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临湘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综合治理考评工作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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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临湘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综合治理考评工作自评报告

2024-05-22 23:0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临湘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临湘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临湘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综合治理考评工作自评报告

岳阳市处非办:

根据岳阳市《2017年县市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综治考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就2017年度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自评,自评分100分。现将自查评分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制建设(分值28分,自评28分)

(一)工作机制

1、做好处非机构人员保障工作(分值8分,自评8分)

我市重新调整了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胥春华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刘如乐、市公安局局长任副组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市法院院长,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法制办、督查室、金融办、市市场和质量监督局、建设局、交通局、经管局、房产局、民政局、农业局、林业局、人民银行等21个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金融办,办公室主任由政法委纪检组长刘小兵兼任;同时,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都相应成立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和责任追究制度。市打非办从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抽调2名工作人员到处非办办公,市政府督查室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进行日常监督。2017年,我市财政拨付处非专项工作经费共10万元。有力地保障了处非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

2、长效机制和工作职责到位。(分值4分,自评4分)

根据《临湘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我市市委、政府对我们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提出了工作任务、责任分工、目标管理、活动开展、综合考评、责任追究等等具体要求,市处非办负责全市风险防范处置的组织、协调、指挥和督办工作;市政府是风险防范处置工作的责任主体,市长是第一责任人;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一线把关”的原则,依法履行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的职责。对重点行业、责任部门,明确制定监督管理措施。一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严防监管真空。二是强化部门职责。要求各有关部门对企业登记注册、业务经营异常、银行账户异动、发起人违法犯罪等信息实行有效监控预警,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并予以处置。建立风险提示、清单公示和联合惩戒制度,及时公布涉嫌违规经营和非法集资的企业及高管人员、股东名录,引导企业规范经营。三是加强风险警示。在非法集资高风险行业单位经营场所明示“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吸收公众资金、发行理财产品”、“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等,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

3、考核制度到位。(分值4分,自评4分)

市委、市政府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其他加减分项目”,并将加减分值设定为15至20分。

4、督查、督办到位。(分值5分,自评5分)

今年以来,市政府的督查室全面介入,督查落实我市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工作,市政府督查室先后3次采取开座谈会、听汇报、查阅资料、明察暗访的形式对各乡镇街道办及相关单位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现场工作督查督导,并下发了情况通报,对具体落实工作不力的单位与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二)信息报送

1、建立案件信息统计报送工作机制。(分值2分,自评2分)

按照上级要求明确了工作职责,及时报送月度、半年度及年度统计报表等,做到重大信息不漏报,常规信息不晚报,报送情况客观、真实、全面。

2. 建立案件信息统计报送信息员制度。(分值2分,自评2分)

明确了专职人员案件统计报送工作,按处非工作要求及时向岳阳市处非办上报了半年和全年工作情况,认真对全市非法集资形势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措施。

3、及时报送了案件信息统计报表。(分值3分,自评3分)按照岳阳市处非办要求及时报送各项打击非法集资等相关资料及我市处非工作情况。

二、监测预警与举报奖励(分值20分,自评得20分)

(一)监测预警(分值11分,自评得11分)

1.建立健全监测预警工作制度。今年以来,我市召开了三次形势分析和情况汇报会议,召开了2次防非处非工作推进会议,2次工作碰头会议。出台了预警工作制度,明确了部门的工作职责,加强了部门信息沟通,资源信息整合及日常排查监测信息等,及时进行了综合研判。建立了“工作日志”与“大事记”制度,将重要的打非工作事项逐日、逐项登记入册,确保了工作严谨规范。

2.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一是实行两个“暂停”。即:全市暂停设立和注销任何民间投融资服务机构(含分支机构);暂停已注册民间投融资服务机构的股权、法人代表等各类事项的变更。二是强化分类处置原则。对民间借贷风险企业分为依法帮扶、依法处置、依法打击等三类,科学稳妥进行处置。第一类对债务风险整体可控、资可抵债,债务人坦诚面对,主动配合进行债务登记和资产监管的公司企业,可以在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务实帮扶;第二类对已经资不抵债,信誉严重受损。切其主营业务不突出,不具备债务清偿能力,无法继续经营的企业,通过全面评估,澄清底数,讲明法律政策,引导推动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理性面对,共同协商,自我处置;第三类对集资人失联或逃逸,集资人有转移、藏匿资产资金等恶意逃废债务行为,特别是“三外”特征明显的集资单位和个人,要求各级政府要果断介入,依法迅速立案。每个案件都要成立专班,实行领导包案负责,集中力量从重从快严厉打击。

3.及时汇总研判。对相关职能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和社会的风险提示,处非办进行了及时的研判。对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农民专业合作社、房地产等案件高发行业,明确了监管单位和部门,要求发现情况迅速上报市处非办。特别是专项对“三外”型民间投融资服务机构进行了摸底和监测。按照“政府主导、行业主(监)管部门一线把关”的工作原则,市处非办进一步修改完善了《临湘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非法集资突发事件爆发后的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应急组织机构职责等事项,提出处置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在组织领导、宣传教育、工作协调、应急保障、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要求。同时,为及时监测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防非处非专项行动和民间投融资市场风险情况,要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处非办每月25号之前上报本地区开展专项行动及民间投融资服务机构风险监测情况,并以月报形式报市处非办。

4.加强了夸区域和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建立了工作机制,我市暂未发现夸区域非法集资风险线索。

(二)举报奖励(分值9分,自评得9分)

1.发动群众积极举报 。制定出台了《临湘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鼓励广大市民关注、举报涉嫌非法集资的违法犯罪行为,奖励有价值的举报线索,并为举报人做好保密工作,在社会上产生了有力的震慑作用。我市今年暂未发现群众举报

2.做好奖励资金保障的查实线索与奖励。今年没有举报也没有奖励

3.按要求举报奖励工资落实情况。今年没有举报也没有奖励

三、案件(风险)处置(分值26分,自评得26分)

(一)风险排查(分值9分,自评得9分)

1、按照岳阳市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市处非办于4月下旬至5月上旬,从市金融办、公安、工商、经管等部门各抽调一名组成排查工作小组,集中时间在全市各乡镇、各企业、重点单位和夸区域领域,开展了防范与处置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的专项行动,同时制定了临湘市临处非字〔2017〕02号《关于做好企业集资风险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并按要求将排查情况及时报送到岳阳市处非办。

2、建立了风险排查台账。我们对全市的53家企业填报了《其他企业集资风险排查情况统计表》进行了自查,我们主要采取了三种形式:一是采取了口头询问群众暗访现场检查的方式;二是按我市处非办制作的排查表进行登记、签订了防范非法集资的承诺书;三是对被查对象宣传解读非法集资的基本常识及危害应承担的法律的责任、法律不与保护…..从排查的情况来看暂未发现非法集资的情况。

(二)行政处置(分值5分,自评得5分)

做到了早预防早治理,我市处非办会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对我市湘北杨梅产业等六家专业合作社,利用高息集资(165万元)的非法集资行为进行了查处,并将资金退还了农户;同时帮助专业合作社破解资金难题,通过合法的途径在农商行获取小额的资金,帮助专业合作社度过了难关。

(三)案件处置(分值12分,自评得12分)

1、建立了重大风险事件与案件处置机制。我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工商、公安等各部门建立了重大风险事件与案件处置机制。

2、案件报送。按照岳阳市处非办的有关工作要求,及时报送了e租宝大案涉及我辖区的基本情况,并采取措施将集资群众吸附在当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3、案件发生情况。我市暂未发生非法集资案件。

四、宣传教育和广告排查(分值16分,自评得分16分)

(一)宣传教育(分值12分,自评得12分)

1.制定了宣传活动方案。按照岳阳市处非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临湘市2017年度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方案》,明确了宣传内容、宣传方式和工作要求及职责。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并报市处办备案。

2.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召开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主任、镇长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安排部署教育月活动。统一宣传标语内容,印制《防范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社会宣传小册子》8000份,全部分发到各县乡镇街道办和有关单位。在各地区金融网点、公众场所及城乡社区、集镇、企业、学校等群众聚集区予以张贴,帮助群众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活动中普遍采取出动宣传车,设置宣传专栏,悬挂宣传口号条幅,设立咨询点和接受群众咨询等形式,在城市街道、社区、车站、银行网点大厅、广场、城乡结合部、农村乡镇等群众集散地,向广大市民广泛宣传和普及打击非法集资方面的知识,充分发挥了现场宣教的良好效果。

3.加强舆论宣传。一是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车载广告、楼宇广告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形成了强大的舆论攻势。二是利用城区流动人口最为集中的地段12块户外电子屏滚动播放打非宣传广告;三是依托遍布城乡的61多个银行业机构网点,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在各营业网点的宣传架上放置宣传资料、宣传手册,供客户取阅;四是利用“咨询日”期间,发放宣传读本和资料,制作宣传展牌26块,接受群众咨询近5436人次;五是利用临湘移动、电信、联通三大电信企业网络优势,共向城区内手机用户发送打非宣传短信近12万条。六是利用打击非法集资各成员单位宣传橱窗开辟宣传专栏,提醒群众远离非法集资。

4、积极开展了处非工作“六进”活动。6至7月份市处非办组织工商、公安、人民银行、经管、金融办等相关单位,开展了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利用口头宣传、发放资料、视频、宣传图片等方式,采取不同的形式和群体进行宣传,确保了宣传教育全覆盖。

5、注重创新宣传方式。

(1)坚持常规宣传多途径。一是开辟专栏宣传。二是开展户外宣传。三是借助案例宣传。

(2)进行专题宣传。在电视台开辟了专栏,360天宣传非法集资有关知识。

(3)开展业务培训。我们组织全市处非工作人员参加了1次培训。邀请专家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进行业务培训。

(二)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分值4分,自评得4分)

1.召开了专题会议。5月15日市处非办组织各镇、街道办事处、成员单位,就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清理排查工作开展了专题讨论,印发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

2.突出重点,全面清理排查。市处非办会同工商、人民银行、公安等单位组成排查小组,对户外的非法广告及互联网开展了拉网式排查。一方面对企业营业场所的LED广告、X架广告、店堂广告、企业宣传资料等;另一方面清除在主要街道、大型商场和超市、电影院、汽车站、火车站等公共场所发布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内容的横幅、跨街广告、大型墙体广告、路边广告牌、灯箱以及霓虹灯广告牌等。各地工商部门成立了若干“排查小分队”,对辖区内涉及互联网金融广告的所有市场主体进行排查,对涉及金融和类金融广告的传统广告媒体进行排查,重点瞄准广告中涉及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性与合法性问题,确保“不漏户、不漏项”,共检查经营主体375户次,检测和检查利用传统媒体发布金融广告21条次,检测和检查利用互联网发布金融广告63条次,责令整改13次。其中,市中心城区共检查各类企业共276余家,监测各类平面媒体广告242条次,户外广告124条次,印刷品广告7634余份。

3.针对性开展“死角”排查。工商部门针对社区社区、茶楼、电影院等公共场所的 “牛皮癣”广告、涉嫌非法集资的电话广告和随时、随地、随车、随人发放的小卡片广告进行了全面清理;各镇、街道办事处对非法集资广告不留“死角”,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取缔一处;对在繁华地带,人流密集地区,散发小卡片小广告的人群进行劝导制止。

4.强化日常监管。市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市处非办要求,进一步加大了对非法金融业务广告的监管和查处力度。特别加强了对本地区、本行业从事贷款咨询、担保管理等业务的中介机构的日常巡查和监管,对无证经营的中介机构坚决进行了取缔;对没有进行金融业务前置审批的社会企业,明确不得从事在工商注册登记时核准法律法规禁止的业务范围,对无金融业务经营权而发布金融服务广告或发布其它虚假违法金融服务广告的中介机构要求坚决依法予以了查处,成绩斐然。

(五)工作成效(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

2017年以来我市市委、市政府把防范与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作为地方金融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按照上级“打非”工作要求,全面开展工作风险排查和集中打击整治行动。多次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学习省、岳阳市政府有关打击非法集资文件精神,同时下发临湘市人民政府《关于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按照市委、政府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全市各乡镇、市直各单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利用电子屏集中宣传防范与处置非法集资的相关知识,印发了“打非”宣传资料,利用宣传车辆深入到社区、街道、人口密集的地方张贴了《告市民书》,播放非法集资基本常识,让全体市民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贷诱惑。全面集中整治,对特殊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单位进行全面的摸底排查和组织,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意识。严控信贷风险,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已经发放的贷款进行专项清理,一旦发现事故苗头,立即责成整改并限期收回;对准备发放的贷款,严格按照“三个办法一指引”操作,切断信贷资金流向民间借贷领域的渠道;教育银行员工不得参与非法集资和高利贷,特别是加强信贷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强化责任追究,建立信贷资金风险防范长效机制。按季度组织开展民间融资监测,及时掌握民间借贷利率、规模及风险状况,有效控制了民间借贷风险进入到金融系统。通过各项活动的开展,我市非法集资等金融“三乱”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金融秩序进一步稳定。

                                                          201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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