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人民政府 业务工作 射阳人防2028工程装饰装修及附属工程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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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人民政府 业务工作 射阳人防2028工程装饰装修及附属工程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23-05-12 19:4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射阳人防2028工程装饰装修及附属工程项目,经(射行审投资审〔2022〕178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经招标人研究决定,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对投标报名申请人资格预审,并在符合公告条件(资质、信用、保密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报名申请人中,随机确定并邀请10家投标报名申请人参加投标,被邀请的申请人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后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 标 人:射阳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1.2项目名称:射阳人防2028工程装饰装修及附属工程项目。

1.3建设地点:射阳县城。

1.4招标项目内容: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对应的施工图纸为准。

1.5标段划分:上述招标项目内容为一个标段。

1.6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990.39万元。

1.7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1.8资金来源: 县财政资金。

1.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10质量标准: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1.1资质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建筑装饰装修专业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不符合上述条件与要求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1.3业绩要求:无。

2.1.4信誉要求:

(1)被国家、江苏省内或省外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射阳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任何省外招标网、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2.1.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1.6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4)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年10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4)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

2.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企业近 1 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 约担保情形的。

(3)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 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 格预审公告与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2.5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2.6施工企业不得出借资质投标;不得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

①招投标期间被发现并被证实出借资质投标、串标围标、弄虚作假、买标卖标、恶意投诉,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报行政监管机构查处,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诉其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②中标后或合同签订后或施工期间被发现并被证实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将被清除出施工现场,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除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外,报行政监管机构查处,追诉其给招标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1、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的支付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工作的通知》(盐建建筑〔2016〕35 号)文件精神要求,政府投资工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四项制度”。工程款指按签订的合同价扣除《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中发包人预留的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及其二项税金后的工程价款。工程实施中按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1)按工程形象进度,已完成的施工工程量对应的工程价格达中标价50%并经招标人确认后,付中标价的35%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

(2)完成合同工程量的80%时,付至合同价的60%工程款(包含之前支付);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款(包含之前支付);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工程审计结束,招标人根据审计结果付至90%的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完成竣工结算审计,招标人根据审计结果结清剩余工程款(中标人应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上报竣工结算审计文件,并积极配合审计工作);

(6)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付款时,承包人须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税务发票。 

注:根据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农民工工资实行专户管理,并从工程第一次付款开始,扣留每次付款工程款的 30%发放至农民工工资个人账户,剩余付至基本账户。因此,本项工程的工程款分两部分支付,第一部分是(农民工工资部分)汇入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第二部分是(农民工工资以外的部分)汇入承包人基本账户,申请农民工工资时凭相关农民工工资支付材料申请(三账一册),并在农民工工资专户中扣留支付,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农民工账户中仍有余款,需按照建设单位相关要求提取剩余费用。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19.80万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人可自主选择现金、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等其中的任何一种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履约保证

5.1履约保证金数额:中标价×10%。

5.2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或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保函。

5.3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7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5.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6、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

7、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5月 08 日-2023年05月 12 日。

9、投标报名

9.1 投标报名时间:2023年05月 08 日-2023年05月 12 日。上午8:30-11:00 , 下午14:30-18:00。

9.2 投标报名地点:盐城卓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射阳五洲国际B区114号三楼)。

9.3 投标报名应具有:

(1)报名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申请书原件(格式自拟)。

(2)社保机构出具的“潜在投标人为报名经办人在本单位交纳社保的凭据”打印件或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

(3)报名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验。

说明:投标人办理投标报名手续的同时,提交下列资格审查材料与证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

2)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动态查询处于合格状态)复印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

4)拟定项目负责人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复印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

(4)上述1)-4)项材料(除证书原件)一起装订成册,一式三份,装入密封袋中,密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封袋封面上应注明投标申请人名称、申请投标项目名称、投标申请日期(加盖公章)。

(5)招标人将要求与被随机确定为投标人的申请人签订保密协议后,并向其发售招标文件。

(6)招标人将被随机确定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函。

9.4投标报名联系人:杨婷婷。

9.5投标报名联系电话:17087716222。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地  址:射阳县旺海路东100米   

联系人:倪庆成           

联系电话:13851150088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卓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射阳五洲国际B区114号三楼  

联系人:尤蓉蓉

联系电话:15189266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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