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安徽省第八届校园读书创作活动“书香校园”等征集评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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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安徽省第八届校园读书创作活动“书香校园”等征集评选的通知

2024-07-15 10:2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民阅读”的重要部署,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工作部署,根据全国、全省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的有关要求,深化“全民阅读”、打造“书香安徽”、建设“书香校园”,引导激励全省广大师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推动活动育人、文化育人,培育打造新时代安徽校园文化品牌,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第八届校园读书创作活动方案的通知》(皖教秘〔2024〕153 号)要求,现组织参加安徽省第八届校园读书创作活动“书香校园”等征集评选。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为更好发挥校园阅读的典型引领示范作用,建立健全校园阅读长效机制,省组委会将面向全省各地各校征集评选“书香校园”10所,“书香班级”30个,“校园阅读推广人”10名,“优秀区域阅读推广项目”10个,“优秀校园阅读推广案例”10个以及“学生读书标兵”100名,争取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标杆效应。具体评审标准参照《全国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实施方案》及教育部相关要求。

二、工作安排

由各市教育局、各高校、省技工院校组委会组织推荐。活动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推荐(2024年10月31日前)。各推荐单位依据推荐条件,结合实际情况,报送“书香校园”“校园阅读推广人”“优秀区域阅读推广项目”“优秀校园阅读推广案例”各不超过5个候选单位(人),“书香班级”不超过10个候选单位,报送“学生读书标兵”不超过20个,并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组委会办公室。

第二阶段:评审(2024年11月20日前)。对各地教育局和各高校、省技工院校组委会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获奖名单。公示期间有异议并经核实的,将取消获奖资格。

第三阶段:表彰(2024年12月31日前)。对获奖单位及个人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一定支持,组织有关媒体进行宣传推介。

推荐条件

(一)“书香校园”推荐条件

1.有良好的读书环境。学校设有专门的图书馆、图书室、阅览室并常态化运行,学校藏书人均拥有量达到规定标准,积极引入数字化阅读手段等;充分利用教室、走廊、校园等空间,设置读书角、放置读书架、开设书报亭等,方便学生阅读;充分利用学校宣传栏、文化墙、校园广播等,营造良好的读书氛围,强化校园文化建设。

2.有健全的体制机制。学校将“书香校园”建设纳入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制订有专门的工作方案,成立有专门的读书活动组织等;有严格审核把关推荐阅读书目的机制;高质量完成语文课程标准规定的课内外阅读任务;积极探索有效的阅读推广手段和阅读评价方式,开展学生阅读能力测评、阅读课程化设计、分级阅读书单及标准体系研发等工作;结合各学科课程教学和跨学科主题教学活动,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阅读课外读物,重视整本书阅读、沉浸式阅读等。

3.有丰富的读书活动。学校组建有相关读书社团,并在课后服务中开设阅读活动项目;学校因地制宜,利用各类节日节庆开展多种形式的读书活动,如“读书征文”“读书心得报告会”“亲子阅读”“师生共读”等;积极开设阅读指导课,定期举办学生阅读指导活动,帮助学生掌握科学阅读方法等。

4.有显著的阅读成效。学校师生具备良好的阅读习惯和较高的阅读素养,不断健全交流激励机制,开发有阅读校本课程,形成了阅读推广品牌,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影响。

(二)“书香班级”推荐条件

1.有良好的读书环境。班级设有图书角、图书廊,墙上张贴有读书相关标语,定期出读书主题黑板报等,有良好的读书氛围。

2.有具体的读书计划。班级成立有读书活动管理小组,制订读书管理制度,每学期班级及个人制订有具体可行的读书计划,包括阅读时间、阅读书目、阅读方式等。

3.有丰富的读书活动。班级定期开展读书交流活动,如利用主题班会、语文课、阅读课等开展读书演讲和朗诵、读书分享会、读书征文、手抄报评比等。

4.有显著的阅读成效。班集体成员积极参加校内及社会上的各类读书活动、公益活动、文明创建活动等,阅读量较大,阅读效果较好。

(三)“校园阅读推广人”推荐条件

“校园阅读推广人”面向在校园读书创作活动中甘于奉献、起到重要引领作用的先进模范人物。要求是热爱读书、热心校园阅读推广的教育工作者。积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心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积极向青少年及全社会传递正确的读书观念。在推广校园阅读的公益活动中有探索、有行动、有成效、有影响。

(四)“优秀区域阅读推广项目”推荐条件

项目应在本区域内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本级人民政府将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或校园读书创作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有较好的全民阅读特别是青少年阅读的工作基础;“书香校园”建设整体水平较高,能够因地制宜创新读书行动载体;建立健全推进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和校园读书创作活动长效机制,对推动阅读有清晰可操作的规划,并制订了具体实施方案;能够给予必要的经费和条件保障。

(五)“优秀校园阅读推广案例”推荐条件

 案例须是各级各类学校所开展的具备一定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阅读推广活动,持续开展三年以上并具有品牌潜力或已成为所在地区知名校园阅读品牌。案例要具备真实性、创新性、实践性,要创新思想方法、工作方法,要善用教育规律、阅读规律谋事、干事,在立德树人方面成效显著。

(六)“学生读书标兵”推荐条件

“学生读书标兵”面向全省各地各校的大、中、小学生。要求学生个人有良好的阅读习惯,具有大量的名著、文学、科普等书籍的阅读量并撰写了一定数量的读书笔记。积极参加各级各类读书活动、演讲比赛、诗文朗诵等,并取得优异成绩;个人原创作品在各类刊物、新媒体等平台发表。积极影响并带动亲子阅读、班级阅读、校园阅读,具备校园读书表率的综合素养等。

四、评选和表彰

(一)各项目坚持广泛征集、择优入选原则。省组委会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专家评选出候选名单,并随机抽取部分地区和学校进行实地调研。

(二)为入选学校、组织及个人颁发获奖证书或奖牌。

(三)对入选的地区或学校,在阅读课程开发、阅读资源和测评系统建设、师资培训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

(四)推荐部分优秀组织及个人参加有关交流推广活动,并择优选择部分学校、部分阅读推广人举办“书香校园”建设论坛等活动。

(五)通过组织有关媒体进行调研采访及宣传推介,扩大阅读推广活动的影响力。

五、校内参选评比报送时间与方式

1.参选评比的班级或个人,请按照征集要求上报申报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并且附上申报项目的支撑材料纸质版,支撑材料需汇总成册。

2.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0日;报送地址:图书馆4楼404办公室,联系人:王青叶、王菁,电话:65872258。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次推广征集是全国青少年读书行动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地各校展示阅读推广成效和“书香校园”建设情况的重要途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对照标准要求,推选出真正有代表性、有示范性的阅读典型,助推各地阅读活动持续深入开展。

(二)加强审核,保证质量。各单位要在广泛征集、认真组织的基础上,加强对拟选送项目质量的审核把关。坚持真实、特色、创新的原则,确保推荐的各候选单位、个人和案例有典型性和代表性,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

(三)各单位要积极参加“国家智慧教育读书平台”中小学生读书分享活动,各地市、县(市、区)组委会要对各学校和师生在“国家智慧教育读书平台”参加读书分享活动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核,省级组委会在评审时将其作为重要指标。

 

  图书馆   校团委

      2024年6月21日

 

 

附:“书香校园”等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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