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1月1日起,云南个人出租住房所得要上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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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网站发布公告 从2021年1月1日起 个人将云南省范围内自有房屋 或者租入房屋出租给承租人 并取得租金收入或者其它经济利益所得 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具体内容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适用范围及对象 个人将云南省范围内自有或者租入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并取得租金收入或者其它经济利益所得,应按照“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据实征收 纳税人出租(转租)房屋应当据实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凭合法有效凭证,从其租金收入中依次扣除房屋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由纳税人负担的实际修缮费用以及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图源:摄图网ID:400956434 核定征收规定 纳税人出租(转租)房屋不能提供合法、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不能准确计算房屋租赁成本费用的,按租金收入的5%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图源:摄图网ID:501142615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非住房,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图源:摄图网ID:500849821 个人一次性收取租金问题规定 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取得的出租(转租)房屋租金收入,凭合法、有效租赁合同(协议),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按月平均分摊。 图源:摄图网ID:500842015 这个政策的施行 不知道之后房租会不会涨价哦~ 有什么问题都可以在下方留言~ -END-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阅读下一篇/ 返回网易首页 下载网易新闻客户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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