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讲:关于书法的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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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讲:关于书法的章法

2023-09-17 15:0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国书法进入了光辉灿烂的发展时期,篆、隶、楷、行、草等诸体皆备,各种书体交相发展,涌现出了众多书法大家。这个时期的书法,或结体方正、气度庄严,或巧趣精细、茂密幽深,或法度清新、端庄秀丽,或挥洒自如、妙趣天成,对书法的结体和章法有了深入研究。比如被世人尊为"天下第一行书"的《兰亭序》,表现了王羲之书法艺术的最高境界,作者的气度、神采、襟怀、情愫,在这件作品中得到了充分表现,犹如"清风出袖,明月入怀"。明代董其昌在《画禅室随笔》中写道:"右军《兰亭叙》,章法为古今第一,其字皆映带而生,或小或大,随手所如,皆入法则,所以为神品也。"

到了唐代,中国书法进入又一发展高峰期,书家林立,众彩纷呈。比如,颜真卿的楷书一反初唐书风,化瘦硬为丰腴雄浑,结体宽博而气势恢宏,骨力遒劲而气概凛然,体现了书法美与人格美的完美结合。柳公权的书法结体遒劲,字字严谨,骨力道健,一丝不苟。欧阳询的书法笔力险劲,结构独异,骨气劲峭,法度谨严,唐代张怀瓘曾在《书断》中评价:"询八体尽能,笔力险劲,篆体尤精,飞白冠绝,峻于古人,犹龙蛇战斗之象,云雾轻宠之势,风旋雷激,操举若神"。还有被尊为"草圣"的张旭,他的书法始化于张芝、"二王"一路,创造出潇洒磊落、变幻莫测的狂草,肆意挥洒、惊世骇俗。在这种百花齐放的发展大势下,书法章法也进行了新的探索。

书法真正形成较为规范的章法是在宋代之后。由于宋代雕版印刷业繁荣发展,出现了印刷版书籍,史称"宋版书"。"宋版书"不仅为书法的流传和普及创造了条件,而且它的文字编排、版面布局、刻印装饰,都具有相当的美学特征,成为人们推崇和效仿的教材。宋版书早期盛行欧体,后期逐渐推广颜体和柳体,但各地区刻书又有分别。川本颜体居多,间架开阔,字形丰满,建本柳体居多,笔画刚劲,字硬如骨;浙本则多欧体,纤细秀雅,字形略瘦;江西刻本既有柳体,又有欧体。明人谢肇曾说:"宋刻有肥瘦两种,肥者学颜,瘦者学欧。"

宋代之后的元代,总的情况是崇尚复古,代表人物赵孟頫、鲜于枢等名家,主张书画同法,注重结字体态,更多的是继承晋唐,少了些时代风格。直到明清时代,书法章法出现了又一次繁荣,这段时期大体上有两种思想:一种讲究规范,在宋版书的基础上形成了大家熟知的"馆阁体";另一种思想是将书法由实用型向艺术表现型转变,进行了许多探索,虽然部分章法有故做造作之嫌,但也不乏其合理的成份。特别是在篆书、隶书和北魏碑体书法方面的成就,可以与唐代楷书、宋代行书、明代草书相媲美,形成了雄浑渊懿的书风。尤其是碑学书法家借古开今的精神和表现个性的书法创作,使得书坛显得十分活跃,精彩共现,流派纷呈,一派兴盛局面。其中几位代表人物,王铎的草书排山倒海、气势豪迈,浑雄恣肆,一时独步;傅山的行草笔势雄奇,连绵飞动,起伏迭宕,字间连带自然,表现出生气郁勃的宏大气势;"八大山人"朱耷的行草则以篆书的圆润等线体施于行草,自然起截,以高超手法把书法的落、起、走、住、叠、围、回藏蕴其中而不着痕迹。

当书法发展至近现代,本该是认真总结前人经验、不断继承并创新发展,但我们更多看到的却是不循古师、不讲章法,故弄玄虚、矫揉造作。特别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之后,浮躁而速成之风越来越侵入书坛,真正静下心来持久地潜心钻研古法之人稀而又少,取而代之的是"朝学执笔、暮欲成家"的急功近利和"误入歧途、荒诞不经"的标新立异。有的人连基本笔画都写不好,却刻意追求章法上的丑、怪,以"丑"为美、以"怪"为耀,既是对个人不负责任,更是对传统书法国学的糟蹋。其实,中国书法历史上最具性格、独创一体的郑板桥,也是经过临池万顷、笔秃千杆的钻研传统书法,将篆、隶、草、楷各种字体融会贯通之后,才形成自己书法之发展取向,展现出独具特色的艺术之美,绝不是凭空涉步、信手胡来。

综上所述,现代人学习书法,特别对于初学者而言,还是要潜下心来读碑读帖、临碑临帖,领悟其中之奥妙章法,正所谓"胸有千万幅、下笔自从容"。书法之章法,也应当延循大道,而非旁门左道和歪门邪道。书法书法,必须书中有法,书而无法,何谈书法? 只有扎扎实实打牢基础,在遵循古法的基础上推陈出新,中华书法也才能发扬光大,不断创造新的辉煌。

二、 书法章法的布白形式

书法者,篇求平正、字求圆润,舍此而无它。篇欲平正,必悬肘立于纸前,方可主宰而谋篇;字欲圆润,必得中锋用笔,否则徒劳而无功矣。

章法,有时也称"布白",就是书写时要处理好字中之布白、逐字之布白、行间之布白,使点画与点画之间顾盼呼应,字与字之间随势而安,行与行之间递相映带,进而产生"字里金生,行间玉润"的效果。明张绅《书法通释》云:"古人写字正如作文有字法。章法、篇法,终篇结构首尾相应。故云:'一点成一字之规,一字乃终篇之主'"。单字的造型结体,整幅的笔墨效果,书写的样式及题款、钤印等都与之有关。章法处理得巧妙与否,直接关系到作品形式美的好坏及气格、意境的高低。

传统书法的布白,一般有三种形式:

1、纵有行、横有列。这类作品无论字的大小,还是字距、行距都有定式,纵行挺直、横列齐平,似神圣威武之师,不乏庄重和伟岸之感。这种布白在周代籀篆作品中就巳形成,至秦统一文字,由李斯省改大篆为小篆之后,得到了普遍应用。这种布白形式,现在一般书写楷书、隶书、篆书时用到。

2、纵有行、无横列。这类作品在商周青铜器铭文款识中就已大量存在。行与行明显分开并且挺直起来,不再象过去那样自然扭曲。但字与字,字距与字距之间仍然存在着大小、长短的差异。这种布白形式,现在书写行书、草书时经常用到。

3、纵无行、横无列。这类作品可从三代古文中寻得。其独行当中,字或大或小,忽左忽右,故字距或长或短亦无准绳。复行当中,行字与行字穿插参差,错落有致。这样,整幅作品便浑然一体,使全篇结为一字。这种布白形式常以变化奇妙、天真烂漫取胜,但往往使人眼花潦乱,不易读诵。这种布白形式眼下已少有人用。

除了这三种传统布白形式之外,按照现代书写习惯,实际还有"纵无行、横有列",自左而右、从上至下分行布白,主要应用于实用书写,一般要求书写简体汉字,内容与格式相对应。

书法布白讲究"有定法"而"无定式"。所谓"有定法",是指它有自己独特的规律和法则可循,如行列整齐与否,行列的疏密安排,以及画面黑白、虚实的处理等等;所谓"无定式",是说尽管有"律"可循、有"法"可依,但由之而产生的形式美的效果则变化无穷,一件与一件不同,一人与一人殊异。正如胡小石在《书艺略论》中讲:"布白之妙,变化万端。运用之际,口说难详。譬诸人面,虽五官同具,位置略异,人我便殊。又如星头悬天,疏密错综,自然成文,久观益美。明乎此,可以言布白矣。"

三、书法章法的基本规则

传统书法在其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多种书幅格式,同时形成了一些基本规则,也可以称为书法章法的通则。

第一、立意于胸。章法的谋篇布白是创作书幅的总体设计,必须首先立意,然后起笔书写;而书写又具有落笔定形、不能修改的特点,所以只能笔居意、后作书,这就形成了意前笔后的笔法原则。每写一幅作品,就像写文章一样必须先构思,写什么内容、用什么字体、要达到什么格调和意境等等,都要做到心中有数。

第二、量纸定字。动笔之前,要根据书写的内容,纸幅的大小,字数的多少,字体形态,行列安排,落款格式及配印等,在纸上做出恰当安排。一般先留出天头、地脚、左右边(天宽地窄,左右等齐)。如写楷书、隶书、篆书,应先计算好字数(包括落款),折好框格。如写行书、草书,只折竖线(或横线)即可。横写时,开头可空一、二格,最后横行不宜写尽,要有空脚。竖写式开头不需留空格,但要留下脚,好落边款和盖印。初学者可象画草图一样,先用稿纸布置一下,遇有不妥之处,再予以调整修改,待布局格式基本定下后再进行书写,决不可信手落笔。

第三、首字领篇。书法作品的第一个字,具有统领全篇字的作用,犹如列队的排头兵,飞行的领头雁,重要而显明。因此,开篇首字要认真斟酌后再下笔,写下首字后就要以其为参照来确定整篇字的大小疏密、体式意态及浓淡枯涩等变化。所以唐代孙过庭《书谱》云:"一点成一字之规,一字乃终篇之准"。清代戈守智也曾讲过:"首写一字其字势便能管束到底"。在写行、草书时,第一个字一般要写得大一些,粗重一些,饱满一些。

第四,行气贯通。 就是要让行与行之间的气脉贯穿通畅,表现出篇幅的气韵生动,浑然天成。整篇作品要气势连贯一气呵成,格调统一,笔势连贯,前后呼应。每行字的大小、肥瘦、长短、宽窄、疏密、向背、承接、俯仰、顾盼,都应搭配得当,不堆砌,不支离,自然流畅,气势优美。

第五,墨色协调。 章法中的墨色协调非常重要,如果墨色处理得巧妙,整幅书法作品会产生良好的艺术效果,作品内容的意蕴也会随之提升。墨色的变化,关键在于处理好墨与水的比例,并及时进行吸墨吸水处理。蘸墨有两种方法:一是先蘸水,后蘸墨,具体做法是让笔在笔洗中大至洗净,撇至五成湿,然后让笔锋一侧蘸墨,马上进行书写;二是先用笔蘸墨,然后快束蘸水,即刻书写。这种用墨法极象国画中浓淡墨的运用,所不同的是国画可以复笔,而书法绝不能复笔,必须是一挥而就,再就是运笔速度比较快,不容犹疑和迟滞。写时还须用废旧宣纸及时吸干,以免出现"墨猪"。 一幅好的书法作品,必须要有墨色变化,如果黑白不分、没有阴阳明暗,干湿不备、没有苍翠秀润,浓淡不分、没有凹凸远近,这样写出来的书法必然是僵硬死板、了无生气,没有美感可言。

第六、终篇收势。即整篇字的最后收束要完满,特别是最后一行要收得恰当合适。一方面应尽量避免只留一个字,显得孤立、悬吊;另一方面也应避免通行到底,显得拥塞、过紧。末行在三分之二处结束为最好。全篇最后一个字可根据整幅的形势,或长收、重收,或大收、平收并加重笔意(一般亦应如首字,写得大些、粗壮些),留住行气,以免飘忽。但在实际书写过程中,还应随机应变,因势利导,避让补救。如果前行有渗化或枯笔,后行就要枯湿照应,避免头重脚轻或前紧后松。

四、书法章法中的落款与用印

落款和用印也是书法章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一幅书法作品从内容、到构思,从书写到墨色,都处理得很完美,而到落款时草草收笔,或者用印既不考究,又不合乎规范,就会破坏整幅作品,达不到相应的艺术效果。

(一)关于落款

落款又叫题款,是正文以外的交代性文字。它虽在作品中处于"配角"地位,但可对正文起说明、发挥、补救、点睛的作用。

落款有单款和双款之分。单款是指落上书写者的姓名(或字、号)、正文出处、书写时间及地点等。位置在正文之后。

双款是将书者和受书者的姓名都写上。受书者姓名叫"上款",书者姓名叫"下款"。有时上、下款连在一起写,写在正文末尾,受书者姓名(上款)在前,书者姓名(下款)在后;有时分开写,上款在正文前,下款在正文后。书写对联时,上款在上联右上方,下款在下联左下方。馈赠某人的,上款常用"××先生(老师、同志)雅正(教正、斧正、正之、嘱书、惠存、存念)"等。一般只写名不写姓,以示尊敬和亲近。落款应根据所留地方而灵活变化,或增或减。应注意以下几点:

(1)字大款小。落款的字应比正文的字小些。

(2)高低适中。落款高低部位要适中,上部应比正文略低一些,下部要短于正文,不要与正文底部平齐,更不能超出正文。总体说宁高不要低。

(3)距离恰当。款文与正文的距离同正文本身行距相当,不要把款文与正文的距离拉得太开或靠得过紧。太开,会产生松散隔裂的感觉;太近会显得局促闷塞。

(4)字古款今。落款的字从汉字发展上讲,要比主体的字时代近一些。一般说,篆、隶书落款可用楷、行、草书;楷书落款可用行、草书;行书落款可用草书、行书。

(5)留有印位。落款应给盖印留有一定地方。盖印后不应低于正文。

(二)关于用印

印章是书法作品的有机组成部分。白纸、黑字、红印,色彩对比强烈,不但具有装饰和衬托作用,而且能起到调节疏密、补救虚实,消除平板、稳定平衡等重要作用。此外,图章本身有多种形状,有粗细巧拙等多种风格,与墨字配合,可以丰富书法作品的形式。印若用得好,会给书法作品锦上添花。

印的字体以篆为主。分阴文(白字)和阳文(红字),有的印章上兼用阴文和阳文。一般一方印上用一体。两块印用在一幅作品上,也是一阴文、一阳文的参差错开,以变化为丰富。

印的形状有方、长方、圆、长圆、椭圆和不规则的自然形状(随形章)。

印章分"名章"和"闲章"两类。名章即作者的姓名、笔名、字号等,又称"名号印"。一般盖在下款的下面或左侧,可盖一方,也可盖一对,一方白文,一方朱文。或一为姓名印,一为字号印;或一印有姓无名,一印有名无姓。不可两方都有姓氏。

闲章内容多为格言、警句、个人主张、一句话、两句诗等。如"变则生新"、"学海无涯"、"师古不泥"、"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等。闲章不"闲",它与正文有着内容上的有机联系,体现了书者的思想、情操、人格和艺术见解,也为读者理解书法作品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

中国书法博大精深,到今天为止很难说形成有一个固定的章法。以上所讲的仅仅是一些常规的情况和约定成俗的东西,很多情况不必囿于其中,而要视各种情况随机而变、因境而变。

总之,书法艺术外露形神、内含情韵,既具形象美、又有意象美。就章法形式而言,书法艺术有其基本章法可言,但其艺术面貌及审美取向会因人因情而千变万化。灵动的变化、丰富奇妙的线条,在才情各异的书家笔下,各有其姿,各具风采。规律是普遍的,形神风貌是不同的。所以我们在掌握章法的基本规则的同时,也要依据性情所至,勇于创新实践,不断创造出更加丰富多彩的书法艺术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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