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使用过的生产设备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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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使用过的生产设备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企业出售已使用过的设备,应区分以下情况计算缴纳增值税: 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 )的规定: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计算公式为:应缴增值税=售价÷(1+3%)×2%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 ①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②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③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出售使用过的生产设备如何写分录? (1)固定资产清理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计提销项税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收到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针对出售使用过的生产设备需要缴纳增值税吗的这一问题,文中已作出详细的解答,企业出售已使用过的设备,应当区分情况计算缴纳增值税,小编已在文中分别为大家进行了相关的整理,更多内容详情请关注会计学堂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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