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航头镇推进美丽乡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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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航头镇推进美丽乡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2024-07-17 12:1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关于印发《航头镇推进美丽乡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023-2025年)》的通知

 

航委〔2023〕143号

 

机关内设机构、镇属事业单位、各村:

现将《航头镇推进美丽乡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浦东新区航头镇委员会

浦东新区航头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1日

 

 

航头镇推进美丽乡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总结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的调研报告》上的重要批示精神,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加快构建浦东“精品城区、现代城镇、美丽乡村”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现代化城区新格局,航头镇以建设“美丽家园、绿色田园、幸福乐园”为抓手,加快推进航头“美丽乡村”建设,体现乡村“经济价值、生态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按照《浦东新区推进百村示范 打造美丽乡村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浦委办发〔2023〕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立足“浦东新区引领区建设重要城镇”的发展定位,作为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战场、建设中部乡村振兴示范带的重要节点,航头镇全面准确认识乡村在上海城市发展中稀缺价值和未来发展战略空间,聚焦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目标,立足航头发展基础、资源禀赋、产业特点等,通过三年的时间,全面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农村人居环境和乡村治理能力等,一体推进“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镇规划保留的7个行政村实现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全覆盖,沿林海公路集中连片打造四村联动的乡村振兴示范带,展现浦东现代化引领区乡村振兴的航头样板。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产业发展为基础。突出龙头带动,打造基于订单农业、数字农业的“盒马村”模式,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率和全要素生产率。坚持科技赋能,构建“市农科院专家团队+基层农技推广+农业经营主体”的农业服务模式,切实提高农业附加值。促进产业融合,推进高标田建设与乡村振兴产业项目联动发展,注重一产为基,二三产赋能,促进乡村产业三产融合、迭代升级。

(二)坚持因地制宜塑根魂。依托航头盐鹤文脉,充分挖掘乡村生态、社会、文化等资源禀赋;深化“六个一”文化工程,加强农业农村文化传承;结合各村实际开展策划、规划、设计,保护乡村风貌肌理,营造白墙黛瓦、水清岸洁的江南农村氛围。以区属企业参与乡村振兴建设发展为契机,坚持一村一主题、一村一方案,做到各有侧重又各具特色,各美其美又美美与共。

(三)坚持协同联动聚合力。注重统筹推进,强化区、镇、村协同配合,加大实施力度,确保“三个圈层”建设同步推动、有序衔接、环环相扣、协同发展。注重农林水一体、宅田路统筹,推动高质量建设与高效能管理相结合。注重系统思考、一体谋划,统筹考虑项目的建设管理养护,建立健全实际管用的长效管护机制,确保乡村建设项目稳定发挥实效与长效。

(四)坚持农民增收强参与。聚焦民生福祉,通过正向激励和积分兑换等方式,鼓励更多村民参与美丽庭院建设、星级户创评、乡村治理等工作;积极打造乡村休闲旅游线路,带动周边民宿、餐饮和村民就近就业,鼓励勤劳致富,实现农民能力提升、增收致富同频共振,促进乡村吸纳就业、产业兴旺良性循环。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乡村规划引领先导。发挥郊野单元村庄规划、“三区三线”划定等乡村规划体系的引领先导作用,强化依照规划推进实施的意识,统筹落实示范村建设用地指标,助力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加快推进示范村建设中涉及规划调整、乡规证办理、集体建设用地和设施农用地审批备案等工作。推进乡村振兴示范村全覆盖开展村庄规划和设计,强化乡村风貌评估和引导。推进牌楼村乡村会客厅等项目的乡村建筑师负责制市级试点工作,完善乡村责任规划师制度,推行驻镇、驻村设计服务。(牵头部门:规建办)

(二)推动乡村振兴示范村梯次联创。以区属企业参与乡村振兴建设发展为契机,发挥张江集团在资源、渠道、品牌、管理等方面优势,通过镇企联合共谋发展,赋能示范村建设。构建示范村梯次联创推进的创建体系,通过三年时间,到2025年,实现7个保护保留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全覆盖。服务新区“两河三环四片区”以及浦东中部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沿林海公路集中连片打造四村联动的乡村振兴示范带,逐步推进片区化打造,让乡村振兴示范跨村到镇、跨镇成片。(牵头部门:农发办、乡村振兴办)

(三)优化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以星级户创建复评为抓手,持续优化提升美丽庭院“小三园”建设,常态化推进以“五清一改”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加快推进梅园村“城中村”提升改造工程、航南社区“城中村”综合提升改造工程。完善乡村公园规划布局,通过三年时间,到2025年,实现各示范村乡村公园应建尽建。推进水产养殖场尾水治理设施建设和改造,到2025年,完成规划保留养殖面积的治理改造任务。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到2025年已建设施出水水质达标率不低于90%。巩固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成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保持农村生活垃圾100%有效收集、无害化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每年稳定在95%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5%以上,农村区域湿垃圾90%以上纳入资源化处置体系。(牵头部门:农发办、城运办、规建办、城建中心、经发中心)

(四)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和改善住房条件。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稳步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点建设,自2023—2025年,重点围绕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聚焦“三高两区”影响区域和零星分散农宅,开展150户以上农民相对集中居住。推进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建立农村住房设计、施工、验收全过程建设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农村既有农房结构安全常态化巡查制度,持续推进低收入农户危旧房改造。(牵头部门:规建办、建房办)

(五)推进土地治理工作。科学编制村庄规划,突出耕地保护,提升治理区域内耕地质量,新增耕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原有耕地面积的5%。以镇为基本实施单元,整体开展全域土地调查排摸,分批推进农用地、建设用地等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建立全面巡查、实时监管、数据赋能、创新驱动、精准发现、严厉打击的工作体系,严守耕地红线。(牵头单位:规建办、农发办)

(六)提升农村道路能级水平。优化农村公路路网结构,合理确定新改建、提档升级改造规模,到2025年,累计实施农村道路新建约0.72公里、提档升级改造8.12公里。到2025年,实现各乡村振兴示范村、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至少有1条“四好农村路”示范路的目标。持续推进村内道路达标改造,常态化开展村内路桥维修改造;巩固D级严重破损路桥改造成效,完成C级较差路桥整治,实现沿线桥梁安全检测三年内全覆盖。提升村内道路规范管护水平,开展长效管护星级村创建示范。(牵头部门:规建办、城运办、城建中心)

(七)推进农村生态河道和供水管网提升改造。全域开展生态小流域河道综合整治,到2025年创建7个生态清洁小流域先行区域,实现河湖联通、河水流通、河岸贯通,呈现人水和谐的幸福场景。实施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完成“十四五”老旧供水管网改造任务,提升供水安全保障能力。(牵头部门:规建办、河长办)

(八)大力推进乡村产业项目建设。着力推进绿色田园风光产业带建设,加快推进田园综合体项目,实现农文旅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推进牌楼村乡村振兴整村运营项目,将3个新增集体建设用地项目与4处村组集体低效资产联动招租运营,系统谋划示范村乡村产业项目,推动形成田园办公、乡村民宿、文创旅游、品质餐饮、农产品展销等新产业新业态。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优化生产布局,通过订单农业、数字农业带动更多的种植基地与盒马合作,2023年内合作覆盖面实现10%,通过三年,到2025年争取合作覆盖面增至20%。积极争取上海市高标准设施蔬菜基地项目,在牌楼村、沈庄村加快推进千亩蔬菜产业园(一核四园)建设,推动蔬菜机器换人,全域创建绿色生产基地。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在2023年建设丰桥村(稻花村)、长达村(盒马村)、牌楼村(盒马村)的基础上,持续建设并发布特色品牌。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发展,配合“申农码”应用场景,探索建设有航头特色的数字稻田、数字农场等。(牵头部门:农发办、经发办、经发中心)

(九)提升乡村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完善乡村综合服务设施配置,按照《上海市“15分钟社区生活圈”行动工作导引》要求,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按需配建农村集中公益服务点。合理优化布局农村体育设施,到2025年,全镇更新25处市民益智健身点。推进“家门口”服务站提档升级,实现与15分钟服务圈功能复合,促进“家门口”的服务更充分、更均衡、更普惠,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创建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打造微型日托和助餐点,依托龙华医院推动优质诊疗资源进社区、进农村。深入实施农村养老服务计划,形成镇有养老院、片区有综合为老服务中心、村有活动室、组有睦邻点设施网络,到2025年镇养老床位总数不低于辖区户籍老年人口的3.5%,其中“保基本”床位数不低于辖区户籍老年人口的1.5%。加强农村生鲜超市、便利店、公交站点建设,拓展农产品集采集配和直供直销业务。(牵头部门:规建办、社建办、文化中心)

(十)加强乡村治理能力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村党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能力。推行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数字化赋能的善治乡村建设,巩固提升乡村治理全国经典案例成效,开展乡村治理示范镇和长达村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培育工作。推广运用清单制,推动党员干部在乡村治理中引领示范,带头规范。深化运行“一网统管”,加强数字赋能土地综合管理,优化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应用场景,健全土地管理数据库和信息共享机制,做实做强土地全口径综合管理平台功能。巩固福善村全国法治民主示范村成果,推进平安法治乡村建设。增加农村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持续开展全国文明村镇、市区级文明村创建。(牵头部门:党群办、农发办、平安办)

四、推进机制

(一)建立健全项目监测机制。建立美丽乡村专项行动方案项目库(2023—2025年),使用财政资金建设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小型村庄建设项目按规定施行简易审批。建立乡村建设信息监测平台,采集全镇行政村和农户的基本情况、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等数据,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研判,确保乡村建设工作的精确性、针对性、时效性。(牵头单位:农发办、乡村振兴办)

(二)建立健全农民参与机制。组织农民全方位参与乡村建设,包括村庄规划编制、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管护等工作,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通过实施《航头镇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探索稳健、增值、共建、共享的多样化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推广农村人居环境责任区制度,落实“门前三包”责任。通过美丽庭院建设、积分制工作等鼓励村民投工投劳、就地取材开展建设,吸纳更多农村低收入群体就地就近就业,探索采取直接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推进建设,促进本地农民就业增收。(牵头单位:农发办、乡村振兴办、城运办、财政所)

(三)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落实各项目主体责任,编制设施管护责任清单,明确管护对象、主体和标准,建立公示制度,统筹落实管护资金。梳理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事项,逐步纳入航头镇“一网统管”公共平台,建立问题发现、快速处置和分析考核机制。(牵头单位:农发办、财政所、城运中心)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加强对全镇面上乡村振兴工作的专题研究和系统谋划,每年听取专题汇报不少于2次;镇党委书记亲自挂帅乡村振兴工作,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镇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行动。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村民主体、部门协同,建立镇、村、组三级工作推进的组织体系,强化各相关部门分工协作、落实指导,督促检查等职能,根据实际制定相应专项计划,细化分解年度目标任务,高效组织实施。

(二)强化评估考核。将美丽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情况纳入乡村振兴考核,采取第三方评估、交叉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确保建设项目质量和实际效果。加强日常督查检查,并向镇党委、政府报告督查检查结果。实施乡村建设评价,查找解决乡村建设中的短板和问题。

(三)强化政策保障。加强财政对美丽乡村建设行动的保障力度,确保成功创建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积极争取市区两级财政配套。统筹各条线项目资金,用于三年行动方案项目建设,合理安排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等,保障乡村振兴示范村乡村产业项目用地,探索市场主体投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模式。加快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整体推进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整理,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四)强化宣传引导。及时宣传美丽乡村建设取得的阶段性新进展、新成效,总结推广乡村建设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舆论宣传,注重长效管理,提升航头镇美丽乡村建设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附件:航头镇推进美丽乡村专项行动任务清单(2023—2025年)

 

 

附件

航头镇推进美丽乡村专项行动任务清单(2023-2025年)

 

序号

重点任务

2023-2025年目标任务

2023年任务指标

牵头部门

(一)

强化乡村规划

引领先导

1.统筹规划落实示范村建设项目用地指标

完成牌楼村3处新增集体建设用地审批工作,加强对乡村振兴示范村设施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项目建设指导

规建办

2.强化乡村风貌评估和引导

加强对牌楼村、丰桥村设计指导和风貌引导

3.继续落实乡村责任规划师、建筑师制度,推行驻镇、村设计服务

推进牌楼村乡村会客厅等项目的乡村建筑师负责制市级试点工作

(二)

推动示范村

梯次联创

4.实现7个保留保护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全覆盖

创建牌楼村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

农发办

乡村振兴办

5.区属企业参与乡村振兴建设

发挥张江集团在资源、渠道、品牌、管理等方面优势,镇企结对共建、共谋发展

6.服务新区“两河三环四片区”以及中部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

沿林海公路集中连片布局规划四村联动的乡村振兴示范带

(三)

 

优化提升农村

人居环境

7.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全覆盖开展美丽庭院“小三园”建设

完成牌楼村、丰桥村美丽庭院“小三园”巩固提升

农发办

城运办

规建办

城建中心

经发中心

8.开展航南社区“城中村”综合提升改造工程

完成梅园村“城中村”提升改造项目1个

9.完成规划保留养殖面积的治理改造任务

编制水产养殖场尾水治理和设施改造方案

10.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保持农村生活垃圾100%有效收集、无害化处理

11.完善乡村公园规划布局,乡村振兴示范村应建尽建

完善乡村公园规划布局

(四)

 

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和改善住房条件

12.开展150户以上农民相对集中居住

完成约100户农民相对集中居住

规建办

建房办

 

13.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稳步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点建设

推进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建立农村住房设计、施工、验收全过程建设管理制度

14.建立农房结构安全常态化巡查制度

完成非经营性农村自建房全面摸底排查

15.持续推进低收入农户旧房改造

完成年度改造任务

(五)

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16.整体开展全域土地调查排摸,分批推进农用地、建设用地等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实施国土空间综合治理

开展全域土地调查排摸

规建办

农发办

17.编制村庄规划,突出耕地保护,确保整治区域内耕地质量有提升,新增耕地面积不少于原有耕地面积的5%

指导各村开展保留保护村深化村庄规划和设计,编制牌楼村、丰桥村村庄规划,试点村落实新增耕地指标

(六)

提升农村道路能级水平

 

18.实施约0.72公里农村道路新建,8.12公里农村公路提档升级

完善航头镇农村道路三年建设实施计划,2023年完成提档升级6公里

规建办

城运办

城建中心

 

19.乡村振兴示范村、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至少建设1条“四好农村路”示范路

巩固提升长达村、牌楼村、丰桥村“四好农村路”示范路成果

20.巩固D级严重破损路桥改造和C级较差路桥整治,沿线桥梁安全检测三年内全覆盖

进行年度排查和检测,开展C级局部较差村内道路整治

(七)

推进农村生态河道和供水管网提升改造

21.开展创建7个生态清洁小流域先行区域

基本完成牌楼、丰桥清洁小流域项目

规建办

河长办

22.完成“十四五”老旧供水管网改造任务

实施供水管网改造

(八)

大力推进乡村产业项目建设

23.系统谋划示范村乡村产业项目

推进牌楼村乡村振兴整村运营项目,将3个新增集体建设用地项目与4处村组集体低效资产联动招租运营

农发办

经发办

经发中心

24.通过订单农业、数字农业带动更多的种植基地与盒马合作,三年内争取合作覆盖面增至20%

2023年内带动区域内种植基地与盒马合作,合作覆盖面实现10%

25.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化生产布局

建设福善村高标准农田项目,申报丰桥村高标准农田项目

26.推进高标准设施蔬菜基地建设,推动蔬菜机器换人,全域创建绿色生产基地

完成千亩蔬菜园核心区(牌楼村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全域开展绿色生产基地创建

27.推进现代农业项目

建设丰桥村(稻花村)、长达村(盒马村)、牌楼村(盒马村)等品牌

28.配合“申农码”应用场景,建设有航头特色的数字稻田、数字农场等

配合“申农码”应用场景

 

序号

重点任务

2023-2025年目标任务

2023年任务指标

牵头部门

(九)

提升乡村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29.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统筹组织实施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等综合服务领域设施配置

 

医疗卫生方面:1、航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辖区:家庭医生签约率40.55%以上;完成慢病支持中心建设;推进健康医学院附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完成CT、肺功能仪、心超等配置并开展服务。2、鹤沙社区卫生中心辖区:家庭医生签约持续推进,完成常住人口签约40.55%;完成CT、心超、移动DR、肺功能仪的配置。                                教育方面:完成200个宝宝屋托额数

规建办

社建办

文化中心

30.推动农村体育设施提档升级

更新市民益智健身点25处

31.到2025年镇养老床位总数不低于辖区户籍老年人口的3.5%,其中保基本床位数不低于辖区户籍老年人口的1.5%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十)

加强乡村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

32.加强村党组织建设

着力推动村“两委”班子年龄、学历层次优化。每年选树一批乡村振兴担当作为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召开一次村党组织书记工作交流会,组织村党组织书记走村观摩、互学互促;每年针对村干部开展乡村振兴主题培训。村党组织书记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每人每年参训累计不少于90学时;村“两委”其他成员每年全覆盖轮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1天;加大乡村党员发展力度。原则上每个村每两年至少发展1名党员

党群办

农发办

平安办

33.推行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数字化赋能的善治乡村建设

积极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工作,深化运行“一网统管”

34.开展全国文明村镇、市区级文明村创建

按年度计划完成创建、复评工作

 

浦东新区航头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9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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