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机构改革:撤小并大,人员如何安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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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机构改革:撤小并大,人员如何安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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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立党政工作机构8个:党政办、党建办、政务服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经济发展局、应急管理局、规划建设管理局、社会事业发展局。

设立公益一类事业单位6个:便民服务中心、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财政经济服务中心、文化旅游服务中心、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轴承产业服务中心。

2.核定行政编制50人,事业编制65人。党政工作机构的一把手由副镇长兼任,再配备1名副科级副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只配1名副科级一把手。

请注意:以前乡镇的“七所八站”都撤销了,人员全部打乱重组了,新组建了一些部门,这些新组建的部门承担以前“七所八站”的所有职能;据我了解,烟店镇是当地的一个大镇,还是临清市两大中心镇之一,经济条件比较发达,比着河南、山西、陕西等内地的乡镇经济发达的多,人口也比较多,烟店镇以前的公职人员将近200人,现在核定行政编加上事业编只剩下115人,也就是有近80人要被辞退。

2019年6月份,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的意见》,要求6月底前基本完成。《意见》主要明确了一点:

乡镇机构不超过12个。规模较大、管理任务较重的乡镇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机构限额为12个,其他乡镇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机构限额为10个。乡镇一般设置党政机构3~7个,事业单位3~5个,已经明确设立的机构:党建工作办公室或者党建工作站、党政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等4个,其他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各地市、县区根据实际情况自己设立。

人员如何安置呢?文件原话是:“规范编制管理。所有人员按核定编制竞争上岗,实行一人一编一卡管理。落岗的人员下岗分流,出现空编时优先从原机关、事业单位分流人员中录用。”至于具体怎么操作就不得而知了。

第一,乡镇事业编一般不会下岗,丢失身份。根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乡镇的各类站所可能会根据职能需要进行必要的撤并整合,人员随职能划转分流安置,继续保持身份待遇不变,不会出现被剥离编制的情况。比如自收自支性质的事业编制,按照分类改革要求,原则上要求剥离事业编制转为企业人员,但在乡镇能干活的人本来就不多,受制于人少事多,即便有自收自支性质的编制人员,一般也不会清除,顶多是在机构撤销后转到其他岗位安置。自收自支性质的编制人员都不会丢失身份,其他全额、差额人员地位自然更加稳固。

第二,乡镇事业编基本上不可能转公务员。有的乡镇事业编特别是参公性质人员,冀望通过机构改革转换身份变为公务员。可以肯定的是,这基本上不可能。有两个方面原因:一是机构改革现在普遍采用的是限额管理原则,行政编制原则上不增加,没有编制,想转业没用;二是从事业编转行政编,要么通过调任,要么通过选举担任乡镇副职,否则根本转不了,而无论哪种选择,都不是易事,没有一定的能量根本做不到。

第三,乡镇事业编基本上不可能有车补,想提高待遇,要么上调,要么多拿职称,其它的别多想,想也没用,老老实实干活是正道。

大家都知道,乡镇人多事杂,机构改革中肯定会遇到很多困难,上级部门都是出台的《意见》,给你指明一个改革的大概方向,具体改革政策还是以各地市、各县区的具体政策为准。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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