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绿园区农村沟渠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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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绿园区农村沟渠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2024-01-12 19:5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长绿府办发〔2022〕28号

  各镇人民政府:

  现将《绿园区农村沟渠整治行动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9月22日

  (主动公开)

   

  

  绿园区农村沟渠整治行动总体方案

 

  为全面改善绿园区农村排水设施条件,恢复和提升农村沟渠排水功能,提高农村防洪排涝能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结合绿园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农村工作会议要求,建立科学有序、疏浚有效、整治有力的农村沟渠整治管理机制。突出以农民为中心的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坚持与乡村建设相结合、与“千亿斤粮食”相结合、与高标准农田相结合,开展农村排水沟渠整治行动,全面提升农田排涝除害能力,有效改善农村生产条件和农村人居环境,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支撑保障。

  (二)工作原则。

  ——坚持问需于民、实事求是。突出需求导向,充分问询农民需求,听取农民意愿,坚持实事求是,对农村范围内的各类排水沟渠做到应通尽通、应拆尽拆、应建尽建,着力解决农村沟渠引水不通、排水不畅等问题。

  ——坚持问技于民、分类治理。突出问题导向,排查农村沟渠各类问题,依据村庄分类布局及农田的地形地貌和基础设施条件,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鼓励农民建言献策,听取农民土法土技,尊重自然科学规律,恢复沟渠历史原状,加强排涝减灾功能。

  ——坚持问效于民、统筹推进。突出效果导向,在沟渠整治过程中坚持先民生后提升、先局部后整体、先功能后提标,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治管并重,统筹推进农村沟渠整治各项任务,整治效果交由农民进行评价。

  (三)基本目标。计划从2022年9月起,利用10个月时间,在全区范围内,以村屯为基本单位,以汇流区域为规划单元,以各镇人民政府为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农村沟渠整治行动。重点对农村“四沟”“四渠”开展专项治理,力争到2023年5月,各镇结合本地实际,农村“四沟”基本整治完成,“四渠”排水除害能力显著增强,全区农村沟渠整治行动见到明显成效,农村排水设施得到有效改善。

  二、工作任务

  (一)田沟整治。对农田区域内排水沟渠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查找农田排水沟渠的“堵点、漏点、断点”,对淤堵不畅部分田边沟开展疏浚、清淤和清障,对渗漏跑水部分田边沟开展维修、加固和防渗,对被拱占中断部分田边沟开展整修和疏通,全面恢复农田原有排水功能,提高农田排涝能力。(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指导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规自分局)

  (二)路沟整治。对镇际间道路和村际间道路两侧路边沟进行全面整治,对道路两侧已建排水沟进行疏浚、清障,对道路两侧未建排水沟进行施工建设,保障各级农村道路排水顺畅。(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指导单位:区发改局、区规自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三)村沟整治。对村庄内部排水沟进行整治,重点对村庄内部主干道路及村边道路两侧排水沟进行全面治理,对于已建排水沟进行清淤、除杂,对未建排水沟立即进行开挖建设,保持村庄内部排水沟整洁、通畅。(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指导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四)房沟整治。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积极动员广大农民群众通过投工投劳方式参与房屋排水沟建设,尽快实现房沟与村沟互相连通,达到农民房屋院内及园田内排水顺畅无积水。(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指导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五)干渠整治。各镇要积极谋划开展涝洼地治理,重点对排涝干沟进行清淤疏浚,提高排水能力,对重点病险排水泵站进行重建或更新改造。各镇要承担主体责任,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对重点排涝干渠和泵站进行治理,确保排水通畅。(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指导单位:区规自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六)支渠整治。各镇要加快解决涝洼地部分排水支渠被侵占和淤塞问题,着力打通“中梗阻”,要重点开展排水支渠清理和疏浚,确保与上级排水干渠、下级排水斗渠保持连接顺畅。各镇要组织动员各村屯对重点排水支渠开展常态化巡查,即堵即清,保证来水及时得到宣泄。(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指导单位:区规自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七)斗渠整治。按照涝洼地治理规划,结合排水干、支渠工程布局,科学开展涝区排水斗渠工程治理,优先对已建设完工的涝区斗渠进行清淤、疏浚,对相应配套的排水渠系建筑物进行维修改造;对未建设实施的涝洼地斗渠,与涝区排水干、支渠同步建设实施,逐步解决田间排水薄弱环节,确保涝洼地排涝功能正常发挥。(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指导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规自分局)

  (八)毛渠整治。结合涝洼地总体布局,对涝洼地内排水毛渠进行排查整治,重点实施渠道清淤、疏浚、建筑物改造及排水承泄区治理,有效解决田间排水“最后一公里”问题,全面打通涝洼地排水末级沟道系统,建立田间四级排水网络,达到田间来水即排,排水即通。(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指导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规自分局)

  三、组织实施

  农村沟渠整治行动按照“区监管、镇实施”的形式开展,各镇人民政府作为本次治理行动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全面负责本区域内农村沟渠整治各项工作;区农业农村局为本次治理行动的监督管理责任主体,负责本地区农村沟渠整治的日常监督、检查等监管工作;“区、镇、村”三级都要明确具体责任人和包保责任段。区里成立工作督导组和业务指导组,成员单位包括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区规自分局等,工作督导组和业务指导组组长分别由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人员兼任,工作组定期对农村沟渠整治行动进行调度、督导和指导,按季度进行通报,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

  四、工作安排

  农村沟渠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摸底排查阶段(2022年9月底前)。各镇要按照本次行动方案要求,对本区域内所有村屯进行地毯式排查,全面查清“四沟”“四渠”存在的问题,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随查随治、能治即治。同时,结合当地实际,明确排查整治目标任务、具体措施、部门分工和进度安排。各镇要汇总,并于9月底前报区农业农村局。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10月中旬-2023年3月中旬)。针对摸底排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各镇依据相关内容开展集中整治,确保各类问题整治到位;各镇在集中整治期间同步做好本地区整治行动的监督检查工作。同时,对行动期间农民反应强烈或媒体曝光的突出问题,各镇应主动纳入行动整治范围,一并整治完成。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4月-5月)。区工作组对全区农村沟渠排查整治情况开展核查、抽查,重点核查漏查漏报、整治不到位、整治后反弹等现象,对发现的各类整治问题,督导加快整改,全面巩固提升整治成果,确保行动结束时取得明显进展和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科学规划,系统治理。农村沟渠整治行动是提高农村排涝除害能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一项重要抓手和有效措施,各镇一定要在充分听取当地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按照“应急排水与长久根治”相结合的原则,科学规划沟渠整治各项内容,系统治理沟渠存在各类问题,确保整治行动如期达效。

  (二)统筹安排,注重实效。各镇要按照统一工作部署,用好相关涉农资金,统筹安排本地沟渠整治各项工作,将本地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联合起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确保沟渠整治行动见到实效。

  (三)深入发动,广泛参与。各镇要在本次沟渠整治行动中“聚焦农民所需、发动农民参与”,鼓励当地农民通过以工代赈形式全程参与沟渠整治建设,形成政府与农民“共同规划、共同整治、共同管理”的建设新模式。

  (四)总结经验,示范推广。各镇人民政府要以本次排查整治行动为契机,全面总结整治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快速推广,提升效率,根治落实,为今后绿园区农村沟渠提标管理奠定基础保障。

  (五)健全机制,规范管理。农村沟渠排查整治工作是保障绿园区乡村发展的关键举措,各镇人民政府要将其纳入到日常乡村建设管理当中,建立健全农村沟渠建设体系和管护机制,规范日常管理,确保排涝能力持续有效。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检委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2日印发

  (共印2份)

 

 

  政策解读:绿园区农村沟渠整治行动总体方案解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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