况”中“(一)政府经费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前移,改为“四、政府经费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原四、五、六相应顺延为五、六、七,原有代码不变;将“补充资料:上年研究开发费用合计(51)千元,其中已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52)千元”改为“补充资料:上年研究开发费用在加计扣除中是否得到足额抵扣(51)?① 是 ②否,如果选 ② 否,继续回答:已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占比(52)%”;“六、研究开发产出及相关情况(一)专利情况”中增加“专利所有权转让及许可数”“专利所有权转让及许可收入”;取消“期末仪器和设备原价其中:进口”“当年专利申请数”项下的“其中:PCT专利”“期末有效发明专利数”项下的“其中:境外授权”“新产品产值”“期末拥有注册商标”项下的“其中:境外注册”“软件著作权”。

  3.调整《研究开发项目成果形式分类目录》中部分内容及顺序。

  (九)主要业务活动收入。

  取消“主要业务活动收入”(108表)。

  (十)信息化和电子商务。

  “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应用情况”(109表),增加“贵企业从事信息技术工作的员工”“信息化投入”的上年同期数;取消“贵企业全年信息化投入”的其中项“一次性投入”“运营维护投入”“硬件投入”“软件投入”“贵企业通过哪些方式接入互联网(可多选)?”“平台全年电子商务交易额(万元)”。

  (十一)主要行业生产经营景气问卷。

  “生产经营景气状况”(B210表),增加“本季度企业应收账款情况”“企业融资成本比上季度”“中美经贸摩擦对本季度企业生产经营的主要影响”等资金和经贸摩擦影响方面6个指标;取消“本季度盈利与上季度相比”“本季度企业是否有投资”“本季度企业产成品库存比上季度”等企业盈利、库存和投资方面9个指标;调整个别问题选项及顺序。

  三、国民经济核算统计报表制度

  《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制度》中“总产出”(Q301表)、“按当年价格计算的地区生产总值”(Q302表)、“按当年价格计算的地区生产总值构成项目”(Q303表)、“按不变价格计算的地区生产总值”(Q304表)、“季度地区生产总值”(Q401表)由省和各市统计局统一核算,不再单独上报。“支出法地区生产总值”(Q305表)、“最终消费支出”(Q306表)、“资产形成总额”(Q307表)、“居民消费水平”(Q308表)暂停报送。

  四、基本单位统计报表制度

  (一)“法人单位基本情况”(MLK101-1表),“开业(成立)时间”拆分为“成立时间”“开业时间”,其中“成立时间”所有单位均需填报,“开业时间”仅限企业填报;取消“批发和零售业年末零售营业面积”“住宿和餐饮业年末餐饮营业面积”“企业法人资产总计”“企业法人税金及附加”“非企业单位资产总计”。

  (二)“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MLK101-2表),“开业(成立)时间”拆分为“成立时间”“开业时间”,其中“成立时间”所有单位均需填报,“开业时间”仅限企业填报;取消“批发和零售业年末零售营业面积”“住宿和餐饮业年末餐饮营业面积”。

  五、农林牧渔业统计报表制度

  (一)“农作物及水果生产情况”(粤A102表),增加“高粱”“粟”“大麦”“其他谷物”“蚕豌豆”“绿豆”“红小豆”“其他杂豆”“番薯”“马铃薯”“果蔗”“芝麻”“油菜籽”“其他油料”“黄麻”“红麻”“苎麻”“其他麻类”“黄(烤)烟(未去梗烤烟叶)”“红(土)烟”“西瓜”“香瓜(甜瓜)”“草莓”“其他果用瓜”。

  (二)“蔬菜及特种作物生产情况”(粤A103表),增加“观赏苗木”。

  (三)“畜牧业生产情况”(粤A104表),增加“生牛奶”“羊奶”“狗肉”“鸭蛋”“鹅蛋”“其他蛋”。

  (四)“渔业生产情况”(粤A106表)和“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计算表”(粤A108表),修改“优质虾”为“养殖虾”,修改“其他虾”为“捕捞虾”,修改“优质蟹”为“养殖蟹”,修改“其他蟹”为“捕捞蟹”,增加“海水鱼苗”“罗氏沼虾”“其他虾”“其他”“淡水鱼苗”。

  (五)增加“农产品产量附表”(粤A108表),表内设置产量(产值)指标如下:“红瓜子”“草坪草皮”“其他园艺作物”“中草药材1”“中草药材2”“中草药材3”“中草药材4”“中草药材5”“中草药材6”“中草药材7”“野生药材”“芒秆”“红白藤”“鱼藤根”“蓖麻籽”“其他野生油料”“野生淀粉原料”“木柴”“茅草”“蛇”“其他动物饲养(出栏)(毛重)4”“其他动物饲养(出栏)(毛重)5”“其他动物产品5”“捕猎野禽、野畜”“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产值”。

  (六)“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计算表”表号改为“粤A109表”。“农林牧渔业生产中间消耗计算表”表号改为“粤A110表”。“农作物播种面积季节报”表号改为“粤A111表”。“农作物播种面积和产量季节报”表号改为“粤A112表”。

  (七)取消“畜牧业生产季节报”(粤A112表)。

  (八)“蔬菜、瓜果及特种作物生产情况”表号改为“粤A113表”,增加“三、特种作物”“花卉种植”“鲜切花”“盆栽观赏植物(包括盆景)”“观赏苗木”“四、设施农业生产情况:”“1.蔬菜”“(1)芹菜”“(2)油菜”“(3)菠菜”“(4)黄瓜”“(5)西红柿”“(6)生姜”“(7)辣椒”“(8)其他蔬菜”“2.果用瓜”“其中:草莓”“3.花卉苗木”“4.食用菌”“(1)干品”“(2)鲜品”“其中:蘑菇”“5.其他作物”“设施数量”“设施占地面积”“设施实际使用面积”。

  (九)“园林水果生产季节报”(粤A114表),增加“茶叶”。

  (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季节报”表号改为“粤A115表”,删除“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及其下的相关指标,调整表式;删除“(二)农林牧渔业增加值核算方法”。

  (十一)“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季节计算表”表号改为“粤A116表”,增加“谷物”“甘蔗”“叶菜类”“瓜菜类”“块根、块茎菜类”“茄果菜类”“葱蒜类”“菜用豆类”“水生菜类”“其他蔬菜”“食用菌”“园艺作物”“观赏苗木”“柑桔类”“香(大)蕉”“菠萝”“荔枝”“龙眼”“梨”“柿子”“李子”“番石榴”“芒果”“柚子”“杨桃”“火龙果”“黄皮”“百香果”“桃子”“青梅”“其他果类(包椰子果)”“瓜类(果用瓜)”“茶叶”“蚕茧”。

  (十二)“乡镇社会经济基本情况”(G101表),实施范围、填报范围和统计范围均改为“全国所有的乡、镇和涉农街道办事处”;“三、农业”增加“农业企业”;取消“特色小镇”“农作物播种面积”“工业总产值”“生活垃圾月均清运量”等22个指标。报送日期改为“2019年4月10日18∶00时前”。

  (十三)“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试行)”(G102表),实施范围、填报范围和统计范围均改为“全国所有的村民委员会和有农业经营活动的居民委员会”;取消“是否建档立卡贫困村”“是否特色景观旅游名村”“完成改厕的农民小组个数”等22个指标;“专业大户数量”拆分为“种植规模户”和“畜禽养殖规模户”2个指标。报送日期改为“2019年4月5日18∶00时前”。

  (十四)“县(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G301-2表),在“肉类总产量”中增加“牛肉”“羊肉”“禽肉”3个指标;取消“其中:农业及支农贷款余额”“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农村网络零售率”;原G101表中“高标准农田面积”“亿元及以上商品贸易市场”和原G102表中“设施林业经营占地面积”“设施畜牧养殖占地面积”“设施水产养殖占地面积”调整至本表。报送日期改为“2019年6月10日18∶00时前”。

  六、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统计报表制度

  (一)“工业企业样本调查表”(B211表),增加“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取消“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从业人员平均人数”;在表底“填表人”后增加“联系电话”。

  (二)“个体工业调查表”(B214表),取消“个体工业从业人员平均人数”;在表底“填表人”后增加“联系电话”。

  七、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

  “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表”(401表),增加“按国民经济行业大类分”“按登记注册类型分”两个分组。

  八、运输邮电互联网软件业统计报表制度

  (一)“公路、水路企业货物运输经营情况”(D201表),增加“营业成本”,单位为“千元”;取消“其中:主营业务收入”。“营业收入”“营业利润”,计量单位改为“千元”。

  (二)“规模以上港口分货类吞吐量及库存量”(D406表),表名改为“重点港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调查频率由月报改为季报;统计范围由规模以上港口企业改为重点港口企业;增加“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利润”“其中:外贸吞吐量”“其中:集装箱吞吐量”;增设反映经营状况的选择性问题;取消“煤炭及制品”等17项分货类吞吐量指标和“二、库存量”“煤炭及制品”“石油天然气及制品”“粮食”;“吞吐量合计”改为“货物吞吐量”(见附表7)。

  九、批发和零售业统计报表制度

  (一)“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情况调查表”(E107表),“长途区号”并入“固定电话”;取消“传真号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网址”。

  (二)“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成交情况”(E130表),修改商品分类名称,“其他类”改为“其他未列明商品类”。

  (三)《城市商业综合体统计专项调查方案》中“城市商业综合体情况”纳入本制度,表号为E140表。

  (四)“网购用户专项调查问卷”纳入本制度,表名为“网购用户网上购物消费习惯调查问卷(住户调查用)”(E150-1表)、“网购用户网上购物消费习惯调查问卷(一般网民用)”(E150-2表)。

  (五)“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商品销售和库存”(E204-3表),增加“商品购进额”指标;修改商品分类名称,“其他类”改为“其他未列明商品类”。

  (六)“重点网上交易平台交易情况”(E231表),修改商品(服务)分类名称,商品类合计中“其他类”改为“其他未列明商品类”,服务类合计中“其他类”改为“其他未列明服务类”。

  十、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

  “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情况调查表”(S107表),“长途区号”并入“固定电话”;取消“传真号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网址”。

  十一、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制度

  (一)增加“房地产开发项目申请表”(X202表)(见附表4)。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情况”(X204-1表),取消“其中:本月完成投资”“其中:本月销售面积”“其中:本月销售额”及所有“其中:别墅、高档公寓”分组。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资金和土地情况”(X401表),取消“其中:本月完成投资”及所有“别墅、高档公寓”分组。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工、销售和待售情况”(X402表),取消“其中:本月销售面积”“其中:本月销售额”及所有“其中:别墅、高档公寓”分组。

  十二、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统计报表制度

  根据规模以上服务业标准相应修订规模以下服务业标准(试行)。“服务业调查单位经营情况”(F219表)、“企业控股情况”中“4港澳台控股”改为“4港澳台商控股”。

  十三、能源统计报表制度

  “四下企业主要能源产品产量”(P106表),精简调查品种,取消“水力发电量”“风力发电量”“太阳能发电量”“其他发电量”。

  十四、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

  (一)“500万元-5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206-2表),增加“建筑安装工程填报依据”有关属性指标;取消“房屋施工面积”及“其中:住宅”“房屋竣工面积”及“其中:住宅”“房屋竣工价值”及“其中:住宅”;上报方式改为通过联网直报系统报送。

  (二)“投资项目申请表”(H202表),增加“项目规模”“建设用地费”“项目类别”。

  (三)《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目录及代码》,取消棉纺锭、啤酒、白酒、其他酒、卷烟、程控交换机、氮肥、磷肥、钾肥、塑料树脂及共聚物、合成橡胶、化学纤维等12个能力目录。

  十五、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

  (一)“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I102-2表、I301-1表、I301-2表、I301-3表、I301-4表),取消“其中:非全日制”“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其他工资”及补充资料中的“单位直接管理的劳务外包人员”。

  (二)增加“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I202-2表),填报范围为除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以外的抽中样本法人单位(见附表5)。

  十六、科技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按照新版《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统计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修改总说明、报表目录等并调整分组目录。

  十七、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制度

  增加“规模以下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3表),调查范围为抽中的规模以下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企业法人单位(见附表6)。

  十八、企业创新活动统计报表制度

  (一)“工业企业创新情况”(L121表)、“工业企业创新调查企业家问卷”(L122表)、“建筑业企业创新情况”(L123表)、“建筑业企业创新调查企业家问卷”(L124表)、“服务业企业创新情况”(L125表)、“服务业企业创新调查企业家问卷”(L126表)的省级验收截止时间提前至3月31日24∶00时。

  (二)“工业企业创新调查企业家问卷”(L122表)、“建筑业企业创新调查企业家问卷”(L124表)、“服务业企业创新调查企业家问卷”(L126表),取消“组织(管理)创新对贵企业的影响”“营销创新对贵企业的影响”;调整问卷开头基本信息表述,明确填写企业家基本信息。

  十九、文化及相关产业综合统计制度

  沿用2017年度统计调查制度中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方法。

  二十、城市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

  “城市基本情况表”(G301-1表),取消“实际新增建设用地面积”“废水排放总量”“平均用工人数”等32个指标。

  二十一、地方统计报表制度

  (一)深圳市金融业统计报表制度。

  (二)深圳市战略新兴产业统计报表制度。

  (三)深圳市社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四)深圳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统计监测报表制度。

  (五)深圳市社会性别统计报表制度。

  (六)深圳市城市商业综合体统计报表制度。

  (七)深圳市绩效公众满意度调查实施方案。

  以上专业报表制度修订的表式及要求详见专业的报表制度。

  附表:1.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情况(略)

  2.财务状况(非成本费用调查单位填报)(略)

  3.工业企业成本费用(成本费用调查单位填报)(略)

  4.房地产开发项目申请表(略)

  5.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略)

  6.规模以下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略)

  7.重点港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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