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装备|德式手枪为何叫驳壳枪,来中国后怎么改装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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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早期的抗日战场上,曾出现过极富戏剧性的现象:德国制式装备及相关的仿制型号大量出现在战场上,用以抵御法西斯同盟国日本的侵华行径。这些在当时技术领先的装备缩小了中国军队与号称世界一流日本军队间的差距,为打破日军三个月灭亡中国的企图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上世纪20-30年代,一战后的德国百废待兴,需要大量进口工业战略原料。同时期的中国面临着“内有军阀割据、外有日寇觊觎”的不利局面,急需打造军事工业和重工业。由此,中德于1934年签订《中德原材料及农产品与工业及其他产品互换条约》:德国向中国提供武器装备和工业品,中国则以钨、锑等战略原料和农产品来支付货款。但随着30年代中后期日德同盟的形成,中德条约于1938年终止。 德式装备在抗日战场上表现如何?又给我们留下什么思考? ![]() 中正式步枪 德国毛瑟系列步枪,一直都是中国步枪学习的对象。20世纪30年代初,完成形式上统一的国民政府开始尝试统一武器制式。1932年,在进口德国98k毛瑟步枪及其所使用的弹药基础上,国民政府以该枪为原型进行仿制,并作为政府军的制式步枪。1935年8月,仿制成功的新枪被定名为中正式步骑枪(取蒋介石本名)。 相较于日本三八式步枪使用的6.5毫米步枪弹,中正式步枪7.92毫米毛瑟枪弹威力巨大。不过,中正式步枪在射击精确度和整枪长度(白刃战优势)上略逊。 这些区别与日德两军迥异的作战理念不无联系。相较于日军强调“精神力量”步兵突击作战,德军主要依靠强大的火力以及快速机械化突击力的“闪电战”。同时,由于大量装备了MP38/MP40冲锋枪,在战斗过程中也很少凭借“拼刺刀”的方式来进行白刃战。 从1935年到抗战结束时,中正式步枪总产量只有40万支左右,这一数量无法满足中国军队的装备需求,没能成为名副其实的中国“制式枪”。 ![]() ![]() ![]() “盒子炮”自动手枪 毛瑟C96手枪,知道的人可能并不多。可一提起“驳壳枪”、“盒子炮”,那几乎家喻户晓。 该枪是毛瑟厂在1895年底取得专利进而正式生产的世界上最早的自动手枪。20世纪初,国民政府、各地军阀、地主武装通过不同渠道向德国毛瑟公司购买了总计近40万把,占到其总产量的一半。 由于该枪枪套是木盒结构,可以倒装在握柄后作抵肩精确射击,加之该枪近距离射击时威力巨大,给对手心理和生理造成极大伤害,因此有了“盒子炮”的名称。而“盒子”的英文译音和“驳壳”又非常相似,因此也得名“驳壳枪”。 没有哪个国家像中国这样大规模装备和使用C96手枪。究其原因在于,该枪在射击时后坐力过大,枪口上跳明显;而作为手枪的C96尺寸也过大,不便携带。但在中国战场,使用者有了变通,将枪身放平或者倾斜一定角度之后枪口上跳变成了平面扫射;至于尺寸过大导致携行不便的问题,聪明的使用者在去除木质枪套磨平准星之后,插在腰带间,使用时可突然从腰带处拔出,给对手以出乎意料的一击。 因此,毛瑟C96不仅大量装备国民党正规军和地方武装,中共敌后抗日武装和特工部队也都非常青睐。实际上,该手枪在中国一定程度上是被当成冲锋枪在使用,也成为在华德式武器中为数不多的“长寿将军”,一直使用至上世纪70年代。 ![]() ![]() ![]() ![]() 民24式木柄手榴弹 民24式木柄手榴弹是仿制德国陆军一战至二战期间一直装备使用的M24型手榴弹。该手榴弹采用长木柄设计,即便是卧姿也有很远的投掷距离,比卵形手榴弹投掷距离高出将近30%。同时,长柄设计还能很好地防止手榴弹弹跳。相比同一时期日军97式卵式手榴弹,民24手榴弹另一大优势在于,可以采用集束的方式使用,增加爆破威力。 长木柄的设计同样存在弊端。如造成了手榴弹的尺寸较大,单兵携带数量有限。 抗日战争期间,中国军队一共使用了3000万枚手榴弹,这些手榴弹大都是M24型柄式手榴弹或其仿制和改进型。常德会战中,74军炮兵团3营士兵李志忠曾经用14颗M24手榴弹炸死日军70多人。整个抗日战争期间,有大约40万日军士兵伤亡在手榴弹上。 值得一提的是,该型手榴弹的经典外形一直为人民军队制式手榴弹所借鉴,并且沿用至今。 ![]() ![]() ![]() M35头盔 M35头盔于1935年批量生产,德军没有在第一时间装备的直接原因是接到了大批出口订单,其中就有来自国民政府的订单。 截至1936年,中国总共从德国进口了31.5万顶M35型钢盔,其识别特征是国军钢盔上均镶有一枚青天白日徽。此盔保护了无数国军将士免受伤亡。不过,相较于近300万陆军士兵来说,这31.5万顶头盔实在数量太少。只有早期完成德式整训的步兵师和国民政府中央军的士兵才有配备。而在其他部队中,只有担负突击的敢死队、火力压制的轻重机枪手才有资格佩戴使用。 ![]() ![]() SFH18式150毫米榴弹炮 SFH18式重型榴弹炮是德军步兵师重型支援火炮,持续生产并一直使用到德国战败为止。 中国引进德国SFH18式重型榴弹炮的背后,有着颇多不为人知的内幕。上世纪30年代,中国极端缺乏重炮,且无制造能力。国民政府于1934年从德国进口了第一批共计24门莱茵金属公司生产的150毫米榴弹炮。国军提出的射程要求是15公里,而德军自己装备30倍口径SFH18的射程只有13公里,无法达到要求。于是莱茵金属公司专门为中国设计制造了32倍口径的150毫米榴弹炮。 1936年,订购的24门火炮来到中国,国民政府以此为基础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机械化重炮团(炮10团)。多次实弹测试和演习都证明,150毫米榴弹炮的精度高、杀伤威力大。遂在同年又订购多门150毫米榴弹炮。不过,据1937年底接收人员回忆,这批火炮中有一些明显使用过,炮身上甚至还标有德军的番号。德国军火商这次难道要砸自己的牌子? 原来,1937年接近完成生产时,全面抗战已经爆发,日本通过外交渠道要求同盟国德国不得交付这批重炮。最终,在德国政府内部同情中国的官员和莱茵金属公司多方努力下,从交付给德军的火炮中抽调了20门,连夜装船运送到中国,算作抗战爆发前就已经完成交付。这44门火炮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批机械化重炮,在当时也属于国际一流水平,威力和精度均领先日本装备。 该火炮的实战威力在1937年淞沪抗战中得以体现。国军首先以150毫米重炮向日军各据点猛烈开火,重炮弹纷纷落在日军的据点上,炮弹着弹点附近连机枪的枪管都被炸成扭曲的钢条。在国军炮兵和步兵的猛击下,日军遭受相当的伤亡。当天就收复之前丢失的持志大学、五洲公墓、沪江大学、八字桥并且深入虹口日租界,首战告捷。不过,令人感慨的是,整个抗日战争中,能够供200余万国军使用的150毫米级重型火炮也就只有这区区几十门。 ![]() ![]() 先进装备背后的反思 抗战初期出现在中国战场上的德式装备,其高质量和技术先进性给中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为抵御日寇的侵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如毛瑟C96手枪和民24式手榴弹甚至成为那个年代中国军民反抗日寇侵略的典型象征。除了以上较为人熟知的装备之外,国民政府还曾引进过部分空军轰炸机和攻击机,以及坦克装甲车辆。 不过,当时在世界上技术领先、工艺精湛的德式装备为何不足以彻底扭转抗战初期急速恶化的战局呢? 除了进口数量远远不足难以进行全面普及,进而无法产生改变局势的战斗力之外,更重要的一点原因是,德式军事装备设计理念背后的决定因素——战略思维。德式武器装备是与德国“闪电战”相辅相成的,如成建制地投入到大规模城市攻防战中,效果必然是大打折扣的。这一点在淞沪抗战、南京保卫战,甚至在随后的斯大林格勒保卫战中都一一得到印证。 至此,历史再一次证明,简单依靠外购先进武器来实现装备现代化,甚至谋求战斗力的脱胎换骨是行不通的。 由于当时的国内工业基础薄弱,导致仿制生产数量严重不足,无法补充巨大的战争消耗,最终德式武器大量损耗,至1945年抗战胜利前夕,绝大部分的德式装备已经在中国难觅踪迹。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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