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曝光】别把“摩托车酒驾”不当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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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然而,不少人还存在这样的误解 “喝酒后不能骑小摩托吗?” “酒后骑摩托车应该没事吧!” 不可以!!! 4月9日(周日)晚,汉川市交警大队城区中队联合巡逻防暴大队、城关派出所开展夜查酒驾行动,共查获饮酒驾驶7人:疑似醉驾2人,酒驾5人,其中二次酒驾一人,办理拘留手续中。另查处其它交通违法行为92起。现将5起摩托车酒驾、醉驾的交通违法行为曝光。 曝光台 案例一: 2023年4月9日19时许,吴某驾驶二轮摩托车途经北桥路原造纸厂,被城区中队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97mg/100ml,系疑似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二: 2023年4月9日19时许,李某洲驾驶二轮摩托车途经北桥路原造纸厂,被城区中队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64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三: 2023年4月9日19时许,骆某斌驾驶二轮摩托车途经北桥路原造纸厂,被城区中队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61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四: 2023年4月9日19时许,李某田驾驶二轮摩托车途经北桥路原造纸厂,被城区中队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1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五: 2023年4月9日19时许,陈某国驾驶二轮摩托车途经北桥路原造纸厂,被城区中队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1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所以,不是只有汽车才是机动车,摩托车也是机动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 因此,喝酒骑摩托同样承担酒驾后果! 来源:汉川交警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阅读下一篇/ 返回网易首页 下载网易新闻客户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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