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城市供水价格价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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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城市供水价格价目表

2024-05-14 20:3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南宁市自来水价格表:

用水类别

计算单位

基本水价

污水处理费

水资源费

合计

一、居民生活用水

元/m3

1、一户一表

第一阶梯:月用水量≤32m3户

元/m3

1.45

1.14

0.10

2.69

第二阶梯:32m3/户<月用水量≤48m3/户

元/m3

2.18

1.14

0.10

3.42

第三阶梯:月用水量>48m3/户

元/m3

2.90

1.14

0.10

4.14

2、集体表

元/m3

1.45

1.14

0.10

2.69

二、非居民生活用水

元/m3

1.49

1.14

0.10

2.73

三、建筑用水

元/m3

2.20

1.14

0.10

3.44

四、特种用水

元/m3

4.97

1.14

0.10

6.21

注:

1、此价格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2、南宁市城市供水价格组成文件

  (1)基本水价:南价格[2009]251号文;

  (2)污水处理费:南价格[2016]20号文;

  (3)水资源费:桂价费[2015]66号文。

3、五保户用户仍按0.81元/m3的基本水价和0.25元/m3污水处理费标准计算应付水费;

4、符合《南宁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的低保对象的用水价格按居民生活用水基本水价的85%和污水处理费减半执行,计算应付水费。

5、一户一表第一阶梯每户定员人口为4人,超过定员人口的,凭常住户口簿向供水企业申请,经供水企业核实后,第一阶梯每户月用水量按8m3/人计。每户人口不超过4人的,月用水量大于32m3但不超过48m3的部分执行第二阶梯水价,超过48m3的部分执行第三阶梯水价;每户人口超过4人的,月用水量大于(8m3×核实人数)但不超过(12m3×核实人数)的部分执行第二阶梯水价,超过(12m3×核实人数)的部分执行第三阶梯水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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