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知,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确定延长,申报截止日期有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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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知,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确定延长,申报截止日期有弹性

2024-03-26 06:1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疫情马虎不得,不能因为纳税申报问题影响了公共安全,在当下紧要关头,要最大程度减少人员聚集,防止疫情传播。

国家税务总局19号文件明确,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可以视情况再适当延长,具体时间由省税务局确定并报税务总局备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后,办理纳税事项仍有困难的,还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

从文件规定可以看出,疫情严重地区纳税申报日期并没有结束日期,权力下放到省级税务机关,具体延期到何时,有省级税务机关决定,有一定的弹性,但是要到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确保税控系统正常使用,领用发票正常

税务总局要求,各地税务机关要提前采取措施,确保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后,纳税人的税控设备能够正常使用,增值税发票能够正常领用和开具。

办税时尽量避免到办税缴费服务场所,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

税务机关要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全面梳理网上办税缴费事项,并向纳税人、缴费人提示办理渠道和有关流程。

对于确实需要到办税缴费服务场所办理业务的,税务机关要通过主动预约服务,为纳税人、缴费人在征期后期分时分批错峰办理提供便利,千方百计较低疫情传播风险。

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要求,各地区要制定本地区办税缴费服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认真做好室内通风、卫生检测,清洁消毒灯工作,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快捷办理相关业务。

结束语:19号文件的详细内容,大家不妨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仔细学习一下。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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