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黑老大”聂磊末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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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黑老大”聂磊末路

2024-06-26 16:0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73岁的聂毓祥下午16时走出法院的时候,有些恍惚。周围的人叫他名字时,他迟迟缓不过神来——他难以接受儿子聂磊被一审判决死刑的结果。

  3月20日,青岛市中院在下辖的胶州市法院,对聂磊涉黑案一审宣判。以聂磊为首的32名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骨干成员接受判决。长达366页的判决书,从早上8时念到下午近16时。聂磊被认定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十项罪名,一审被判处死刑,其他被告人也分别获刑。

  一年前,聂磊案引发青岛警界震荡的消息令社会震惊(参见本刊2011年第40期“‘黑老大’引爆青岛警界地震”)。但此次的判决,只牵涉聂磊及其组织成员的“黑道”之事。至于“保护伞”问题,则“另案处理”,相关情况至今尚未明朗。

  据青岛公安系统内部人士透露,继一年前包括两名公安分局局长在内的十余名警察“落马”之后,迄今又有青岛市公安局原局长王永利,现任公安局副局长姜集喜,青岛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延球被调查。

  青岛警界震荡至今远未止息,聂磊案也未到终局。对于一审判决结果,聂磊当庭表示不服,提出上诉。聂磊的辩护律师钱列阳认为,导致聂磊被判死刑的两起伤害案,聂磊并未实际参与,让他承担死刑的后果,量刑不当。

  该案其他一百余名被告人,被分作五组,在青岛下辖的五家基层法院受审,一审结果将在3月底前陆续做出。

“黑老大”之路

  3月20日宣判开庭后几分钟,在法官的许可下,四五百度近视的聂磊戴上了眼镜,从旁听席中寻觅自己的亲人。陪同父亲聂毓祥一起来旁听的聂磊小妹向他招了一下手,聂毓祥也确定儿子看到了自己——这个上世纪60年代毕业于山东大学数学系的老人,无法接受儿子是“黑社会老大”的现实,更不能接受死刑的判决结果。

  然而,法院判决书详述了聂磊组织领导“黑社会”的事实。法院在“经审理查明”的第一项中即总结到:

  “1983至1992年,聂磊因抢劫斗殴,两次被判刑一次被劳教,聂磊利用狱友、邻居和亲属的关系,纠集多名社会闲散人员、劳教人员,成立青岛群力置业有限公司、祥隆有限公司、青岛明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房地产;在青岛市中山路、南京路开办红星游乐城、震泰游戏厅、赌博场所,聚敛大量财富……”

  仿佛从聂磊16岁开始,他就有了做“黑老大”的原罪。在聂毓祥看来,儿子小时只是一个“不爱读书、爱交朋友”的孩子,初中毕业后跟在青岛铁路局做电工的爷爷学电工。

  聂磊第一次入狱的起因是因为1元3角钱。据聂毓祥讲述,一个小孩抢了另一个小孩1元3角钱,聂磊在旁围观,多嘴“主持正义”,对抢钱的小孩说了句:“给人家5分钱坐车回去吧。”但不幸的是,当时正值1983年的“严打”高潮期,1分钱没有要的聂磊被作为抢劫同案犯,获刑六年,还被游街示众。

  “那时他还是未成年人,(判刑)给他心灵带来多大创伤?”当时在青岛24中做教导主任的聂毓祥为此不断申诉,到1985年,聂磊被改判拘役六个月。刑满出狱那天,已满18岁的聂磊一把揪住执法人员的衣领问道:“凭什么判我入狱?”

  这次入狱改变了聂磊的人生轨迹。1986年,聂磊参加一场斗殴时又遇“严打”,被劳教三年。恢复自由后,因为有前科,找工作遇阻,聂毓祥在小商品批发市场为儿子租了一个鞋摊,聂磊干上了个体户。

  1992年,聂磊与朋友去温州进货时与人发生争议,掠走了对方财物,遂因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不过很快就因病保外就医得以出狱,后继续经商。

  在父亲的眼里,聂磊的经商之路比较顺利。1994年,聂磊先后成立群力置业有限公司、祥隆置业有限公司,投资房地产,生意越做越大。

  但不为聂父所知的是,聂磊发迹早期,身边的朋友及一起做事的伙伴多为他当年的狱友。其中,卢建强、史殿霖、王群力、安俊宇等均在1983年至1992年间的“严打”时期,被判刑或劳教。他们和聂磊差不多年纪,案发时多为少年。这些人日后也成为聂磊涉黑团伙的重要骨干。

  从涉足房地产开始,聂磊身边的合作伙伴有了专业背景。从事过房地产业的刘峰玉是山东大学数学系的毕业生,上世纪90年代中期和聂磊合作开发房地产,逐渐成为聂磊公司“二号人物”。

  聂磊有钱后,在朋友中威信越来越高,聂磊妹夫姜元在供述中说:“聂磊脑子活,社会上什么挣钱就干什么,在年轻人中比较成功,有钱,讲义气。”

  1998年开始,聂磊走上“多元化”经营之路。当时青岛暗藏赌博机的游戏厅很火,聂磊开设了震泰游戏厅,在游戏厅四楼开设赌场。其后在丽晶大酒店二楼、北海宾馆等处开设赌场。判决显示,聂磊的赌场生意获利不菲,至2007年初获利约5000余万元。其中,判决认定的多起故意伤害罪,皆与开设赌场、游戏厅所起的争执有关。而房地产业从2004年开始,交由刘峰玉全权负责,从管理和经济上与涉黑团伙划清了界限。

  聂毓祥曾为聂磊担心,一辈子在体制内的他总觉得应该找个在体制内的工作才安心,但多年来,父子俩谈不到一块,聂磊总是劝他不要操心自己的事。

黑色江湖

  随着儿子越来越忙,聂毓祥平时和儿子联系也越来越少,有急事需要通过聂磊妻子朱新萍传达。

  此前,听到过儿子是“黑社会”的说法,他并不确信。在他的印象中,儿子从小打架并不行,只是爱交朋友,而且身边的朋友,不少也是干正当职业的生意人,还有银行系统人员、政府公务员等,这些都打消了老人的担心。

  但儿子的一部分生活是他接触不到的。据判决认定,聂磊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组织卖淫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罪、妨碍公务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窝藏罪等十项罪名。

  据公诉机关指控,聂磊团伙犯罪事实多达37项,多与青岛当地涉黑势力间利益争夺有关。而从庭审过程展示的情况看,上世纪90年代,青岛当地的涉黑团伙,除了聂磊团伙,还有以于竹君、孙立飞、林军等人为首的多个团伙。

  开设赌场和夜总会,是各路势力集中投资的领域,因竞争关系,矛盾时常发生。处理纠纷时,暴力成为最常使用的手段。聂磊团伙的涉黑犯罪行为,也大多发生在聂磊经营赌场和夜总会后。

  1998年,另一家游戏厅的人员王军到聂磊开设的游戏厅发传单,与聂磊团伙成员发生冲突,被殴打不治身亡。后聂磊每月向被害人父母支付5000元赡养费,且提供一套住房给他们居住。

  1999年,一个叫胡玉海的人士被指骗取了聂磊游戏厅的钱款,被聂磊团伙成员殴打致死。

  虽然聂磊并未亲自参与这两起伤害致死案,但他并未得到从轻处罚。这两起案件成为聂磊被判死刑的主要依据。

  2000年5月,聂磊为打击竞争对手,携带枪支到青岛市香港中路山孚大酒店陈平开设的赌场内打砸。2004年,聂磊团伙的一名成员被孙立军团伙持枪打死,聂磊率众反击,将孙立军势力赶出青岛。从此,聂磊被坊间称为青岛“黑老大”。

  但聂磊这个“黑老大”在另一方面却有着不错的口碑,“大方,有求必应,讲义气,对手下人很大方”,是不少接近过聂磊的人的共同说法。对“混得不好”的朋友,聂磊会安排到自己公司。多年来,他身边聚集了一批人。这些人在聂磊经营的经济实体中各司其职,卢建强、刘峰国、谢龙等负责赌场;2004年,刘峰玉独立出来成立全濠实业有限公司经营房地产,并利用公司名义处理各种关系;2006年,聂磊与李岩一起经营新艺城夜总会,聂磊每月分100余万元;安俊宇等负责处理纠纷。

  他对手下人也有严格约束。据聂磊自己及多位被告人供述,聂磊规定手下成员不准为别人要账,不准吸毒、赌球,不准插手拆迁项目,不准插手民间经济纠纷,不准插手工地行业,且要求手下人对外不能说自己是公司的人,更不能打着公司的旗号在社会上办事情。

  在刘峰玉之后,2006年6月,曾是青岛市政协委员、具有夜总会管理经验的李岩与聂磊合作经营新艺城夜总会。此次,李岩也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随着聂磊名气渐大,他的关系网也逐渐增大。尽管他在未成年时即遭遇“严打”,此后也有犯罪记录,但在这次审判之前的公开材料中,自2000年到2009年,聂磊并无新的案底。

白道通吃

  聂磊团伙落马之后,引发青岛警界地震。在一审宣判前一天的3月19日,青岛市中院院长邹川宁在一场新闻发布会上说,聂磊案审理的难点在于,不少部门机关为聂磊充当“保护伞”,将很大一部分证据销毁,导致无从查证。

  青岛市公安局曾于2011年通报,青岛公安系统有14名警察涉及违法违纪和充当“保护伞”被查处。据财新记者了解,这些人包括青岛市原市北区公安分局局长于国铭、原李沧公安分局局长冯越欣、原青岛市公安局团委书记陈鹏、原青岛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王晓青、原青岛市市北区治安大队大队长葛强、原青岛市市南区刑警大队副大队长辛克水等人。

  今年2月21日,山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国家森在山东省“两会”期间披露,聂磊案中,已有30多名“保护伞”被查处。这些人与聂磊团伙“沆瀣一气”,“有的滥用职权为其实施犯罪提供便利,有的通风报信帮其脱逃,有的以罚代刑、重罪轻判,使其逃避打击,还有的公然参与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活动,致使其有恃无恐、坐大成势”。

  财新记者获悉,在2012年春节后,原青岛市公安局局长长王永利,现任副局长姜集喜以及青岛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延球也被调查。

  不过,“保护伞”问题在聂磊案审判中没有涉及,这些人均“另案处理”,目前尚无公开的案情披露。

  但聂磊案判决中也显示了一些蛛丝马迹。负责处理“白道事宜”的人是聂磊公司中负责房地产经营的刘峰玉。刘峰玉在2004年聂磊成立的全濠实业有限公司中任总经理。据聂磊手下的一名保安供述,刘峰玉主要是在北京、青岛等地“处理政府关系”。在此次审判中,刘峰玉并未出现,他将可能和“保护伞”案件一道处理。

  在聂磊团伙牵涉的九起故意伤害案中,其中多起案件,尤其是一些轻伤案,是由公安机关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和解。聂磊一般会用经济赔偿的方式了事。有手下犯事服刑期间,聂磊会给其家人几十万元以供生活。

  一起妨害公务案揭示了聂磊通过刘峰玉和警方交涉的过程。1999年7月27日,青岛市文化局、工商局和公安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到聂磊开设的震泰游戏厅检查,发现未经审验的博彩性电子游戏机,准备扣押时被聂磊及其相关手下阻拦。当时一位市级领导在附近的车里指挥检查,聂磊打电话叫刘峰玉过来说情。最后,聂磊同意拆除五台,保住其余的机器,文化局对震泰游戏厅罚款几万元了事。

  在相关人士的供述中也提及,聂磊还曾利用警方对其他游戏厅的检查来打压竞争者。

  黑道生财的娱乐场所需要有警界人士做靠山,而这些人有时也“有求”于黑道。据与聂磊相熟的人提及,一些公安难以处理的医疗纠纷等事项,有时候会找聂磊带人出面协调。

   但聂磊和警界的甜蜜关系止于2010年3月27日,聂磊手下在青岛颐中假日大酒店的打砸事件成为转折点。事情源于聂磊旗下的新艺城夜总会“小姐”去颐中假日酒店开房,被设在该酒店的雾之花夜总会保安阻拦而起冲突。聂磊一个叫任昊的手下在请示聂磊却联系未果的情况下,擅自带十余人到雾之花夜总会打砸抢。

   第二天才得悉情况的聂磊感觉“事情不好”,并得知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便让任昊拿了10万元到外地躲藏。当年5月,网上出现了有关该事件的帖子,且提及聂磊公司的其他事情。聂磊认为是雾之花夜总会实际控制人于竹君势力所为,又吩咐手下人砸了于竹君开办的一家酒店的玻璃。

  但“3·27”打砸抢事件的影响已经超出了聂磊过往的经验。当时正值青岛“李宁杯国际跳水系列赛”期间,运动员入住的酒店刚好是颐中皇冠假日酒店。该事件的恶劣影响引起高层震怒。聂磊十余年间被隐匿的案底被翻了出来,青岛警界也开始了大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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