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水利局2021年度乡村振兴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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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水利局2021年度乡村振兴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总结

2024-07-09 21:1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以巩固脱贫攻坚、聚焦乡村振兴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实现高质量、确保可持续”总体要求,以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为靶向,立足水利,扎实推进水利乡村振兴,为全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凝心聚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基本情况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一个发展性工程,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一般供水到农村自来水,再朝着城乡供水一体化的方向发展。迄今,我市农村供水大概历经了五个阶段,即上世纪80年代以前的原始供水阶段(在河流水井水塘直接取水),上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后期的设施供水起步阶段(压水井取水),2000-2004年农村饮水解困阶段(压水井+小型电动取水+集中引山泉水),2005-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阶段和2016年以来的巩固提升阶段(压水井取水+小型电动取水+集中引山泉水+农村自来水)。“十二五”期间农村自来水工程的兴起以来,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进入了提质增效发展的快车道。截至目前,全市共投入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资金26.1亿元(其中中央及省级17.1亿元、市县及自筹9亿元),建成农村集中供水工程1920处,其中千吨以上水厂127座、百吨以上千吨以下水厂237座,覆盖人口442.2万人。还建成供水人口20人以下的分散式供水工程6.35万处,覆盖人口44.2万。全市农村集中供水率和自来水普及率分别达到94.9%和91.8%。

二、主要工作

(一)全面排查“三类人员”饮水安全问题。市水利局把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列入水利行业强监管的重点内容,今年已开展4批次综合督查,现场检查千吨万人水厂24处,发现问题共112个,已整改到位112个。陕西洛南事件曝光后,我市在“五一”期间开展了“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共抽查260户,258户供水正常,只有广丰区和德兴市各1户由于水管被施工挖断造成停水,即时完成了整改。5月19日至21日,省水利厅对我市广信、横峰、余干3县(区)6个乡镇、6处农村供水工程、36户脱贫户饮水安全进行了随机抽查,35户供水正常,广信区1户由于外出打工无人在家,自来水管只到家门口尚未入户。

(二)建立动态监测预警机制。针对农村居民可能出现的供水临时反复问题,全市水利部门建立了动态监测机制,对巩固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监测情况每月一调度。截至10月底,共排查发现问题52个,其中:水质浑浊问题1个、水量不足问题9个、水表损坏问题37个、取水不方便问题4个、水管老化问题1个。目前,52个问题已整改到位。

(三)加强信访问题整改销号。加大各类信访、媒体曝光、12314电话举报问题整改销号力度,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改销号管理制度。今年以来,我局共处理媒体报道、群众信访、12314电话举报等途径反映的农村饮水问题26个,主要是水压不足,间歇性供水、水质不稳定等问题。每个问题均安排专人跟踪处理,已经全部得到解决。

(四)加强维修养护。全市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年度目标任务数量1177处,服务人口274万人。目前,已下达中央补助资金2695万元、省级资金1742万元,已完成维养1022处、占86.8%,完成投资3949万元、占89.0%,服务人口244万人。

(五)推进水费收缴。农村供水工程管不好,最根本的原因之一就是缺钱,水费收得好的工程运行就比较正常,不收水费或水费收缴率低的工程就难以维持,全面按成本收取水费是根本出路。截至目前,全市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377处,应收水费4116万元,实收水费3956万元、收缴率96.1%;全市千人以下集中供水工程1527处,1488处已收费,占97.4%,应收水费857万元,实收水费820万元、收缴率95.6%。

(六)全面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为切实解决农村饮水的困难和问题,全面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确保农村居民喝上安全水、幸福水,2020年5月,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我市启动实施了城乡供水一体化,计划“十四五”期间基本建成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体系、运维体系和监管体系,实现城乡供水良性运行管理,饮用水水质达到国家标准,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农村居民喝上安全水、放心水、幸福水。截至目前,各县(市、区)均成立了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出台了县级《实施方案》、落实了主管部门、实施主体和运行主体。各县(市、区)及2个管委会两个规划均已通过省级复核,按时完成了批复工作。此外,我市今年15个骨干项目有3个已基本完工,分别是市本级空港水厂、万年县群英供水工程、三清山金沙水厂;全市骨干项目总投资10.75亿元,已落实资金9.20亿元,已完成投资5.06亿元、占比47.1%。

三、主要成绩

一是全面落实城乡供水一体化服务承诺制。全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主体单位、各供水单位均制定了服务承诺书,并在网站进行了公示,进一步落实了城乡供水一体化相关单位主体责任,提升供水服务水平。

二是全面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项制度”。一是落实县级农饮工程运行管理机构。各地依托国有水厂,建立农村供水管理站、供水公司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其人才、技术、经验的优势,明确管理职责,落实管理人员和经费,有效缓解了县、乡水利部门人员少、专业不对口等问题。二是出台县级工程运行管理办法。明晰农村饮水工程产权,落实工程运行管理主体、管理责任和运行管理经费,明确水源保护、水质检测监测、水价制定等工作的部门责任分工。三是建立财政补贴渠道,规范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供水成本高、水费收入难以保障正常运行的工程予以适当补贴。

三是全面实行农村饮水工程按成本收取水费。农村供水工程管不好,最根本的原因之一就是缺钱,全面按成本收取水费是根本出路。目前,各县均制定了农村集中供水水价有关政策制度,千人以上工程377处,已定价工程处数377处,已收取水费377处、按供水承包收费工程处数207处,应收水费4116万元、实收3956万元、收缴率96.1%;千人以下工程1527处,已收取水费1488处、应收水费857万元、实收820万元、收缴率95.6%。

四是全面应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突发问题。及时处理媒体曝光的水厂停供、水质不达标等问题,通过水厂联网联供、建设备用水源、更新制水设备、购置消毒设备等措施,及时恢复供水,对个别位置偏远确实没有水源的村庄居民统一大业集中送水办法,确保了大旱大灾之年农村居民有水喝、有安全水喝。

四、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农村饮水安全不仅是一项民生工程,更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已纳入“两不愁,三保障”的重要考核内容,不少地方单列出来,作为四项保障内容之一。今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多次作出指示批示,李克强总理也多次批示过问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将解决农村供水设施正常使用和日常维修养护中存在的问题列入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我局和各县(市、区)水利部门主动与中央、省对标对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强化“四个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的要求上来,切实增强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行动自觉和政治自觉。

(二)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农村饮水工程点多面广,涉及到农村家家户户,每时每刻所需,情况复杂,难度极大,是一个庞大的系统性工程。各地要立足建得成、管得好、用得上,满足质量标准,老百姓满意目标,压实“三个责任”,落实“三项制度”。一是压实政府主体责任。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重点在县乡两级,目前市级没有直接管理的农饮工程,也没有直接的农村供水居民。县乡要按照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行政首长负责制要求,将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纳入地方经济发展规划,纳入地方公共财政保障,纳入地方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建立健全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部门合力推进的责任机制。二是压实行业监管责任。水利、生态环境、卫健、发改、财政等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主动担当,既要各自负责,又要加强协作联动,形成合力。三是压实供水企业的运行管理责任。在加强对供水企业监管的同时,要强化供水企业的自律要求,推行标准化管理。千吨万人供水工程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供水公司,实行专业化管理。千吨万人以下供水工程专实行业化公司、用水户协会、村集体或委托专人管理等模式,提升安全运行能力。

(三)全面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为全面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确保农村居民喝上安全水、幸福水,我市将城乡供水一体化作为2021年市政府重点工作。9月15日,江西省全面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易炼红省长专题调研城乡饮水安全工作的工作要求的通知》,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把握工作重点,加强协调调度,9月底前完成农村供水工程服务承诺书备案及向用水户发放工作10月底前完成可操作的“一厂一策”制定,11月底前与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主体完成统一管护服务协议签订。

(四)着力解决偏远村组饮水安全问题。长期以来,受自然条件所限,地理位置偏远村组一直是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难点,季节性缺水、水质不达标等问题时有发生。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农村饮水安全“一个也不能少”,全面提升偏远村组的供水保障水平,是今后一段时期农村饮水安全“补短板”的重要工作任务。一是加快工程建设。重点是加大水源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兴建一批小型蓄水、引水工程,提高水量保证率,确保枯水季节、干旱年份有水喝。针对偏远村落用水规模小、运行管理能力薄弱,要大力引进推广使用一批功能适用、自动化程度高的净水设备、消毒器具,确保供水水质合格。二是创新管理模式。当前,千人以下小型农村供水工程主要由村组集体委托当地村民进行管理,缺专业知识、缺管理经验、缺经费保障,供水服务水平亟待提升。下一步,将加快构建城乡供水一体化运行管护体系,创新小型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运营管理模式,探索将规模偏小工程以及分散式工程整体打包,委托规模较大的水厂代管,保障专业化维修养护。三是加大财政扶持。县(市、区)落实农村供水工程财政补助资金,对自然条件复杂、水源条件差、经济欠发达的“特殊地区”、远距离引调水、高扬程输配水、净化工艺复杂、水费收入不能覆盖供水成本的“特殊工程”以及脱贫户、五保护等低收入的“特殊群体”,给予财政补助,促进特殊地区、偏远村组供水服务均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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